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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耳畔突然响起一声清脆且惊喜的呼唤。
林觅睁开眼,才发现竟然是那天的那个小女生。
“你怎么在这儿啊?”小女生叫兰其湘,就是小吉的主人。
林觅也是稍稍吃了一惊。“我搬到这儿住了。你呢?你就住在这里?”她竟然从k市的这一头,一路贴到了另一头?
“是啊。”兰其湘挨着林觅坐下,一张小脸写满了忧伤和落寞。“我几乎将k市所有的地方都贴过传单了,甚至都找过一遍,但是依然没有小吉的消息。”
林觅觉得难受,她不知道究竟该不该告诉兰其湘,其实她家的小吉再也找不到了。
兰其湘是一个坚强乐观的女孩儿。她吸了吸发酸的鼻子,自我安慰道:“没关系,我想一定是因为小吉长得太可爱了那个人不舍得,就把它留下来自己养了。他应该会对小吉很好的,对吧?”
林觅沉默了很久,但最后还是艰难的开口道:“对,它那么可爱,谁会忍心伤害它啊。”
林觅知道,有时候与其告诉别人真相,还不如选择隐瞒来得好。
一直都找不到小吉,纵使兰其湘再坚强、再乐观,也还是觉得很难过。
这么多个孤独的日夜,兰其湘不知道哭了多少次。对于她来说,小吉不仅仅是一只宠物,其实更像是她的亲人一般陪伴着她。
兰其湘是福建的少数民族畲族,从小就热爱文学,上初中的时候就立志要当一名编剧。因为毕业后和家里人对于工作的选择发生了很大的冲突,她已经好几年没回家见父母了。
☆7、失业
因为墙上没有钉子,林觅就打算将卷宗挂在门后面的挂钩上。
这个卷宗是习文文送给她的。当时两个人在逛书苑的时候,习文文也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二话不说就买下来挂到了她那小出租屋的墙上。
这个卷宗对于林觅来说会重要,其实主要不是因为“忍”字会对她起到什么心理暗示的作用,而是由于她从小到大收到的礼物就不多,况且又是习文文送给她的,她自然会重视。
当然这在外人看来,肯定会产生另一种想法。所以在姚婧琳第一次看到挂在林觅家门后面的“忍”字时,确实是思绪万千。
姚婧琳是林觅的邻居,就住在她家对面。当她第一次敲门的时候,林觅还是犹豫了很久。
可想而知,周正给林觅的生活带来的影响,一直都还存在着。
林觅那时候是打算装作不在家的,结果门外就传来了一个非常礼貌动听的女声。“你好,想问一下你有没有这附近外卖的电话?”
林觅听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最后还是打开了门。
对方是一个留着短发、看起来很干净利落的女人。
林觅见她大冬天的竟然就穿着一件薄薄的真丝衫,就忍不住想到了同样不怕冷的左成。
对方先介绍自己叫“姚婧琳”,然后见林觅的视线落在她穿的衣服上,就顺便解释道:“我刚刚打了会儿太极。你有附近外卖的电话吗?”
林觅了然,她高二时上的体育课就是选修太极,也有买这种类型的服装,只是质量肯定与姚婧琳的这一身无法相比。
林觅点了下头,就去卧室里拿出了好几张卡片式的传单,上面不仅有外卖的电话,还附带着店里的菜单。
这是林觅的习惯。有时觉得累了她也懒得出去买菜做饭,就会打电话叫外卖。因此她一到一个新的地方,都会到附近的餐馆要几张传单。
姚婧琳看起来似乎对吃不会很挑,在她的手中只是很随意地挑了一张卡片,说“我晚上再还你”后就离开了。
……
林觅已经在新房子里相安无事地呆了半个多月,这期间她和兰其湘成了好朋友,和姚婧琳也渐渐熟识了起来。
有时兰其湘会来串串儿门,而她偶尔也会到姚婧琳的家里,跟着她一起打太极。
这期间,林觅自然是没有停止找工作。
直到有一天,林觅接到了一个男人的电话。那人姓田名军,是一家小型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老板,算是一个有钱人。
林觅上大学的时候,为了赚生活费,有一阵子就在田军的公司里当话务员,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打电话给客户,同时整理些资料。
林觅这时才知道,原来自己病急乱投医,竟然给田军的公司都投了简历也不知道。
电话那头的田军早就认出了林觅,只是有些不解地问道:“你不是医科大学的吗?怎么会想到我公司来上班?”
林觅就说出了点问题,医院可能都不能再呆了。
田军也算是浸淫商场多年,林觅说的话也是听得出些东西来,于是就不再多问,就说自己这边正好缺了个话务员,工作内容和林觅以前做的差不多,只是她如果愿意做,那就是正式员工,工资自然比她当年兼职时要高,月薪两千五,包吃。
林觅想了一会儿就答应了。一是因为这是她目前接到的第一通回复电话,二是由于田军她还算熟,当时她兼职的时候,他对她还算照顾。
林觅第二天就去田军的公司报道。
她到了公司里,才发现只是短短的三年多时间,田军的公司就已经发展成一家颇具规模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环境比以前好了不少,底下的员工也挺多的。
林觅和所有员工一样,有一个专门的办公桌。一整个上午,她都坐在办公桌前不停地打电话。
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员工是不能在休息时间打扰到客户的,所以他们的午休时间很长,从十一点一直休息到下午两点。
在食堂里吃完午饭后,同事们如果家里住的近的,就回家睡午觉了,至于离家远的,就趴在办公桌上打盹儿。
林觅倒是很清醒,她只是望着窗外,忍不住想到了在医院里的生活。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这个时候她也应该还在科室里,耐心地训练她的病人。也许是在锻炼他们说话,又或者是在引导他们走路。
是的,林觅她一直都想回到医院工作。都说医科大学的学生都在过着后高三生活,如果没有一丁点兴趣,如果不是热爱医学,林觅怎么可能会顺利地毕业,而且还是以那么优异的成绩呢?
林觅很难过。医院的工作是她喜欢的,虽然很累,但是她有一种被需要的感觉。她的病人虽然都很可怜,有些刚从重症病房icu里转来的时候,他们甚至连转头的能力都没有。但是他们病情稳定,通常不会再有生命危险,而且通过训练,他们的四肢关节都会渐渐灵活起来。林觅每天看着她的病人一天天进步,那种快乐的感觉是任何语言都没有办法形容的。
……
下午两点的时候,田军带了他的儿子过来。
小田明的记忆力很好,竟然还会记得林觅,这让林觅和田军都甚为吃惊。毕竟三年前她和小田明最后一次见面时,他才五岁大。
小田明很讨人欢心,而且似乎很喜欢林觅。总是对她“阿姨长、阿姨短”地叫着。
林觅忍不住感叹岁月不饶人。她记得以前小田明都是叫自己姐姐的。
后来小田明中午的时候都会来公司玩。林觅如果不躺在床上是绝对睡不着的,因此也正好没事做,就帮着田军带小田明了。
林觅也是带了小田明好几天后才知道,原来他的妈妈在去年因为车祸去世了。这让她对小田明的疼爱又多了几分。
而不知不觉的,田军对林觅的态度,也渐渐地热络了起来,那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热络。
林觅不傻,很多东西她都看得明白,只是不说而已。
她一直都不动声色,态度不冷也不热。
终于有一天田军忍不住,说出了自己对林觅的想法。
那一天晚上田军正好送林觅回家,而小田明则在他爷爷奶奶那里。
林觅下车的时候,田军就要求一起在附近的公园里走走,她没有拒绝,就答应了。
田军表明自己的心意后,林觅沉默了良久。她望着田军那一张平凡的脸,透过那一双棕褐色的眸子时,知道他对自己应该是真心实意的。
平心而论,田军的条件不错。他虽然长得不算英俊,但是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似乎能力更为重要。田军是自己创业的,他现在的公司是他白手起家、辛苦打拼出来的,和父母无关。
林觅也知道,自己如果接受了田军,他会对自己不错。
可是她,不会接受他的。
林觅会不愿意给田军一点机会,倒不是因为嫌弃他有孩子。只是她明白,像田军这样的男人,在选择一份感情的时候,他考虑最多的不是自己的感受,而是孩子。
林觅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确定,田军会选择她,不是因为他有多喜欢自己,而是由于小田明很喜欢她。
田军这样岁数的男人,如果会追求你,那其实就代表着想和你结婚。而田军会想取她,林觅看得很清楚,他更多的是因为想给小田明找一个懂得疼爱他的妈妈。
林觅也一直都承认,像自己这样的条件,在外人看来,可能还是高攀了田军。
可是她这人,对爱情和婚姻的虔诚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态度。她不想为了结婚而结婚,她想如果自己以后能找到一个两情相悦的人,那就结婚;如果找不到,那就一个人。
林觅知道自己的想法有些幼稚和不切实际,但是她并不打算改变。田军选择她的理由显然不是因为爱,林觅觉得难以接受。
……
林觅在拒绝田军后,第二天也非常自觉地递交了辞呈。
她收拾好东西回来的时候,正好撞见了出来买方便面的兰其湘。
“其湘,我又失业了……”林觅忍不住走过去抱住兰其湘,头靠在她的肩膀上,眼泪就那样毫无预警地流了出来。
这么久以来委屈和压抑的情绪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宣泄出来,林觅这一哭就哭了好久好久。
她很怀念在医院里工作的日子,她不懂为什么自己什么都没做错却和医院再也无缘。她也难过自己在找工作的路上困难重重,为什么没有一份她可以做得长一些?
兰其湘很关心地拍拍林觅的背部以表安慰,而且还承诺道自己会在报社里给她物色一份工作,只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做。
林觅忙拜托兰其湘可能的话就帮她留意留意,自己不讨厌文学,报社的工作应该做的来。
兰其湘忙点头答应。
两人分别后,林觅就去菜市场里买了几头河虾打算回去安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