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王八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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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经脉,血液勾画出完美的画卷,而我主要精神集中在了小白的腹部。
“没什么问题。”
我愣了愣,仔细检查一遍,没有找到任何不妥的地方。
当然,我没有气馁,继续检查,一遍不行,那就来两遍,三遍,当我检查到第三遍的时候,我总算是找到了问题所在。
在血管处则有一个红肿的地方,很细微,再加上血液原本就是红的,所以,如果不仔细检查,根本无法找到问题所在。
“修复,能修复吗?”
我心里也没有十足把握。
毕竟,治病和修机器不一样,机器修不好,那可以扔了,不过,人若是治不好,麻烦就大了。
“试试应该没问题。”
倘若小白知道我此时内心想法,肯定会活剥了我。
我能感觉到,能量波动,逐渐深入,进入到了腹部,修复,一次,两次,三次
不得不承认,这种修复比修机器难度要大多了。
小白惊异地瞪大了眼眸,因为她清晰地感觉到,一股暖流,一种很细微的波动,她内心在暗自嘀咕:难道这货就是传说中的气功大师?
气功治病,自古就有,当然,小白也是听说而已。
两个小时,我足足用了两个小时,才将小白血管内红肿的地方抚平。
“呼—”
当我收回手,就感到眼前一阵晕目,人直挺挺地向前倒去。
头貌似碰到了软绵绵的东西
“王八羔子—”
看到我脸压在她的胸部,小白一撇嘴,抬手就准备揍人。
“白小姐,你的检查结果有变化。”
也就在这个时候,病房门推开了,一个中年医生走了进来。
“什么变化?”
小白连忙把我推开,表情略微有些诧异。
毕竟,先前医院诊断结果她是没有任何毛病!
“刚才我发现你血管有点不正常,有可能是血肿瘤,这是非常罕见的一种,所以,我必须要确认一下。”医生表情有些严肃。
“血肿瘤?”
小白瞳孔一阵收缩,肿瘤,那绝对是要命的,多少钱都治不好,哪怕医生说有一点点可能,小白内心都是忐忑不安。
小白跟医生去重新做检查,至于昏迷的我,早就被小白忘到了脑后。
“奇怪,怎么回事?”检查结果让中年医生感到奇怪,先前发现细微异常的地方,现在却完全消失了。
他再检查一遍,结果也是一样。
听到检查结果,小白则松了一口气。
“肚子不疼了!”
当小白放松下来的时候,她忽然察觉到身体恢复了正常状态。
“难道说”
刹那间,小白眼眸中流露出了一缕异彩,她想到了我,想到了奇妙的暖流。
“噗嗤—”
当我醒来的时候,睁眼就看到小白,她和我特别的近,几乎是鼻子靠着鼻子,如果不是知道小白喜欢女人的话,我真怀疑她是想偷亲我。
“小姑奶奶,你想干什么?”我满脸古怪。
“你是不是气功大师?”
小白看我的眼神和看动物园大猩猩没多大区别。
我心神一动,隐约明白过来,不由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不错,我就是气功大师。”
修理机器,无需隐藏能力,但是治病不一样,为了避免麻烦,气功大师这个称呼倒也不错。
“哇噻,你真是气功大师啊,你治好了我的病,说吧,你想要什么报酬!”得到我亲口承认,小白眉开眼笑了起来。
“借我十五万。”
我的目的很简单。
“娘希匹的,你能有点出息不!”小白在我面前竖了一根中指。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小白出了医院,就从车里拿出了十五万现金给我。
“记住,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好哥们,你的房租,全部免了。”小白在离开之前,她拍了拍我的肩膀,慎重其事地说道。
“好哥们?免除所有房租?”我倒吸一口冷气,房租一年十五万,全部免除这是什么概念?
对小白来说,或许是毛毛雨,但是对我来说,可是一趣÷阁巨款。
只是我搞不明白,小白为什么会免费我的房租,至于好哥们,纯粹是扯淡!
任凭我想破脑袋,也不会和小白的病联想到一起去。
有了十五万现金,我马不停蹄来到了二环区。
这是三间门面房,相互连在一起,我和房东签了合同之后,头疼的事情又来了。
装修,这么大门面装修下来,费用肯定不低。
除此之外,我还必须要备货。
有了开第一间店面的经验,开第二间相对容易,不过,需要准备更多的资金。
目前,我废品收购站内的二手家电是不少,不过,也仅仅够步行街店面。
尤其招聘了三个漂亮的储备店长之后,我相信步行街的生意必然会蒸蒸日上。
所以,为了解决眼前困境,也是为了日后发展需要,我必须要收购更多的二手家电。
我的收购必须扩展到常市,昆市,吴市。
“小白,我有事找你。”
拨通小白电话的时候,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上午才和小白借了钱,下午又找小白帮忙,哎,谁让她能量强大呢!
“是不是又缺钱啊?”
那边声音很吵,估计是在娱乐场所。
“不是,不是,这次我是想卖点东西,可是,我认识的人少,怕卖亏了,你能不能帮我卖出去。”我说出了实情。
我之所以找小白帮忙,是因为我想到上次奢饰品的事情,小白专门买卖奢饰品,那么认识的有钱人应该不少。
我手上几样存货,恐怕有钱人肯定会感兴趣的。
“那好吧,你把东西留在店里,我晚上去取,至于能卖多少钱,我会提前和你打招呼,你若愿意,我再帮你卖出去。”小白说完就匆匆忙忙地挂了电话。
有了小白的承诺,我也算是稍稍松了一口气,当下,则去银行把银元和家里的钻石带到店里。
至于盔甲,我则让胖子联系了上次那位老教授,记得老教授曾开价七十万,那对我来说,也是可以接收的。
把这些事情全部解决之后,我一个人独自摸进了荒凉的坟地。
昨天,那王凯带人找我麻烦,有了第一次,必然会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
如今,我必须提升自己能力,这样才有自保的能力。
前几次的搜索,让我这次只能去更远的地方。
足足走了几公里,附近极为荒芜,从墓碑上的时间,可以判断出,这片坟地年代相对久远。
“清代官服!”
我忽然停下了脚步,因为我捕捉到,地下有一具尸体,准确的说,那尸体已经腐烂,衣服也是破破烂烂,不过,他官帽还保持完整,我可以确定是清代的。
寻找过许多坟,要么就是什么都没有,要么就是贫民坟,挖开也不会有宝藏。
至于脚下这座坟,我看中了官帽上的珠子。
如果猜测不错的话,那应该称之为朝珠,据说许多朝珠都是价值不菲的。
或许因为最近力量增加的缘故,我挖起来很容易,短短十几种,一个棺材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不会吧!”
我用力撬了撬棺材,结果,棺材纹风不动。
我深深吸一口气,撬不开我就砸,不相信砸不开。
“砰砰砰—”接连砸了十几下,棺材外表几乎没多大损伤,我郁闷极了。
“慢慢来。”
我决定和这棺材杠上了。
反反复复,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咱就来三次,四次,前前后后,总共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我这才把棺材弄开。
当然,在棺材打开的时候,我连忙把手伸过去。
虽然说,这样吸收的死气很少,不过,俗话说的好,蚊子再小也是肉,我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果然,玉石颜色没多大的变化,我则摘下了朝珠。
“拍一张照。”
有了上次丢了西瓜捡芝麻的教训,这次我灵活了许多,直接给棺材内的骸骨拍了一张照片,宁可错杀,绝不错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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