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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_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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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被说成是很像我的大绒布狗给带去了,洗髓之前肖恒看著我抱著那东西,偏头笑了。我很满意,带它来是对的,能够逗他笑就已经很好了。我还是不能就这麽放手,我做不到这麽宽大,我去找亲切的护士小姐要了白纸和蜡笔,用红色画了一个大大的爱心写了“love ya”,想要等他出来之後贴在玻璃上给他看。

这确实很不像是我能做出来的事,也许确实……我根本不懂得他想要的温柔是怎样的,所以我只能学著他过去的样子,模仿他过去可能会做出来的事情。

一整天,我都为了那张白纸而雀跃而不安,根本没有想过再一次隔著玻璃看到他会是什麽样子,所以在我看见他的时候,心脏就像是被人拿刀切开了,痛得不能自己。

肖恒就像垂死一样躺在病床上,嘴唇雪白,双眼下面一片乌黑的阴影,他好像醒著,又好像昏迷,微微睁开的眼里光芒完全涣散。他昨天还是好好的,昨天还生气勃勃还能和我吵,竟然在一天之内变成这个样子,我向後退了两步,靠著身後的墙壁蹲下,把头埋进手里那只玩具的毛绒里,眼泪横流。

为什麽……要他受这样的罪。我很害怕,很害怕很害怕。我以为他不会死的,可是现在我不能肯定了,我害怕我害怕我害怕……

“先生,首次化疗用的药物剂量是很大的,这已经算是反应良好的了。”路过的医生看我这样,就来劝我,可我只顾没用地埋头哭,根本没办法停下。

中间谁来谁往,周围发生了什麽事,我也都不知道。总之我一直在发呆,在墙角坐到深夜也没人来赶我,忽然我看到肖恒动了一下,连忙贴到玻璃墙前面。

他已经比之前清醒了,然而脸色一点都没用好看起来,看见我,努力地笑了一下,我差点又哭出来,忍了忍,从身上摸出来那张纸,用力地拍在玻璃墙上面。

他艰难地看著那几个字,努力地辨认著,还是太小太远。我急了,从口袋里拿出蜡笔,但是玻璃上面根本无法著色,转头一看,医用废弃篓里有半包红色的药水,我也不知道那是什麽,拿起来就在玻璃上面淋著画了一个巨大的心形。

我想我一辈子也没这麽浪漫过。用药水画出来的东西很快就顺著玻璃往下淌,把好好一颗心弄得血淋淋的简直像是杀人现场,我却非常自豪地看著我的杰作,我看到里面的肖恒也看著那颗心,笑了,眼角流下泪水。

第二天,当然要被医院工作人员狠狠骂一顿,而且……看那些知道我的小护士们的表情,这事说不定会见报。我并不在意,倒是方写忆一边看医院清洁工清理玻璃一边笑得诡异。

之後的每一天晚上,我都这麽陪著他。夜深人静,隔著一层玻璃点起蜡烛,一墙之隔之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安心的存在。每晚我真正睡的时间不到三个小时,我希望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就能看到我。

这就是目前我唯一能为他做的。

一天天过去,在药物疗程中他的情况时好时坏,有时候一整天都是清醒的,有时候又会睡一两天,我也过得晨昏颠倒,在恐惧和期待中,终於到了手术那天。

他虽然虚弱,但是已经不像第一次化疗时那麽垂危,从无菌病房移向手术室的途中,我紧紧跟在他身边,他在叫我的名字,用很微弱的声音,他在说什麽,氧气罩里有雾气浮现,但我听不清。但是我看得到他的笑容,他在对我笑,笑得很温和很动人,笑得好像很幸福一样。

他在用那麽幸福的表情呢喃什麽,那会是关於我的什麽?

我不知道,我想他还是在对我承诺,承诺他一定会活下来……或者,他又是用微笑在告诉我,即使在他不存在的世界,也希望我能够好好的?

说了不哭的,可是……

我垂首坐在手术室外面,方写忆不知什麽时候站到了我面前,表情很像黄世仁在对著杨白劳。“你不是开玩笑吧?起码也等手术做完吧!”我站起来,怀疑这家夥到底有没有人性。

“我从德国找了最先进的专家组,手术结果可以不用太担心了。”他往旁边的墙壁上一靠,也不怕弄脏他那身名贵的衣服:“我过来呢,是要告诉你,手术之前小恒有让我给你带话,说你自由了,无论结果如何你都可以滚了。”

“自由个屁,你少又在这颠倒黑白!”

“呀,小恒真的这麽说了的,虽然‘可以滚了’是我加上的。”说著那该死的狐狸就从怀里抽了封信给我。我知道那不能是什麽好东西,不接,他就自己展开了给我读!读了两句我就听出来确实是肖恒没错了,但说得都是废话,什麽我自由了,什麽也许分开一段时间比较好,用词那麽委婉,听著都那麽假。

唉,结果还是要赶我走的。他……已经做好了决定了吧。

这种被执行死缓的感觉……真他妈难受。

真的不想分开,而他看来也是真的想要我走,我究竟应该是走还是留?死皮赖脸留了,他应该仍旧会接纳我,因为我还是能让他心疼,还是能让他在乎,但谁知道那会不会只是他的心软或者他的习惯?可如果走了……我还回得来麽?

我一直在他身边,从没离开过,每一天每一天让他无法逃脱。走了呢?被忘了怎麽办?

这时候方狐狸居然转性了,安抚性地拍了拍我,劝道:“也许你也该听小恒一次。你仔细想想,你毕竟曾经有半年多的时间来想明白你究竟要什麽,但是小恒他从醒来之後,就一直被你缠著没有消停过。你就给他一点时间吧,比如说……一年,让他想清楚他究竟要什麽,这样难道不好麽?”

不好……一年很久。我知道是我贱,之前十年都被浪费去了,可是……

“你怕什麽,你知道的小恒不是那麽容易变心的人吧,何况……他要是真变了,综合你之前做过的事情,你不也只能认了?”方写忆看我犹豫就笑了:“也给他点考验你的时间吧,这样等你到时候回来,他也就会重新相信你的心意了。”

我想,他这次好像说得有点道理。我想我确实需要时间,来证明一些东西,一年,已经很短了,毕竟他为了证明那段感情,用了整整十倍的时间,向我要一年,实在不长。

我有义务赋予他这个时间。

“要是你这一年反省得好,小恒也想通了,我可以和fa老总商量一下,把合约给你拿回来。那事就当没发生。”方写忆歪歪头继续拿语言诱惑我,又说:“你放心,我肯定会好好照顾小恒的。还有我有一句话需要修正,什麽叫恋弟情节,我是对家人保护过度了点,不过你倒还不至於来吃我的飞醋。”

根本就是恋弟,我心中腹诽。不过如果说不论之前种种威胁和谋杀的前科的话,方写忆这个时候,也总算露出了他难得一见的善良的一面。

似爱而非。完结倒数五

手术很成功,在医生走出手术室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终於放下了心。我只在医院多待了三天,三天里肖恒并没有醒,他还需要在无菌室待两个星期,然後还要留院观察,完全出院,可能要几个月之後。

我一直在被公司催,只得开始回去工作。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才进被方写忆卖进去的fa公司三天,我就得到一份演艺圈中人梦寐以求的大礼。好莱坞电影的男二号,红极一时的畅销探险小说改编,国际知名导演执导,合作对手也全是好莱坞知名的国际影星。

之所以会挑上我,我翻了剧本才知道,这整个故事里对这亚裔男子的描写,简直就像是一个被塞进的我,简而言之其命运就是:有著魅力出众又有美妙的嗓音,却淡漠、自以为是、不合群,明明与女主角两情相悦却不自知,结局则是因为一意孤行而在沙漠中葬送了性命,为善良勇敢的女主角和无所不能的男一号扫平了幸福美满的道路。

这剧本是在讽刺我还是怎麽的?

我在医院里陪肖恒的那段旷工期,果然被报纸沸沸扬扬地炒起来了,叙述的故事版本繁多花样百出,有根本不著边的,可是竟然也有一两家把故事情节真猜出了个大概的。报上说我是为了避风头,其实我是迫於公司的压力,才会接了那部电影远赴海外。

临走之前我又去看了肖恒一次,他醒著,精神还不错,我抱著那只狗在窗外对他招手。他看我的眼神很温柔,甚至有些淡淡的幸福的错觉,反而把我搞得挺伤心,他什麽时候也学会这样子了?明明把我赶走,还笑得好像是什麽都没发生一样。

我把这只大绒布狗,家里的钥匙和那一对我们的对戒都交给了方写忆,请他代转肖恒,并告诉他我一年之後来取。之後我就坐上了飞机,飞往美国。

因为是好莱坞超大成本的制作,这次电影的拍摄时间跨度整整有十个月,地点也选在世界各地十几个不同国家的深林与岛屿。我想这时间正好,繁忙的工作可以阻止我胡思乱想,而拍完这部电影,我就回去,回到他身边。

拍摄的过程比我想象中要艰辛,导演力求完美,明明可以用特效的地方都偏要去抓真实的场景。有一幕我和生生一只没栓任何铁链的美洲狮相隔不到三米对望了一分锺,那一分锺过得真比一辈子什麽时候都要漫长;在看不到边际的撒哈拉沙漠里,只有摄影机跟著我,导演一直不喊卡,直到我几乎真的快要死在沙漠里才满意地叫了停。

不是家的地方,很难入睡,更何况我们剧组因为经常深入无人之境,通常都只是在荒郊野外扎了帐篷。在那些陌生的地方度过的每一个辗转反侧的夜晚,都让我更为思念曾经在家中他容忍我留的那一盏夜灯,记忆中那昏黄朦胧的光芒,一天比一天渗透入骨髓。

那国际知名的女主演常说我把那个浪子演得太令人心动,她说我看她时眼神里复杂的温柔与悲哀,让她明知道应该爱著男主角,却会不由自主地想要拉著我的手逃离,甚至於我死去的那一场戏,她哭到歇斯底里,哭到周围的人都无法劝好,她说她真正爱的人已经死了。

她说我是个天才,她不知道的是,我演得其实就是我自己。是一个人,在漫长的时间里,赋予了我那样的眼神。

而那个角色与我本质的不同,就是他的心永远在漂泊,而我却知道,我有家。

十个月,三百零三天,七千两百七十二个小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他。

圣诞节的时候,我回到了s城。

下了飞机,机场外面的繁华区华灯霓彩与这节日的驯鹿铃铛一起闪烁著。我换回了国内的手机卡,背出了他的号码,就差去点击拨通。我在想,我是不是不要显得那麽急切,我才下了十个小时的飞机,样子挺吓人的,也许可以先回去睡一觉休整休整,再精神饱满地去见他。

这十个月风餐露宿,我掉了十几斤肉,也黑了不少。黑是被撒哈拉的沙漠太阳暴晒弄的,变瘦就更别提了,每天吃饭喝水从来没个准,十个月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我都在胃疼,镜子里的样子都快憔悴得不能看了,只有导演高兴,因为我最後那颓唐的样子很适合死在沙漠里的最後那幕。

打了车穿过市区,今年的冬天似乎还没有开始下雪,却寒冷异常,我静静看著窗外这阔别大半年的熟悉的城市。人们都说夜晚的时候,身处喧哗之中的孤独人只会更感觉孤独,这也许就是酒吧有生意的原因,我现在,有点体会那种感觉了。

“停车!停车!” 突然我看见车窗外闪过一抹熟悉的身影,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扔给惊讶的司机一张整钞就跳下车去,向我看到他的地方跑,冰凉的空气关进肺中,脑子霎时有点儿混乱,我跑到路灯边上,大口喘著气,环顾四周的热闹人群与熙攘街道,没有……什麽也没有。

唉,我怎麽变得这麽可笑。就只是一眼看著像就追过来……

然而就在这时,肖恒就正从我面前的店门里走出来,这麽近我不可能再看错了,竟然就这麽巧,巧到像是上天的安排。然而我还没有来及笑出来,就看到一个人正牵著他的右手,如情人一般亲密,是那个外国人。他牵著的那个人竟然是路蔚夕。

我就这麽站著,应该在欢欢乐乐的街道上僵硬而显眼,但是他就是没看见我,两人有说有笑就从我面前要走过马路对面。不是曾经说过吗,说过只要我在他身边,他一眼就能看到我的,而现在呢,我就在身边啊!

他没看见我,但是路蔚夕看见了。他愣了一下,继而就像什麽也没看到一样扭过头去,拉著肖恒快步就想走。这一瞬间我再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地位是多麽岌岌可危,他身边还有那麽多优秀的人虎视眈眈地试图取代我,就像现在拉著他手的那个人。

谁知道呢?已经被取代了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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