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姐姐当老婆-第140部分
士所能够容许。
会做出这种事情,即便不是罪犯,也必定是其同伙,既然如此。那便无需客气。少女停止的身形再度活动起来,迅速而沉稳地踏上石阶,仿佛是感应到了她的杀意,对面男子的长剑轻轻抬起,剑尖颤动。仿佛毒蛇嘶嘶吐信。蓄势待发。
“看来这一战在所难免,”他似乎略有些遗憾地说。“那么,美丽的小姐,我能否有荣幸请教你地名字?”
“梅菲斯,圣武士,来自迷斯卓诺。”少女回答,又踏上一级石阶。
“圣武士吗?”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轻轻笑了起来,“是提尔的圣武士吧。”
梅菲斯微微一怔,“你怎么会知道?”
“没什么,只是我有位朋友,恰好也是提尔地圣武士。你身上有和他相似的气息,所以能够猜测得到。”
男子简单地解释着,长剑遥遥指向圣武士,“那么也在此报上我的姓名,伊斯塔,佣兵,来自……东方。”
梅菲斯毫不迟疑地踏上了第三级石阶,两位剑士之间已经只隔七步。在下一瞬间,眩目的剑光交错而过。
当琼恩气喘吁吁地赶到时,梅菲斯和伊斯塔已经交手十余合。华丽的金属铿锵声随着山风飘散,双剑撞击时迸射出耀眼的火花,圣武士的银剑全力挥舞,仿佛猛烈的飓风和汹涌的怒涛,要将对手吞噬淹没,然而剑士从容不迫地接下了每一击,连半步都没有后退。
不,准确地说,是后退了。
正如梅菲斯的直觉所判断地那样,伊斯塔的长剑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脆弱,不堪一击,事实上它坚固得出乎意料,能够和少女的神赐圣剑交击而毫发无伤。尽管如此,剑士显然并不喜欢硬碰硬的打法,他总是尽可能避免直接的招架和碰撞,而是采用更加迂回地手段,闪避、侧击、阻断,甚至频繁的后退。
在梅菲斯所接受的武技理念中,战斗中主动后退是应该尽量避免的行为,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要如此。这和什么荣誉、尊严无关,而是纯粹从利害的角度来考虑。人地眼睛长在前面,后退比前进总是要笨拙,要迟缓,会露出更多地破绽,容易被对手趁机进袭,再高明的武者也不可能完全克服这点。而且梅菲斯所学,乃是注重力量地剑术,讲究的正是以一往无前的气势摧破敌阵,斩杀对手。然而眼前的剑士伊斯塔却似乎完全不遵守这个道理,他的步伐仿佛超越人体的机理限制,眼光像是能够在瞬间同时注意到四面八方的一切细微迹象,无论是前进,是闪避,是后退,都是那样的灵活自如。不给对手丝毫的可乘之机。
他确实后退了,但往往在下一瞬间便又重新上前。
嗤!嗤!嗤!
剑刃高速切割大气,发出刺耳的鸣啸声,直劈、横扫、反挑,梅菲斯以迅雷猛烈之势接连攻出三剑,将对手逼退三步。但就在她乘胜追击,准备挥出第四剑时,伊斯塔原本正在往后退地身形陡然向前,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步正踏在梅菲斯的步伐之间,长剑如灵蛇般从侧面刺向少女的头部。在中途却又陡然下切,正迎上了刚刚准备抬起的银剑,撞击在剑身和剑柄联结的部位。
铿地一声,梅菲斯来不及发力,银剑被一击荡开,胸腹部位的防御顿时出现空隙。伊斯塔乘势反击,剑光错乱出七八道轨迹包围而来。梅菲斯不得不退后,再退,避开这连环的攻击,当她重新架起剑式。组成防御时,发现自己已经又回到了起始之处。
这便是伊斯塔的剑术——与其说是单纯的剑术,不如说是包括眼光、身形和步法在内地一种综合武技。毫无疑问。他在力量上要比梅菲斯逊色很多,即便居高临下占据了有利地形,依旧不能完全抵消掉这种劣势,而且因为没有穿戴任何护甲,在防御上也处于天然的下方。但他难以测度的灵敏迅捷,却有效地弥补了所有的缺陷。
梅菲斯的银剑横扫直劈,大开大阖,气势惊人,确实不是常人能够轻易相抗的,然而再迅捷的剑式。其间也总有转换的空隙,再刚猛的攻击,也不可能连绵持久。在正常情况下,这并不会成为破绽,因为对手根本就来不及也没能力抓住。但伊斯塔却总是能够精准地抓住机会。抓住少女剑招之间的转换空隙和回气时间,成功地将对手逼退。
灵巧型地剑手,琼恩并不是没见过,魅魔莎珞克、吸血鬼德古拉,都是此道高手。即便是梅菲斯自己。同样也是速度极快。然而眼前这位名为伊斯塔的剑士,给人的感觉又完全不同。正常情况下,动作越快,给人地感觉便越急切,越尖锐,仿佛利箭,仿佛钢针,充满了迅猛力道,然而伊斯塔尽管出剑如风,却始终透着一种从容不迫的气度,好整以暇地面对着所有攻击。
如果说梅菲斯的攻击像雷霆,莎珞克的突刺像闪电,那么伊斯塔的剑术,就更像是疾风。雷霆、闪电,走的都是直线,以最快的速度跨越最短的距离,完成最简洁有效的一击,而疾风则是弧形的,柔和地,复杂多变的。他极少硬架硬接,却总是能够成功卸开对手剑上的力道,同时顺势发动反击。
铿!铿!铿!铿!
梅菲斯再度抢上,毫无花巧地笔直劈出一剑,伊斯塔退后半步,长剑在空气中划出繁复到令人觉得多余的轨迹。在一瞬间,两柄剑已经交击碰撞了四次,梅菲斯的攻击完全被牵引开,她不得不后退一步,维持重心,避免被对方所乘。
攻不进去。
梅菲斯再次后退,拉开距离,缓慢调匀呼吸,伊斯塔也并没有追击,而是长剑斜斜指地,又恢复了懒懒散散地姿态,山道上再度恢复了平静。
虽然从一开始,梅菲斯就清楚预料到对方是第一流的剑手,然而结果依旧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外。激战十余合,没能前进半步,这本身并不是问题;对手超乎意料的强,这也算不上什么,梅菲斯没有自大到认为天下无敌。但这种前所未闻的战斗方式,却令她完全不能适应,甚至隐隐有些恼火起来。
对手一袭布衣,没有护甲,没有借助任何魔法装备辅助,他在力量上明明远逊,行动虽然迅捷,也未见得就真比自己快上多少,却能凭借着变幻莫测地步法和繁复诡异地剑术,稳稳守住了山门,让自己的所有攻击都劳而无功。这种荒谬地事情在逻辑上根本就说不通,然而却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见鬼!”她低声说,“这算是什么剑术!”
琼恩已经赶到,但他一时间无从插手。山道并不宽敞,他无法从激战中的两人身旁通过,那肯定会被波及,因为幻境规则的限制,他也不可能飞过去或者直接传送过去。必须以正常的方式通过那座山门——而在此之前,先要打倒这个剑士。
在刚才的激战中,他试图施展法术,但两人的行动实在太过快速,身影倏忽交错分合,完全超出了琼恩眼睛和意识的捕捉范围。无论他直接施展攻击魔法,还是要用强化辅助,都只有三分之一的概率能正确命中目标,另外有三分之一地概率会误中对方,起到完全相反的作用。最后还有三分之一的概率会直接落空。
幸好,双方现在拉开了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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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恩正准备施法,一眼瞥见圣武士的右手腕部突然闪烁起虹彩流光,那是自格拉兹特手中得来的彩虹护腕。原本是一副两只,但被凛取走其一,拆开使用的结果是让虹光护壁的持续时间大大缩短,但用来跨越这段不足十步的距离,冲进山门,应该是已经足够了。
就梅菲斯的本心来说,她并不太倾向于使用这副护腕。它确实很强。能够在佩戴着周身覆盖一层虹光护壁,在短时间内营造出近似“无敌”的效果。但也正因为如此,使用它来获胜。就让梅菲斯有一种自己在耍无赖地错觉。倘若在平时,她决不会动用护腕,只会凭借剑技和对手堂堂正正地一较高低,无论结果胜负输赢,都是心满意足的事情。但这次情况不同,她不是为了胜利,而是为了救人而来。
七彩流溢的透明虹光瞬间遍布全身,梅菲斯一跃而起,仿佛离弦利箭般朝山门冲去,眨眼之间她已经逼到对手近前。银剑拦腰横扫。
伊斯塔退后,长剑快速地划出弧形,自侧面将银剑撞开,接着如疾风回卷,扫向梅菲斯的肩部。若在以前。这一击便可以逼得少女后退,然而此次她不闪不避,手腕翻转,一剑自下往上斜挑。
看似两败俱伤的拼命打法,实际上梅菲斯有虹光保护。根本无惧对方的长剑。事实也正是如此。长剑扫中了少女的肩部,却被一层柔韧的力道反弹了回来。伊斯塔借势后退,堪堪避开了她的反击。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再不复此前那般悠闲神态。
梅菲斯挥剑大步向前,她此时不必考虑防御,只攻不守,将力量上地优势发挥到了淋漓尽致。伊斯塔的长剑无法攻破虹光,只能步步后退,片刻间已经退到山门前。梅菲斯厉喝一声,银剑上光华暴起,仿佛巨浪狂涛汹涌鼓荡,将伊斯塔逼退一旁,自己顺势上前,朝门中踏
“呼!”
在即将踏入山门的那一刹那,梅菲斯地脚下猛烈震动,像是被巨大的力量撕扯一般,飓风陡然自她脚下腾起,螺旋气流呼啸龙卷,扶摇直上,瞬间将少女吞没其中。琼恩大惊之下,待要上前,就见龙卷飓风的中心虹光爆炸,一个银色身影凌空倒翻出来,落到他身边,正是梅菲斯。
“原来还有埋伏的法术陷阱……”
琼恩一语未了,就见山门前的虚空之中,悄然走出一位栗色长发的女孩,雪白的巫师长袍上纤尘不染,莹莹生辉,她先看了看伊斯塔,确定他没有受伤,然后瞥了眼台阶下的两人,微微皱眉,抬起左手。
她的左手食指上,戴着一枚黄金戒指。
无需开启奥术视觉,琼恩便感觉到了耀眼刺目的魔法灵光,其强度远在奥沃给他地那枚法术逆转戒指之上——换句话说,它已经跻身神器之列,而且即便在神器中都肯定属于“至高”的那一级。凛冽蓝光自黄金戒指上亮起来,空气中的水珠悄无声息地凝结成细小的透明雪花,在女孩的白袍周围飞舞环绕,编织成无数闪烁符文。
温度陡然降低,地面不知何时已经覆盖上了一层冰霜,一个极度危险地法术即将发动。
琼恩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个事实,同时也清楚自己不可能成功抵御即将到来的攻击,那并非凡人的法术,而是至高神器的无上威能,但此时想要退走也已经来不及。他踏上一步,挡在梅菲斯身前,所有魔法刺青中的防御法术同时启动,一面庞大无比地光盾悄然凝聚成型。
危急之下,他已经是超水平发挥,塑成地元素护盾较之平时更胜一筹。白袍女孩似乎也有些惊讶,秀眉微挑,便要激发法术。
千钧一发之际,旁边的伊斯塔突然开口,“别动手,思思,”他说,转过脸看向梅菲斯和琼恩,“或许我们可以再谈谈,两位。”
第四十五节 贵族的特权
占据上风的一方主动罢手,提议和谈,总是会受到欢迎的,这一次也不例外。现在山门前的形式已经变成了二对二,剑士对剑士,巫师对巫师,梅菲斯无法击败伊斯塔,而琼恩自度也未必能胜过那个叫思思的白袍女孩,更何况对方的手上,还有那样一枚至高神器等级的戒指。
“世界上的神器虽然多,戒指类型的却极少听说,何况还是这么厉害的货色……回头要找个图书馆查查看。”
这个问题且丢到一边,先解决眼前的麻烦再说。伊斯塔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大家萍水相逢,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没必要打生打死。刚才已经切磋一场,难分胜负,既然如此何不各走各的路,互不干涉的好,就当这事情没发生过。
所谓“难分胜负”,其实是客气的说法。这里是对方的主场,占尽了天时地利,本身实力强劲,又持有那等强力神器,真要动起手来,琼恩和梅菲斯应该是败多胜少。就算把凛她们都叫进来,也未必就能稳操胜券——说实话,那个叫思思的白袍女孩手指上的黄金戒指,琼恩着实忌惮得很。神器他也不是没见过,奥沃的藏宝库里就有七八件,但能够与之相比的,那是一件都没有,就连兰森德尔教会的圣物黎明之石,恐怕都要逊色半筹。琼恩和梅菲斯两人身上,也颇有几件价值不菲的魔法装备,但全都加起来价值只怕还比不上那枚戒指的十分之一。
基于这种现实考虑,对于伊斯塔的提议,琼恩其实是很赞成的,他本来就不太愿意管这种闲事。就算眼前的这两人触犯了什么律法,犯了什么罪,反正没惹到自己头上。那又何必干涉。如今对方愿意罢手言和,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问题地关键,还是在梅菲斯身上,她若坚持,那琼恩也只好和她保持统一立场。
令他出乎意料的是,梅菲斯稍作考虑,没有立刻拒绝,却反过来提出了一个条件。
“你们为什么设这个幻境囚禁法警?”她问。“我希望知道整个事情的缘由,然后再做决定。”
琼恩有些诧异,梅菲斯的言下之意,其实便是说如果对方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她便会放弃干涉,不再插手,这可不符合她圣武士的身份。搜书网但到底两人相处久了,彼此心有默契,转念一想也就明白过来。
以对面这两人展现出来的实力。又事先在此埋伏,真要杀掉那几个法警,其实是轻而易举。毫不为难。但他们却宁可在这里设下幻境,如此大费周章,只为了把人困住几天。就刚才的战斗来说,对方明明已经占了上风,却在最后关头主动罢手言和——从这些迹象上来看,对方并非穷凶极恶之辈,行事温和,处处留有余地。之所以会引来法警追捕,只怕内有隐情,也未可知。毕竟这世界上法官判错案,警察抓错人地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
听到这个要求,那位叫思思的白袍女孩不置可否,朝伊斯塔望去。显然以他的判断为准。伊斯塔犹豫片刻,点头应允。
事情需要从三天前说起。
据伊斯塔说,他们两人自北方的安姆帝国而来,此行是打算前往卡丽珊旅游,偶然路过塔格村。在那里借宿。次日准备启程时,撞上了一件事情。
原来就在那一日。有一位费郎罗公爵大人正好带着随从郊游,经过塔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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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位费郎罗公爵,在泰瑟尔也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算起来还是皇室旁系,昔日帝国分裂割据的时候,有近二十多位“诸侯”,他是其中之一,势力雄厚足以排名前三。后来莱茵顿女皇起兵平叛,朗费罗公爵率先响应,第一个投效麾下,在以后的战争中也屡立功勋。帝国复归统一之后,他又识趣地交出所有军队,辞去政府职位,回家养老安度晚年。对于这样的功臣,女皇自然不能亏待,赏功酬爵,倍加荣宠,一应爵位、封地,包括历史上享有地各种贵族特权,全都予以保留,并以法令的形式加以确认。塔格村,便是朗费罗公爵的封地之
朗费罗公爵年事已高,又深谙激流勇退之道,整日只是悠闲游猎,赏花饮酒,倒也并无什么欺压百姓、横征暴敛之举,口碑还算不错。他经过塔格村,见这里风景秀丽,一时兴起便暂且歇马,打算住上半日,村民们倒也并不惊惶,气氛祥和。
然而就在此时,出了一件事情。
村中有一对青年男女,两情相悦,正准备举行婚礼。公爵大人也被作为贵宾邀请参加,当然也就见到了新郎和新娘——然后麻烦就来了,公爵大人看上了新娘……
若是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形,也只能感叹有缘无分,恨不相逢未嫁时,转身默默走人。朗费罗大人是堂堂公爵,世袭贵族,自然不会这么差劲。但直接强抢民女,那却也是触犯律法地。公爵大人苦恼不已,然后在身边人的提醒下,想起了自己原来还拥有一项特权可以行使。
初夜权!
按照泰瑟尔帝国历史上一份古老的法令,领主对于他封地里的所有新娘,是享有“初夜权”的,通俗点说,就是臣民们结婚的时候,领主有权占有新娘的初夜。这自然是一种野蛮权力,莱茵顿女皇统一帝国之后,在提尔教会的推动之下,议会已经颁布法令,废止了“初夜权”——但朗费罗公爵不受此限,因为根据另外一份法令,他在自己的封地之内,保留了“所有的贵族特权”。
也就是说,朗费罗公爵依旧拥有“初夜权”,只要他愿意,便可以享用封地中所有新娘地新婚第一夜。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拥有的权力,实际上公爵大人并没有当真行使过,也没这个必要。想想也知道,以他公爵之尊,身边的美丽女子要多少有多少,整日整夜享用不尽,忙都忙不过来,哪有空理睬。说得不客气点,治下百姓大多是农夫,常年劳作风吹日晒,以绝大多数新娘的容貌水准而论,就算白送给公爵大人,他只怕也敬谢不敏,宁愿推脱掉。时间一长,大家早就把这茬给忘了。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有例外地,村女之中,也会有美人,至少让公爵大人一见钟情。而权力这东西又不像武器,只要拥有它,就算几十年上百年不行使,它也是不会生锈的。
就这样,公爵大人被新娘的美貌所吸引,决定有生以来第一次行使初夜权,而村民们自然不干——事实上,大部份村民都已经根本不记得还有这回事了。双方冲突起来,朗费罗公爵毕竟是曾经亲历战阵的人物,身边的随从虽然只有几个,却也都是昔日地亲卫精锐,要对付这些手无寸铁地村民,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压根就没有悬念。
如果没有意外地话,公爵大人的心愿是能够顺利得偿的……然而正如吟游诗人的故事所说那样,意外总是会发生的。
伊斯塔和思思当时也在村中,遇见此事便出来插手。一战之下,公爵大人落荒而逃,狼狈回到自己的城堡。受此屈辱,他自然是雷霆震怒,只是手中已经没有兵权,没法派军队去把村庄给平了,于是便告上了达劳玛城的高级法院。法院于是派出了法警,前来抓捕嫌犯。
作为伊斯塔和思思而言,既然插手了这件事,那就得管到底。他们倘若要一走了之的话,应该也没人能抓得住,但那些村民不免就会有麻烦。伊斯塔预料到朗费罗公爵不会善罢甘休,便在这必经之路上让思思设下了法术陷阱,将这几名法警给困住了。
“原来如此。”
事情说到这里,基本情况已经清楚。从法理上说,朗费罗公爵是在行使他的正当权利,相对应的,村民们就有乖乖交出新娘的义务。而伊斯塔和思思两人,自然更是要依法惩戒的暴徒了——整个逻辑无懈可击。但要论情理,即便是梅菲斯,也没办法说伊斯塔和思思做错了什么。
麻烦出现了。
圣武士应该恪守律法、维护善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有些时候却也是完全对立的。便如现在,倘若梅菲斯要坚持站在法律的立场,那就应该帮助法警抓捕伊斯塔和思思两人,保障朗费罗公爵大人顺利行使他的特权,但这显然和“善良”背道而驰。
她沉吟着,然后提出一个问题。
“你们打算怎么做呢?”
第四十六节 实用主义
伊斯塔和思思先是赶走了朗费罗公爵,现在又设下幻境困住法警,显然是准备插手到底了。然而问题在于,他们要面对的不是三两个敌人,而是整个泰瑟尔,这一波打退了,下一波又会前来,这次是法警,下次就会是军队。任你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和整个帝国对抗,即便自己能一走了之,逃脱追捕,塔格村的村民们也会遭到牵连,那就完全失去一开始救人的本意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对方没可能想不到,既然如此,那总该有所盘算才是。梅菲斯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直接询问,想听听他们是否有什么好办法。
“哦,这个吗,其实也很简单啦,”伊斯塔轻声一笑,“我们是安分守己的善良市民,自然不会和法律相对抗。”
安分守己的善良市民,这句话自然是纯粹鬼扯,但后面一句话,那就颇为值得玩味了。不和法律相对抗,不等于就会遵纪守法,真正的含义只怕是采用其他方式迂回绕过。这其中的差别,要解释起来比较麻烦,举个例子就能明白,便如律师,要说他们直接对抗法律,那是谈不上,罪犯才会如此,但要说他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善良市民,那显然也不可能,算是介乎两者之间。
伊斯塔的打算,乃是先用幻境将法警困住,拖延时间。芙蕾狄根据从父亲那里得来地资料。说这个法术必须有施法者居中主持,否则就会崩溃——这个说法是没错,但并不确切,真实的情况是只在法术启动的前两个小时需要主持,然后就可以自行运转,施法者便能抽身而出,做其他事情了。到时候,伊斯塔和思思便会离开此地,前往那位朗费罗公爵的城堡。“劝说”他撤回指控,放弃追究这件事情中所有相关人等的责任。并且宣布取消初夜权。
按照泰瑟尔的法律,只要朗费罗公爵撤回指控,不予追究,这件事情也就到此为止。所谓民不告,官不究,法院也不愿意主动揽麻烦上身。大家便能皆大欢喜,从此各走各的路了。
这确实是个很理想的解决方案。至于伊斯塔和思思要用什么方法“劝说”朗费罗公爵,大家心照不宣,也没必要多问。虽然如此,还有个问题没有解决。
“这些法警,你们又准备怎么办呢。”
梅菲斯提出了疑问,因为无论怎么说,囚禁法警都是重罪,就算朗费罗公爵撤回指控,那也只意味着前日在塔格村发生的事情不再追究了,却不代表现在这件事也可以当作没发生过。这个问题不解决地话。伊斯塔和思思以后只怕就得成为通缉犯了。不过很显然,她多虑了,对于这一点,伊斯塔早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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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禁法警?”他反问,“哪有这回事,你有证据吗?”
证据……
“我的朋友是一位巫师,她在这里试验新学会地魔法。这里是荒郊野外,既不是城市又不是村庄。平时根本无人来往,显然不犯法吧,”伊斯塔一本正经地说,“至于这几位法警,恰好撞进了法术。而这法术又比较麻烦。一旦发动就没法取消,只能等它自己失效。所以委屈他们在里面多呆几天。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且以后会更加小心,避免此类事情再度发生——但不管怎么说,这只是个意外而已,和囚禁法警在性质上是有天壤之别的吧。”
貌似合情合理的话,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大家全都无话可说,事情就这样得到了圆满解决。思思回到山门中将法术彻底完成,大家握手言和,走出幻境,发现天色已晚,夜幕降临,便一同前往塔格村。琼恩等人是要去借宿,伊斯塔和思思则是要取自己的坐骑,连夜赶往费郎罗公爵的城堡,去进行“劝说”事宜。
费郎罗城堡距离塔格村距离破远,就算伊斯塔两人连夜赶路,中间不做耽搁,也要一天一夜才能返回。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们才要先把法警困在幻境中,免得滋扰村民。而琼恩等人只是在塔格村借宿一晚,明天一早就应该启程上路。也就是说,按照原定的行程安排,双方从此别过,整件事情就当是一件意外的插曲。
只可惜,世界上地事情,永远没有那么简单。
对于“劝说”费郎罗公爵之举,梅菲斯表示要一同前往。她的目的大家自然也都很清楚,一方面是帮忙,另一方面也带有监视的含义。毕竟从一开始到现在,整个事情的真相如何,只是伊斯塔一个人在说,来到塔格村之后,从村民口中也得到了证实,但毕竟还是一面之词。虽然梅菲斯也基本相信这就是事实,但毕竟不能完全肯定。就算是事实,伊斯塔“劝说”费郎罗公爵的过程之中,也难保他不采取什么过激手段,惹出新的麻烦出来。而且就算“劝说”成功,费郎罗公爵撤回指控,法院召回法警,中间也需要时间,来回往返,未必不会再发生新的波折。梅菲斯既然撞上这件事,卷入进来,总得善始善终,把它做完。
“艾弥薇,我现在终于理解你说的那句话了。”
“什么话?”
“有一次我问你,怎么样才能做圣武士。你告诉我说:要做圣武士很简单,先做个好人。”
“哦,我是说过这句话……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琼恩说,“我只是想说:做个好人也真不容易。”
做好人确实不容易。坚持做好人更难。琼恩自度不算坏到家,偶尔也会发发善心,但如果要他一直如此,那不如杀了他算了。
“没办法,喜欢一个人,总得迁就迁就,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
琼恩原本是想和梅菲斯同去,但却发现没有坐骑。伊斯塔和思思似乎是情侣,两人骑着一匹俊马。自己这边倒是也有一匹独角兽,然而她根本就不让琼恩靠近。只得罢了。
第二天傍晚时分,伊斯塔、思思和梅菲斯返回塔格村,看神情就知道劝说工作进行得很顺利,费郎罗公爵已经派人去达劳玛城法院销案,计算来回时间,大概需要三天才会有最终结果——这也就是说,琼恩等人还得在这个小村庄里多留几日。
暂住倒无妨。村民们淳朴热情,周围地风景也颇秀丽,刚从幽暗地域那种鬼地方出来,能看到这样安宁祥和地乡村田园风光,简直可以算是天堂了。反正阴魂城又没给他限定期限,着什么急,就当是旅游度假好了……话说回来,身边带着这么一大群漂亮女孩子出来旅游,似乎太招摇了点,不符合自己一贯的低调作风。“现在觉得招摇了?”梅菲斯讥讽。“那你勾搭女孩子的时候,怎么就没想过要收敛点呢?”
这真是个好问题,琼恩无言以对,既然自己克制不住欲望,那也就只能忍受奚落嘲讽,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或者说,这已经足够幸运,毕竟梅菲斯没有挥剑砍人。
“呃。这个么,”琼恩含糊着,准备转移话题,“对了,艾弥薇。关于这件事情。你难道没有什么感想吗?”
“会有什么感想?”
“不会吗?你看,整个事情里。其实很难说有哪一方做错了什么。女皇嘉奖功臣,给予特权,这是政治上的妥协,谈不上什么对错;那个公爵在行使他的权利,这不能算错吧;遭到阻拦,法院派遣法警来抓人,这也没问题吧;然而村民反抗,这也很正当吧;我们新认识的那两位朋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总也不能说有错吧——大家都没做错,结果却还是冲突起来,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这有什么奇怪的,”梅菲斯说,“世界上地事情本来就这样,并不是说你是对的,我就是错地,往往是大家都没错,但就是会打起来,很正常啊。”
“……好吧,就算这是很正常,可是对于你而言,或者说对于你们圣武士而言,遇到这种情形,那又站在哪一边呢?又如何判断是非对错呢?”琼恩说,“你的神祗是正义之神,但正义这东西到底怎么判断呢?在哪里呢?就像这件事,现在是巧妙地解决了,但世界上的事情,总不会次次都这么幸运,次次都有办法能周旋过去。比如说那位朗费罗公爵,他坚决就不肯撤诉呢?难道你还能杀了他不成?如果一边是不近情理地律法,一边是任何正常人都可以清楚判断地善良,它们冲突起来,无可化解,那么你到底站在哪一边呢。”
“这重要吗?”
“啊?”
“世上从来就没有完美的律法,这种常识还需要你来告诉我吗?”梅菲斯剑眉一挑,“即便是神谕,也不能说绝对正确,即便是我们教会编撰地《无尽法典》,也必须每年增补修订,更何况这个世界还远远没有统一,各个地区地律法参差不齐,发生这种类似的冲突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至于你问我应该站在哪一边,这个问题根本毫无意义,因为圣武士原本就不是为了做选择而来,我们的职责,正是要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尽力去解决它,消灭它,让矛盾不复存在,就像这次一样。具体要怎么做,当然是在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才知道,哪有提前预设立场的道理。作为圣武士,既不是法律的盲目捍卫者,也不是秩序的全盘否定者,既不是完美主义者,也不是理想主义者——我们是实用主义者。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能进一步,就进一步,不妄想,不奢求,不消沉,不放弃,不畏缩,不退避。尽力而为,如此而已。”
琼恩默然半响,轻轻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又随口聊了几句,谈话内容渐渐转到伊斯塔和思思身上。对于新结识地这两个人,琼恩倒是颇为有兴趣,或者说很好奇。首先是相貌,伊斯塔是个普通男子。年龄估计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面容勉强能算是英俊。但比起琼恩而言还是差了一筹,不会引起嫉妒,问题在于他的面部似乎比较“扁平”,轮廓不若寻常人那样突出,更简单点说,就是眼眶不够深陷,鼻梁不够高挺——而且他的肤色是黄|色。头发和眼珠都是黑色。
黑发黑眼很正常,琼恩自己就是,不足为奇。黄|色皮肤也不算什么,据梅菲斯说,费伦大陆上有不少地区的人都是如此,用不着大惊小怪。至于面部轮廓不够深,这也算不得什么明显特征。但所有这些因素全都叠加起来,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再配上他那繁复诡异,和常人风格迥异的长剑和剑术。那问题恐怕就不这么简单了。“自报家门的时候,他说过他来自东方。”梅菲斯说。
东方是个模糊概念,琼恩等人现在在泰瑟尔,这是费伦大陆的最西边,已经毗邻宝剑海了,也就是说几乎整个大陆都可以算是“东方”,比如阿格拉隆就可以算东方,塞尔也能算东方。虽然如此。琼恩并不认为对方所指的是这种意思,他所说地东方,恐怕更遥远,越过绝境东域,越过昔日地伊玛斯卡。如今的穆罕瑞德和恩瑟帝国。甚至越过无尽荒野……那片传说中地东方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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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龙……”
从欧凯口中,琼恩知道了很多有关古伊玛斯卡帝国的往事。如果是单纯地历史。琼恩会有兴趣听听,但也不会太当回事,然而如果牵涉到自己地身世、来历、血脉,甚至利用价值,那就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对待了。
自己有翔龙灵魂印记,这一点很可能便是被阴魂城所特别看重地原因所在,如果能够围绕这个多了解一些相关知识,那么或许可以推测出更多的信息。而据欧凯所言,伊玛斯卡帝国历史上爆发惨烈内战,翔龙奇械师战败,携带七秘器之三,远遁东方大陆,建立起了翔龙帝国,延续至今。倘若这位名为伊斯塔地剑士当真来自东方大陆,说不定能从他身上发现什么东西。可惜大家素昧平生,没什么交情,而询问身世,探听来历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冒险者中的大忌讳,关系不到一定程度,这种话题是绝对不能谈的。琼恩如果贸然开口询问,说不定对方会当场翻脸,拔剑就砍。
这一点让琼恩很头疼,但要说先去攀交情,拉关系,增进友谊,他又不愿意干。如果对方是美女,他倒还可以考虑,对方是个男人,自己这么献殷勤,会不会被认为有某种特殊性取向。
说到美女,伊斯塔身边的那位思思小姐倒是当之无愧,倘若是要去和她搭讪,琼恩一定很乐意,可惜没有什么机会。对方显然已经名花有主,自己要想插手,除非先把伊斯塔干掉……这个难度似乎挺高的,还是不予考虑。
以容貌而论,思思其实也算不上那种惊世绝艳的大美人,漂亮是可以说,但还没到珊嘉和梅菲斯那种程度,但她身上自有一种独特气质,不好用语言来形容,但确实是琼恩生平未遇,令人印象深刻,见过一次就再也无法忘记。
而且,她的眼睛很奇怪。
世界上的人,眼睛什么颜色的都有,黑色、褐色、碧色、红色、紫色、蓝色什么的,琼恩都见过,本来没什么好惊讶地。然而思思的眼睛,却是两种颜色——她的左眼是浅蓝色,右眼却是深碧色,这就很让人惊诧莫名了,不知道什么样的父母,什么样的血统,才会生出这样的女儿。
“双眼异色,这种事情我只在书里读到过,从没想到还真有这样的人,”梅菲斯沉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