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四章 将门勋贵的路
春日里的润州城是阳光明媚的,江苏的气候就是如此。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只不过温和的春秋太短。
四季分明的坏处因为春秋太短也会体现出来,夏天分明的热,和冬天分明的冷,就是一个很好的答案。
唐宁喜欢晒太阳,这不是因为他喜欢热,而是因为他喜欢那种浑身上下暖洋洋的感觉。一个北方人,从小就在一年更比一年的寒冷中瑟瑟发抖的长大,虽然喜欢冬天大于夏天,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太阳一如既往的喜爱。
比唐宁回头率更高的,自然就是比唐宁更加好看的后生。就算这个后生是个男子,依旧让人忍不住回头看上一眼。
迎面走来两个衣着光鲜的少年,个子比起唐宁来或许高了几分,一个面容清秀,另一个就跟个祸水似的让人挪不开眼睛。
柳叶眉丹凤眼瓜子脸……唐宁浑身都在发抖。
他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那个女人了,他为这辈子自己只能在梦中和她牵手了,没想到他是如此的幸运,竟然能遇到一个和女朋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虽然他是个男人。
王志的目光也放在了迎面而来的这俩翩翩少年身上,只不过他觉得恶心,一个男人长成这副模样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恶心人的。
好男儿应该长成张飞那副模样,豹头环眼,胡须满脸,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应该拥有的相貌。
正要低下头跟唐宁一起嘲讽这个阴阳人,却发现唐宁没在自己身边。
回头一看,才发现唐宁站在原地打摆子……
羊角风,这是人人都知晓,却没多少人见过的疾病。很幸运的是,王志见过,并且见过别人是怎么对待羊角风病患的。
他怪叫一声,将唐宁一下子扑倒在地。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围的人们都吓了一跳,就连那两个翩翩少年,都一下子后撤了十几步。
“唐老弟!你要挺住!哥哥马上就把你救过来!”
唐宁挣扎的很厉害,没关系,这是羊角风病人正常的反应。王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鞋子脱掉,又将自己从不系带子的袜子一把摘下来,塞进了正欲大喊的唐宁最重。
浓郁的咸鱼味道如同醍醐灌道:“恐怕不太好吧?”
“不管!我要回家!”唐宁非常的恼火,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气急败坏。
其他的就算了,如果没有那个和自己女友长相一模一样的家伙在场,唐宁也就忍了。反正对自己伤害最大的,不是王志把自己当成羊角风患者,而是把那只能够让榴莲都自惭形秽的臭袜子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但是有那个家伙就不一样了,这给唐宁一种在女朋友面前丢脸的感觉。
况且那人以后见到自己,恐怕也不会对自己太过亲近。唐宁还准备和他交朋友呢——虽然是个男人,那就不能看着解解相思之苦了?
“好吧好吧,那我这便叫车夫送你回家……”
王志见劝不住唐宁,只好由着唐宁的性子来,出门叫了车夫准备,他又回头对怒气未平的唐宁说道:“只不过你家现在也就你一个人,没有仆役,也没有厨娘,做饭洗衣清扫宅子都要你一个人来,甚至半夜遭了贼,也没人能提醒你一声,这样好么?”
现在是要是王志说的话,唐宁必然会杠上一番,听王志这么说,就梗着脖子道:“你管我!小爷一个人住惯了!大不了遭了贼,小爷拼死跟他一战就是!用你管那么多!
反正好好的人被你弄的跟真得了羊角风似的,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可不能这么说啊!”王志赶紧上来堵住唐宁的嘴巴道:“皇城公事那么看中你,要是你因为我死了,皇城公事要杀了我的!”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唐宁再一次领会到了这个道理。
王志看上去是因为救命之恩,再加上自己托他买宅子,多余的钱都给了他,也不闻不问,才对自己这么照顾。实际上,他依旧是和张贺一样,正在做投资。
如果不是刘令当初因为唐宁险些死在那两个厢兵手里,而大发雷霆要把王志杀掉,王志是绝对不可能和自己这么亲近的。多半就是送些财物过来,用金钱来感谢自己的救命之恩。
古人都是精明的,尤其是这些王志这种将门出身的勋贵子弟,更是人精中的人精。
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投资,就是拉拢人才。
事情你办,好处平分,只要不是太严重的黑锅,我都替你背,这就是在大宋重文抑武的情况下,将门勋贵的求生之道。
还算是蛮成功的,因为有才华的寒门弟子,往往没有出头的机会啊。
于是唐宁再看王志那双充满热情的眼睛时,就像是在看着一坨狗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