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66部分
的。
想到这些,苏虹开始感觉混乱,看来这件事只能回去询问梁毅才行。
“我想记起爸爸妈妈的名字,可是我连他们的脸孔都记不起来,我想记起我来的地方,可是好些东西我能画出来,却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我能想起好些事儿,逻辑联系什么的我都知道,可是里面总有些关键性的东西我记不起来,那感觉,就好像……就好像一匹丝绸,上面被蛀了无数个小窟窿,所以这丝绸也就废了。”
苏虹静静听着,她的内心仍然继续着刚才的猜测:西施究竟是为了什么才过来的呢?
林兰当时,是为了去南宋做辛弃疾的妻子……
难道西施是为了来做夫差的妻子么?这当然不可能,至少十年前她差点就嫁给了勾践,这一点历史根本就没有记载。
然而,不管西施最初是以什么目的来的春秋时代,她后来的人生。就全都归结为了一个目的:寻找。
“我总是在想,想自己到底是谁。以前到底在哪儿生活,自己是从哪儿来的这个地方……”西施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她的眉宇间,浮现出浓浓的倦怠,“可我翻来覆去想了十年,却依然毫无结果。”
蓦然间,当年方滢说的那番滑稽的话,此刻再度响彻苏虹耳畔:“这下啊,她一辈子都有事儿干了!”
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西施她忘记了自己的来历,她竟然毫无根基地在吴越大地上生活了十年……
“苏姑娘,你真的就不能告诉我,我……不,咱们,咱们到底是什么人么?”
西施说到这儿,目光充满期盼地望着苏虹,她寻找同类已经寻找了十年,眼下终于发现了一个能懂自己语言的人,这对她而言不啻是天赐良机,看来她说什么都会从苏虹这儿挖出真相。
想到这一点,苏虹也觉得为难了,她反复思忖良久,才艰难开口道:“……我们,不是这儿的人。”
“不是这儿的人?不是吴越之地的人?”西施问,“可我们是哪儿的人呢?我与夫差走了天下各国,到处都找不到听得懂我说话的人。”
“你们周游了列国?”苏虹一怔。
西施点点头:“为了找到我的来处,我和他在外面游历了七、八年。”
苏虹内心暗自吃惊!
“能去的都去了,无论多么偏远的地方,我们都不放过,期间苦头也吃了无数。”西施的微笑变得极为苦涩,“可就是找不到,说什么都找不到。”
漫长的沉默。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讲。”苏虹一字一顿地说,“按理说是不能讲的。如果我说出真相,夷光姑娘,那将会给你们……不,应该是会给所有的人带来灾难。”
苏虹说得如此郑重,西施也愣住了!
“那么严重?”她惊惧万分的问。“我并不想知道别的呀,我只是想知道自己是从哪儿来的,我到底是谁——这些和其他人又有什么关系?”
苏虹被她问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好吧,既然如此。”西施慢慢点头,“我不问了,既然你不肯说。那我就继续找。”
“你找不到的。”
西施瞪大眼睛望着苏虹!
“你在这儿,是找不到的。”苏虹咬着牙,硬着头皮说,“我们不是这个世上的人。”
“不是这个世上的人?”西施更惊讶,“这是什么意思?我们是异世之人?”
苏虹想来想去,也只能如此解释了。
她点点头:“夷光姑娘,你和我,都是从那个世上到这儿来的,我没有忘记自己的过去,可是你看来已经被洗去记忆了。”
“洗去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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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服了某种药,用某种手段遗忘了之前的事儿,然后才被送过来的,之前我也听说过有人想这么干。现在看你这样子,应该是这个缘故了。”苏虹又斟酌了片刻,才道:“只是我不知道,你是自愿忘记以前的,还是被强迫的。”
西施愣怔了半晌,才缓缓摇头:“不,我不是被强迫的。”
“……”
“没有那种感觉。这里头完全没有恨意。从来就没有人、没有事情能够强迫我。这我自己知道,我决不是受人迫使忘记以前的……”她说到这儿,目光黯淡下来,“这么说来,竟然是我自愿忘记的了。原来是这样啊。”
“自愿?”夫差瞪圆了眼睛。“可是夷光,你为什么要忘记过去?”
西施茫然地摇头:“不知道……”
看她眼神那么凄婉,苏虹心下不忍,她终于道:“夷光姑娘,虽然我不能完全告知实情,但是我,嗯,或许捡我能回答的,来解答你的疑问。”
听她这么一讲,那两个又来了精神!
“既然是只有感觉,那也好歹说说你对父母亲人的感觉吧。”苏虹问,“说不定我能替你打听到你父母的下落。”
西施点点头。
“爸爸他……个头高高的,但是没有他这么高。”她瞥了一眼旁边的夫差,“爸爸对我很好,不,他对谁都很好,很少发火,对谁都和和气气的,而且他还很帅,我觉得他很帅……”
“……”
“妈妈她没爸爸那么高,但是也很和气,比爸爸要啰嗦一点,不过我喜欢听她絮絮叨叨的。妈妈会做菜,可是做的菜没爸爸做的好吃,还有,”她顿了一下,“妈妈也很漂亮,有很多漂亮的衣服,都是爸爸给她买的,爸爸也给我买。”
苏虹扶额无声哀叹。
这都算是什么信息?爸爸很帅,妈妈很漂亮,妈妈会做菜然后有点啰嗦,爸爸给妈妈买了好些漂亮衣服……
这些话的搜寻价值基本上等于零,这样的家庭中国没有一亿也有八千万,这让她从哪儿找起?
西施也看出苏虹的无奈,她的目光充满了歉意:“是不是这些都是废话?都没啥用?”
苏虹努力微笑摇头:“听起来很温馨,至少你的家庭充满了爱。”
西施点点头:“这所有的感觉都很好,但是最后好像……”
“什么?”
“发生了什么很凄惨的……事儿。”西施的目光有些茫然,“究竟是什么事儿却想不起来了。”
难道是父母过世了?苏虹暗想。
“可我却记得爸爸说,他说他会来找我。”西施说完,又更正道,“不,他和妈妈都会来。”
“会来?会来这儿?”苏虹诧异了。“你爸爸说他会来这儿?”
“……不知道。可是他说,一旦我有了危险,无论什么时候,他和我妈都会来救我。”西施说到这儿。顿了一下,“这个声音在我脑子里萦绕了许多年,起初甚至都不能肯定那是谁的声音,可是这两年它比以前更清晰了,我觉得那就是爸爸的声音。”
苏虹想了想:“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过去,你的记忆有所恢复?”
“恢复?”西施摇摇头,“没那么好,只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总算想起来不少,虽然还是东一片西一片的,而且尽是不相干的事儿。”
“比如说?”
“比如说,妈妈常常穿的那条裙子的花色,她烧的菜肴的味道,爸爸书架上的书,我记得他的书桌上经常摆着一本蓝色封腰的书。书皮上的字儿我都记得呢。”
西施说着,弯腰,用手指蘸着茶水,在黑色茶几上写下几个现代简体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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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虹低头一瞧,那是“佛家名相通释”,苏虹一愣,她知道这是国学大师熊十力的著作。
“爸爸的书架上,好些这样的书。这个经文那个经文的。”苏虹说。“爸爸总是反复看这些书。”
“哦,你爸爸研究佛学?”苏虹说,“那……他难道是个老师?大学里的?”
“老师?”西施怔了怔,摇摇头,“我觉得不是,我知道老师是什么样,可我觉得爸爸不是老师。”
苏虹沉默。
“对了,给你看我的画。”西施像是想起什么,她起身,转入屏风后面,不多时又拿着一个雕花匣子走了出来。
“都是我画的。”她说着,打开匣子,“想起点什么,我就画下来,说是说不清楚,也许这些能给你帮助。”
苏虹拿过匣子,里面堆着的是一些柔软的白色织物,她拿起一块展开来看,果然,上面是用木炭之类的黑色东西画的画。
画笔非常简单,但是苏虹能辨认出。那是经过了一定训练的,因为光影都遵循了基本的素描要求,看来西施在现代社会甚至学过绘画。
但是当苏虹再把目光落在那幅画上,她却愣住了。
那画的是一个穿军装的男人。没有脸孔,只有身上那件军装,画中的线条十分简单,所以只能勉强辨认出是一件军装,那上面甚至都没有肩章可以确认。
“原来你爸爸是个军人……”苏虹叹道。
“军人?”西施茫茫然重复了一遍,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我记得,爸爸的肩头有一颗星星。”
“……”
西施点点头:“只有一颗。”
“其它的呢?有没有条纹?”
西施摇头:“其余都不记得了。”
苏虹苦笑,肩章上只有一颗星星,别的都不记得,就算知道西施的父亲是个军人,可这叫人往哪儿去找?
她拿起第二幅画,这次画的是个坐在钢琴前的人,身形瘦小,倒像是个少年。
“是我弟弟。”西施微微一笑。“他在弹琴,我记得呢,弟弟还会唱歌,他唱的调子可好听了。”
原来西施还有个弟弟……
剩下的几副画,画的是个穿裙子的女性,没有脸孔,只有裙子的式样,苏虹反复看了又看,最终她只能确认,这些裙子毫无特殊之处,任何大型商场里都会有成百上千条。
“那些都是妈妈……”西施说着,眼神忽然变得无比痛楚,“我很想念他们,可怎么都想不起他们的脸孔,连他们是如何呼唤我的都想不起来。”
恐怕那些都是被重点洗去的记忆,和西施个人相关的信息,尤其遭到了药物着重的洗刷,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她忘记过去。
“还能想起来什么?”苏虹试着又问。
“其它的,就都是毫不相干的事儿了。”西施懒懒道,“曾经看过的电影,爸爸书架上的小说,妈妈听的歌,爸爸有好些歌碟。”
恐怕就是此刻她把那些歌曲一一唱给我听,多半也都是些家喻户晓的流行歌曲,苏虹有些悲哀地想,好吧就算她唱的是普契尼,对确认身份仍不会有多大帮助。
漫长的沉默。
“还有,我还记得,我和男友分手的时候,爸妈很不高兴,”西施忽然笑了一下,“奇怪,这件事儿为什么我会记得?”
“也许给你刺激很深,”苏虹苦笑。“为什么爸妈不高兴你和男友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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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望我和他结婚么?”西施哈哈一笑,“不记得了,反正我和男友分手了……男友叫什么,长什么样我也没印象了。”
她说完,又看看旁边的夫差:“不知道爸爸能不能看中他呢?”
没有哪个正常的现代父母,会看中夫差做自己的女婿——这一点苏虹已经可以肯定了。
“就算他看不中那也晚了。”夫差突然说,“他的女儿做我的妻子已经十年了。”
西施回头看看他,笑起来:“可是也许,到时候我爸找到这儿,他就会说:为什么呀?那她为什么非的做你的妻子不可?到底为什么?”
夫差眨眨眼睛,他突然吐出一句外语:“cest.gemecal on nesaity am ais。”
西施哈哈大笑!
苏虹在一旁,惊诧地完全说不出话来!
那并不是多么复杂的句子,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见,哪怕是苏虹这种只简单学过三个月基础的人也能明白它的意思,它也是法国人的口头禅,说的是:“哎呀不为什么啦,总之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嘛!”
夫差居然懂法语!
“是我教他的。”西施嘻嘻笑起来,“太笨了!教了他好几年,记了忘,忘了记,总共只学会了十几句,刚才这两句,是我经常拿来对付他的,他总是抓着我问为什么呀为什么呀,像个小孩儿似的没完没了。好多事情我自己都一知半解,解释不清,就只好拿这两句来搪塞他。喏,现在他就拿来对付我了。”
已经很骇人了好不好?!苏虹简直想晕倒,她被这荒诞的现实给弄昏了头!
看出苏虹的异样,西施赶紧解释道:“是爷爷教的。小时候跟着爷爷和爸爸学的,学了两三种语言。刚来这儿的时候,都不记得了,是到了最近两年,才慢慢想起来的。”
她说罢,又仰着脸,望了望黑洞洞的屋脊:“那种感觉,就好像水里的油,你用力搅动它会偶尔沉下去,但是一旦停了下来,油总是会浮上来的。”
“嗯,有爷爷,还有爸爸妈妈弟弟,还有呢?”
“还有叔叔,好几个,我猜想,他们和我爸爸特别亲的样子,过年的时候家里总是很多人,还有姑姑姑父,姨,还有——”西施想了想。摇头道,“那些,都记不清了,爸妈的脸都记不清,其他人就更难了。”
苏虹定了定神:“还能想起什么?”
西施没有立即回答她,过了一会儿。她才轻声说:“刚才说的,都没多少用,是么?”
听出她语调里的苦楚,苏虹也觉得心酸。
“这些……都太寻常了。”苏虹低声道,“像这样的家庭,在……在我们那儿,到处都是。”
西施点点头:“也许我只是个普通人,洒进人群就找不到的那种。”
没有姓名,没有特征,没有身份……在人口达到13亿的当今中国,要靠这么点线索找到西施的来历,无异于大海捞针。
三个人的房间,再次陷入无言的沉默中。
“也许,我不应该再搜寻过去。”西施忽然轻声开口,“既然是我自己要求忘记的。也许我该放弃过去,就这么活下去。”
她说这些的时候,她的手紧紧握在夫差的手里。而那一个,一双黑眼睛目不转睛望着她。
“那也没关系,夷光,到什么时候我都陪着你。”
那一刻,夫差温和的目光,令人联想到月光下浩瀚无波的大海。西施微微一笑,她依偎过去,抬起手。用手背轻轻蹭着夫差的脸颊,那副模样就像在宠溺一个心爱的孩子。
苏虹默不作声地望着他们,她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那坐在棋盘一样的黑白王宫里的男人输了。
勾践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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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最终,他将赢得天下霸主的地位,可是他却输掉了面前这个子。
第百九三章 我,西施,被命名的符号(上)
今天早上夫差又离家出走了。
之所以说“又”,是因为这样的事儿,他已经干过不止一次了。
“哼!我不回来了!”他一脸气呼呼的表情,“我生气啦!生气啦!”
说完,他就一溜烟跑出院子去了。
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是我并不担心。
我洗完了衣物,独自坐在小院门口,仰望蓝色的天空,轻轻舒了口气。
天气真好啊!
看着湛蓝天空下,那被风吹得飘飘摇摇的白色衣物,我无端就觉得心里说不出得高兴,恨不得能马上将这心情告诉夫差。
要是有一部手机,我就立即拨通他的号码。
“喂!夫差,我现在非常高兴呀!”
想了许久,我只想出这一句话来。可如果把这句话告诉夫差,未免会有胡乱开玩笑的嫌疑:毕竟他刚刚赌气跑掉了。
这儿是齐国近海乡野的一处僻静小院,篱笆墙上爬满了绿藤,那是去年春天,夫差亲手种下的。
此时是五月的天,刚热起来的时节。绿藤上那些粉红的花朵,从小拇指大小的蓓蕾开始,一日比一日饱满。像亲爱的人脸上忍俊不禁的笑容。然后只一个正午,突然之间就完全绽放了,花儿火红一片,颜色郑重单纯,近乎倔犟的红,一朵紧挨着一朵,缀成一副夺目的花幕。风起时,满架的蔷薇摇曳成一片辉煌灿烂的光,深深浅浅,明媚娇柔的纯正。每一朵开得都那么好,天真而坦然,又认真,又倔强。
就像夫差。
我喜欢这样的情景,好像之前。也曾长久地凝视着这样的景色。
就是这样爬满了蔷薇,如同翡翠玉屏上的红色珍珠。好像那个时候天空也特别的蓝,干净剔透得如同初生蓝水晶,初夏的风很猛烈,热乎乎的风里夹杂着花朵的芬芳,仿佛整个世界都浸润在深红色的蔷薇海洋里。
……那究竟是什么地方?我的家么?
对了,还有个男孩子,不知是在学校里帮我领了什么,特意送到我家来。
“那么,我走了。”
模糊的身影,支离破碎的话语,可好像对方,就是我一直暗暗喜欢着的男孩子,但我一直都没机会说出来。
那天天很热,风很大,蔷薇疯狂盛开,他的头发上,都有蔷薇花瓣。
到现在,我已经记不起他的脸孔了,却偏偏记得那时候自己的心情,还有客厅唱机里的女声,娇柔的唱着不知道名字的歌曲:
你还记得么?
有过那样的一个晚上
有过那样的一个人……
唉,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哪。
那是我喜欢的感觉,好长好长的假期等着我玩耍,最喜欢的男孩子曾在我家的蔷薇架下等着我……小小的一颗心里,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不过如果把这些讲给夫差听。那他一定会露出又嫉妒又不屑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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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胆小鬼,送了东西都不敢多留一会儿,要是我的话……”
他一定会这么说的。
可如果是勾践,他又会怎么说呢?
我又仰头看了一会儿天空,银色的云朵亮得如同聚光灯下的雪白头骨,晃人眼睛。
“不晓得那个倔脑壳现在在干什么。”我突然想,可无论他在干什么,都不可能像我这样闲着看云朵。
倔脑壳,我说的是勾践,又倔强又冰冷,那个人。
他是如此冰冷的存在,我们曾经彻夜拥抱在一处,但依然无法使他的体温提高丝毫……
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勾践是我在这个世上,所看见的第一个人。那时候他倜傥得很,也许是我见过的最倜傥的男人,那时他牵着一匹白马,踏着沾满露水的枯叶,从密林深处向我走来,整个情景好像做梦一般。
可当身上剧毒发作时,这个人就和“倜傥”二字毫无关联了。
现在再想来,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呢?我对勾践。
那并不是因为,他是我所目睹的第一个同类,决不仅仅如此,否则,我便与刚刚睁开眼睛的雏鸟无异了。
在那个男人身上,有我所异常熟悉的东西存在。我是如此熟悉它。就好像曾经与之共同生活过多年。我是说,勾践身上那种深刻的痛楚和疯狂,竟是我十分了解的一种感受,那感受就像天然磁石,将我深深吸引住,让我无法与之分离。缓解它是我的天职,无论勾践去往何处,我也必将跟从。
所以越国王后什么的,对我而言听起来才会那么怪异,那不是我所关心的范围,因为就算勾践是个乞丐。我也不会离开他身边。
勾践比任何人都更明白这一点。他要娶我,并不是为了给予我尊贵动听的身份,那只是一个把我永久性留在他身边的手段。
“也许我该把越王的位置也让给你。”有一次,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好差事。”
我能够同他一道受苦,所以那痛苦也就被减半了,我比任何人都更能体会他那种痛苦,所以这样一来,就好像一份痛苦由两个人分担,时间长了,本来沉重的苦楚也渐渐减轻,因为有我在,勾践也不再每次都与之汹汹搏斗,我们学会了静候它来,恭谦地经历它,再放它离去。它在我们的联手下,逐渐变得轻盈无碍,成了一层若有若无的背景色。
当蛊毒的发作从每日一次,延长到七八日一次,又继续拉长到一月不超过两次,勾践的变化也愈发明显:他开始学会微笑,就好像之前这男人从未尝试过对人笑,他不再每日拿着剑四处乱砍,那股久治不愈的戾气像日照下的冰激凌,慢慢化去,他可以久久与我共处一室,而不再坐卧不宁、烦躁不安,一心想寻求未来种种出路……
勾践的这些变化,越王宫里的所有人都目睹到了,他们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恐慌与震撼!
“大王怎么可以是这个样子?他忘了他要做的事情了?再这样下去。大王就不像他自己了!”
宫内像流传瘟疫一样,流传着这样的言论。
女眷们纷纷指责我,她们说勾践忘了复仇大业,他是被我这个“妖姬”给搅昏了头,官员们也跟风似的,一个个挂上了犹疑的神色,所有的人,都觉得勾践这样子不对劲,就仿佛那个夜夜发疯拿剑砍人的越王,才是他们心目中真正的君主。
我从未想过,外界这些想法有朝一日会影响到勾践,我还以为他会纯然接受自己的这些变化,并且为之欣喜。
白日,他长久地凝视着铜镜,就仿佛那里面的人连他自己都要不认识了,然后他会回过头问我:“夷光,我这样子,好么?”
“为什么不好?”我说,“你现在不是过得很愉快么?”
他听了这回答,又转回头去盯着镜子,良久才点点头:“嗯,很愉快。”
那声音里的迟疑,溅在铜镜上,叮咚作响。
夜晚,我们裹在一床裘毯里。炭火在不远处猛烈无声地燃烧着。他已许久没有被盅毒侵扰,也已经习惯了和我这样拥抱而眠,早先不仅不能如此,我还必须在入睡之前收捡屋内所有尖锐的东西,以防他自伤。
那晚,勾践怎么都无法入睡,他睁着黑洞洞的眼睛,盯着屋顶。
“夷光,接下来该怎么办?”他突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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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有点糊涂,“什么接下来?”
“我是说,吴国。”他突然说。“今天,一群官员逼问我伐吴之事。他们要我交出时间表。”
我想不出这种问题该怎么回答。我是个不过多考虑未来的人。
“那你觉得呢?”我问。
勾践良久都没说话。
“你希望再去打仗?”我慢慢坐起身来,望着他,“去把吴国杀一个尸横遍野?为什么一定要那么做?你喜欢杀人?可我们的军务防范做的这么好,他国已经不可能再攻过来,这不就可以了么?”
“……我不知道。”
我静静望他。
“我觉得这不太对劲,夷光,不是说去不去伐吴的问题,而是我自己。”勾践侧过脸,望着我,他的目光里充满迷惘,“我很喜欢现在这样子,可我又觉得自己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我甚至觉得,我好像不该再在这儿住下去,我和他们越来越不一样了……”
“那就离开好了。”我说,“咱们再去深林里生活,像一开始那样。”
勾践摇摇头:“不可能的,夷光。我做不到。”
有什么,在分裂这个男人。
自那夜起,我才清晰地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在惧怕自己的变化。
许久之后,我才真正明白,原来痛苦对这个男人而言是那么重要的东西,以至于一旦脱离了痛苦,他反而会不习惯。
不,何止不习惯?那几乎像是丧失了他自己的一部分,就好像长期的痛苦已经成了他的一条腿,一只胳膊。“没有痛苦的勾践,就不再是真正的勾践了”,这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认定,也是越国上下集体保有的信念,他在臣民日日的责备中,慌乱起来。
于是,他的犹疑和自我谴责。不久就显化为了一个人。
那个人的名字叫文种。
答应文种去往吴国,并不是为了那个众人皆知的原因:给勾践寻找蛊毒的配方。
事实上那时候,勾践身上的蛊毒已经很轻了,甚至不一定要去寻求解药。
我会答应文种,是因为我已经不想再目睹勾践的自我怀疑和分裂了,那太让我痛苦。
我很清楚,他并不是在和文种争吵,他是在和他自己争吵,和那个要求他“恢复到从前去”的自己争吵。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并不是文种,甚至他在宫内砸东西大骂的也不是文种,而是他自己,那个打算抛开痛苦,改变既定命运,甚至竟然奢望不再做越王的自己。
这也是为什么哪怕吵翻天,他也绝不去动文种一根手指头的缘故。
在培养勾践这件事上,文种所获得的成功,几乎可以和皮格马利翁媲美。
相比之下,伍子胥就只是个失败了的弗兰肯斯坦。
于是,从我答应赴吴之日起,勾践就不再见我了,我搬出了越王宫,按照文种的说法,如果依然与大王日夜相对,大王会舍不得放我离去。
其实那是不可能的。
勾践失去了我,却重拾了他的痛苦。这对他而言,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文种指定了几个女教习来教导我日常礼仪,负责这一项目的是范蠡。
我管范蠡叫“那个财迷”,因为他盯着我的眼神,活像盯着一大堆金币,这是个视财如命的人,甚至在他发现有一大单生意可做时,那双眼睛里流转的秋波,比热恋中最疯狂的恋人还要动人。
但是女教习们很快就罢工了,她们集体商定,不再给我进行任何训练,因为被礼仪和社交技巧捆绑住的我,全然丧失了光彩,活像粗糙的土坯瓶,呆板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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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种在踌躇了两三日之后,最终决定,就这样把我送去吴国。和我一同去的还有一个女性,那是个完全遵循女教习们的训练而培养出的美女,她的名字叫郑旦。
郑旦是那种煞有介事的女孩儿。每个班的成绩表最前面那一群,你都会发现一两个。她完全听从于文种,视之为父兄的那种听从,也自认为有为国牺牲的必要,所以当她那双狭长优雅的眼睛转向我时,具面永远充满了疏远的轻蔑。
文种的意思是,如果吴王喜爱人工培养的高级瓶花,那他可以选择郑旦;如果万一,他对瓶花们已经产生了审美疲劳,那他或许就会选中我。
无论吴王选谁,都能中文种的计策。
文种管这叫美人计,这可笑的名称总是让我忍俊不禁。现在回头再看。文种真可算是个战略家,他将一切都纳入到他的算计里,他认为我只是他的一颗棋子,定然会按照他的希望向前行。他什么都算计得好。唯独有一样东西,却被这个天才欺诈师给完全忽略掉了,那就是人在亲密相处之下,所产生的感情。
忽略了感情的策略,越狠毒,所结出的恶果就越可怕。
初入吴国那段时间,我无比痛苦。
吴国的一切都叫我不习惯,他们的饮食和越国有异,味道更浓,他们的语音不像越语,我听不习惯,他们的气候比越国更冷,让我无法忍受。
可最最让我难受的,是我要侍奉的那个人。
吴王夫差。
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感觉到深深的厌恶!
在我看来,他太高了,足足比勾践高一个头。他的身材也太魁梧了。比起骨骼纤细的勾践,夫差魁梧得几乎都不像个君王,还有,他的情绪太快活了,他的双眼太明亮了,他的声音太坦荡了,甚至连他的笑容都叫我讨厌,因为它总是那么自在无忌,顽皮天真。
这个人,从头到脚都叫我讨厌,讨厌得要命,因为他和勾践是那么的不像,几乎到了截然相反的程度,如果说勾践是一块看不透的黑色磁石,那么夫差就是一件透明的琉璃,好像他天生就没有任何秘密可言。无论是人前还是人后都始终如一。而这种透明,恰恰是与他的无畏联系在一起的。
我见过他愤怒,也见过他哀伤。但是我从未见夫差有过恐惧。
据说从幼儿时期起,夫差就是个过分活泼的孩子,对他而言生命似乎总是新的,世界仿佛阳光一般灿烂。如果生活里的阴暗面侵袭过来。他会用极为巧妙的方法避开。因为他的天性里就存有一种抗拒阴暗的因子,他有足够爱自己,能宽容对待自己的每一个欲望,于是也便将这爱传染给了身边的人。
但是那时候,我看不见这些。因为我的心里仍然装着勾践,而这让我痛苦不堪。
我的意志教我要坚持下去,我是被越国送来的美人,我必须全心服侍吴王,软化他的心志。这是勾践的想法,我答应过他,要满足他这个愿望。
但是我的身体并不听从于我的意志,我开始经常伤到自己,割破手指或者摔断胳膊,走路总跌跤。我的腿不听头脑的使唤,我从头到脚每处都疼,经常莫名生病,胸口发闷喘不过气。她们叫我“病美人”,还鄙夷我拿这个来诱惑君王,指望君王因为我体弱而怜惜我。
我不想辩解,甚至连辩解的力气,我都没有,我虚弱得像个影子。我的月经都停了,我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大叫:“不,我不要呆在这儿,我不要这个傻大个儿!送我这废物回越国去吧!我要勾践!”
……我要勾践我要勾践我要勾践!!
我不清楚夫差是否洞悉了这一切,当他拥抱我时,那张英俊的面容永远会呈现出诚挚的热情,那是与勾践截然相反的感觉,那是一种坚定自若的,永远都能保持向上的非凡活力。可那时候我不曾察觉,也不想去察觉,我被自己对勾践的狂思蒙蔽了双眼,我知道夫差非常喜欢我,但我看不见更多的。
终于有一天,我失足从姑苏台的玉阶上摔了下去,我被自己的衣裙给绊倒……
我流产了。
第百九四章 我,西施,被命名的符号(中)
我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我这美狄亚,甚至都寻找不到一个替罪的伊阿宋来痛恨,比起勾践。深负罪孽的人应该是我。
说到底,是我背叛了我自己。
当我从沉重的疼痛与眩晕中清醒过来时,我发觉夫差正伏在我的床头。
“夷光,他不愿意来,”他哽咽着说,“我们的孩子不愿意来……”
他握着我手掌的手温热,他伏在我肩头,发出孩子般细微的啜泣声。我惊异地睁着眼睛,望着面前这男人,他那么大的个子,哭得却像个失去宝物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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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为什么哭,我知道他在哀痛什么,忽然间,有一种东西在我心里碰撞,许久没有过的近似疼痛的温柔,像波光一般在空气中逐渐而缓慢的融汇……
我开始笨拙地安慰他,我试图说一些开解的话,好让他停止哭泣,在那一刻我觉得有什么东西,自我的内心发生蜕变。来吴国之后,头一次。我睁开心灵之眼,认真打量起周围的一切。
……以及夫差。
我的身体依然很差,意外流产极大损耗了我的体能,就好像那个孩子在离去之前,留下了一大通诅咒和报复,他为他莫名其妙跑错了地方而怨愤不已。
遵照医嘱,我只能卧床静养。
天渐渐热了起来,树木变得繁茂。河水也更加清冽了,从高高的姑苏台望去,春夏繁衍的鸟儿们,特别是大雁,经不起炎热,开始成群结队地往北方飞。在春天的雾霭终于转成了仲夏的霞光时,和煦的红色晚霞开始笼罩着大地,像是笼着温暖的梦。河水面风平浪静,只是在每只大雁的身后,泛起了微微的细波。由这细细的波尾你能感觉到河水在缓慢流动着,或者是大雁群在慢慢游动着。对岸水边的碧绿青山,清晰地倒映在河里,那影子也是纹丝不动的。
然而这些对住在姑苏台上的人而言。只能在极好无云的晴天才能看见。姑苏台高耸入云,云层将其隐藏在半空,悄无声息的隔绝了尘世与宫殿的联系。
清晨,我坐在姑苏台外的一处宽大露台上,此时太阳还未出来,朝霞朦胧,似水如潮。淡红色的霞延伸到云层表面。静静的水色,包溶进霞光中,融成一片泛泛的红波。仲夏清晨的金色哪怕移到了云中,也不会被浸染出一丝冰凉感。无垠的云海,在姑苏台对岸一线展开,东边的云如山峦起伏波动,于清晨朦胧的光线里,漂浮起浅紫色和粉红色的影子。宫殿上空的日出前色越来越浓,一直扩展到我的头顶上,直直笼罩着我。
我坐在露台上,浑身浸润在清凉晨风中,微微闭着眼睛,侧耳听着宫殿飞檐下悬着的铃铛在微风中叮咚作响……
我不由想起了夫差那双眼睛。
那是如牧羊犬一般,皎洁温和的黑眼睛。
经历了那一场险情之后,夫差留在我身边的时间更久了。
煦暖的初夏阳光在午后时分照射进来,把每一寸金色柔和地铺洒在每个人身上,微微的风细细掠过高台外的云海,盛开夏花馥郁的馨香扑鼻而来。而那种时候,他往往会坐在我身边,凝神听我说我的故事。
关于我自己,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