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伦系列(未删节)第6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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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腰带已经被那个废人弄断了,裤子一下就脱了,露出了雪白的屁股,两个肉墩墩的白丘,很结实,我边咬着她的奶子,边用手去揉她的屁股,弄着各种形状,心中的火气越来越大,将她的身子扳弯,让她弯腰撅着她那大大的屁股,将自己的裤子一脱,用那硬东西去刺她的那里,她一声痛叫,轻声道:“错-了,插错地方了”
我这才知道弄错洞了,忙找到了下面湿淋淋的那个洞,用劲猛的插了进去
两声叹息响起,我是舒服的叹息,只觉得自己的硬东西进入了一个温润柔软的地方,被紧密的包住了,无一丝缝隙,那种爽到骨头里的感觉无法形容。
舅妈也发出了一声叹息,轻叫道:“哦,太大了,轻点”
我哪里听得进去,只知道我想刺,猛刺,将她刺穿。
于是,我抱住她的腰,将她的下身固定住,狠狠的刺她,如急风骤雨一般,只见她的上身被我刺得乱摆,头不停的甩动,汗水将头发弄得湿漉漉的,随着头甩动,给她增添的些许狂野的性感。当时,我脑袋中冒出一个词:花枝乱颤。深深惭愧,对这个词的意境以前太瞧不起,是不求甚解之举,现在是深有体会了,原来这个词形容的是如此美妙的情景
她喉咙里发出不像苦又不像痛的呻吟,让我更加亢奋,捅得更用力了。但总觉得不能痛快的发泄那种火气,将她推倒,她身体像没了骨头一般,软软的扑倒在地上,我让她像狗一样趴着,要撅着大屁股,然后骑在她身上,狠狠的捅她,仍不能发泄,就狠狠的揉她的奶子,把她揉得叫疼。
看着她不停耸动的大屁股,恨不能咬一口,一巴掌打在屁股上,她嗷的一声叫痛,我管不了那么多了,一巴掌接着一巴掌的重重的打了下去,下面不停的捅她,上面时而打她的屁股,时而揉她的奶子,不停的蹂躏着她,想将她撕碎。当然,我是控制了力道,否则,还真能把他撕碎了。
不知道经过了多长时间,最后我发泄出来时,她已经昏了过去,浑身被汗水洗了一遍,奶子红肿,白白的屁股已经变成红紫色,看样子是不能动弹了,我把她抱回家里,放到炕上,看着她红扑扑的脸,欲火又起,还好不那么强烈,能控制住,我也知道她受不了再来一次,只好练起功夫来。
一运气,觉得一股阴凉的气息在丹田处驻存,心中一喜,看来,那老和尚果然没骗我,欢喜法真的有用,将这股纯阴之气炼化,修为果然精进不少,哈哈,这倒是一个练武的好方法呀。在农村,对男女的关系看得并不那么神秘,但远没有城市中那么随便,不够开放吧,如果一个男人被妻子给戴了绿帽子,那可是奇耻大辱,是无能,不是个男人。
那时村中有一户人家,丈夫无能,只能对自己的老婆的偷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家中碰到了老婆跟别的男人胡搞,仍笑咪咪的,也不发火,但我却见到他一个人在一个山坡中发疯般的击打着土地,双手鲜血直流,于是动了恻隐之心。也抱着一种实验的态度,走上前去,对那个怒容满面的男子道:“李三子,别这样,没用的”
他转过头来,目露凶光,狠狠的道:“滚开,没你的事”
其实从外表上看,他男人得不能再男人,人高马大,腰粗膀圆,体态魁梧,一条彪形大汉,可惜竟是个驴子,我也挺同情他的。
我当然对他的凶悍不以为意,笑道:“你不必伤心,如果你求我,说不定我能治好你的病”
“你才有病呢,一边去”他吼道。
“既然你不想治,我也不能勉强,那再见吧”说完,我施施然的走了。
当天晚上,他来到了我家,眼睛红红的,一身酒气,脸也通红,看样子没什么酒量。
一进门,就抱着我的手,一通大哭,我知道,他心中确实有太多的委屈,也就任他哭。
小狼在旁看得有些不解,可能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哭吧。
过了一会儿,他才停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的抹着眼泪,道:“你真能治好我的病吗”
我点点头,道:“不敢说一定能治好,只能说,有这个可能”
“好,我治,给我治吧”他狠狠的说,一副豁出去了的神情。
我笑笑,道:“想让我给我治,得答应我几个条件,我还没那么高尚,要不要我说来听听”
见他点头,我开始说道:“一是,你治好了,不能去勾搭别的女人,老老实实过日子,呵呵,如果成功了,你比别的男人强多了,一般的女人根本无法满足你,那时,你就可以好好惩罚你的媳妇了。这条你能答应吗”
他笑呵呵的点头,可能在他来说,如果能满足自己的媳妇就很了不起了,跟本没想过去勾搭别的女人吧。
我道:“你现在答应的很好,过后就知道这是多么难了,你的媳妇可够幸福了第二是,不能对别人说是我给你治的,要保密,成吗”
“成没问题”他大声答应。
“好了,就这两个条件吧,可别忘了,如果违反了,我可不客气,我能治得好,也能废了你”
“行,我一定不忘,你就放心吧”他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
春水村2在农村,对男女的关系看得并不那么神秘,但远没有城市中那么随便,不够开放吧,如果一个男人被妻子给戴了绿帽子,那可是奇耻大辱,是无能,不是个男人。
村中有一户人家,丈夫无能,只能对自己老婆的偷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家中碰到了老婆跟别的男人胡搞,仍笑咪咪的,也不发火,但我却见到他一个人在一个山坡中发疯般的击打着土地,双手鲜血直流,于是动人恻隐之心。也抱着一种实验的态度,走上前去,对着那个怒容满面的男子道:“李三子,别这样,没用的”
他转过头来,目露凶光,狠狠的道:“滚开,没你的事”
其实从外表上看,他男人得不能再男人,人高马大,腰粗膀圆,体态魁梧,一条彪形大汉,可惜竟是个驴子,我也挺同情他的。
我当然对他的凶悍不以为意,笑道:“你不必伤心,如果你求我,说不定我能治好你的病”
“你才有病呢,一边去”他吼道。
“既然你不想治,我也不能勉强,那再见吧”说完,我施施然的走了。
当天晚上,他来到了我家,眼睛红红的,一身酒气,脸也通红,看样子没什么酒量。
一进门,就抱着我的手,一通大哭,我知道,他心中确实有太多的委屈,也就任他哭。
小狼在旁看得有些不解,可能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哭吧。
过了一会儿,他才停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的抹着眼泪,道:“你真能治好我的病吗”
我点点头,道:“不敢说一定能治好,只能说,有这个可能”
“好,我治,给我治吧”他狠狠的说,一副豁出去了的神情。
我笑笑,道:“想让我给我治,得答应我几个条件,我还没那么高尚,要不要我说来听听”
见他点头,我开始说道:“一是,你治好了,不能去勾搭别的女人,老老实实过日子,呵呵,如果成功了,你比别的男人强多了,一般的女人根本无法满足你,那时,你就可以好好惩罚你的媳妇了。这条你能答应吗”
他笑呵呵的点头,可能在他来说,如果能满足自己的媳妇就很了不起了,根本没想过去勾搭别的女人吧。
我道:“你现在答应的很好,过后就知道这是多么难了,你的媳妇可够幸福了第二是,不能对别人说是我给你治的,要保密,成吗”
“成没问题”他大声答应。
“好了,就这两个条件吧,可别忘了,如果违反了,我可不客气,我能治得好,也能废了你”
“行,我一定不忘,你就放心吧”他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
“那好,你盘膝坐在炕上,等会儿不论多么难受也不能动弹,否则你就再也好不了了”
李三子老老实实盘腿坐到炕上,在农村,不会盘腿坐,那可是大笑话,但大数人是不标准的,形似而神非。当初那老和尚,哦,不,是老喇嘛,但我喜欢叫他老和尚,这样显得亲切,他当初教我趺坐,差点把我的嫩腿给弄断了,那个痛苦呀,没法说了。
但是我发觉,趺坐与盘膝坐对练功的影响差别极大,趺坐时,心神很容易就集中丹田,坐着也不容易走形,盘膝坐就不行了,身子很容易倾斜,心神也不易集中。
我趺坐于他身后,将内息在气脉中流转,最后集于掌心,掌抵他的双腰,气缓缓输入,将他的肾水加热,随之使其脐轮发热,这样,其精自多,阳自然壮,至于效果如何,我也没有经验,只是姑且一试而已。
像他这样的,心理的障碍是占主要的,只要将这点治好了,其病自然不治而愈。我在村中被传得很神的,人们大都不敢惹我,因为我有一身武功嘛,而且,在农村,武功更有神秘色彩,人们都把会武功当做成仙一般,好像有了武功就无所不能了。李三子可能对我有信心吧,我也正好利用这一点,省得还要费心耍一回武功,让他建立信心。
其次,在中医上说,我这样确实能生精化气,对壮阳有效的。
我将气在他的肾内旋转加热,去烤化杂质,又运功将他下半身的气脉疏通一下,呵呵,这次,他的性能力必然大增
他浑身被汗水弄湿,面色红润,显然我的疗法很见效,这一次,他可是因祸得福了,经过我的输气,定是延年益寿了。
我收功起身,拍了他一巴掌,笑道:“好了,三子,回家去搞你的媳妇吧,一定让她要死要活的”
他起身,满脸兴奋地道:“哈哈,我现在觉得浑身是劲,果然不一样了,哈哈,我要报仇了今晚上回家试试”
我笑笑,道:“快回家去吧,一试就知道你是多么厉害了”
他满嘴谢谢,忙兴冲冲的跑出去了。我想,今晚,他的媳妇可有罪受了,也是活该,对这样的荡妇,我一向深恶痛绝。
第二天,李三子早早的就跑了过来,我刚坐完早课,收功调息,小狼去山上抓兔子了,大黄领着五个小羊去后河边喝水,他跑了过来,一来就抓住我的手,摇个不停,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也有些高兴,倒不是为他高兴,是为自己的实验成功高兴,原来我是这么聪明的人呀,能举一反三,哈哈,够厉害
李三子朴实的大脸上焕发了青春,神采飞扬,竟也有些气魄,他摇着我的手道:“谢谢你,王叔,我真的好了,哈哈,痛快,痛快,那婆娘今早上起不了床了,我弄了她整整一夜,天快亮了才完事,王兄弟,你可真是神仙呀,我这病看了很多个医生都没什么用,你就这一弄,我竟变得这么厉害了哈哈,痛快,痛快”
我笑咪咪的看着他,道:“小事一桩罢了,没什么你可得悠着点,别太劳累了,我想,你媳妇从今以后一定会对你百依百顺了,你小子以后的日子一定幸福死了但别忘了我的那两个条件”
李三子忙不迭的道:“不会忘不会忘,我现在浑身是劲,舒服极了,王叔,谢谢你了,今晚,一定到我家吃饭,我让我媳妇去镇上赶集,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
我答应,至于他为什么叫我叔,那可是农村中很普遍的现象,经常能见到老年人对年轻人叫叔,婶,舅等,这是辈分问题。我妈是李家的嫡系,辈分极大,在村里几乎不用跟别人叫什么,都是别人跟她叫什么姨,姨妈,姨奶奶,奶奶,什么都有,每次过年,到我家里拜年的络绎不绝,很多小伙子都得来磕头,我也在旁欣然接受,美滋滋的。
我们村在春水镇是最大的村,但经济跟别的村没什么不一样,商店有一个,但几乎没什么东西,买个醋,酱油还行,要买别的东西,都得等到每个月的一四七,也就是初一十一二十一三十一,初四十四等等,就是这样排,这几个日子,镇上有一个大型的集市,那时的东西很齐全。俗称“集”,去买东西,就叫“赶集”。
我是每个集都要赶的,我的菜都要到那里去卖,再用卖菜的钱买别的东西,或者是书,或者是别的。赶集也是年轻人的节日,大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去集上展现自身的美丽,小伙子们则去那里看大姑娘,说不定就能看到一个中意的,回家去找父母,让人做媒,说不定就能成,很多夫妻就是这么成的。
赶集确实很热闹的,在农村娱乐极不发达的这里,赶集是最大的消遣,很多人都是不准备买东西的,只是来看个热闹,我在那里卖菜,当然要交地皮税的,中国的税源远流长,皇粮国税,不交不对,这是老百姓的心里话,地皮税也不太贵,两三块钱,我一上午能卖三十几块钱,每次赶集都是镇上税务所的人过来,拿着个小本本,开收据的,很威风。我们卖东西的见着他们只能乖乖的。
我人小,却一直独立生活,对生存之道颇精,这也是环境所逼吧,中国有句老话,叫“现官不如现管”,我见这几个税务所的人权势如此之大,就有巴结之心,其实这个税务所极小,只有三四人,毕竟这里没什么要收税的,除了赶集,他们只是坐在那里喝茶聊天而已。
有一天,我去了所长的家,趁他没在家,送给他老婆一条烟,烟中夹着五百块钱,在这里,五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可称得上是巨款了,他们一年的工资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数吧,在这里,钱是很实的,一块钱能买几斤鱼,几斤肉,可能一家人一个月只能花个十块钱左右吧。
我这笔钱花得确实不冤,后来我认他当干爸,他也对我很照顾,一直没收我的税,再后来,我办工厂得到了他极大的帮助,所以说,该花钱的地方就要狠狠的花,绝不能小气。
很多年后,我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大富翁时,他也是举足轻重的一方大官,他们一家跟我住在一块儿,喝酒时,他对我说,他当时被我给震住了。当时做生意的很少,对税务所的重要性都没认识到,根本没收过这么一大笔钱,虽说是少年鲁莽之举,却觉得我眼光独到,有气魄,虽有缺憾,就是手腕不够成熟,但总的来说,是个成大事的人,再加上听说过我的名字,所以开始帮助我。
说实话,我当时确实是狠下心拿出的那笔钱,毕竟我也不是太富裕,但一直认为对这些当官之人,一定先要付出,而且要舍得下本,才能得到更大的收获。
这条经验一直被我用到如今。
好了,言归正传,我答应了李三子的邀请,把他赶走,把大黄招呼过来,这时是初秋,菜的种类很多,我弄了一筐青椒,一筐西红柿,用绳子窜起来,让大黄驮着,领着小狼,向镇里进发。
这条路我已走了无数遍了,印象最深刻的当然是那次风雪中捡了个老和尚,每次走这条路,就想起他,现在,那个老家伙没死吧肯定死不了,再活个几十年也没什么问题吧
但当时为什么那么个半死不活的样子呢,他说是为了考验我,我当时虽是人小,却并不蠢,当然不会相信。
路两边全是槐树,初夏时,跟这里走,槐花的香气缭绕,很不错,这些树有很多年了吧,很高,两边的树在顶上互相接到了一起,将路罩住,我想起了小时候跟我妈的话,我问她,为什么要种这么多树在路边呢
她说,是为了怕人走路时不小心走入路两边的田里,不让牲口进田里。那时老爸已经在给舅舅家开汽车了,我就说,这对爸爸不好,如果他的刹车失灵,没有树的话就没什么事,顶多进了田里,将车塞住了,但有了树,那可危险了,准得撞树上。
她听了,脸色变了一下,狠狠的骂我,说我不想好事,净说些不吉利的话。
晚上她跟老爸一学这话,老爸哈哈大笑,在妈妈的骂声中夸我聪明,那时我就明白,不要跟女人说理,她们全是些不讲理的人。
后来,村口的路上有几棵树被人砍倒了,其实那是我晚上偷偷的吹的,为的是帮老爸一把,万一出事,他就可以跑出路,进田里,但可惜没砍多少,他就用不上了,他死在了那场莫明其妙的地震里。
至今想来,我的胆子确实挺大的,那树可算上是老古董了,据李老太爷说,他出生时就已经有了,如果他知道是我砍的那些树,一定要狠狠的罚我了。村里的人对它们是视若珍宝,牵马牵牛走过时,都要将牲口看得紧紧的,怕这些牲畜碰这些树。
他们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是给他们遮风避雨的,砍他们是要受报应的。我听了,有些森森然,难到真的有老天我爸妈的死真的与我砍树有关我偏不信那个邪,每次走这条路时,总是让大黄尽情给我吃它们,看看老天有什么能耐
大黄好像能理解我似的,撒着欢的吃,有时还跳起来吃,将我的那些菜颠出来,我也不介意,由着它。所以说,这条路是它的幸福之路。
村里的人看到这番情景,是敢怒不敢言,一是怕我,二是怕大黄,三是怕小狼。
秋风微凉,吹得干枯的树叶唰唰作响,天地间很静,仿佛只有我跟它们在,今天的路上人很少,路旁有很多玉米地,一块绿一块绿的,有些泛黄,是到收获季节了,几乎地上都有人在收玉米。我们是慢悠悠的走,大黄挺着大脖子,勾着槐树的枝,可惜,已经到了初秋,没什么叶子吃了,养成的习惯让它勾着树枝解闷。小狼低眉顺眼的在我身边走。
我不着急,反正我的菜摊没人敢动,自从送了那次钱给税务所长,认了他当干爸,集市里卖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没人敢占,早晚都是一样,想想以前,为了占到一个好的摊位,每逢赶集,都得天不亮爬起来,早早走,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现在,唉,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呀。
到了集上,也已经是日上三竿,今天的天气不错,很爽朗,但集上的人并不多,毕竟正是农忙时节,家家户户正忙着秋收。
集是设在一个十字路口,路中央是卖水果的,一条是卖衣服布匹类,一条是卖吃的,一条是卖菜的,颇有条理,可以看出税务所的人还不是太脓包。这当然是我那英明的干爸领导有方了。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中心,向我的摊位走去。果然,我的摊位还是空在那里,两旁都排满了摊子,见我过去,都和我打招呼,我在这里也小有名气,大家跟我也比较熟,而且关健时候我能跟税务所的人说上话,帮帮他们,所以说人缘还是不错的。
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是老油条,碰上这样的人,你可得小心了,还好我比较狡猾,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对他们这些老油条就用横的。农村有句话,叫熊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我这样,孤家寡人一个,身怀绝艺,谁也不敢来招惹。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跺跺脚都能颤三颤的人物,且是李家嫡系,势力很大,有这么硬的后台,没人想找死。
在村里,真正说得算的是书记,村长只是二把手,什么事还是书记说得算。
每次农忙时,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也算巴结吧,但我叫这是会做人。为人就要识时务,要懂得以小博大,你想想,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些,这些都是些好机会。
赶了一上午的集,收益还不错,由于我的菜成色好,卖起来很快,而且我的菜比别人的都贵,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来买我的菜的都是些衣着讲究之人,而且大多是些关系户,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
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要知道,在卖菜这一行里,最忌的就是你比别人便宜,这是挡别人的财路,所以,一般的,菜市里,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你比别人贵,可以,还欢迎,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可不行了,这可是行规。
我发现,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眩一眩,那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用的比别人好了,这样,我就顺应时势,我的菜在菜市里是最贵的,但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怕贵了别人不买,体会不出,这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没好货,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是根深蒂固的。
我的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数了数,又赚了三十九块,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行去。我一直想买一本书,叫红与黑,是世界名着,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却最终失败的事,我对他佩服之余,却有些不以为然,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有书万事足,买了书,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读了。
于是,便骑在大黄身上,开始读我的书。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那是不须考虑的,它可是个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