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青春的故事
几乎每个男人青春年少的记忆里,都有一位女同学,她或许是同桌,或许是前后桌。
我青春记忆里的女同学就是王倩,记忆中的她一袭白衣,长发飘飘,走在落叶满地的校园甬道上,眉眼如画,清纯可人。
我和王倩是前后桌,她坐在我前排,我无数次在课堂上看着她的背影发呆,想入非非。
在那个青春荷尔蒙飞溅的年纪,总是对女生充满好奇,渴望探究女生身体的奥秘。
我将王倩作为我的研究目标,总是找各种理由和她发生身体接触,她每次都用白眼对我。
高二那年夏天,有一天早读时间,同学们像知了一样背课文背英语,而我却一直盯着王倩的后背看。
虽然校服宽大,但根据我观察王倩背影多日的经验,结合她不时把手伸进衣服里,我断定她内衣出了问题,应该是罩罩带子开了。
我见她系了好几次,都没系上,我鬼使神差地站起身子,两只手伸进她校服里,帮她系上带子。
那一刻,全班同学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男生们发出阵阵起哄声,王倩则羞红了脸,那几天她走路都低着头。
经此一事,同学们把我和王倩认定为一对,经常开我们玩笑,说我们是两口子。
对此我没有反驳,任由同学们说。
王倩却激烈反对,可是,反对并没有效果,同学们叫的更欢了。
在同学们舆论的助攻下,我给王倩写了一封情书,我们成了校园情侣。
只是高中管理严格,无法像大学那般开、房约、炮,我和她做的最亲密的动作就是下晚自习后,躲到操场上黑暗的角落里,搂搂抱抱,亲一亲。
后来,我们上了不同的大学,去了不同的城市。
大一前半年还时长联系,后来,在大学里有了各自的交际圈,关系就淡下来,这几年一直没联系过,相忘于江湖,像大海里的游鱼一样,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
但是,让我费解的是,以她的美貌,不应该单身啊。
在我思绪乱飞时,王倩走到我面前,张开双臂,落落大方道,“好久不见老同学。”
我还没回过神来,呆愣着。
白素花推了我一下,“石中阳,你还愣着干嘛,王美女向你要抱抱呢。”
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嘲地笑了笑,“看到王倩,我仿佛回到了十八岁。”
我和她礼貌性地拥抱了下。
白素花笑道,“你们俩可以多拥抱会儿,找找当年的感觉,反正男未婚女未嫁,不过我给你们说啊,你们俩要抓紧了,因为咱们这么多同学,除了你们两个,全都结婚生子了,你们两个多交流交流,争取早日解决个人问题。”
她把话点到后,转身离开,与其他的同学交谈去了。
同学们也纷纷远离我们,给了我俩一定的空间。
虽然王倩在我的青春记忆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但是,真正面对她时,我却不知从何说起,一时间词穷了,只能尬笑。
王倩也沉默,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说校园恋人分手后,相见不如怀念的原因吧。
幸好,同学们开始才餐桌前就做用餐,化解了我们两个之间的尴尬。
酒桌上,有人侃侃而谈,有人曲意逢迎,有人沉默不语,同学聚会变成了吹牛、逼和炫耀大会。
对于这样的聚会,我从心底里反感,懒得说话,一直保持沉默,静静地看他们装逼。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有人喝醉,有人抱头痛哭,同学会结束。
我跟着人流离开,走出酒店。
“石中阳,等等我。”王倩的声音传来。
我冲她礼貌性地笑笑,“有事?”
她嗔怪地瞪我一眼,“多年不见,至于这么生疏吗,同学会上人太多,不尽兴,咱俩换个地方聊聊吧。”
美女相邀,我怎能拒绝,点头道,“好啊。”
“去咱们母校看看如何?”王倩道。
“当然好啊,有些年没去过了,对母校很是怀念啊。”我满怀感慨道,哪怕在大城市漂泊多年,但是母校与故乡一样,始终在心里占据不可撼动的地位。
“你开车来的还是怎么?”王倩问我。
我两手一摊,“我哪有车啊,坐车来的。”
“嘿嘿,迟早会有的,这样,咱们坐我车去,行吧?”王倩很是客气地征求我的意见。
我点头,“好,一切听你安排。”
她指指酒店前的停车场,“你等我下,我去开车。”
她走向停车场,不一会儿开着一辆奔驰梅德赛斯停在我身旁,打开副驾驶车门,示意我上门。
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鼻子皱了皱,车厢内的香水味挺浓的,我仔细打量了一遍车内的布置,向王倩竖起大拇指,“老同学,你够厉害的啊,有这么奢华的豪车。”
王倩笑了笑,“哎,不值一提,全是靠血汗钱换来的。”
我本以为这只是一句客套话,可后来随着和王倩接触的加深,发现她这豪车真的是靠血汗钱换来的。
由于正值寒假,母校大门紧闭,禁止进入。
我和门卫师傅说了半天好话,又塞给他一盒烟,他才放我和王倩进入校园。
冬日的校园寂寞空旷,寒风刺骨。
我却不觉得荒凉,反而满心感慨,因为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无比熟悉,与多年前不同的是,原本碗口粗的毛杨树比我二尺六的腰还粗壮,当年新建的教学楼现在破败不堪。
我贪婪地呼吸几口空气,还是熟悉的味道。
我和王倩边走边聊,不时停下来,指着一些地方回忆当年发生在外面身上的故事。
不知不觉我俩走到操场上,来到操场的西南角,当年生长在这里的小树不见了,改为一排乒乓球台。
王倩忽然道,“还记得那些年晚自习后咱们在这里做的事吗?”
我会心一笑,“当然记得,一辈子都忘不掉。”
当年她一直不肯让我亲她,我求了她好几次,她才同意,接吻之前,我特意跑回宿舍,刷了三遍牙,还往身上涂抹了一层花露水,味道虽然有些刺鼻,但至少比我身上的汗味好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