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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程卓番外第二章</span> (1692字)
这是一个不够好的世界,当所有成功者或者准成功者都在痛苦的叫嚣自己为自己的“与众不同”所受难的时候,他们不会意识到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正在挣扎着逃离平庸。
没错,“与众不同”不论是褒是贬,都不是每个人能奢望的。
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平庸。
是人生,是从一个波澜不惊换到另一个波澜不惊。
如果用一个词形容自己到现在为止的人生,程礼毫无疑问的会选择一个词,“平庸”。可如今所有人都在叫嚣自己的独一无二,“我是我,是独一无二的我”甚至成了自我安慰的万能灵药。但程礼知道,自己只是平庸。
平庸不是一潭死水,平庸之人的一生会有高潮和跌宕起伏,就像跃龙门的鲤鱼一样,他们的相似之处就在于,冲向每一个高度之前都是踌躅满志,但每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后都会在周围出色的竞争者中一瞬间归于普通。人不是永动机,跃几次之后,人累了,心也累了。也许真的有一些鱼儿能够终跃入海,但绝大部分还是永远留在了最后一跃的那个波澜不惊的水潭中。
也许平庸和平庸的不同仅仅在于,你是在哪个高度平庸。
跃到北京这潭水中后,程礼累了。
一路从西北的小县城考到市重点初中,省重点高中,再到北京,到华大。这之间的心力憔悴不是皇城根下的孩子能体会的了的。
这不是海,但作为自己最后的那个流于平庸之地,程礼觉得,够了。
长相端正但不出众,专业算一流但不顶尖,嗓音不错但没有吸引力,说实话,旧仓库是在顾小刀加入做主唱之后迅速火起来的,最初自己做主唱的那一年,乐队成绩平平。毕业后进了一个口碑不错的出版社,从最普通的初级编辑做起。这最后一潭死水他不是没有试着去跃过,可人一生能有多少斗志和自信能去消耗,自己是平庸,程礼早就认清了这一点。
你必须承认,世界上是有天才这种东西的,如果非要对比的话,天才的人生可以叫做“自然”,他们能够下意识的做出所有符合逻辑的人生选择,他们的人生没有匠气,毫无斧凿,一切水到渠成,自然而然。比如当年拿了4年国家级奖学金,毕业转身就扔了专业成为名作曲的卓宣,比如有着能把人唱疯的嗓子却让高检法医室主任再三邀约的顾延昭。
再回头看看自己的人生,充满令人厌恶和尴尬的匠气与无奈。
他最终决定不勉强。
找一个社会地位和收入都不错的工作,娶一个相貌性格都过得去的姑娘,然后生一个不忤逆没缺陷的孩子。
这样真的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卓宣。
卓宣喜欢自己,程礼心知肚明。
但他从不奢望能和他比肩。
你要懂得,这世上真的有配不配得上这一说,他不能确定,当他的爱人每天以光速向前奔跑的时候,他还能不能跟上他。
他已经清楚的知道他不能。总有一天,卓宣会皱着眉头告诉他,程礼,你太慢了。程礼,你怎么不去争取呢?程礼,你明明可以做到的。
但是卓宣你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去努力,都能得到一样的回报。涅盘经十二曰,求不得苦,复有二种:一者所悕望处,求不能得。二者多役功力,不得果报。
而这世上多数,可不就是不得果报。
程礼永远记得顾延昭来试音的那一晚,半圆的排练室里,顾延昭一开口,程礼立刻就看到卓宣眼中那兴奋闪亮的目光。
这是在程礼主唱的时候从不曾看到的。
卓宣的歌,终于找到了适合的人唱。
用一个不恰当的词,那叫天作之合。
程礼也许不知道如何回应卓宣的感情,但他清楚的知道,一旦他接受了卓宣,那将是他人生中再一次需要跃上的高度,但此山太高,而他心力已竭。
他将永远追不上卓宣,也许年轻的时候两人还能模糊这个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卓宣会开始厌烦他这潭死水,他的平庸和他的波澜不惊。
卓宣是总要去到更高的,他是要入海的。他既不能留他在自己这一潭死水里终老一生也无法和他并肩而行。
程礼专业是汉语言文学,但他不喜欢戏剧冲突尖锐的悲剧,故事哪里需要什么刻意的悲剧设定,生活本身就充满了尴尬的匠气和无奈的悲伤。
他只能懂装不懂。
<span>程卓番外第三章</span> (2135字)
你以为真的有人能够在一无所知情况下无所谓的过下去?
卓宣可以等,可以在程礼身边无所谓的耗上十年,是因为他心里一清二楚。
如果“在一起”是一个乌托邦,自己是那个奋不顾身而程礼是那个止足不前的人。他知道他和程礼之前的区别就在于:“为了什么”这个问题,他没有办法帮程礼解决。
他不能戴着安全绳,然后拉着必死无疑的程礼陪他跳崖。
他知道程礼的顾虑,知道程礼在害怕如果真的放弃一切去寻找自己内心的时候,会发现里面一无所有。世界上大多数人,真的都是一无所长。可还好这个世界是个平庸者世界,而这些平庸者能走到现在的地位只是因为:theyplaybytherules。
他没法怪他,因为他只是千千万万分之一。
作为平庸者,他们没有“不可替代”的庇护,能淘汰替代他们的人万万千千,他们不敢逾矩,也没有理由去逾矩。
他卓宣也许能隐隐约约感觉到程礼的感情和无奈,但他什么都做不了。
他们生活在两个世界,总有一方要妥协。而妥协的那一方,这一辈子都会是委屈的。
而这些,顾延昭不会懂。卓宣见过那个前特种兵,虽然人冷冰冰的,对小昭也有时会爱答不理,但是卓宣见他的第一眼就知道,这个陈队长配得上小昭,他既可以在自己的战场上与他并肩作战,也可以在他偶尔停下来的时候与他携手同行。他们生活在一个世界,即使分开,也根本走不远,毕竟总会在人生的下一个路口再次碰见。彼此的气场都太适合对方,根本就是分手也甩不开的“孽缘”。
卓宣太羡慕。
顾延昭刻意给他和程礼制造的机会二人都毫不扭捏的接受了,都是聪明人。知道这一次的近距离接触不会是旧情复燃,而是破裂前的狂欢。
该等的时间都等了,该纠结的问题也都纠结过了。有些事情不可能就是不可能,干脆把话说透,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也都做了。然后从此再也不见。
看着还有颇有些得意的小昭,卓宣突然觉得有些对不起他
这“最后的狂欢”,二人心照不宣。
程礼陪他去泡吧,去晨练,去看新上映的片子,也带他回自己那个一室一厅的出租公寓,租两张dvd,去超市买来火锅的材料,然后坐在地上围着一只锅子吃得烫了舌头。然后下一刻就不知道是谁吻住了谁,氤氲一室的温暖蒸气中,谁又发出了一声轻不可闻的呻吟。桌子上的锅子没有因为被忽视而停止工作,暖洋洋的大骨汤底还在温吞的冒着泡。好像这一天,这一刻,人生中的每一刻,都曾是,是,将是这样美好。
好像之前的一切都不存在一样,好像,他们真的在一起了一样。
好像,这样就可以天长地久了一样。
但第二天天明,卓老师还是卓老师,程编辑还是程编辑。没过几天就有狗仔开始出现在程礼的小区周围,卓宣不能再和程礼一起出门,每次走过花坛都要提防周围的闪光灯和咔嚓声。卓宣的经纪人已经快要狂化了,一日四遍的发邮件短讯催他回公司。程礼的手机上也再次发来家里老人病重催返的消息。
卓宣见过程礼的家人,那是一户很朴实的农家,家里的奶奶知道卓宣是程礼的好友之后,也顺带着给卓宣打了三年的毛线背心。老人很慈祥,大概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去阎王殿报道之前能一眼重孙子。
卓宣把头埋在程礼的颈窝里,抱住程礼的双臂却在慢慢松开。
等了十年的试验终于结束,最终的数据也已经得出,十五天,这个世界只能给他们十五天。
卓宣用双手撑起自己,眼眶发红,嘴角的笑有些牵强。
“我还以为能和你去一次西藏。”
骑行川藏,程礼自大学起时的梦想。
程礼看着他的眼睛,没有说话,抬起头,给了他最后一个极尽缠绵的吻。
最后那一天,程礼没有送卓宣下楼,可当他听到楼下的铁门轰的一声关闭的时候,一瞬间,他嚎啕大哭。
再后来的故事就很简单了,两年之后,程礼娶了一个安静温和的江苏姑娘,也把奶奶接来了北京看病。虽然两个人都是北漂,但日子过得也算是有了起色。卓宣炒了自己的老板,自己去上海开了一家唱片公司,再后来出版了自己的一本词集,可以说是卖的很好,可扉页上的那句“献给cl”谁也没搞清是什么意思。
再后来,听说小昭和陈正平领养了一个男孩,程礼家似乎也喜得一女,小女儿相当活泼好动,一日老铁,钱明清来家里玩,程婴听说爸爸原来是吉他手,非得缠着爸爸来一曲。程礼拗不过,去书房拿旧吉他,却故意失手将吉他掉在了地上,指板顿时裂开一个大口。
程婴一下子吓哭了,缩在老铁怀里不敢出来。
钱明清边哄孩子边训他,你不唱就不唱,吓唬孩子做什么。
程礼有些发懵,他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了,只是不想再拿起这把其他的心情太强烈。那边钱明清还在数落他,而他已经似乎听不到客厅传来的声音。
卓宣。
你说曾经那些曲子都是写给我的,但是你不知道,曾经那些歌也都只是为了唱给你听。
程礼慢慢的把吉他捡起来重新放回琴盒里,他的手指摸过琴背,摸过一处浅浅的刻纹,但他没有停顿,而是直接盖上了琴盒的盖子。没错,他根本不用去看那个刻纹是什么,因为那是他十四年前亲手刻上去的。
亲手刻上去的,卓宣的名字。
<span>顾苏番外第三章</span> (1787字)
人在脱离世俗的时候最容易正视自己的感情。什么礼义廉耻,什么**理想,什么忠孝仁义在这片草原上一下子就被吹得干干净净。
可这种慌乱迷茫的情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也弄不清楚是始于那个草甸掩藏中细细碎碎的吻还是那个帐篷后面柔柔腻腻的拥抱。生活突然间开始有了盼头,望不到尽头的祁连山也开始变得顺眼。山脚下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也在太阳下闪着光。
外面已经有人在洗漱,帐篷内顾道尘从身后扣着苏和修的双臂,不让他起床。
“道尘,放手。”苏和修有些无奈。这可不是闹着玩,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