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芝加哥说唱
有计划的没计划的,沿途巡演宣传,车队在威斯康星州兜了个n字型的大弯,回到了伊利诺伊州,但没进芝加哥,而是在一个叫布卢明顿的小城外休整,他们将在这参加一个小音乐节,然后转而往东进入印第安纳州。
宋亚捏着笔,一个人在房车内静静思考着,菲姬提到了小号,菲姬用小号把自己吵醒,菲姬当时也和歌词第一句一样……
于是自己就得到了这首名为trumpets(小号)的歌,也是自己得到的第七首天启歌曲。
和之前的i feel it coming一样,这首歌也带点颜色,但怎么说呢,它比i feel it coming要‘油’很多,如果说i feel it coming还有点纯情的调调,那这首trumpets就往‘欲’和‘闹’的方向偏更多一点。
到底要不要把这首歌作为单曲发行,还是说像feel?it?still那样放进专辑里安静地做一首强单,他现在有些拿不准,毕竟十六岁唱这种歌似乎不太合适。
“那位原唱的身材真好啊……”不知怎么的,他的思绪飘偏了,原唱是一位年轻的黑人男性,身材好得令宋亚有点嫉妒。
他摸摸自己身上的肌肉块,因为长期的壁球锻炼,他的手臂和下肢还行,但腹肌方面就远远不如那位原唱了,看来要注意注意这方面的锻炼,有身漂亮的肌肉怎么也不是坏事。
“还有那条裤子……”
原唱的那条长裤他也很喜欢,黑色,略带点运动风,上面布满密密麻麻整齐的不知道是亮片还是水钻的东西,又闪又有型,比最近黑人里流行的夸张飞鼠裤,还有那种松松垮垮的肥腿裤强一万倍。
他随手在五线谱上画起了裤子的版型。
“对了,歌词里又提到了两个陌生的名字,坎耶韦斯特和凯蒂佩瑞……”他也仔细记下这两人的名字,一是为了到时候改掉,二是以备后用,或许他们都是未来的名人呢。
这首歌修音的部分比i feel it co?still更多,回头也得抉择要不要全盘接受,这个时代对过度修音是没有什么好感的。
“基本上,就差不多了吧。”他把谱子仔细收好。
“老板!”菲姬突然推开房车的门,“nas和几个白人发生了冲突。”
宋亚最怕这样的事,他赶忙出门,经过菲姬身边的时候,闻到了淡淡的烟味,“你抽烟了?”
“我就试了一根。”她吐吐舌头。
“下次不许了,对嗓子不好,如果你还想当歌星的话。”
宋亚说了一句就不再管了,菲姬正处于摆脱家人的监管后什么都想试试的时候,上次轻松地被自己推倒其实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不想过于严厉,毕竟这个年纪正处于叛逆期。
“知道了,你快去看看吧。”菲姬把他推往nas他们那边。
休整的地方是一个房车营地,基本全是一个房车旅行车队的车子,他们属于碰巧遇到,得到允许后也把车停了进来,由于没有相邻的停车位,两辆车距离有点远。
宋亚本来很担心是一起歧视事件,nas怎么也不像能忍气吞声的人,过去一看才放下了一半的心,nas的确很气愤地在跟几个白人老头老太说着什么,不过是普通的纠纷,对方嫌他们太吵了。
怎么说呢,随着迪莱和艾尔跟着自己走红,还有大a这个善于拉皮条的在身边,从威斯康星州开始,车队里就陆陆续续出现年轻女孩的身影,没错,就是被称为骨肉皮的那种,她们玩得很开,大房车里从此趴体不断,男男女女们很快搞到了一起,乱的很。
这事宋亚不准备管,一来大a和nas毕竟不算真的小弟,二来迪莱和艾尔估计也憋坏了,总不能自己在小房车里夜夜笙歌,而让他们干看着吧。再说乐队里这种事属于正常现象,那些白人摇滚乐队经常传出被一个骨肉皮睡遍乐队,往往就是在类似房车这种环境下达成的。
不过说真的,摇滚乐手的眼光确实很好,他们找的骨肉皮个唱风格,为了省事,或许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芝加哥说唱。对了,我还通过特殊渠道听到了他的一首新歌,与某位当红女星合作,这首歌曲完美地融合了饶舌与灵魂音乐元素,简直是一件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