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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番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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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早上起床开始,小乐就一直显得有些慌张不安。

这很少见,即使在她的学生时代,她也很少这么慌慌张张,大多数时候,小乐都是沉稳冷静的,经常慌慌张张并需要她安慰的那个,通常是我。

这一点到现在也没有多少改变,又或者我进步了一些?或许是因为套在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吧,每次感到不安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抚摸那枚戒指,以至于我现在对它的手感已经十分熟悉了——侧边光滑,正面镶嵌着细细的碎钻,很低调的银色戒指,小乐喜欢这样的款式。

是的,戒指是真的,就套在那里,她属于我了,我也属于她了,这是不可改变的,没什么好怕的。然后我会想起她替我把戒指戴在手上的那一瞬间,那种疯狂到寂静的心跳声,我一辈子也不可能忘掉,即使现在马上被撞坏了脑袋,我也一定还记得。

我用拇指抚了一下那圈细细的碎钻,从背后把她抱到怀里来:“怎么了?”

小乐正在给自己系衬衫扣子,因为还没全部系好,后面的领口仍然张着,我总觉得她的脖颈很细,简直是太细了,毫无防备地暴露在眼前时,很想咬一口。

不是轻轻的,是狠狠的一口,留下牙印,咬出血来,她会疼得哭泣,我会把她的眼泪抹掉,再把那些沁出来的血舔舐干净,哄她别哭。

——虽然也只是想想,每次想这么做的时候,心里总有另一个声音对我说,别这样,别让她哭。

但是把脸埋在她肩膀上蹭一蹭还是办得到的。

“别蹭啦好痒……”小乐缩着脖子,吃吃笑起来。

“可是很舒服啊。”我稍微放了心,看起来让她慌张的并不算是什么很大的事情,至少她还有心思这样笑。

可是她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

虽然也可能是早上起来迷迷糊糊的所以才忘掉了,但我总觉得并不是那样。

我只好再问她一遍:“怎么了?早上起来慌慌张张的。”

“啊……”小乐发出了一种只有在她心很虚的时候才会发出的声音,连系扣子都忘了,“……那个,陆曦,我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戒指找不见了……”

我不由自主地顿了一下,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

有点可笑吧,就为了戒指不见了这件事,居然足够让我的大脑停机一秒钟。

但那是戒指啊,我给小乐亲手戴上的,把她套住的戒指,怎么会突然不见了呢?

掉在哪里了?什么时候不见的?为什么只有小乐的戒指不见了?我的呢?我的还在手上吗?

——还在的。

这么想的时候,右手食指已经又去抚了抚左手无名指的根部。

一瞬间令人空白的慌乱,似乎消退了一些。

“没关系的。”我听见自己说,双手还把她又抱得更紧了一点儿,“可能是掉到哪里去了,找一找吧。找不到也没事,我们再去买一个。”

“嗯……”小乐的声音闷闷的,她听起来有点难过,“抱歉,陆曦,我一般不会把戒指摘下来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找不见了。”

她在道歉的时候,眼睫总是轻轻下压,微微颤抖,嘴唇也小小地抿起来,每次看到她这个样子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心里软得毫无办法。

“没事,真的没事。”我说,意识到她的慌张是因为害怕我为此难过,“这没什么,什么东西都有可能丢了的,我们又不在乎那一个两个戒指钱,一起再去配一对吧。”

是的,在这么说的时候,我已经在心里决定这么做了。

不是配成一对一起拿来的戒指毫无意义,既然小乐那一枚找不到了,那我手上这枚也不需要继续戴着了,索性一起配一对新的吧。

小乐不是会因为丢个东西就慌慌张张的性格,之所以觉得不安,一定是怕我难过。在想清楚这点之后,不知道为什么躁动起来的情绪也慢慢平息了下来。

戒指丢了,她已经很不安,我何必要给她增加情绪上的困扰呢?再怎么说,我也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结婚了,处事态度不成熟一点是不行的——尤其是在小乐的事情上,我希望她能少担心我一点,更恣意甚至横行霸道地和我相处。

至少……我希望我能不要让她总是这么担心我了,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只会因为她的担心而窃喜的幼稚男生了。

就像我说的,并不在乎那一个两个戒指上,实际上十个二十个戒指我也很想买给她,但小乐对饰品并不执着,于是我又少了一样可以送给她的东西。

“我会找回来的。”小乐却这么很执着地说,“我觉得掉在外面的可能性很小,一定是在家里,或者在你办公室里,总会找到的。”

我忍不住笑起来,亲了亲她的脸颊:“好好,我帮你找。”找不到了再买也不迟。

小乐歪着头,咧嘴一笑,她的衬衫扣子还没系好,这么一歪头,一侧衬衫就从肩膀上滑下去了。

我强迫自己把视线从她的肩头移开——那上面有个红色的痕迹还没消散——今天上午还有会要开,小乐也要跟我一起去,耽误正事的话,她会不高兴的。

为了逃开这种过于具有诱惑力的场景,我急忙去厨房做早饭了,刚才只是我自己洗漱完了回来喊她起床。

“陆曦,陆曦,你觉得哪件外套比较好?”

我转过头,看见小乐手里拿着两件小西装的外套在问我。

我评估了一下她的衬衫和裙子的颜色,给出了我的意见:“我喜欢深蓝色的。”

“那就深蓝色。”她立刻决定了,然后跑去把另一件放回衣柜。

我很喜欢她这么干脆地采纳我的建议,真的。其实两件外套都很好看,但是另一件外套是七分袖,袖口带着翻出来的白色格子花边,袖扣是玫瑰花的样式,小乐穿起来相当可爱。

而我实在不想在要去公司的日子里让小乐穿得那么可爱。

我知道我在这方面很神经质,一直都清楚,但我不打算改变这一点——开什么玩笑,我想把小乐藏起来都来不及,难道还会让别人看她可爱的样子吗?她不需要任何其他人的评估和肯定,有我就够了。

偶尔她会让我把她关在家里,那个时候,我真的很开心,比能够把她关起来这件事本身还要开心。

“下午就没事了,回家吗,还是去哪里逛逛?”

“回家回家,回来找戒指。”小乐还在念着不知哪里去的戒指。

很奇怪,看她这么在意这枚戒指的样子,我反倒不那么在意了:“别勉强,真的找不到就找不到了,我们配一对更好看的。”

“话是这么说……”小乐一脸认真地往吐司上抹黄油,她做这件事总是花很长时间,把黄油抹得又厚又均匀,“……但是要是配了新戒指之后,发现又找到了,那不就很可怜了吗?”

她这种思维真是又直率又可爱。

“那就两个都戴。”

“那样手指头太勒着啦……”一边这么说,一边十分认真地啃黄油面包片。

我把沾到她嘴角的黄油和面包屑刮掉,默默地思考起来,小乐的戒指可能到哪里去了。

小乐不是那种非常迟钝的人,应该至少昨天白天戒指还在,昨天只有我出门,她窝在家里整理那些技术文献和资料翻译,所以很大的可能性是落在家里,卧室?书房?洗手间?

忽然觉得家里真是有点大,或者说,当初买房子买得有点太大了。

“先走吧,别收拾了,下午回来我洗。”我制止了小乐打算洗碗的举动。

“啊那等我把面包放回去……”

早上九点公司要开会,新产品开发,核心技术是我负责的,我当然得出席,这是少数我必须出席的场合——毕竟,当你处于核心地位时,你能拥有的自由永远比你想象得多。

小乐踩着她的坡跟小皮鞋,一路哒哒哒地跟着我坐进车里,等她再从车里出来,别人对她的称呼就会换一个——齐小姐,或是齐助理。

这真是陌生无比的称呼,但我不排斥,何况确实有很多事情我只能交给她来帮忙,不管是文献翻译还是整理资料,只有小乐明确知道我需要什么,并按照我的需要帮我整理出去,我连一个字都不需要多说。

我很喜欢,甚至是迷恋这种默契。

要去公司的时候,小乐总是穿得和平时很不一样,她往常都喜欢穿着平底鞋,轻飘飘的裙子和外套,梳两条辫子或者干脆披着头发。可是今天,她会穿衬衫,西服裙和小西装外套,蹬着坡跟小皮鞋,把头发在脑后用一个大发夹向上拢起来。

是看习惯了吗?我更喜欢她平常的样子。

开会总是有点冗长,尤其是身兼核心技术开发和股东两重身份的时候,开会就显得越发难熬了,因为总是要发言,可我实在不想把时间花在客套上,有这个时间,不如多看看小乐,例如说我发现她有一缕头发没拢上去,掉在外面了。

小乐十分认真地低着头,唰唰地在电脑上做着会议记录,一边记,一边时不时打开另一个网页,看看小说看看漫画,工作娱乐两不误。

我看得很有趣,忍不住笑了起来,结果这个笑容被当作是对刚才另一个发言者的赞成,还好我本来就赞成他。

小乐推给我一张纸条:[开会不要走神啦]

——看,只有她知道我刚才的点头是顺势而为,也只有她知道我走神了,并无声地纵容了我。

三个多小时之后,终于从会议中解放,所有人都是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我则想着小乐估计饿坏了,中午去吃点什么好。

“走吧。”我招呼她,“去吃饭了。”

“稍等,我把会议记录上传上去,再两分钟。”她专注地盯着电脑屏幕,头也不抬地回答我,整个人都是沉迷工作的认真模样。

我欣赏了几秒钟她专注的侧脸,忽然,另一个股东发了话:“哎呀,小齐真是不错,这么年轻的小姑娘,整理东西又清楚又快,小齐啊,要不要来给我当助理?陆曦开的多少钱,我给两倍!”

这当然只是玩笑话,我的理智告诉我。

可我现在内心充满了想冲着他狠狠揍一拳的冲动,揍一拳,把他的嘴巴打歪,让他永远别想再说出这种话来。

然后我可以想办法把他扫出这里,慢慢计划总是可行的。

“您太抬举我啦。”小乐却已经抬起头,十分得体地微笑着,“让您家裴秘书听到了,万一说我挖她墙角,我可怎么办呀,裴姐能力又强经验又丰富,我还指着她多教教我呢!”

那个人又笑着调侃了两句,果然就也走出会议室了。

会议室里就剩下我们两个人,小乐合上电脑,碰了碰我的手,我才发觉我的手居然又握紧了,很用力,有点疼。

“我不给别人当助理,给多少钱都不去,我只要你呀。”她抓着我的手摇了摇,“我饿了,中午吃什么啊?”

……小乐真是越来越懂得怎么对付我了,真没办法啊。

用公司附近的港式茶餐厅喂饱了小乐,开车回家让她睡午觉,她迷迷糊糊地揉着眼睛,嘀咕着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就是养猪又会长肉之类的话。

她打着哈欠换了衣服,散开头发,十分开心地扑进了床里,一副打算睡到晚饭时候的样子。

“你不睡呀?”她半睁着眼睛问我。

“不困,你睡吧,我看着你。”我拍拍她。

她高兴地磨蹭了一下我的手心,在被子下蜷起身子,把两只手向前伸,搭在我的枕头上,准备睡觉。

……

过了两秒,她忽然睁开了眼睛。

“啊!”她一脸大彻大悟的样子,睡意全消,猛地坐起身,搬开了自己脑袋下的枕头,“真的,在这呀陆曦!你看!”

我已经看到了——小乐的那枚戒指,居然安安静静地躺在枕头下面。

早上翻了那么久都没翻到,也没想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吗?

“哎呀……我想起来了。”小乐的右手“咚”一下敲了左手手心,“因为我觉得戴着戒指的时候,控制不好总是硌到你,上面的碎钻划到怎么办,昨天就说提前先摘下来吧,不然晚上肯定想不起来摘的……”

就这么嘀嘀咕咕了一大串。

我听得有点发愣,但基本明白了她的想法——因为怕划到我,就摘下来放在枕头下面,可是过后直接睡着了,睡起来又迷迷糊糊的,就把这件事给忘掉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很想笑。

不是觉得好笑的那种笑,是一种……难以言表的,小小的,雀跃而窃窃的笑。

“以后别这么摘下来了,划到也没事。”

“诶嘿嘿……”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可能她这辈子都会是这种孩子气的笑容吧,“不管怎么说,想起来了呀,你看我就说会找到的吧,肯定在家的吧!”

“是是,小乐说得都对。”

她这种笑容总是让我想要无条件地赞同她。

小乐高高兴兴地把戒指拿了起来,刚想往手上戴,却忽然顿了顿,而后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我,把我的手拉过来,掌心向上,接着把戒指放进了我的手心里。

“陆曦,帮我戴戒指。”她把左手伸向我,十分理所当然又温柔地说,“这是你的责任啊。”

……

这简直就像是那时候。

是啊,那时候她的手上还戴着镂空花纹的白手套呢。

但我已经不是那时候的我了,我已经结婚了,行为处事总要比那个时候成熟稳重一点。

——所以,拜托,不要像那个时候一样,再掉眼泪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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