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骨灰
蓝颜从硅基人腹部冲出,就像是烟花一样炫丽,很快就将其身子中间部分烧成了空心。紧接着,那股火焰向上向下同时飞窜,它的身体就如同火人在跳舞,直到烧焦,最后烧成了雕塑,依旧站立在议会大厅。
“死了没有?”旁边的老巴顿夫急不可耐。
大萨满祭司也很郁闷,安排手底下人去看看情况。我拦住那个侍卫,说:“不必了,咱们一起去。”
刚刚那场诡异的人体大火,足以将一切生物烧的死死的,我敢肯定硅基人一定是死透了,只是搞不懂它被烧透了的尸体为何还能像雕塑一样站立。
一群人呼呼啦啦来到底层大厅,打开门走到那尊表情怪异的塑像面前,却没有人敢靠的更近。
死去的硅基人显出了原形,它不像娃娃那么美丽,而且是个男人,就像当初我和艾希、艾美在采薇山内部看到的壁画人一样。
“是它,没错吧?”
我扭头看了眼艾希艾美姐妹。
两个女人全都点头,肯定也想起了那张从墙壁上掉下来的人皮,它的面孔和此时站在我们面前的硅基人面孔一样狰狞恐怖。
我刚要伸手去碰,却被艾希一把拉住:“当心有危险,不要用手碰。”
硫酸与硅基人肉体发生化学反应,到底会形成怎样的物质,肯定没有哪个人类知道,就算贾学平也没有类似的可研报告。我更不知道,而且一点都不确定那尊石化了的雕像是不是含有毒物质。
听完艾希的话,我乖乖将手缩了回来,然后从身旁侍卫腰上,抽出一把一尺多长的青铜短剑,用那柄短剑轻轻触碰了一下雕塑。
几乎是毫无征兆一般,在短剑刚接触到硅基人雕塑的那一刻,它就瞬间轰然坍塌,散落在地上,铺成了一地的灰白色“面粉”。
我知道那肯定不是面粉,而是硅基人的骨灰。
我也见过真正的人体骨灰什么样子。
就在大约十个多月前的春天,我的奶奶离世了,当时是父亲亲手将老人的骨灰洒在了棺材里。人体骨灰绝不像此时地上的面粉那么白那么细,火葬炉的温度超过1500摄氏度,可以将人体大部分器官和组织,全都烧成灰烬,但是依旧可以留下骨头、心肺等内在难以燃烧透彻的部分。
但是此时摆在我面前的,确实是如面粉一般细腻的骨灰,就连骨头都烧的一干二净。
只有一种可能,硫酸与硅基人接触时,所释放的温度远远超过了人体火化温度,也就是1500度。
我不禁又想起之前在黑森岛上看到的球状闪电,那些漂浮在夜空中的闪电球,将整个世界都点亮了,要在外面的世界,是永远都不可能看到这么多球状闪电的,要不然几千年来人类也许早就发现了球状闪电的自然秘密。
之所以提到球状闪电,那是因为大自然中,闪电在放电过程中所产生的瞬时电流,大约为几万到几十万安倍,瞬间高温可达1-2万摄氏度。
这样的高温下,一旦击中人体或者树木或者牲畜动物,都能将肉体烧焦甚至烧成灰。
球状闪电的温度要远远高过于普通闪电,也就是不止2万摄氏度,它足以将任何有机体炭化成灰,甚至能将大多数金属烧成气体。
刚刚硅基人在燃烧时,所释放出来的蓝焰,与我之前在黑森岛所看到的球状闪电,爆炸时所产生的蓝焰是那么的相似。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现象!
让我越来越怀疑,那晚球状闪电雨的真实原因,很可能与面前这个硅基人雕像,有着理不清的联系。
碳基生物死后尸体可以形成鬼火,比如人类墓地经常可以遇到的鬼火,那么硅基生命死后是否可以形成类似于鬼火一样的东西呢?
比如,球状闪电!
虽然只是一种猜测,但我越发觉得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登岛后屡屡遭遇的看似平常却又无比诡异的自然现象,将它们全都联系在一起,仿佛也能揭开另一个物种和它们世界的神秘一隅。
飓风、龙吸水、球状闪电、火山喷发、大地震、海市蜃楼,以及刚刚发生过更像是人体自燃现象的硅基人的骨灰,其实都是远离人类社会的看似正常却又异常的自然现象。
这一切,真的都与硅基人有关!
我让人送过来一只皮袋,将地上那些灰白色的骨灰装进袋子里。别看它们不起眼,或许将来有一天回国,能成为改变人类认识的一堆骨灰。
自从来到这座海岛,从未像现在这样轻松过。
“奥利娅”死了,土山族大酋长死了,水灵族大酋长虽然没死也成了植物人,眼前豁然开朗,仿佛再也没了障碍。接下来艾希将继承水灵族的政权,或许我也能在这场复仇行动中,捡到土山族的大酋长位置。
最重要的,其实是我们可以准备回国了。
是呀,终于可以回国了!
……
接下来几天,我们都是住在暴雪城,营地里那些人们也都被接了过来。在土山族大萨满祭司,与水灵族取得沟通之前,我们都不会离开这座被冰雪覆盖的人类“城市”。
日子一下子变得安逸起来,正如几个月前,我们曾经住在天蝎氏族的村子里一样,睡觉睡到自然醒,吃什么有什么,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与平原生活相比,白皑皑的雪峰又是另外一种别样的体验。
巨人,是与狼群生活在一起的,他们将狼驯化成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伴侣与战友,我甚至分不清应该叫那些家伙狼,还是狗。
白天的时候,我便架着狼群拖拉的雪橇车,在林海雪原里狩猎羚羊、岩羊之类的草食性动物。每每遇到猎物,甚至不费一枪一弹,身边的大灰狼们就能把猎物给叼回来。
杨采薇说:“眼看就要回国了,要不咱带一头回去吧,这比我家养的红獒可听话多了。”
欧阳彤连连摇头:“你可快拉倒吧,那是狼,又不是狗,你敢保证带回去能养吗?”
别说是狼了,就算是比较常见的大型犬,比如藏獒、黑背、阿拉斯加这些体重能达到一百多斤的犬类,很多城市都是禁止养的。据说武汉,连金毛、拉布拉多这种中大型犬都不让养。
养狼,这不是开玩笑嘛。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有钱人养狮子老虎的多了去了,更别说是狼了。
杨采薇她老爸可是地方首富,身家百亿,只要能带回去就一定可以养。
欧阳彤之所以不答应,那是因为她害怕。自从把她接来暴雪城,这个女孩就没有睡过一天安稳觉,一到夜里那成群结队的狼嚎声,胆小的人听来,实在是有些毛骨悚然。尤其是白天,跟巨人相处习惯了的灰狼,是经常出入山洞里的,就跟现实社会中我们养的狗一样不怕人。但是欧阳彤怕她们呀,一看到狼就找地方藏躲。
怕狼的人不止她一个,喜欢狼的人也不止杨采薇一个,要说对狼的喜爱,没人能与阿依古丽相比了。
听了欧阳彤的建议,古丽说道:“只要巨人朋友让咱们带回去,谁说不能养了,我就觉得这些家伙们很听话,养在院子里比养狗管用得多。”
欧阳彤急了:“你们两个怎么那么野,还是不是女人啦,到了半夜里它叫怎么办?”
这的确是个大问题。
狗吠那叫扰民,要是狼嚎可就不单单是扰民那么简单了,能把邻居们给吓死,以后谁还敢到家里来串门呢。
林红音取笑她们三个说道:“你们就不要争论那么多了,哪天回去都还不一定呢,养狼这件事我也不是很赞成,咱们这还有很多孩子和孕妇呢。再说了,这些狼是在雪山里长大的,回国后的生活环境它们也不能适应得了。”
什么叫老大姐,这就是老大姐。
林红音一番话,当时就打消了杨采薇和古丽想要养狼的心里打算。
出来玩了一天,猎到了两只羚羊,一只攀岩的岩羊,还有几只小野兔,收货还真不小,主要在于打猎的乐趣。
土山人觉得我们很无聊,竟然喜欢捕猎。
他们哪知道现代人生活的苦逼,能感受一番这种原生的生活方式,不知是多少上班族的梦想。但在那个世界里,只有有钱人和山里人,才有资本享受这样的生活。
旁晚时分,我们往回赶的时候,恰好遇到一位骑着棕熊的巨人战士。我认识他,是老巴顿夫手底下的人,非常忠心。
因为语言不通,他只能用手语告诉我马上回去。
从他脸上的着急与惊喜可以看出,暴雪城可能发生了什么事,而那件事正是与我有关的。
我告诉他这就加快速度,然后赶着灰狼拉的雪橇车,往悬崖上的暴雪城飞速奔驰。
返回到住所,我这才听艾美说是大萨满回来了,艾希已经去往议会大厅小半天了,应该是有好消息要告诉我们。
忽然这时,一个女人哭着冲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