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小河淌水
原来,前段时间老妈出差是参加团里文化下乡的活动,而团里今年搞了不少类似的政绩活动,结果评上了先进单位,可以选送两个节目参与省电视台元旦晚会的录制。
像这种机会,肯定有一个节目得是集体节目,例如大型歌舞类型的,让大部分团里演员都能露露脸。
而另外一个,就是所有人竞争的目标了。
作为一个歌手,对更大舞台的渴望是正常的,张佳倩也不例外。
她的实力在团里的歌唱演员之中也是拔尖的,但前几她忽然听,团里另一个年轻女歌唱演员宋欢请动了省里著名的作曲家,音乐大师霍猛出山,帮她写了一首新民歌。
霍猛的大名全hn省的人都耳熟能详,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成名至今,他写出了无数首脍炙人口的民俗歌曲,宋欢能够请动他出山,几乎已经锁定第二个节目的名额了。
张佳倩这些的压力很大,便想去老师那里再强化一下唱功。
然而,她有自知之明,到了她这个岁数,唱功、嗓音等条件基本上都已经定型了,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绝非一夕之功。
而且,论起唱功来,她还是要比宋欢要强出一丝的。
都是科班出身,实力相差不大,如同宋欢是那种赋绝佳的人,也不会到市歌舞团来。
当两者硬件实力相近时,软件实力的差距就很明显了。
适合放到晚会演出的歌并不算少,而且基本上都是经典好听的曲目。但问题是新歌产出太少了,这么多年,大晚会,几乎把能唱的歌都唱了一遍,别观众听着审美疲劳,就连歌手自己都快唱吐了。
这个时候,一首好听而又有水准的新歌出现,产生的杀伤力是巨大的。
而这个时候,如果她还去唱那些唱了几百遍的经典曲目,是绝对竞争不过宋欢的。
“跟你一,心里舒服多了。”张佳倩搂过曹吾的脑袋,盘了两把,呵呵笑道:“我也想清楚了,让她们争去吧!我要好好陪我的宝贝儿子!”
“哎呀!轻点儿!轻点儿!”曹吾从老妈的魔爪下挣脱,伸手捋了捋头发。
“嘿!老妈摸摸头不行啊?”
“我的头发很宝贵的。”曹吾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再次拥有了一头秀发,自然珍视无比。
“切!瞎讲究!”张佳倩撇撇嘴。
曹吾重又坐回来,看着老妈道:“妈,你想争这个机会吗?”
“想倒是想,可也没用啊!除非我也能找霍大师写首歌,可那怎么可能?”
曹吾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找我啊!”
“你?”张佳倩瞪圆了眼睛,上下打量了下他,道:“你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哪里像大师?”
“妈,瞧你这话的!”曹吾不乐意了:“你儿子我现在好歹也是正儿八经的音乐人,写首歌有什么难的?”
“你那是摇滚,妈妈学的是民族唱法,而且这节目是要上电视的,不能瞎搞,得是民歌才行。”张佳倩解释了下,随即不在意的摆摆手道:“不过没关系啦!不过是上一次电视罢了,又没有什么出场费,我才懒得去呢!在家多给你做点好吃的不是更好?”
曹吾若不是看到老妈眼底那一丝黯然,还真以为她不在乎这次机会了!
不行,这辈子老妈头一次这么渴望一次机会,当儿子的怎么能不帮忙呢?
“妈你等了一下!”
曹吾跳下沙发,跑进卧室里,打开电脑搜索了下后,便抽出乐谱本奋笔疾书起来。
没一会儿,他便捏着几页纸走了出来,递到了张佳倩面前。
张佳倩有些疑惑,接过五线谱,看着顶端的名字,轻声念道:“…河…淌…水…,儿子,你这字真该练练了。”
曹吾一头黑线:“你先看歌吧!”
张佳倩低头看着乐谱上的音符,习惯性的哼唱了起来,但是,哼唱了几句过后,她的表情变得认真起来,并且从头看了起来。
看到一半,她忽然站起身来,朝大卧室走去。
大卧室里有一架立式钢琴,是她平时练歌用的。她一手捏着乐谱,一手在钢琴上寻找着音符,口中则轻唱出声。
“月亮出来~亮汪汪~亮汪汪~”
“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
“清风吹山坡~吹山坡~”
“哥啊~!哥啊~!哥啊~!”
曹吾倚靠在门框上,看着读谱的老妈,微笑不语,只是安静聆听。
无疑,这是首很美的歌,他抄写的是龚琳娜的版本,成曲更显空灵婉转。
而老妈不愧是专业歌手,只是读谱吟唱,就已经找到了几分神韵。
这首歌的曲调并不复杂,但老锣在编曲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增加了许多变调吟唱,因而在原曲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一般歌手还真唱不了这歌。
张佳倩忽然抬起头来,愣愣的盯着曹吾,半晌才道:“吾,这首歌,你是怎么写出来的?”
“呃……”曹吾有些头疼,但还是解释道:“你还记得我学毕业那年你和老爸带我回老家,去外婆家住过半个月吗?”
“记得。”
“我坐外公的船进山玩的时候听到有人唱‘月亮出来亮汪汪’和‘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这两句,就一直记在脑子里。刚才听你要唱民歌,我突然想起这两句,就改编了一下,写出来了。”
曹吾挠了挠脑袋,他反正是这样解释了,就看老妈信不信了。
忽然,张佳倩起身来到曹吾面前,探手就捏住了他的耳朵:“你故意的是吧?”
“疼疼疼!要死要死,我怎么了?”曹吾一边呼痛,一边疑问,我怎么就故意了?
张佳倩佯怒松开手,嗔道:“你故意写这么高的是吧?全程字d的音高不,后面还有两个八拍,high d的音高,我能唱上去吗?”
“用头声啊!”曹吾揉了揉耳朵,咧嘴道:“不增加技术难度,我怕比不过霍大师的歌,妈我相信你能唱得了。”
“比不过?怎么会比不过……”到这里,张佳倩忽然停住了嘴,再看向曹吾的眼神变得有些复杂起来。惊愕,欣慰,自豪,疑惑皆有。
她对摇滚乐不是很了解,只是曹吾喜欢听,她便帮他买卡带,买专辑。她知道曹吾从就爱听摇滚,所以对于他能自己写摇滚乐并不算太惊讶。
她的专业和摇滚并不是一个圈子,因此她并不了解曹吾写出的两首《梦回唐朝》和《别来纠缠我》摇滚在行业里算什么水平,她只是觉得好听,并且想当然的认为自己的儿子是最棒的。
所以当牛莉三番两次跟她夸赞曹吾的时候,她只是理所当然的接受,并不觉得奇怪。
然而,曹吾突然拿出这么一首足以震动民歌圈的新歌来时,她才忽然意识到,原来儿子居然已经这么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