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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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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李德润知道这理,所以尽管心中舍不得河道两侧的百亩良田,舍不得李家三代人用心血建起来的这处祖宅,但还是沉下心做最坏的打算。大儿子有句话没说错,怎么也得留一条活路,李家的血脉必须要传承下,不然百年之后自己没法跟前人交代。

父子俩对自家的出路讨论直到深夜,最后定下了两条方针:一是李崇分批带着家中大量的洋钱置换成保值的英镑和美元或者是“小黄鱼”,便于撤离时携带;二是关于退路的问题,李崇在外兑换银钱的时候消息灵通,看清势头就发电报回来,跟着南京大官溜去的地方,这准没有错。

看到父亲能够明白事情的严重性,能够理智的谋出路,这让李崇舒了一口气。

就在众人准备起身回房睡觉的时候,二弟志新眼瞅着终于开口,“大哥,那个针管可不可以给我玩一玩?”

“别胡闹,那是给爷爷治病的东西!”母亲陈月英训斥了二弟一句。

“没事的妈,药已经给爷爷用完了,留着这针管也没啥用,而且针头被我拔去了,拿去吧。”得到李崇的回答,二弟志新手脚麻利的拿过针管儿,农村里长大的孩子哪里见过这种玩意儿,多好玩呀,能把水吸进去,然后似一条线一般射出来。

三妹元秀看着二哥手里的玩具,眼睛闪闪发亮,然后跳下板凳,用小手揪住李崇的衣襟,“大哥,我也要。”

看着站在旁边,个子不过刚刚跟板凳齐高的三妹李元秀,李崇伸手搭在三妹的头上,“也是小大人了。”然后一手把三妹抱着坐在自己旁边。

“那个针筒呢,就这么一个。”

李崇话还没有说完,就见着三妹小嘴一撇,水雾在眼眶中酝酿,眼瞅着就要哭。

“别急,别急嘛,我经过香港南京的时候,带了礼物回来,比针筒好玩多了。”

李崇的话吸引住元秀的好奇心,小鼻子也不抽了。

“喽,小狗公仔。呃,被我塞包里有些压扁了,但是揉一揉就变好了。”李崇从皮包里掏出给小妹带的小狗公仔,香港穿背带裤的富家子弟都挺喜欢这种大眼布绒玩具的。

果然,小妹的目光接触到小狗公仔的那一刻便移不开了,从中间可以打开伸手拿过就抱在怀里。

“爹娘,这是给你们带的,我给装到了一起。”李崇拿出一个掌心大的盒子,拿掉包在外面的报纸。

“哎呀,我还有东西啊!不用了,你人回来娘就特别高兴!”

“这是什么家伙?”盒子包装就很精美,李德润拿着盒子对着灯光翻来覆去,没看出什么名堂。

李崇指着盒子中间的缝,“可以从中间可以打开。”

李德润依言,盒子中间果然有一条缝,往上一扳。

“咔哒”一声,盒盖往上旋转打开,油灯光下盒子里的一对天梭表闪耀着亮晶晶的光泽。

“这是我给爹娘在香港买的瑞士名表,大城市里的一些老爷现在都流行这种能戴在手腕上的腕表。这个表很准时,只要戴在手腕上,都不怎么用得着上发条。”

“乱花钱,我自己有怀表的。”李德润虽然不知道买这样的表需要多少钱,但是自己当作宝贝贴身挂着的铜制怀表,买的时候花了三十个大洋钱,心疼了好久。

而明显,这干净的跟湖水似的表盘做工无可挑剔,凑着耳朵听,“嚓嚓嚓”的走针声音清脆,相比之下,自己上衣口袋里的怀表简直就是大路货。

这意味着,这表的价格肯定不匪。

“贵吧?”

“爹,我在香港过得挺好的,这点花销自己就挣得来。”

李崇拿出里面较小的一只,替母亲陈月英戴在手腕上,“娘,小的这只还是我托人买的,上海影星代言,很多太太抢着买。”

“嗳嗳,娘喜欢,挺好的。娘都老了,哪里用得着这些。”陈月英脸上喜悦的抚摸着,然后往上捋捋,藏到衣袖里。

“在我心里,娘永远不老,娘才四十岁,要是打扮起来,不差城里的贵太太们。”

二弟志新发现桌上每个人的礼物都比自己好,忽然感觉自己手里能吸水吐水的针筒儿不好玩了。

针管往桌上一扔,“大哥,每个人都有新礼物。”

“来,大哥给你看个好东西,我们是男子汉,乱世要自立,所以志新你今后也要挺起身板,学会保护家人!”说着李崇从包里掏出一把做工细致的勃朗宁往桌上一放。

男儿血液里就喜枪,二弟志新虽然才十岁不到,但看到枪的一刹,童真的眼中立刻闪现出火热的光芒。

父亲李德润大手挡住,“崇儿,你也是的,怎么能给一个小孩子玩枪。”

看到枪,李德润倒是没有惊讶的神色,就连母亲陈月英也心不跳。可能城里面的人家不怎么见到枪,但像在这乡下,尤其是像李家这样的地主,枪是个很常见的东西。

国民政府并不在禁枪,保甲团练一直是传统,大革命一路北上打军阀的时候,孙先生是公然鼓励农民持枪自卫的,现如今南京的大总统也允许民间老百姓持枪。

像乡下这些地主们,多多少少都会配些枪自卫的,不然怎么去震慑宵小。自家坐拥百亩良田,虽然没有像那些动辄三四白亩的大地主那样搞出一个保安团之类的武装,但单就院子里的十多个护院都配着一把老套筒,护庄队虽然武器杂七杂八,甚至鸟统凑数。

而扎垛镇周围的数十个庄子,情况大抵如此,要是几个庄子随随便便搜罗一下,那妥妥的就能纠集起一只地方武装!

所以当年袁大头倒台之后,无论是李齐张郑就跟走马灯似的入主江苏,还是现在被国民政府划定为民国的核心区域。反正无论是谁在江苏当大王,下属的征粮队来到这里时,都收敛了雁过拔毛的性子。真要是把这些个手里有枪的地主们惹火了,被套筒一轰埋到地里做肥料还不知是怎么个回事。

但再怎么说,二弟志新还不过是个没满十岁的孩子,抓着一把枪大摇大摆算怎么回事?而且,这桌子上的枪黑光油亮,过了大半辈子,李德润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手枪,放到衣服里根本就看不出来嘛。

看着大儿子跟掏百宝箱似的从皮包里掏出了一样又一样,价值还都不菲的样子,李德润忽然感觉怎么自己这个大儿子才是地主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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