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姐姐当老婆-第21部分
有什么防御魔法,那他总也能看出点端倪。
正当他准备动手的时候,梅菲斯突然说话了。
※※※
少女说话声很轻,而且非常缓慢,和平时完全不同。琼恩听到她的声音,先是一惊,以为她已经恢复了行动能力,随即发现并非如此。格拉兹特的定身魔法并没有完全消除,应该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效力有些减弱。梅菲斯的身体依旧不能动弹,但勉强可以说话了。
“我不建议你这么做,”她说,“你会看到你绝不希望发生的结果。”
琼恩皱着眉,这似乎是一种威胁。
“我知道你不会反悔,”他说,半是确定半是试探,“我知道你这次没有撒谎,我知道你的想法。”
“我不会反悔,”少女说,“这只是个建议。”
琼恩隐隐约约明白一些东西,但还是不能清晰地把握住。“多谢,”他说,手开始往下伸,“我想我有最后决定的权力。”
少女感觉自己的腰带已经被解开,“不行,”她低声说,“不行。”
琼恩的眉毛微微扬起来,“不行?”他反问,“为什么?我们说好的,我帮你夺回黎明之石,你就是我的。”
梅菲斯的脸微微泛起红晕,“我答应过,我是你的,但……那个地方不行。”
“那个地方?”琼恩有些奇怪,随即明白过来,“为什么?”
少女努力想摇头,但她无法动作。“反正就是不行,”她吃力地说,“别问原因,求你。”
她的眼中泪光隐隐,终于忍不住滚落下来,在脸颊上留下两道清痕。琼恩没想到这样刚强的女孩也会哭,一时倒有些手足无措,但他随即镇定下来。“我不管,”他蛮横地说,“你答应了我,不能反悔。”
“我没有反悔,”梅菲斯强忍着眼泪,“我答应了…只是那里真的不行……”
琼恩的心头,疑惑越来越重。“你至少得告诉我为什么,”他说,“给我理由。”
“别问,”梅菲斯轻微地摇着头,然后她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开始在渐渐恢复自由,“别问为什么,”她恳求着,“我答应了,我是你的,但别碰那里。”
琼恩皱着眉头,他抱着梅菲斯,身体紧紧贴着,女孩感觉到他下体的硬挺,隔着衣服都能感觉到滚烫的气息。“好吧,”她突然镇定下来,声音又恢复了几分平时的从容冷静,“我们再做个交易如何?”
※※※
明天回家,因大雪,尚不知能否顺利希望不要被困在路上几天才好
明天中午暂停更新,望见谅,如果顺利,晚上能到家,^_^
第三十二节 这不是承诺
“什么交易?”
“我……我用嘴帮你,”她勉强说出这句话,“你可以用我的嘴,但不能碰别的地方,这是我的条件。”
琼恩更加奇怪了。如果说起初梅菲斯拒绝,是因为不愿意被强犦;那么没道理又主动提出这个交易。如果是在古代的中国,或许女子会有这种想法,认为只要不被真正插入下体,就不算是失去贞操。但这里是费伦,大体是近似欧洲的世界,女性应该没这么奇怪的想法才对。
被直接强jian,或者被迫为男人xx,这两者同样都是被侵犯,对于女性来说,应该是没有本质区别的才对。梅菲斯如此坚持,实在是令琼恩不解,难道说,这其中有什么秘密不成?
“根据我们上一个协议,”琼恩说,试探着她的反应,“你的一切都是我的。现在你这么说,等于是我要放弃一些我应有的权力……那我能得到什么作为补偿?”
“我会试着去喜欢你。”少女回答。
琼恩几乎要哑然失笑,这也算是交易?“我会试着去喜欢你”,这话近似于空头支票,根本就没有什么实质内容。他几乎本能地要拒绝,但在话脱口而出之前,他又犹豫了起来,最后终于转了念头。“你会试着喜欢我?”
“我尽力而为。”少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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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恩微微皱着眉,踌躇着,理智告诉他不要同意这种空虚的交易条件,但是……
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缘故,让她这么坚决地拒绝,琼恩既是好奇,也不敢逼迫太甚。但折腾半天,仅仅得到小嘴似乎也有点亏吧……或者走后门试试?想想还是算了,这种事情要慢慢做才有趣,事先要有充足准备,否则仓促行事的话只会令人扫兴,如今这种场合也不适合。反正,先到手再说,以后有的是时间,不信还对付不了她。
“好,”琼恩说,用手托起梅菲斯的下巴,看着她的眼睛,少女的脸上已经无复平常的镇定神色,羞恼兼有,看起来楚楚可怜,“我答应你,不过你得用嘴让我满意。”
再一次用小嘴帮男人清理完后,梅菲斯咽下,喘息着,依旧跪在男人胯下。她的衬衫已经半开,露出香肩,肌肤上布满细细的汗珠。细嫩的皮肤因为欲焰升腾,似乎透出诱人的玫瑰色。漂亮的淡金色短发也已经被汗水打湿,一缕缕贴在烧得酡红的面颊上。
琼恩满足地看着少女,他还从未这样感觉酣畅淋漓过。男人伸手托着梅菲斯的下巴,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现在向我保证,你会永远服从我,”他突然想起这个女孩似乎没有固守承诺的习惯,于是紧接着又加了一句,“以提尔的名义起誓。”
少女喘息着,粉嫩的肩头起伏不定,最后渐渐平缓下来。“这种承诺毫无意义,”她说,声音又恢复到平时那种冷淡从容,“我的神祗不会保护那些被逼迫许下的诺言。”
琼恩怔了一下,他没想到会有这种回答。因为少女低着头,他看不见她的脸。于是他的手往上抬,将梅菲斯的脸高高托起。少女的面容已经完全恢复到以前那种淡定、冷漠,毫无表情,唯有在看着琼恩的时候,目光中隐隐多了一丝说不出的意味。
“那我应该怎么要你承诺?”琼恩问。
“没有承诺,”少女回答,“只有交易。”
“我们有过公平交易,你帮我取回黎明之石——这不是你的义务,而你做到了。那么我是你的,我答应了你,不会反悔。在把黎明之石送到博得之门后,我就会脱离教会,永远跟随着你——但这不是承诺,这只是交易。”
仿佛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她有些微微喘息,但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
这不是承诺,这是交易。
琼恩思索着这句话,隐约有些明白,但一时也无法深想。至少,他知道自己这次算是赌赢了,或者说暂时赌赢了。他得到了这位女圣武士,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失去。
梅菲斯没有向他做出承诺,琼恩也不需要承诺。琼恩需要的,是她心甘情愿地屈服。这种刚毅坚韧的女孩,唯有被真正征服,她才会从心底顺从你吧。肉体的屈辱,语言的承诺,于她而言那都是不值一提的东西。
他伸手将梅菲斯拉起身来,少女整理了一下衣服,扣上被解开的扣子,举起双手轻轻将悬浮在空中的黎明之石抱过来。很奇怪,琼恩根本碰触不到它,梅菲斯便就可以,她看看四周,将蒂娜岑尸体上的长袍扯下来,包裹着黎明之石,打了个结,背在肩上。
“走吧。”她说,拣起刚才被琼恩扔在地上的银剑。
琼恩点头,正要离去,突然想起刚才在后殿看到的那个小房间来。于是他带着梅菲斯找到地方,女圣武士看了看,轻轻巧巧地挥剑一劈,将锁斩成两段。
琼恩推开门,发现自己猜得一点没错。此处果然是人面狮的藏宝库,里面乱七八糟地堆了一些金银珠宝,还有些魔法物品。琼恩随手取了个包裹,装了一些金子,接着把注意力移到那些魔法物品上。
他找到了一件灰色斗篷,样式很普通,但琼恩发现所有的光线在它周围似乎都微微起了波折。巫师认出了这件斗篷,以前在图书馆里曾经看到过相关资料,这是一件位移斗篷,穿上它,会令敌人在攻击你的时候看花眼,容易失手打空。
琼恩将斗篷收进次元袋,接着他又找到了一把精金打造的匕首,做工非常优良,比自己从人面狮身上取来的那柄锋利得多。除此之外,他还找到了一双淡蓝色的手套和一双靴子。他仔细鉴别了一下,发现手套摸起来很冰冷,其中显然蕴含了某种寒冰魔法;靴子则很熟悉,浮空靴,琼恩在阴魂城时,跟着军队出去实习,每次都会配发这种靴子的。
浮空靴顾名思义,自然是附带了浮空术,穿上它,只要激发能力,便可以如施展了浮空术一般,升上天空。
其余的东西,要么琼恩觉得没什么价值,要么就是奇奇怪怪,看不出名堂,琼恩也懒得理睬。因为次元袋并非无限空间,它的容积也是有限的,否则琼恩倒会干脆把所有东西都丢进次元袋里,路上慢慢研究。如今找到了这几样不错的货色,其他也就算了。也因为身处险地,不宜多留,否则倒可以慢慢仔细研究挑选。
他把位移斗篷和精金匕首留给自己,把手套和浮空靴则给了梅菲斯。这些东西都是人面狮抢劫所得,原本就是不义之财,梅菲斯自然也不会拒绝。两人搜刮完毕,返回大厅,再穿过前厅,走出神殿。此时天已经隐隐发亮,他们穿过神殿外的黑暗护罩,在哈劳格达斯城中行走着,最后找到十几匹骆驼,它们很幸运地被人面狮从埃斯考城牵来,又没有在昨晚成为晚餐和夜宵——原本是会在今天成为早餐的,但如今人面狮已经都死光了,所以骆驼们的命运自然也改变了。
琼恩和梅菲斯把骆驼们的缰绳解开,从中挑选了两头骑上,其余的任由它们在沙漠里游荡。虽然食物、水都没有了,但此处距离沙漠边缘已经不远。两人骑着骆驼出发,在傍晚时分,太阳尚未落山时,他们终于看到了深绿色的树林和宽阔平坦的商旅通道。
※※※
雪又下了,于是路又封了,于是车又停了
好吧,或许我应该庆幸,至少我还是折回来了,没有被堵在路上,还能坐在电脑前上网
但还是很想说tmd
第三十三节 炎魔欧凯
巴洛炎魔从阴影中慢慢走出,打量着满地的人面狮尸体。他伸出右手手掌,七根手指摩挲着宽阔的下巴,若有所思,青色的皮肤在黑暗中泛着微微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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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界还真是挺有趣的。”他点点头,自言自语。
在多瑞森的宝库中,他撞上了虹彩龙瑞恩斯坦。一番言语交涉后,他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随即,他的新主人奥喀斯,将他打发到物质界来。
在民间传说中,恶魔都仿佛是一群囚犯,或者说一群匪徒。他们平时被关在一个叫做无尽深渊的监狱里,无所事事,而一旦有机会能来到物质界,便简直像是放风一般,就会立刻兴高采烈冲过来,到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因为恶魔非常强大,无人可制,所以每次都会在物质界造成巨大的灾难,然后再心满意足地离开。
事实上,这完全是造谣加诽谤加污蔑。
恶魔是异位面生物,是无尽深渊的混乱本质所具象化,他们确实非常强大,但这是指在深渊中。一旦离开深渊,进入物质界,因为环境的改变,恶魔们会受到整个位面的压制,力量大幅度削弱。
如果是以投影方式进入物质界,那么力量其实非常虚弱,不足本体实力的十分之一,很容易被物质界的强者轰杀;若是低阶的恶魔,甚至都根本没有投影的能力。如果是以本体方式进入,虽然比投影强大得多,但这也非常危险。一旦本体进入物质界,力量受到大幅度压制,很容易被凡人杀死——而杀死本体,也就意味着彻底的完蛋。
恶魔确实喜欢暴力杀戮,但恶魔并不是笨蛋。
其实最常见的情形是:物质界的一位巫师,召唤了一只恶魔,他们达成某个协议,恶魔为巫师效力,换取自己的自由——其实恶魔往往是处于弱势一方。所谓“恶魔一旦进入物质界,就会大肆杀戮,造成巨大破坏灾难”的说法,压根就是无稽之谈。
身为恶魔,而且是最高位阶的巴洛炎魔,欧凯完全清楚这种荒谬言论的来源:一方面是因为物质界凡人对恶魔的无知,另一方面,则是魔鬼们——恶魔们的死敌——在推波助澜,煽风点火。
如果欧凯记得没错,九层地狱的第一层魔鬼领主拜尔,就曾经化身凡人,写过一本奇幻小说在物质界广为流传,名字似乎是叫什么“恶魔书”,其中着力丑化恶魔,描绘某个凡人召唤了一只叫做伯德的恶魔,然后伯德在物质界大肆破坏的经历。偏偏这本书还在物质界颇为流行,那些愚蠢的凡人压根没有识破这其实是魔鬼的阴谋,对书中的内容信以为真,于是恶魔的声誉更加下降——如果此前还没有降到谷底的话。
总之,恶魔其实并不怎么喜欢来到物质界。倒并不说危险——物质界再危险,难道还比得过充满血腥杀戮的无尽深渊?更别说那已经和地狱的魔鬼进行了千万年的血战,再强大的存在,陷入血战也不敢保证能全身而退。
恶魔之所以不愿意来物质界,主要还是无利可图。钱财?物质界的金银珠宝在深渊等若废物,恶魔的世界里没有任何商业体系,也没有货币流通;美色?深渊中有无数的魅魔,都是妖娆美貌的绝色女子,而且可以随你心意千变万化,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床上技巧,都比物质界的凡人女子强多了。绝大多数在物质界非常贵重的东西,对于恶魔来说相当于垃圾,除了一样:灵魂。
凡人的灵魂,能强化恶魔的力量,如果带入深渊,还能被混乱本质所影响,转化为相应位阶的恶魔,这才是真正珍贵的东西。但如果这么做,就意味着要在物质界大肆杀戮,这很容易被群起而攻之,招来无数强敌联手剿杀。
但欧凯没办法,亡灵君王奥喀斯派遣他来物质界,而且是以本体的方式。恶魔并不是服从命令的生物,但恶魔会屈服于强权——身为深渊三大领主之一,奥喀斯显然比欧凯强。
所以欧凯只能乖乖听话。
奥喀斯在物质界的信徒举行了秘密的祭祀,牺牲了无数无辜的生命——其中包括奥喀斯的数名高阶祭司,终于成功打开位面通道,让欧凯来到物质界。
欧凯来到物质界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干掉格拉兹特的人面狮信徒。身为乌黯君主昔日的亲信部下,欧凯对人面狮的情况自然非常清楚。他顺利地来到哈劳格达斯城,发现人面狮们正在举行祭祀,于是他悄悄潜入神殿,隐藏在一边,准备时机恰当的时候动手。
然后他注意到了梅菲斯,也发现了琼恩。
作为强大的炎魔,欧凯的双眼能看破幻术和变形,他清楚地看见人面狮中隐藏着一位人类女性。欧凯并不知道梅菲斯的来意,因为他不清楚黎明之石的事情,但欧凯知道这位人类女子显然是人面狮的敌人,用索尔石行术躲在地下的那个巫师应该也同样。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至少是可以利用的对象,这个道理恶魔也是懂的。
他悄悄地用一个魔法强化了梅菲斯身上的变形术,掩盖了女圣武士身上的神圣气息。恶魔对此是很敏感的,若非如此,格拉兹特早就察觉到梅菲斯了。
但在欧凯原本的计划中,梅菲斯和琼恩不过是牺牲品,是用来打头阵,消耗对方的实力,吸引对方的注意力的。欧凯并不准备救他们,恶魔不是慈善家。
但这个主意后来改变了,在欧凯看到琼恩的龙鳞盾之后。
在和蒂娜岑交手中,琼恩使用了龙鳞盾。欧凯一眼便看出盾牌的材质是虹彩龙鳞,这让他心中一动。
虹彩龙是极其稀有的种族,数量极少——欧凯恰好就认识一只。不仅如此,这面龙鳞盾上,隐隐附着些许神圣气息,意味着那只贡献出鳞片的虹彩龙很可能还是一位神祗,或者有神祗的血统。
欧凯想起来,在多瑞森的宝库里曾经见到瑞恩斯坦,他好像就是前不久受了伤。瑞恩斯坦是一位虹彩龙,同时也是神子,完全符合条件。
这个人类巫师是什么来历?和瑞恩斯坦是什么关系?
欧凯用右手托着脸,拇指和食指摩挲着下巴,思考着。很快,他从琼恩的巫师长袍式样中,判断出了这个人类的来历。
“耐瑟瑞尔……阴魂城?”
欧凯沉吟着,开始对这个年轻的人类感兴趣起来。来自阴魂城的巫师,他在这里做什么?看起来,他也不过是个很普通的巫师,在阴魂城中位阶定然不高,那么虹彩龙鳞盾这种宝物,怎么会落在他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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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魔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些东西,他决定救下这两个人类,这就要面对格拉兹特。以力量而论,欧凯自然远远不是格拉兹特的敌手,但此时情形不同。这里是物质界,他以本体前来,格拉兹特却仅仅是一个投影。
而且是已经被晨曦圣光和黎明之石重创的投影。
他暗中插手,改变了琼恩发出的石弹术,一击杀死了蒂娜岑。此前格拉兹特的全副注意力都放在梅菲斯身上,如今虽然发现欧凯,却已经来不及了。
格拉兹特退走,欧凯并没有走出。他暗中用了一个强大的咒法,杀死了所有的人面狮,然后静静地在阴影中观察着。
他看到琼恩玩弄着梅菲斯,最后在她的小嘴中发泄。凡人的xing爱让炎魔看得津津有味,颇觉与深渊中有所不同。随后,琼恩和梅菲斯离开神殿,欧凯才慢慢走出来。
人面狮已经全部杀死,格拉兹特的祭祀也没有成功,第一个任务已经完成了;那么,接下来,该去进行此次来物质界的第二个目的了。
该是去博得之门见拉沃克的时候了,欧凯心里想。
刚才那两个人类,似乎也是要送黎明之石去博得之门呢。
第三十四节 踏上商道
出了沙漠,果然一帆风顺。琼恩和梅菲斯骑着骆驼沿着商道行走,半夜时分,他们已经看见了一个小镇。不大,稀稀落落大约百余户人家,但因为是位于来往要道上,旅游业倒是很发达,开了好几家旅店。
在沙漠里折腾这么久,最后还出了这种事情,两人都很疲倦了,开了房间各自洗澡休息。琼恩原本想抱着美人共眠,正好也省下一间房间的钱,但看看梅菲斯的神色,想想还是算了。世界上的事情讲究循序渐进,不要急于求成。
隐隐约约地,他明白一点。在面对人面狮的时候,梅菲斯出尔反尔,那是因为对方以人质相要挟,乃是恶意逼迫,所以她也压根没打算傻傻地死守什么承诺,否则就是笨蛋了;但和琼恩之间,则是公平交易,彼此情愿,谈不上乘人之危或者落井下石,琼恩冒着性命风险帮她取回了黎明之石,她允诺把自己给琼恩,这就不能再矢口反悔,否则等若无赖了。
梅菲斯是个圣武士。圣武士不是笨蛋,但圣武士同样也不会是无赖。
想明白这一点,让他稍稍放下心来,至少不必担心什么时候她突然翻脸,给自己来一剑了。但紧接着,琼恩又意识到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自己的这种猜测属实,那么也就意味着,梅菲斯和自己在一起,不过是遵守协议,谈不上什么心甘情愿。
人的愿望总是得寸进尺的,若在半个月前,琼恩大概只期望能一亲芳泽便心满意足;如今既然已经到手,或者说快要到手,就不免想连人带心一起都得了。
只是,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情总会落到自己头上么。
不再考虑这些,他招来一只隐形仆役,在自己床边警戒,然后沉沉睡去。很久没有享受过被褥的柔软了,这段时间在沙漠里,每晚只能钻睡袋,又冷又不舒服。幸好这种日子是已经过去了,明天起床雇辆马车,或者搭个商队,顺着大路直奔博得之门,早早找到那个叫拉沃克的老家伙完事。
唯一有点头疼的,是回来的话还得经过沙漠。好在老族长的羊皮地图还在自己身上,一回生,二回熟,再走一次也没什么。
盘算着以后的计划,又回忆起在哈劳格达斯城中的人面狮神殿里,那个暗中窥伺、帮忙的家伙,不知道到底是谁。虽然他救了自己一命,又杀死所有人面狮,似乎是没有恶意,但这么鬼鬼祟祟的,也实在令人心中有些忐忑。
不会是阴魂城派出的监视自己的人吧?
这个念头让他微微一惊。其实对于这次出来送信的事情,从一开始他就觉得隐隐有些不太对劲,其中似乎别有文章;这一路上又迭遭变故,虽然都似乎是偶然意外,但总也未免太巧合了些。难道说,布雷纳斯王子打发自己跑这趟腿,其中隐藏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同时还派了人在暗中盯着自己?
可是,自己不过就是个很普通的小角色,在阴魂城这种强者云集的地方,完全排不上号,有什么理由会被关注呢?是自己的穿越者身份被发现,还是修习内功减少睡眠的能力被注意,或者是能无差别抵抗神术的特异体质引起了好奇?
琼恩在黑暗中皱起眉头,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他不喜欢这种被他人掌控的感觉,他期望能自由自在地选择自己的命运——好吧,其实琼恩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应该是什么样的,所以其实也谈不上如何选择,但至少他不喜欢被别人掌控。
没有人会真的甘心做一颗棋子的。但甘心不甘心是一回事,能不能摆脱又是另外一回事。这个世界虽然未必是完全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道理却是永远通行的,任何道理都不必讲,唯有力量才是根本。便以琼恩自己而论,就算他察觉这其中有蹊跷,就算他不甘心被别人安排,难道他还能拒绝布雷纳斯王子,难道他还能不服从指令?至少目前琼恩是绝对不敢的。
他思索着,然后渐渐睡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已经微微发白,开始有车马动静传来,大概是有人已经急匆匆地上路了。
※※※
“早。”琼恩对梅菲斯说。
“早。”女圣武士回答,她的神情平淡,一如往常,但琼恩还是发觉她的眼睛微微有些红肿的迹象。不明显,但仔细看可以看得出来,她昨晚哭过。
琼恩心里微微有些愧疚,但这种情绪一闪即逝,他或许说不上穷凶极恶,但也不是善良的人。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不用再无谓的伪善。好在彼此都是聪明人,有些话题自动避开,大家都仿佛若无其事。
既然要去博得之门,两人便商议怎么出发。一般而言,这种长途旅行无非两种选择,要么就自己雇马车,要么就找个商队搭顺路车。前者花费较高,而且不甚安全;后者人多势众,不怕强盗打劫,相对稳妥,而且花费也较低,是较普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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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梅菲斯带着黎明之石这种圣物,倘若随商队行动,如果被人看见,起了觊觎之心,不免又是大麻烦。所以她的意见,是倾向于自己雇马车。琼恩也无异议,他还想在路上和梅菲斯多亲近些,培养感情呢,自然需要尽可能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倘若搭商队的顺路车,岂不多了一堆电灯泡,碍手碍脚。
既然两人意见一致,自然也就照此办理。他们向旅店老板打听了一下消息,知道这只是一个小镇,没有地方雇马车。“你们可以先去阿德巴城,”老板热心地指点着,“到了那里就有雇马车的地方了。”
但琼恩翻翻手上的地图,发现阿德巴城确实是一座大城市,距离小镇大约一百多英里的路程,骑马疾奔大约也得两天。他们此时身边只有两匹骆驼,这种慢吞吞的生物在沙漠里自然是优质交通工具,出了沙漠就不成了。正头疼的时候,老板又建议说,他店里正有一支商队要前去阿德巴城,可以顺路搭车。
也只能先如此,老板请了商队老板过来。必须说,那个胖乎乎的老板是个标准的黑心商人,他看出琼恩和梅菲斯都是外地人,对此情形不熟,故意把价格抬得很高。琼恩和梅菲斯都不擅长跟这种商人打交道,经过一番简单的讨价还价,琼恩用两匹骆驼充当路费和一路的伙食费,达成了交易,顺便给老板一笔小费。
虽然明知道是吃了亏,但琼恩也并不怎么在意,他此刻囊中充裕。布雷纳斯王子给的经费还算充足,何况刚刚在人面狮那里又搜刮了一笔。可以说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加起来,他都没这么富裕过。
他们的行李也很简单,重要的东西都被琼恩收进次元袋里去了。食物、水囊、衣服之类都早就在埃斯考和人面狮的混战中遗失了。幸好他有先见之明,先把装金币的包裹直接扔进了次元袋,幸免于难。
只要有钱,衣食住行都能解决,不是大问题。梅菲斯背着黎明之石,和琼恩随商队出发。看在那两只骆驼的份上,商队老板给他们安排了一辆单独的马车。
一路前往阿巴德,琼恩惊讶地发现这居然是一座矮人城市。
第三十五节 初入阿德巴城
一路前往阿德巴城,琼恩惊讶地发现这居然是一座矮人城市。城中城外的居民、守卫、士兵,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矮人,极难得看见有人类。作为一个曾经的资深网络小说读者,琼恩自然知道矮人是各种奇幻故事里的常见种族。阴魂城里没有矮人,但琼恩也在学校图书馆里查阅过资料,根据上面的记载,矮人几乎都是性格豪爽之辈,直来直去,但也可以说是暴躁;以人类的眼光来看,矮人身材粗壮矮胖,颇有些臃肿,腿又粗又短。另外,矮人都有一把大胡子,视为荣耀和尊严的象征。
和相貌的粗犷正相反,矮人一族同时也是天生的工匠,极善于铸造精致的兵器、盔甲和饰品,其中不乏著名的锻造大师。据说很多人类大城市里,商人在出售武器、盔甲时,往往都声称是“矮人制品”,籍此抬高价格,虽然多系伪造,或者就是劣等品。矮人性格保守、排外,而且有些贪婪,真正的矮人工匠大师制作的精品,是很难外泄到人类世界的。
从外表看起来,阿德巴城像是一座雄伟森严的堡垒,远远就能看见十几根粗大的烟囱冲天而起,冒出滚滚浓烟和烈焰,像是工厂。城墙完全用花岗岩砌成,每隔数十英尺就有一座监视塔,全副武装的矮人士兵在上面巡逻走动,监视四周。巨大可怕的钩子从最高层的塔上伸出,一排排弩炮斜斜向上,蓄势待发,感觉像是特别针对来自空中的敌人。
在距离城门还有半英里的时候,商队马车就停下来,所有人下车,步行前进。这是阿德巴城的规矩,进出城门者,一概都要接受卫兵严格的盘查。在此之前,商队老板就已经特别叮嘱琼恩和梅菲斯,在接受矮人卫兵检查的时候,一定要乖乖配合。
“那些矮人的脑袋顽固得就像石头,”老板说,“只要是生面孔,他们就紧张得要命,把你当j细一样看待。”
阿德巴城的守卫欢迎合法的商队和已知的朋友,但是其他人就会受到彻底的怀疑,以前从没有访问过这座城市的商人率领的商队会被彻底地搜查,并可能会被要求完成交易后立即离开,很多首次来此进行合法交易的来访者除了紧邻商队大门的房间和通路外什么都看不到。
不能对自己给出合理说明的来访者,或者被禁止入内,或者会带到所谓的“等候室”去空等,直到阿巴德的高层下达命令,允许让他们进入、驱离他们,或者将他们当作敌人和间谍处死,没有合理证明的冒险团队将会被拘留十天,直到有人决定他们的命运。
城门前的这片空地,也就是商队如今驻足接受检查的地方,其实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只要卫兵发现不妥,陷阱立刻会被触发,到时候地面就会陡然下陷,所有人坠入深坑。然后护城河的水就会灌进来,将坑里的人淹死。
总之,这并不是一个热情友好的地方。据说是因为阿德巴城曾经遭受过多次攻击,让这些矮人们养成了这种紧张性格。
商队老板看起来应该是常来阿德巴城了,矮人们对他和他手下的伙计们尚算客气,但轮到琼恩和梅菲斯的时候,这些卫兵就很不礼貌了。他们命令琼恩和梅菲斯站立,搜查全身,把他们所有的包裹行囊都打开检查。琼恩对此是无所谓,但梅菲斯就有点麻烦,她背着黎明之石。这是兰森德尔教会的圣物,城门这种地方人多眼杂,如果被不怀好意的人看见,不免就很糟糕。
这些矮人士兵一副秉公执法一丝不苟的样子,看起来是非要检查不可。梅菲斯的粉脸板着,隐隐透出煞气,但最终她还是忍耐住了,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突然对矮人卫兵说了几句话。
她说得是矮人语,琼恩自然听不懂,但却见她说了几句话后,矮人卫兵们互相看了看,交谈几句,脸上有疑惑的神色。梅菲斯接着从怀里取出一件东西来,是正义之神提尔的圣徽,一个矮人接过,跑回城内,过了片刻出来,啪地行了个军礼,双手托着将圣徽还给梅菲斯,转身宣布放行。琼恩注意到,这些矮人的态度似乎一下子变得客气和蔼起来。
唔,如果琼恩所知不错,矮人自有自己的一套信仰,所崇拜的神祗和人类截然不同。梅菲斯是提尔的圣武士,而提尔在矮人之中应该没有多少影响力和信徒才对。这帮矮人好生奇怪,怎么见梅菲斯拿出圣徽,马上便如此客气起来,倒是颇有些费解啊。
随着商队进了城,琼恩问梅菲斯,却发现女圣武士自己都有些奇怪。“我也不知道。”她轻轻摇着头。
梅菲斯原本只是想亮出提尔圣武士的身份,试试看能否通融。提尔是正义之神,执掌公正与律法,是国度内最强大的神祗之一,他的教会影响力极大,就连各大王国城邦的领主都要敬畏三分。梅菲斯是神选者,在提尔教会内部位阶非常高,大约对方会给点面子。不过她也没抱太大希望,毕竟,矮人是以头脑顽固不化而著称的。
但对方的反应,却是出乎梅菲斯意料。岂止是给面子,简直是热情欢迎。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座阿德巴城的矮人们已经投靠提尔教会了么?
胖胖的商队老板适时插话,解除了这个疑惑。
“您是正义之神的圣武士啊?”老板兴奋地搓着圆滚滚的手,有些不敢置信,“您怎么不早说,否则……”
“否则你会免我们的旅费?”琼恩问,他一直就看着老板不爽。倘若不是梅菲斯在旁边,照顾到她是个圣武士,琼恩早就考虑玩个小魔法来捉弄捉弄他了。
“呃,那个……哈哈哈,”老板干笑两声,避开这个话题,“其实,如果您早早亮出您的身份,这些矮人哪里敢为难您呢……”
“为什么?”梅菲斯直截了当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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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阴魂城啊。”
琼恩心中一凛,面上依旧不动声色,“阴魂城?”他在旁边装作若无其事地问,“这又关阴魂城什么事情?”
第三十六节 再见格拉兹特
商队老板开始唾沫四溅地讲解起来。原来自从阴魂城回归物质界,至今已经快到半年——这小半年期间,阴魂城可没有闲着,而是四处兴风作浪。琼恩原本在巫师学校里,对外界消息不灵通,并无了解;后来突然被扔到大沙漠里来,足足走了大半个月才出来,对阴魂城到底在干什么更是一无所知。如今听商队老板说,原来自从阴魂城一回归,立刻就插手正在激烈进行的艾弗拉斯卡大战,初时他们和深水城联手,很快又盟约破裂,隐隐敌对;紧接着,阴魂城又发兵进入迷斯卓诺,剿杀费林魔葵——如果这些都还不能令人惴惴不安的话,那么最新传来的消息更加惊人。
就在前几天,一个消息流传出来:阴魂城的巫师们,发动了一个强大的魔法,他们创造出遮天蔽日的阴影球体,准备融化至高冰川的终年积雪。至高冰川位于埃诺奥克沙漠北部,如果阴魂城的这一疯狂举动成功,那么大量的洪水将会涌入沙漠,改变当地气候,重现昔日的沃土。
“什……什么?”琼恩都吓了一跳,“你刚才说什么?”
至高冰川地域千里,终年冰雪,如果真被消融,大陆北部势必会发一场浩大洪水。阴魂城反正是漂在空中,根本无所谓,但其他这些家园城邦和居民,岂不都要陷入汪洋。
这个消息一旦泄漏,势必要引起大陆北部诸国的一致攻击……阴魂城的大奥术师们,居然疯狂至此么?还是说他们有足够的自信,就算与全天下为敌都不放在心上?
疯了!
虽然自己也来自阴魂城,好歹那里算是自己的家乡,但琼恩也不得不说,阴魂城的高层领袖们真是发疯了。融化至高冰川,其目的自然是要改变大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