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_178
能力和视力,同时给他制造了障碍环境,让他闭着眼睛训练雷达能力,试图用训练的手段激发他将生物雷达的能力返租出来。这种激发潜能的方式是非常有效的,生命体进化的方向,都是为了适应环境、更好的生存,当有某一方面的生存需求时,生命体就会自发地朝着那个方向进化,只不过,这种进化通常需要以万年为单位的时间、经历无数代的努力才能完成,但是,在这个疯狂的末日时代,所有变异动物用一年的时间达到了比寒武纪百万年的时间更加变态的进化,所以唐雁丘在短时间内强制进化出生物雷达能力也并不是什么难事。等到唐雁丘能把这个逆天的能力进化出来,他就不需要用眼睛去看了,他全身每一个细胞都是他的眼睛,他可以感知周围的任何活物和死物,比以前更快地射出致命的箭。
柳丰羽的训练比较特殊,体能训练方面他可以和大家一起进行,但是针对他能力的训练,庄尧给他单独找了个小一些的训练室,毕竟他的消化液有腐蚀性,还会散发生物武器等级的臭气,如果让他在地下训练场里训练,所有人都会被他熏晕过去。柳丰羽对这一点很满意,他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能力。他的训练主要是臭气的操纵和消化液的浓度,庄尧给他准备了不同强度的物体至少上百件,从最软的海绵到最硬的钢材不一而足,针对他花瓣上的倒刺,也设计了一套刺穿精准度的训练。每次柳丰羽离开训练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敢进去。但是奇怪的是,他只要把臭气散去,换一身衣服,自己的身上就没有味道了,只是他心里洁癖极其严重,每次训练完都要洗很长时间的澡,然后喷上香水,才觉得自己可以见人。
邓逍的训练更为复杂一些。因为他是近身格斗型战斗员,必须具备好的格斗能力,否则空有一身蛮力和速度,很可能连敌人的尾巴都抓不到,因此他的训练是全军事化的,庄尧特意找了两个特种兵给他当教练,轮番上阵训练他。除了格斗训练之外,邓逍还有一半的时间要做两栖爬行类返祖人的训练,这方面的工作量也相当大,比如,他每天要在光滑的天花板上爬至少一个小时,以锻炼他无视重力的爬行能力,这种爬行极其消耗体力,因为他身体重达三百多斤,只靠四只脚的吸盘吊起这么重的身体,可想四肢的负荷有多大,因此所有人都能看到一只大蜥蜴每天在头顶爬来爬去,有时候一边爬一边大喊着自己中午和晚上要吃什么;此外,庄尧要求他训练部分变身的能力,例如在人类的形态下使用局部皮肤强化、尾巴或者吸盘能力,这样可以有效地节省能量,有时候邓逍并不需要完全变身就可以达到某个目的,他也有局部变身的能力,只是控制得很差,也从来没锻炼过;邓逍自己比较喜欢做的训练,是变色训练,就是返祖出变色龙的能力,让他呆在一个单一色调的房间里,不断暗示自己融入环境,因为这种训练不需要动,他可以偷懒,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训练,他终于能让自己的皮肤降低一个色号了;最让他难受的训练,是庄尧逼迫他返租出神经毒素,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邓逍每天都要被注射小剂量的毒液,让他的身体细胞对毒液进行反扑,从而激发他体内毒液的分泌,因为神经类毒素对人的痛感神经刺激比较大,邓逍每次都疼得直叫唤,在痛苦了十天之后,也终于出现了效果。总之,邓逍累的每天几乎都是爬回去的,饭量比平时翻了一倍。
至于庄尧自己,每天除了要进行很多实验、不时监督他们训练以及研究针对性武器外,还要抽出时间用以自己的修炼,他忙的每天只能休息四五个小时,半个月下来瘦了一圈儿。
在他们的隔壁,龙血人和那些雇佣兵也都在地下训练场里不分昼夜的强化着自己,在他们看不到的角落里,姚潜江、李道蔼甚至周奉岚、吴悠,以及许许多多非敌非友的强者们,也都在不断地让自己变得更强。
二十天后,丛夏在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消耗了数不清的能量后,他终于成功让两根香柱完美融合到了一起,他生怕自己忘了刚才是怎么做到的,第一时间不是报喜,而是扑到电脑前把自己刚才能量入微控制的方式和分子改造的方式快速用自己的语言记录了下来。
然后,他才打电话给庄尧,让庄尧来测试这两根香柱的结合是否达标。
庄尧很快就来了,他拿起那两根香柱,表面上看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连接的痕迹,完全就像是一个东西,他把香柱放到显微镜下,仔细地看了半天,才道:“不错,连接处的密度达到了其他地方的80%。”
丛夏一听,有些失望,“还是不行啊。
“已经可以使用了,只是不够完美。不过,衔接起来难,但是改变分子密度可是你的强项,你只要再耗费一些时间,肯定能让它们变回没有被切割的状态。”
丛夏揉了揉发晕的脑袋,“对,你说得对,我都有点晕乎了。我想把这九根香柱完全连接起来,然后,再逐一对它们的衔接点进行分子密度的强化。”
“嗯,记住,只要达到跟香柱本身的分子密度一样就可以收手了,衔接处的密度太大,不利于唐雁丘掌握均衡的力道,而且,这毕竟是独一无二的东西,我怕对它本身造成什么损伤。”
“放心,我明白。现在要告诉小唐吗?”
庄尧点点头,“可以,最近20天所有人都训练得非常辛苦,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然后所有人休息半天,我们带着阿布出去野餐。”
丛夏疲倦的脸上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太好了,大家肯定都很高兴。”他赶紧往训练场里打了个电话,然后又给厨房打了个电话,让他们准备足够的食材,给他们装车上。
十分钟后,还在训练场里苦战的四个人都回到了三区,邓逍一看到丛夏,就哭嚎道:“丛哥,我终于能放假了,我谢谢你啊,我都快累成傻逼了。”
丛夏忍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不就给你放假了吗,大家这些天都辛苦了,一会儿我们就带着阿布和好吃的好好出去玩儿一玩儿。”
邓逍感动的差点儿拜天谢地,他都有四五天没见到阿布了,一般训练完之后他已经累得只能张嘴吃饭了,吃完就直接回房间睡觉,连打开窗户和阿布飞个吻的力气都没有。
柳丰羽摸出镜子看着自己的俊脸,叹道:“终于能休息一下了,我最近累得脸上都长干纹了,对了,阿清又开了一家美容院,晚上我去做个全身spa。”
庄尧黑着脸说,“你知道你最近花了多少钱吗?”
柳丰羽满不在乎地说:“多少?”
“数字我就不说了,反正你没概念,这20天大家呆在训练场里,一分钱没花,你却订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还让小王专门给你准备一个房间放衣服。”
柳丰羽笑着说:“我们不是不缺钱吗?对吧,小夏。”柳丰羽朝丛夏眨了眨眼睛,眼梢都带着浓浓的风情,特别勾人。
丛夏性格软趴趴的,对敌人还能硬气些,对自己人几乎没辙,他只能傻笑道:“啊,还行,不怎么缺。”
庄尧白了柳丰羽一眼,“这不是缺不缺钱的问题,我不会让丛夏白白把能量浪费在给你买衣服买香水买护肤品上,从今天开始每个人的零用钱都要限额,你的也不例外。”
柳丰羽撇了撇嘴,一把按住庄尧的脑袋,眯起眼睛道:“小兔崽子,你是不是找打。”
庄尧推开他的手,“谁让你不只节制。”
柳丰羽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心里也没把庄尧的威胁当一回事,反正唐雁丘的零用钱他直接用就行了,这个呆子根本不花钱,邓逍的零用钱也可以骗来,那个小傻瓜只要给他买点儿好吃的就行,丛夏和成天壁的也可以借来用,不还就是了,这么算下来应该也够了。
众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零用钱已经被柳丰羽算计了一遍,纷纷回去洗澡换衣服,准备出去好好放松一下午。
小王带着人把新鲜的食材给他们搬到了电力车上,他笑道:“你们的路霸已经从洛阳往这边运了,估计再半个月就能到了,先说好,油费你们可要自付啊。”
丛夏笑道:“放心吧,一定不赖帐。”
他们对路霸都很有感情,虽然满车都是可能一辈子也散不去的汽油味儿,但毕竟是陪了他们将近一年、载着他们走过无数旅途的老伙伴,不管怎么样,也要把它运回北京来,庄尧还打算根据北京这边的先进材料改造改造它。
众人一去找阿布,阿布就兴奋满地打滚,它这段时间太寂寞了,谁都没有时间陪它,每天呆在对它来说太小的科学院的天井里,大概是心情不好,饭量少了一些,整只猫也瘦了一圈儿。
唐雁丘开着车,其他人坐在阿布身上,他们往科学院的后院走去。
科学院的后院现在几乎已经变成了一片草原,原来这里就是个很大的空地,用于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和直升机起落,现在因为没有人居住,又疏于打理,野草疯长,他们只要花十多分钟的时间走到后面,就等于进入了树林里,又隐秘又僻静。
他们找了一棵大树的阴凉下,众人开始分工合作,庄尧和邓逍陪阿布玩儿,柳丰羽睡美容觉,其他三人搭起烧烤架,架起大锅,准备他们和阿布的食材,忙得不亦乐乎。
半小时后,丛夏把给阿布的一条大鱼烤上了,还把他们自己吃得各种肉类和蔬菜一一放在火上翻烤,旁边的火堆上放着两口大锅,一锅是给他们喝的罗宋汤,另一锅是阿布最爱吃、百吃不厌的鱼肉羹。
丛夏忙着料理所有东西,尽管额上全是汗,心里却很高兴。他不用回头,就能听到邓逍没心没肺的大笑声和阿布撒娇地“喵喵”叫声,成天壁和唐雁丘在他不远处低声交流着武器方面的信息,这样温度适宜的悠闲午后,多么适合一群朋友吃吃喝喝、谈天说地、在草坪上打个盹儿。想到他们过去的二十天里每天都忙得晕头转向、累得全身无力,对比现在闲散的时光,简直是地狱和天堂。
如果一直能过这样的日子就好了,丛夏在心里感叹道。
食材很快就全熟了,成天壁帮着丛夏把阿布那条大鱼抬到了地上,招呼阿布来吃。
阿布从地上翻身而起,一步跳了过来,地面颤了颤,差点把汤锅给震翻了。
丛夏把他们吃的东西盛到大碗里,“来来来,大家吃饭,汤有点烫,吹一吹啊。”
邓逍马上挤占了离烧烤架最近的有利位置,一下子拿起一个比他胳膊还粗的烤鸡腿,狠狠咬了一口,鸡油立刻流了下来,那香酥的味道立刻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邓逍一边往里吞一边大叫道:“烫烫烫好烫。”
丛夏递给他他最喜欢和的冰镇饮料,“我不是跟你说烫了吗。”
邓逍灌了一大口饮料,埋怨道:“可你只说了汤啊,没说烤串儿啊。”
丛夏笑骂道:“缺心眼儿。”
第一批烤熟的东西很快就被他们吃光了,第二批还在翻烤,发出啪滋啪滋的诱人声音。邓逍馋的团团转,最后又忍不住把目光放到了阿布正在埋头吃的那条鱼上。
阿布似乎是感受到了邓逍的目光,默默地往旁边挪了挪,给他让出一个鱼头的位置,还讨好地冲他叫了一声,美丽的紫眸波光流转,充满了天真单纯的依赖。
邓逍感动得稀里哗啦的,“阿布,哥没白疼你啊。”说着就要走过去。
丛夏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吃阿布的东西!”
邓逍不服气地说:“那你就不要把阿布的鱼烤的那么香啊。”
“你有点儿出息吧。”丛夏把他拽了回来,递给他一个厨房自制的冰淇淋,“把这个吃了。”
邓逍的嘴被好吃的堵上之后,果然立刻就老实了。
第二批肉和蔬菜也烤好了,他们又大快朵颐起来,阿布把自己的鱼啃成了骨架,开始喝它的鱼肉羹了。六个人一只猫,尽情地享用着美食,天南海北地胡扯着,不时发出畅快的笑声。
吃完之后,阿布侧卧在草地上,半眯着眼睛打盹儿,巨大的毛茸茸的尾巴轻轻地拍着地,爪子时不时在空气中抓一下,仔细一看,必定是有小飞虫经过。众人靠在它的肚子上,喝着有消食解暑作用的饮料,懒洋洋地享受着美好的午后。
唐雁丘说:“丛夏,那个弓弦什么时候可以用呢?”他已经期盼了太久,对于一个顶级弓箭手来说,最能让他心动的,必然是能配得上他的弓箭。
丛夏笑道:“快了,只要再改造一个分子密度,估计两三天就好了。你心急了吧。”
唐雁丘不好意思地说:“我想适应适应。”
庄尧道:“你自己会上弦吗?”
唐雁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