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乐高的最佳装×神器
经过这次战役,摩尔庄园第二次出现在众人视线之中,第一次则是摩尔庄园高价的雇佣金,第二次则是打败了子爵,贝利子爵领领地范围大概3800余英亩,所属12位骑士,17个庄园,468户租农,共1400余人。
在昨夜的战斗中,仅骑士两名幸存,在乐高手上,贝利男爵领一共失去6名骑士,在贝利男爵死后,战况已经传送至乔布什子爵手中。
通透的大厅,哥特式尖端屋道,“罗宾,我的大骑士长,启动黑虎兽,我乔布什子爵宣布,对道森的战斗全面开始,虎!虎!虎!”
罗宾震惊看着自己的子爵,全身热血沸腾,以前那个子爵又回来了,虎虎虎是子爵最大的荣耀,作为伴随南镜拓荒之主达尔文的几位老子爵,乔布什子爵的实力谁也不敢小瞧,若不是老爷子生性偏激,也不只是子爵这么简单。
他可是被冠以老虎的称号,谁都无比幻想称为那个时代的一员,有无与伦比的狂兽,有激情澎湃的兄弟之情,安逸这么久,老虎再一次苏醒,露出它的獠牙。
“是!”
罗宾对老子爵做出骑士最高的礼节,左手放于背后,右手握拳拍在左胸口,胸口荆棘图徽抖动,子爵眼神闪烁,他多么回念自己坐在战马上,那般畅快,那般无束。
“去吧。”乔布什闭上眼睛,眼角一抹明珠,心里喃喃,“大公,原谅我没有陪你一起,不过现在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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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很兴奋,又很失落,兴奋的是卡奇雷做出他想要的元素自行车,这自行车有些朋克风,看起来特别杀马特,整体构造和哈雷一般,车身突出各种金属物件,圆形管状金属遍布车身,由车头到车尾。
在车身的前方,竟然预留一个大灯位置,一共两个位置,没有后尾箱,就这么一辆自行车,搞得像一部重骑,在车龙头下方,一个五角星图案冲破圆形图案,在五角星的尖端,纷纷凹陷下去。
这个凹陷的图案和乐高的元素之晶一模一样,安装元素之晶的位置,就是这样一辆重骑,竟然还有两个脚踏板,怎么看起来很奇葩,一点都不和谐。
乐高拿出最后一颗低级融源火元素之晶,咔嚓一声,低级融源火元素之晶自动陷进图案凹槽中,“我去,这么高级!好朋克啊。”
【元素自行车:低级元素机械图纸,以元素之晶为能源,以此化为源源不断的动力,一共分为五档,最高时速200kmh,宿主集全五种元素之晶,宿主可能会体验上天的感觉。
一颗元素之晶的在第一档下可以让元素自行车行驶30分钟,如宿主想提高时速,则耗能依次增加,行驶时间缩短,第二档行驶时间为20分钟,第三档10分钟,第四档5分钟,第五档1分钟】
“又上天,除了上天还能有点其他的么,一颗火元素之晶才开这么久,那可是一百金币啊,比汽油还贵,最高速度才能维持1分钟,真坑,不过,真香。”
乐高迫不及待坐上哈雷元素自行车,车身比较低矮,坐上去,身子向前倾,手握在把手上,瞬间有股西部公路牛仔的气息,现在就差一身骚的牛仔衣,还有一顶帽子。
右侧把手上,一个拨动的档位和加速装置,这个拨档按钮非常显朋克风,圆形如机械键盘的手感,拨动一下发出咔咔的声音,乐高忍不住扭了扭加速手把。
“呲呲——”
“哦,哦,呦呵,真特马爽。”
元素自行车第一档最高速为40kmh,因为低级融源火元素之晶的缘故,自行车自带装b效果,一抹抹如火一般的残影在自行车周边环绕。
“那是什么?我为何感觉如此耀眼、刺眼啊。”
“领主,那是乐高领主,一定是他的最新装x神器。”
两名小孩子羡慕惊呆的张大嘴巴,看着乐高远去的背影,好酷好炫彩,呜呜,妈妈,我也想要。
狗崽子们旺旺叫着,跟在乐高身后,他们心里有一道共同的声音,我要舔狗,别跑,请让我舔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