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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心理罪之第七个读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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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汇总了前三起案件的相关物证材料,并对新发生的“9·3”强奸杀人案的侦破进展进行通报。

相关人员汇报完毕后,与会者的目光都落在孙普身上。

那目光中有好奇,有猜疑,更有莫名的敌意。

孙普已经对这样的目光习以为常。一来,作为一个30岁出头的副教授已经很受人瞩目;二来,在“摸排查”的人海战术依然是侦查员固定思维模式的此时,犯罪心理痕迹还是一个新名词,甚至有相当多的人对犯罪心理画像闻所未闻。仅靠犯罪现场就能推测出犯罪嫌疑人的职业背景、家庭情况、幼年经历、性格习惯甚至体貌特征与穿着打扮?这未免太离谱了。

孙普抽出一支烟,点燃,慢慢地吸了一口,又拿出皮包里的一沓材料。此时,会议室里鸦雀无声,每个人的视线都紧紧地盯在他的动作上。

孙普笑笑。

在孙普看来,这四起强奸杀人案基本可以肯定为同一人所为。从生理属性来看,凶手为男性,年龄在35岁至45岁之间。身高在160—165cm之间,体重在50—60公斤之间。身材矮小,偏瘦。体表特征不详。惯用手为左手,肢体无残疾。a型血。

之所以得出上述结论,一方面是依据现场取得的足迹、体毛及精斑等物证,经分析得出;另一方面,凶手的作案时间多集中于深夜至凌晨时段,此时是人的睡眠最深沉的阶段。从四个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多数被害人是在睡梦中被铁锤击打头部致死,几乎没有反抗。由此可推断,凶手对自身体格所具有的犯罪能力并不自信,故而采用在被害人无知觉状态下杀人的手段来排除反抗。此外,“8·9”案件现场的情况反映出,凶手行奸时曾与被害人有过较激烈的撕扯,而被害人身高161cm,体重46公斤。由此可推断凶手身材矮小且不甚强壮。

从社会属性来看,凶手未婚或已离异,结合凶手的年龄,后者的可能性较大。独居或无固定住所。经济状况不好,个人卫生习惯较差,居所处物品摆放杂乱,生活习惯不良。反映在凶手的外貌上,应该衣着邋遢,长发脏且乱,可能蓄须。

从地域属性来看,四起案件均无现场感知人。因此,凶手的口音等信息无从推断。但是,四起案件均发生在j市周边农村地区。据此,可推断凶手为本地人,农村户口的可能性较大。平日里的主要活动场所应该在城乡结合部。

从心理属性来看,凶手明显有异于常人。四起案件的被害人主要为女性,且无一例外,均遭遇性侵。从他侮辱被害人尸体及性侵不足10岁女童的行为来看,凶手的性行为高度反常,由此可推断,凶手存在高度人格障碍。

首先,凶手的作案手法具有高度破坏性和攻击性。从现场情况来看,凶手入室后,先切断电源或电话线,随即立刻对被害人进行攻击。排除男性被害人反抗后,对女性被害人实施奸淫。满足性欲后,立刻对被害人毫不留情地进行杀害甚至灭门。在“9·3”案件中,凶手作案后,离开现场时用折断的铁锨把将门从外锁住,以此断送被害人求生的最后可能,置其于死地的意图非常明显。

其次,凶手存在异常的性欲亢进状态。在“5·17”案件中,凶手在强奸并杀死被害人杨枝英之后,似乎并未完全满足性欲,又对已死亡的于双华的尸体进行侮辱。从现场情况来看,凶手在侮辱尸体时并未对于双华血肉模糊的头部进行遮盖。在凶手眼里,这具已经开始僵硬的尸体并不曾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仅仅是可供奸入的女性器官而已。在“9·3”案件中,凶手同样在强奸杀人后,又性侵9岁的被害人董月。尸检情况表明,因董月年龄尚小,发育不成熟,凶手为了能够行奸,用刀割裂被害人的外阴。上述案情都显示出凶手对性的高度渴望,以及对他人生命的极度漠视。

最后,四起案件的现场情况都表明,凶手在强奸杀人后,都对现场进行翻找并窃得现金若干后离开。由此可以推断,凶手的作案动机有两个,通俗地讲,一是性,二是钱。孙普认为,凶手的内心需要只剩下起码的本能,那么他的自我认同感一定较低,与外界的沟通能力较差。因此,凶手的社会地位不高,并不能从事技能性工作。

从既往犯罪属性来看,“3·28”强奸杀人案并非是凶手初次作案,他应该有犯罪前科,并极有可能与性犯罪有关。同时,凶手应该曾受过刑罚处罚,并具有一定的犯罪能力及反侦查能力。这一点,从他在作案时割断灯绳、电线及电话线,以及行奸时使用避孕套可见一斑。

综上,孙普建议专案组在案发地附近村庄及城乡结合部排查具有上述特征的男性。同时,孙普认为,因凶手异常的性欲亢进状态,他很可能会经常流连于低档洗头房、按摩院、个体旅店等隐蔽色情场所。他在四个案发现场所取得的财物,除了必要的生活支出外,会在此类场所中挥霍。以此为线索进行排查,应该会有收获。

最后,孙普提出,以凶手的作案规律来看,当他无法从别的渠道满足性欲的时候,就很可能会再次强奸杀人。因此,针对他的侦查活动,必须讲求效率。

尽快结案。这也是专案组的迫切愿望。接连发生四起命案,已经引起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并责令市局立下军令状,限期破案。

压力之下,专案组的成员们都紧张起来,各项调查工作也已经迅速展开。然而,丰水区是j市最大的区域,下辖多个村镇。虽然孙普的分析已经将排查范围大大缩小,可是,这种类似天方夜谭般的“画像”,靠得住么?

对孙普最有信心的,还是赵永贵。这位已经从警近20年的老警察,一直苦于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所以,他对知识权威抱有近乎虔诚的崇拜。在此前发生的几起恶性案件中,j大的乔允平教授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这更让赵永贵对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深信不疑。

乔教授虽然不在,他亲自推荐的高徒,应该也不会差。

孙普表面上安之若素,内心却比专案组的任何人都焦虑。此前乔教授曾交由他办过几个案子,虽然都顺利结案,但案件的代表性都不强,也缺少典型意义。对孙普而言,参与侦办的这几起案件,只是积累资料而已,换句话来说,权当练练手。在他心里,有一个更加宏伟的梦想。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源自于西方,最早的特征数据库建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美国fbi行为科学部。这种技术传入中国后,国内的研究者们对此也展开了深入研究。然而,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不像dna检测技术那样有现成的结论加以利用。除了基本理论之外,心理指标和特征数据都基本没有参考价值。主要原因在于,东西方人在历史、文化、宗教、人种、价值观念上存在着巨大差异,这将直接影响到个体的行为模式。

孙普的梦想就是,尽快建立中国人的心理指标体系和行为特征数据库。这势必会非常艰难并耗时费力。然而,中国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奠基人——这个头衔太有诱惑力了。

这四起连环杀人案,无论从典型意义还是从案例价值上,都绝不能错过。

所以,他不能,也不允许自己失败。

让孙普始料未及的是,仅仅几天后,案件侦破就有了重大进展。

专案组按照孙普提供的嫌疑人特征在指定范围内进行排查,同时对附近居民进行走访,双管齐下,一个嫌疑人渐渐进入专案组的视野。

王永利,男,41岁,汉族,离异,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为金珠乡亮门村,亦即8·9强奸杀人案的案发地。王永利小学毕业后就在家务农,农闲时随有木匠手艺的父亲在附近村镇打零工。1985年10月,王永利和同村妇女董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王永利好吃懒做,又有流氓习气,夫妻感情不佳。王永利的父母在1989年和1992年相继离世。1993年,王永利因猥亵妇女,被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同年,董某与王永利协议离婚,王永利只分得瓦房两间,女儿归女方抚养。1996年,王永利经减刑半年后刑满释放。他回到原籍后,因生活无着,只能重操旧业,在附近村镇做木匠零活维生,据熟悉王永利的村民讲,王永利是个左撇子。

走访结果显示,王永利出狱后,不仅没有接受改造,反而劣性更甚。即使受雇干木匠活,也因多次对雇主家的女性出言调戏或动手动脚,被雇主责打。因此,王永利的收入情况不佳,勉力维持生计。“8·9”强奸杀人案案发后,有村民看见王永利曾去现场围观,表情紧张,第二天就带着木匠工具进城。至今未归。后公安机关在五龙镇一家个体小旅店里将王永利抓获。

这个消息让孙普兴奋莫名。他在王永利归案后立即调取了全部资料,彻夜研读,同时敦促专案组尽快将王永利的个人特征与现场提取到的物证痕迹进行比对。

经查,王永利身高163cm,被抓捕时脚穿一双39码的解放牌胶鞋,并随身携带木匠工具包,内有锤子、凿子、锯子、刀具等木匠工具。警方对王永利的住宅进行搜查,发现大量内容低俗的书刊、杂志及裸体扑克、海报等。室内物品摆放杂乱,脏污不堪。经鉴定,王永利为a型血,在“8·9”强奸杀人案中提取到的精斑为王永利所留。

无论是孙普对嫌疑人的画像,还是警方掌握的物证,都将目标指向王永利。

王永利的作案嫌疑迅速上升。

“可是,还有问题啊。”赵永贵皱着眉头,叼着香烟,翻看着手边的一沓材料,“足迹鉴定那边说虽然鞋码、鞋底花纹都对得上,但是磨损形态不同,行走习惯也不一样。”

“那个问题不大。”孙普的注意力似乎并不在足迹上,“任何鉴定都是有一定误差的,让他们再重新做一次——你看这个。”

那是一份访谈笔录,赵永贵翻看完毕,脸上是疑惑的表情。

“这有什么用?”赵永贵把笔录递还给孙普,“不就是说这小子从小就不咋样么?”

“这份笔录是王永利的邻居提供的。”孙普笑笑,“老头今年六十多了,按他的话来讲,王永利是他看着长大的。这份笔录对证明王永利犯罪没什么作用,但至少验证了我的推测。”

笔录显示:王永利从小就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上小学的时候,他就因为父母和村民的争执,半夜去点燃了对方家里的草垛。幸亏被人发现,扑救及时,否则会酿成大祸。后来念及他只是个孩子,由家里赔钱道歉了事。按照这位老邻居的话来讲,王永利是个挺“顾弄”(东北方言,意指个性孤僻,阴险)的人。一般的孩子看到野猫野狗,心眼好的,就弄点吃的给它们。王永利恰恰相反,一旦被他逮到这些小动物,就会慢慢把它们折磨到死。老邻居曾见过王永利往老鼠身上淋灯油,然后点燃。看着浑身着火的老鼠在地上疯窜,王永利比过年放鞭炮都兴奋。此外,王永利从小就有尿床的毛病,邻居们经常看到王永利的母亲骂骂咧咧地把尿湿的褥子挂在院子里晾晒。这个毛病,直到王永利成年后才慢慢克服。

看到赵永贵依旧是一副不明就里的样子,孙普继续解释道:

“你应该已经从这份笔录里提取到三个关键词:幼年时期的纵火、尿床和虐待小动物。”

赵永贵略一思索,点点头。

“西方犯罪学已经证明,幼年时期有这三种劣迹合一的人,在成年后从事犯罪——特别是性犯罪的可能性很高。”孙普的表情渐渐归于凝重,“1976年,连环杀人犯‘先知撒母耳之子’大卫·伯科威茨承认,他在幼年时曾有一千多次纵火的记录,同时,他也虐待动物。”

赵永贵大张着嘴,愣了半天,又看看手里的资料。

“流氓罪……前科……”赵永贵自言自语,抬头看着孙普,“这么说,这小子还真对得上号啊。”

“我觉得就是他。”孙普的语气坚决,他抬手看看手表,“你们不是常说,‘口供是证据之王’么,怎么撬开他的嘴,就看你们的了。”

说罢,孙普又补充了一句:“时间有限,越快越好。”

然而,对王永利的讯问却不甚顺利。王永利被抓捕时,连称“王晓慧不是我杀的”,这句话显示出王永利是案件的知情人,作案嫌疑陡然上升。在预审时,王永利辩称自己虽然认识王晓慧,但并未杀人。在警方拿出精斑鉴定结论后,王永利只得承认8月9日凌晨0时许,他曾和王晓慧发生了性关系,但依旧否认杀人。

据王永利供称,自从他刑满释放后,虽然回到村里,但是已然妻离子散。因他的经济条件和刑事前科,再婚的难度很大。为解决生理需要,王永利频繁往来于村中和城里,把做木匠零活赚取的微薄收入都挥霍在那些洗头房、足疗店里。今年春季,王永利听说本村开小卖店的王晓慧生活作风不好,遂主动勾引,并很快苟合在一起。

据查,王晓慧,女,37岁,读中学时曾和某男教师有染,怀孕后被迫退学并做了人工流产。手术的后果可谓祸及一生,因医生操作不当,王晓慧从此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同时,年少时的这桩丑闻,让王晓慧直到28岁才与本村的外来户卢某结婚。婚后,王晓慧仍旧不够安分,先后与本村多名男子有染,加之不能生育,1996年,忍无可忍的卢某与王晓慧离婚,并返回山东老家。王晓慧离异后,独自经营一家小卖店。据村民反映,王晓慧明里开店,私下里却从事一些不可告人的勾当。和男性发生关系后,王晓慧会收取20元至50元不等的费用。案发时,王永利和王晓慧已经保持了一段时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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