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第二次的决斗
这句话无疑是刺到克拉克心中最痛的地方,他觉得这辈子最失败的一件事情就是在圣殿骑士团的新人大会上面输给了奥拉夫,尽管奥拉夫也是一个天才,但是克拉克依然认为,自己才是最强的那个人,那次是输给奥拉夫是有很多原因的,并不是因为自己就比奥拉夫要弱。
本来他可以继续留在圣殿骑士团,他没有这么选择,对外的原因是说他不想和奥拉夫在一个骑士团,这样无法证明自己的才能,他要加入别的骑士团,然后让这个骑士团成长为比圣殿骑士团更加强大的骑士团。
这只是对外的说法,其实克拉克心中的想法只是不想面对奥拉夫而已,一旦他加入了圣殿骑士团,两个人朝夕相处,自然还会有后面无数次的比试,会有很多人拿他们两个人来进行比较,如果自己再输了,克拉克无法相信自己再输一次的后果,这是他绝对不允许的事情。
所以他离开了圣殿骑士团,心中真正的原因,只是不想再一次输给奥拉夫而已,当然,这件事情他自己是不会承认的。
是内心最深处的一个秘密。
现在两个人过了三十年,终于,第二场较量还是来了。
林风发现克拉克的样子似乎过于亢奋了一些,他的眼睛一片赤红,冲了上去,虽然克拉克的样子很不正常,但是毕竟实力摆在那里,那柄黑色的剑就像是燃烧了起来,那上面隐藏着的力量让林风也心惊不已。
暗影骑士团的团长,果然不是浪得虚名,以林风的眼光来看,克拉克和奥拉夫,两个人应该也是在伯仲之间,当然,也是因为林风只是和奥拉夫进行过一场切磋,所以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黑袍在一旁旁观,眼角也跳了跳,自己似乎还是有些低估了克拉克啊。
奥拉夫严阵以待,他就站在原地,看上去好像是等着克拉克过来进攻,然后打一个反制。
起码林风和黑袍两个旁观的人都是这么想的。
不过林风想错了,奥拉夫突然往左跨出一把,高举自己的骑士剑,奥拉夫身材高大,足足有一米九的身高,是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他的骑士剑也比一般人的尺寸要大很多。
奥拉夫一双虎目注视着克拉克,也能够看到克拉克刺过来的那柄剑,这只是骑士战技中十分简单的一个骑士突刺,只要是加入了骑士团,这一招是必须要学会的。
同样的招式,不同的人用出来效果也是天壤之别,起码克拉克用出骑士突刺,居然让林风生出一种根本躲不开的感觉。
就在克拉克在奥拉夫面前五米的时候,奥拉夫挥剑,不动时如山岳一般沉稳,但是一旦动起来了,就像是九天之上的惊雷一般,林风可以听到骑士剑破开空气的声音,奥拉夫剑身上面也闪耀着点点的金色光芒,不像克拉克那样招摇。
黑金二色碰撞在一起,在两柄剑撞到的时候,克拉克的瞳孔猛地一缩。
毕竟奥拉夫是占据了一个居高临下的优势,所以这一剑劈下去,克拉克还是吃了一点亏的,他的剑一歪,看上去似乎就要从虎口挣脱出来。
林风自然不会认为克拉克就会这么轻易的落败。
果然,这只是一个假象,克拉克的剑只是刚刚离手,又被一把抓住,然后从一个十分刁钻的角度刺向奥拉夫。
到了他们现在的境界,战斗的技巧都已经到了巅峰的状态,每一剑出去都是有着自己的深意的,看上去克拉克似乎是吃亏了,其实只是故意卖出的破绽而已,他的样子很是鲁莽,在冲锋的时候不停地在咆哮,林风感觉这不像是是作伪,但是即便是在这样的状态下面,他的头脑依然是十分冷静的,思考着很多东西。
但是奥拉夫也不是一个易于之辈,这一剑的角度真的已经十分刁钻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过奥拉夫似乎早就知道克拉克会在这个角度出剑一样。
他灵巧的用手腕转了一下骑士长剑,然后反手握住剑,挡开了克拉克,两个人一触即分。
这一下两个人是面对面,变成了奥拉夫主动进攻,奥奥拉夫的战斗风格其实也是那种大开大合的风格,所以两个人就像是两块铁一样,激烈地碰撞在一起,林风也只能看到两个残影在场中不断的移动,然后响起剑器碰撞的声音。
克拉克一剑刺向奥拉夫的肩膀,这一剑居然刺进了奥拉夫的肩膀里面,不过只是刺穿了奥拉夫的衣服,并无什么大碍,克拉克眉头一皱,就想要竖剑砍下去,不过奥拉夫就像是没有看到一样,居然选择了主动进攻了,奥拉夫身上的金色光芒突然暴涨,林风居然感觉到一阵温暖的感觉,被这个金光照着,居然有一种被太阳光照射的感觉,这个属性倒是和自己的肖光明剑有一点相似。
林风看到奥拉夫的身后出现了一个人形的虚影,仔细看了一下,这个虚影似乎是一个拿着长剑的骑士,正做出拔剑怒吼的样子,似乎就要对面前的敌人法器冲锋。
“圣骑士之怒。”林风不知道这是什么战技,不过黑袍却是知道的,而且下意识的念了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说给克拉克听到。
克拉克看着奥拉夫身后那种耀眼的光芒,心中居然出现了一丝嫉妒,圣骑士之怒,在很久很久以前,圣殿骑士团的最强者,有一个称号,就是圣骑士,天下的骑士有那么多,但是只有圣殿骑士团的最强者可以得到这个称号,那是因为圣殿骑士团这么多年来,在对抗黑暗种族这种事情上面,功劳是最大的,所以虽然有时候,别的骑士团会出现比当时圣殿骑士团团长更加强大的任务,依然会把这个称号留给圣殿骑士团的人,以示对圣殿骑士团的尊敬。
而现在,圣殿骑士团的最强者自然就是奥拉夫。
他也得到了圣骑士这个称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