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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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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飞烟灭》

作者:步飞烟

楔子

这里是最顶楼,也是整个城市最高的地方。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便喜欢站在落地窗前俯视这个城市。

夜晚的城市不复白日的喧嚣,却依然繁华美丽,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我喜欢这繁华,它可以让一切的残忍都带着一层温情的面纱,像一个迷人的梦让人沉溺其中,

我喜欢这样沉溺着,沉溺在梦中不要清醒。

一双强健的手臂从背后紧紧地抱住我,不必回头,我也知道来人是谁。

“在想什么?”

“想要天上的星星。”

“好,我派人给你摘下来。”

我回头微笑看他,他扼住我略尖的下巴吻我,手很温柔,吻却很重,重到我无法呼吸,直到嘴里有了腥甜的味道。

我笑着用手指摸摸被他蹂躏过的嘴唇,果然,又见血了。

“你每次都用咬的,我又好几天不能好好吃饭”

他低低的笑,“喜欢这里吗?”

“还好,这里的夜景很美”

“这栋大厦我已经买下了,以后你随时可以来看。”

虽然早知道他很富有,但还是有些吃惊。

“好大手笔,不怕树大招风?”

“那又如何?每个地方都有两种游戏规则,在这里我就是暗夜的帝王。和我在一起,我要你有一种可以俯视一切的感觉。”他轻吻着我锁骨,仿佛那是一道人间美味。

我又怎么会不知道抱着我的男人权势大如天,可是喜欢俯视一切的人是他而不是我。

我只是喜欢从高处看着这个城市,看着这个外表光鲜亮丽,底下早已肮脏不堪的城市。所有的繁华不过是场梦,让这个城市可以带着微笑去迎接“死亡”。

而我早已明白,梦可以让我沉迷,却永远无法让我忘记。

“不怕我从这里跳下去?”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我知道......自己在找死。

果然,看到他暴怒的眼,前一刻还温柔的手此时正狠狠扣住我的脖子,我的后背抵上了冰冷的玻璃,刚才还温情的画面马上变得嗜血而暴力。

我觉得呼吸困难,却不为性命担忧。我知道,他不会让我死。

他慢慢的松开了手,我靠在落地窗那儿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你为什么总是要自讨苦吃?”黑暗中的他看不见表情,声音却是压抑的颤抖。

我虚弱的笑着“何必呢?我们之间本来就是一场交易。”这一点谁都不会忘记,你又何必要为这场强取豪夺带上一层情谊绵绵的面纱。怕我难过吗?真怕当初就不会强要我。怕伤到我的自尊?身体都不属于自己的人要自尊做什么?自尊是奢侈品,早被我化成了土,碾成了泥。

“是吗?只是交易?那么如你所愿”他的声音已冷的像冰。

我知道,这一夜会很漫长,很黑暗......

不过,无所谓了。身体会痛,心却不会。

我又做梦了,梦到自己未到这个城市之前的生活,梦到那时见过的人,做过的事。浮生若梦,恍如隔世。以前听老师讲过“庄生晓梦迷蝴蝶”的故事,到底是庄生梦蝴蝶,还是蝴蝶梦庄生,是谁活在谁的生命中?有时我也会分不清到底过去是梦,还是现在是梦。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人生如梦,梦如人生,最后还不是都要灰飞烟灭......

前生(一)

我的名字叫步飞烟,姓步的已经很少见,叫飞烟的现代人恐怕只有我一人了。

我不喜欢自己的名字,从小就不喜欢,它总让我想起一个成语:灰飞烟灭。

曾经问过那个我称之为父亲的人,为什么要给我起这样一个名字,他说是我那从没见过面的爷爷起的,他觉得很好听,于是就叫了。

我晕,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他们觉得好玩,我却从小就被人笑,可是为人子女我又能说什么?就象我不能阻止他们两个离婚那样,我什么都做不了。

不过那时候也不怎么伤心,几乎没什么感觉,只是之后几天几夜没睡觉,是因为伤心吗?我不觉得,我哪有心啊?

我从小就没心没肺,这是我老妈给我的评价,别人家的孩子总爱抱着大人的腿撒娇。我却只喜欢站在角落里冷冷的看着,大人有时想过来和我亲近一下,我还总往边上稍,就没见过这么不招人待见的孩子。

其实,老妈不说我也知道,我从小就不招人喜欢。撒娇我也想啊,多好啊,让大人摸摸头像摸小狗似的,再赏点好吃的,外带赞一句“真乖”,我老爸老妈也有面子啊,看他们闺女多招人稀罕,可我就是做不出来。

也许我天生就是个倔种,注定了要一辈子吃苦头。

上小学就不用说了,那叫一个苦。班任压根就没拿正眼瞅过我。不过也难怪她,谁会喜欢一个整天脏兮兮,不会来事,又总和男生打架的女孩。没把我从班级扔出去就已经是她做为一个教师的最大极限了。

我也不想和那些臭男生打架,都是我的名字闹的。我那没着过面的爷爷啊,你害人不浅!

和我打架频率最高的要数我的同桌-辛斌,我的死党给我统计过,平均一天三次,都赶上吃饭了。

“你可够猛的啊!”死党冲我嘿嘿一笑,我白眼一翻:“谁叫他招我!”

辛斌可是他妈的命根子,据说家里条件也不错,要什么给什么。名字也是找什么大师之类的,反正是专业人士取的。听说为这么个破名花了好几千呢,斌字取文武双全之义,他家里人是希望他允文允武。

我呸,就他还文武双全,考试竟不及格,就一次得了60分,还是偷瞄我的。懒得跟他计较。

就这样打打闹闹过去四年,上五年级的时候分班,把我们俩分开了。我美的跟什么似的,终于结束了四年的噩梦。想想过去的四年真是有血有泪啊。

分班那天,老师哭了,同学哭了,可我没哭。分班而已,又不是见不着了,哭个什么劲啊!

看辛斌那小子哭得跟兔子似的,我直想乐。

还没乐出来,就被我们班任瞪回去了。我这孩子,还真是不招人待见。

“步飞烟”,辛斌那小子过来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真恶心。

“干嘛”我皮笑肉不笑,心想临了还想干一架?

他却拉着我的手说:“其实,我挺喜欢你的。就是你老不搭理我,我才找你岔,不过你也太狠了。抓破我16次,打掉我乳牙9次,把我按在桌子底下21次.........”

他在那絮絮叨叨的历数我的罪状,我听得直发蒙。好小子,都给我记着呢!

“停!”我没好气的说:“我脸上这疤瘌是谁挠的啊,下不去了啊。我是女孩可比你矜贵多了,我都破相了,以后谁要我啊!”

他楞楞的瞅了我半响,那得性像在估量什么似的,让我直想抽他。半天憋出来一句“我要你”说完还羞答答的。

我靠,早饭差点没吐出来。

有病吧这人……

前生(二)

新班任是个男的,二十来岁戴副眼镜,看上去挺斯文的。出乎意料,他对我很好,是那种说不上来的好。

他一看见我,就说这孩子很有个性。啥叫个性,小屁孩懂什么呀。不过难得有个老师赏识我,我也真想好好表现表现。

于是,我开始静下心来好好学习了,不再像个疯子一样打打闹闹,不再邋邋遢遢的上窜下跳,也不再气得老爸老妈直跺脚。十几岁了才意识到,自己是个女孩子,就应该有个女孩的样子。没想到,就我这样的,收拾收拾竟然也会有一种亭亭玉立的感觉。呵,所以说,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不过最让我自豪的还是我的成绩,竟然从班级的倒数十几名晋升到班级的前五名。不禁让我慨叹,人的潜力还真是可怕!

我那班任好象比我还高兴,兴奋的跟什么似的。一个劲的拉着我的手说:“我就知道自己没看错,你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

我不明白什么叫“璞玉”,但是我看得出来他很高兴。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眼睛弯弯的,像天上的狼牙月。就为这,再苦再累也值了。

日子就这么幸福而又辛苦的过着,现在我已经爬到学年第一的位子上。前一段时间还参加了全市的青少年朗诵比赛,为学校拿了个银牌。要不是比赛那天我因为感冒,影响了声带,我包准拿第一。

不过就这,也给我们校长乐够戗。直说当初看走眼了,没想到以前那个每天干三架的小疯子也有大放异彩的一天。

我听后嘿嘿一笑,心想你没想到的多了去了。我从小练过声乐难道我也要告诉你吗?还有,我每周上三次跆拳道课难道也要和你说......

上声乐课那全是被我老妈逼的,说的感性点她把那叫做完成她未圆的梦,在我看来就是把我当她自己的替身过把瘾,现在的父母都爱犯这毛病。不过她也没指望我当什么歌唱家就是了。

跆拳道是我自己选的,当初老妈死活不让学。我说要不让我就什么都不学了,她这才松了口。

当初学那玩意是为了要把辛斌那小子打趴下,不过我练的不好,教练说我先天不足,不适合这种运动.要不然那小子就不会只掉几颗乳牙那么简单了。

现在不打架了,纯为健身,强度也没那么大了。

可我的声乐却学的很好,老师说我嗓子好,底气足,声音透着那么股空灵透净,很有天赋。不过我自己在学校从来不唱歌,不知道为什么。

只是,没想到我这副好嗓子到用在朗诵上了,在加上付炜(我们班任)的指导,我的朗诵水平可不是一般的好。

看我拿奖,老妈老爸也很高兴,还请亲戚朋友到饭馆搓了一顿。看他们那高兴样,我也陪着笑。我知道他们是爱我的,但我拿奖却不是为他们。他们对我关心太少,不过我也能够理解。

老爸要分心去照顾他那几个“外遇”,当然无暇顾我。至于老妈,专盯老爸,她都快变猎犬了。我理解,真的!

所以,我从没要求他们理解我,就像我也不强求自己苟同他们一样。

我参赛,是为付炜,我的老师。那个知我懂我栽培我鼓励我的人。我知道自己不愿辜负他那信任的目光,不愿违背他的愿望。哪怕在辛苦,我也希望看到他的笑容。

我不知道自己对他是什么感觉,那种感情比亲人洒脱一些,比师生暧昧一些。但是我知道,每次只要我取得好成绩,或者为学校挣得什么荣誉,他就会笑的很好看,还会宠溺的摸摸我的头。

而我就会很骄傲的望着他,我知道那时我的眼睛一定在发光,这世上也有人需要我,所以,我是幸福的......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白驹过隙,六年时间飞速而逝,毕业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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