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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_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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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女孩回家,简飞鸿先到,下车的时候对明秀眨眨眼,一边瞟前面的座位一边和她咬耳朵:“前面那个可是个极品啊,我帮你试过了,绝对比那个人对你好,试一试啊,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明秀赶紧赶她下车。

明秀没让于昶把她送到地方,在马路对面停了车,怕又被于牧看到了,日子不得安宁。于昶先下车为她拉开车门,明秀自然地走下来,对他说谢谢。

于昶问她:“你当年为什么不去机场送我。”哪怕说一句不要走,我就会留在你身边。

说到了往事,明秀想了一会儿,她清清楚楚的记得当年哭着闹着要昶哥哥,还想和他一起去法国,于牧却死死抱住她不让她出去。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她只喜欢向前看:“都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你不是回来了。”

于昶哑然失笑,是呀,不都过去了么,心里为什么老是惦记着。原来他还不如一个小女孩看的通透。他笑着摸摸她的脸,触感光滑柔软,一如当年:“妈妈说想你,希望你回家住几天,”顿了顿又加了一句,“我从回来了一直都在那里。”

“好啊”明秀的笑容很明亮,五彩斑斓的灯光照在她脸上绚烂的刺目,“等我哪一天无家可归的时候,就回去给于阿姨做女儿,你们可不准嫌弃我啊!”

13

13、内心纠结 ...

明秀回到家门口,想起来书包丢在简飞鸿家里,身上什么都没有。不抱什么希望的敲敲门,果然没有人。

刚刚拉过肚子身体有点虚,干脆直接坐在地上。偶尔有一两个人路过,都会多看她一眼。明秀忽然想放一个破碗在面前,不知道等到明天早上会赚多少。

走廊四周不通风,阴凉阴凉的,她穿的也少,开始有点冷了,努力地把自己蜷成一团。

这个时候应该是父母给孩子晚安吻的时候,她平时也应该呆在温暖的被窝里了。心里火气也上来了:我干嘛要坐在这里受罪呢!她站起来,眼前一片发黑,扶着墙才摇摇晃晃地站直。

去公用电话亭没钱,她走了一小截路,看到一个家常菜馆,里面洋溢着温暖的光亮。

明秀走进去,员工正在擦桌子拖地。里面有个乐呵呵的胖婶迎出来:“小姑娘,我们打样了,想吃东西,明天来早点,胖婶给你做足份的,保准吃得你都走不动路!”

明秀摇摇头,指指他们柜台上的电话:“我不是来吃饭的,只是想借你们的电话用一用,我身上什么也没有,回不了家了。”

胖婶赶紧的答应:“哟!都这么晚了~你快打吧!”

明秀心中一暖,磕磕巴巴的拨了一串数字。响了好一会儿才接通,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音响声吵闹声都有。于牧好像喝了点酒,话里带了醉意:“您好,我是于牧,请问您哪位?”

明秀想:幸好还有理智,把话筒拿远了些,对着电话大叫:“我肚子疼,没带钥匙,回不了家了!你快点回来,我快冷死了。”说完,也不等那边反应,挂断了电话。

这么大的声音,整个店里人都能听见。胖婶挽着她的胳膊让她坐下:“你这孩子,和家长说话应该小声点才是,那么凶小心他们回来打你屁股。”

明秀扯扯嘴角,笑的比哭的还难看。

胖婶看她脸色不对,忙道:“哎呀,你歇歇,喝杯热茶。”倒了杯滚烫的热茶给她。

明秀感激,摆摆手:“你去忙你的吧,我没关系的~”

胖婶笑:“没事,我给你讲点好玩的事情吧,有一天晚上我在楼上睡觉,忽然听到楼下‘隆隆’直响,像打雷一样,我以为要下雨呢,赶紧爬起来去阳台上收衣服,出去一看,天上的星星正朝我站眼睛呢,它肯定在嘲笑我的无知。响声还在持续,我甚至感到楼都在晃了,低头去看……你猜怎么着?”

明秀配合着摇摇头,她说:“是个男人在敲门,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赶紧跑下去开门,还没来得及问,他就冲进来,开口让我给他煮一锅粥。我看人长得俊俏极了,穿的也体面,可那样子凶的要杀人一样,我也没敢多问,就跑去给他做。他又说要加乌鸡和红枣。我禁不住问他‘是给女朋友做的吧’,他脸色一下子就变好了,我都甚至看到了他嘴角的笑纹。他说‘给老婆的’。”

“走的时候倒很客气,给了我这个数呢,还头一次做这么贵的粥。”说着,手比划了一下五这个数字,脸乐的都笑开了花。

明秀扶着桌子站起来,脸白如纸,连带着唇都没有颜色,那样子看上去像随时要倒下去一般。胖婶不明所以,扶住她:“你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明秀勉强笑了一下:“没事,他该回来了,我回去了,谢谢您今晚的招待。”

明秀走在路上,头脑里一片混乱:我本来是想和他说分开的,但现在又有些不忍心了,我该怎么办呢?

于牧赶回来的时候,看到明秀坐在大楼的台阶上,歪着头抱着膝盖,眼睛也不知道盯着什么地方发呆,一点神采都没有,空洞的让人发慌。

他走过去,轻声唤她:“宝宝?”

明秀抬头看他:头发有些乱了,脸颊也红红的,西装没穿搭在胳膊上,白衬衣也有点凌乱,最上面两颗扣子没扣,露出一片浅麦色的光滑肌理。

明秀盯着一点看了一会儿,面无表情地对他说:“蹲下来。”

于牧于是在她面前蹲下,还不忘把西装给她套上。

明秀又说:“转过身去!”于牧于是转过去。

明秀故意加了力气,猛地一下趴到他背上,于牧触不及防被压的差点趴下,很快稳住,双手稳稳地护住她,背好后站起。

走进大楼,正要按电梯,明秀用脚踢他:“我不坐电梯,要走楼梯。”

于牧把她向上托了一下,开始一步一步爬楼梯。明秀闻到很浓重的味道,汗味,酒味,还有女人的香水味,混合在一起,煞是刺鼻。她吸吸鼻子,看到于牧颈椎上一点突起,磨磨牙,一口咬了上去。于牧脚步一顿,闷哼一声,随即又稳住身形,继续向上。

嘴角尝到了腥甜的血味,明秀才松了口。

到家的时候,白衬衣都湿了一半,明秀坐在沙发上看他随手把衣服脱掉,露出精壮的上身。

“这么好的身材,怪不得都巴巴的往上贴。”明秀撇撇嘴想,又忽然问他:“你累么?”

于牧沉下脸,嘴角挂着嘲讽的冷笑:“有些话我不想一再重复,你以为这样无理取闹,让我累让我痛,我就会受不了和你分开么?”他把衣服狠狠往地上一甩,“那我告诉你,死了这条心,除非我死!”

明秀浑身一震,没想到他那么决绝,独自坐了一会儿,抱过一个毛绒抱枕,抖抖它:“我并没有那个意思,只是惩罚你一下而已,这样我心里就原谅你了,可是你这样,我有点累了呢~”抱枕怎么会回答她,只是面目狰狞地冲她笑。

于牧看到大的镜面,才发现自己锁骨上有一点红痕,仔细回忆了一下,连睡衣都忘记套上,急匆匆跑出去。

明秀正脱衣服洗澡,脱到一半听到响动,忙转过头去看,于牧只穿了条内裤,她吓了一跳,手抱住胸,躲到洗手台后面,警告他:“你要干什么,千万别过来啊!”

于牧急切把她捉住,抱在怀里,在脸上乱亲,含糊地说着:“你信我,信我啊!”

明秀根本听不清他说了什么,挣扎的更厉害了:“色狼,流氓,放开我,放开呀!”

于牧也不知道想干什么,只是想证明些东西,本来就带着些酒劲。怀里的女孩又是自己想了很多年的,触手温软一片,馨香满怀,他心猿意马起来。

少女的身子并没有完全长开,胸部只能盈盈一手堪堪握住,但是这青涩的滋味像是刻在了自己的脑子里,于牧又想起那晚上的旖旎风光,把女孩按在墙壁上。

明秀哭起来了,去蹬他打他,于牧不为所动,打定主意要做些什么。

于牧亲的很狠,恨不得将她一口一口吃下去,来到秀挺粉嫩的山峰,用牙齿碾磨咬噬,一只手握住另外一边大力揉搓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明秀疼的很,身体是冰火两重天,背后是光滑冰凉的大理石墙面,前面是火热紧贴的健壮身躯,只觉得在炼狱中一样。

于牧有了经验,先用手去摸寻她的,然后扶住自己的炽热如铁去顶。明秀分明感到自己的柔软强行被撑开,那火热的触感烫的她浑身颤抖起来,尖叫出声:“不要不要啊!我不干,我讨厌你恨你!”

于牧一僵,女孩紧紧地夹住他,恨不得要夹断一样,他愈发地激动:“好!你恨,恨我吧,记得要恨一辈子。”说着又试着往里面挺了一下。

明秀忽然抱住他;“你!你真的想要的话,尽管拿去,就当我还你的情分了,过了今晚我们以后再没干系了!”

于牧不动了,女孩的眼泪一滴滴顺着她的眼角滴在他的肩膀上,一直流进了心里,于牧闭上眼,刚才的激情全化成了内心地苦涩,连带着眼睛也酸涩起来。

把明秀抱到莲蓬头下,开始给她清洗,这具身体是他亲自看着一点点长起来的。总是光滑莹白,让人爱不释手。现在却遍布了牙印齿痕,满目狼藉。手顺着温水去揉,动作轻的像对待一樽瓷雕,深怕一个不小心,就会将它弄碎。

明秀趴在他身上像小时候一样柔顺,只是身体仍控制不住地轻轻颤抖。

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抚她,默默给她冲洗,然后抱到床上。

两个人都是赤身裸体,如同所有刚入世的婴儿一样,没有一点杂质。于牧的胸膛贴着她的背,静静地感受来自对方的温度。他组织了很多次语言,终于开口:“我不祈求你的原谅,只希望你能相信,世界上再没有比我更加不想伤害你的人。”

明秀呼吸平稳,也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于牧等了一会儿,亲亲她的头发,贴着她的耳朵柔声说:“宝宝,晚安~”

又过了一会儿,于牧摸摸明秀的脸,掀开被子起身,去了另一个房间。黑暗中拨通了电话,那边有男人明显的喘息声,能想象到他此刻气急败坏的样子。

“你最好给我个好的理由,要不然我明天就冲到你家去抢人!”李景知大叫。

“你敢!“于牧揉揉额角,明明很疲惫,两眼却亮的吓人,“你帮我个忙,今天看到我身边那个女人没有,还记不记得她了?”

李景知坏笑:“你终于想通啦,那么正点的女人我怎么不知道,不是当年学校里的校花,戚薇嘛!是兄弟老实和我交代,是不是旧情复燃,今晚和她出去了好一会儿,干嘛去了的。”

于牧真有想打他的冲动:“不要乱说!”

李景知马上反应过来了:“放心,我不会告诉小秀秀的。”

于牧严肃起来:“我和你讲正事,她现在是我的秘书,你帮我带带她。”

李景知收了笑:“那不是一句话的事情,都包在我身上。”

14

14、于昶番外 ...

我不知道别人家的小孩怎么长大的,我的经历却是枯燥而乏味的。

爸爸是n市有名的富商,为人正直而严苛。从小就为我和哥哥定下了命运,哥哥从商,我就要从政。

爸爸说从古代开始商人地位就很低下,他和我说了吕不韦,历史上有名的大商人,后来成为了政客,辅佐帝王,后来成就了一代伟大的皇帝——秦始皇。毋庸置疑,这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名人,他成功了,载入史册,将永垂不朽!

爸爸崇拜他,希望我能成为那样的人,我的心底却有一个小小的疑问:他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女人,他快乐么?

当然,我没问任何人这个问题,恐怕除非他从古墓里重新活过来,没人可以为我解答。

不过我知道自己是不快乐的,我的生活是黑白的,单调而乏味,天天不是学习就是交际。爸爸花重金给我请了很多老师:钢琴,礼仪,外语,武术,古典文学,甚至还请了人来教我手语。我那个时候不知道学这些东西有什么用,纯粹是顺着他的心意去做。况且,不去做这些我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哥哥爱玩,每天就像个孩子王一样,领着一群小朋友乱跑。不知道为什么,却从来不带我,甚至是不愿意和我一起玩,有一次我偷偷跟着他,被他发现,狠狠揍了我一顿。鼻青脸肿的回家,也不敢被人看见,三天没出房门,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跟着他。

别人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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