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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被红莲业火烧成灰烬的渣渣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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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著名的伟大先哲,把人生的精神状态比作三种动物。

这三种动物分别是骆驼、狮子还有座位高级动物的婴儿。

这其实是一个强者人生所经历的三个精神状态。

骆驼是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厚积薄发的第一步,是人生中最为忍耐,最为艰苦一个阶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是一种人生的磨砺,也是代表着人生中的理性。

而狮子,是王者的象征,是遇到对手时,勇于捍卫自己的利益。人生会遇到很多很多的对手、敌人、各种挫折,没有狮子一般的体魄、牙爪以及勇气,是很难在强者之路上生存下去的。

婴儿,或者说小孩,则是一种纯真善忘,充满求知欲和好奇心的状态。

这位伟大的先哲,就是同样身为天秤座的,尼采。

然后,他就死了。

五十多岁的时候就离开了人世。

死于精神奔溃。

俗称脑子有问题。

这一点目前来说,倒是跟于跃一样一样的。

这充分说明了,天秤座都是一群说的比做的好听的家伙。

语言上的强大,并不能掩盖他们自身的懒惰。

当然,这里面很大的程度上,是在开玩笑。

尼采之所以疯了,很大一部分的原因还是在于精神方面的遗传病,以及头痛方面的毛病。

所以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尼采也是可怜的。

这种“想的越多,去的越快”的技能,尼采的技能点的太高了。

还是个负面的被动技能。

于跃在闲暇之余,看书的时候,看到了尼采的事迹。尤其是看到最后尼采疯了之后,忽然变得惆怅了起来。

写书之人,如果不是为了考究一些事情,是不会把所有事情都写的面面俱到。尤其是尼采疯掉这种事情,更带着一点神秘和八卦的味道,所以更加不可能把尼采有遗传病的情况给写出来。

所以,呈现在于跃面前的尼采,是一个优秀的哲人、作曲家、作家等等身份,任何一个没有偏见的人拿起尼采的著作,都会发觉它们才气横溢、光彩夺目、豪气冲天。

同时,他也曾经为情所困。

以上的种种因素,于跃这一下子就联想到了自己。

似乎,跟自己的属性很像啊。

有才华,会音乐、会写作,有着自己独特的思想,被感情纠葛,脑子还不太好。

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跟自己十分的相像吗?

自己这以后,不会步入尼采的后尘吧!

完蛋了!

要死了!

所以,教室几人就看到了于跃与最近不一样的画风。

他开始杞人忧天了。

“朱还,如果有一天,我忽然疯了,你会不会很意外?”

朱还对于跃不时的、间歇性的提出的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早已经见怪不怪。

所以,如果于跃哪一天真的疯了,他也会觉得十分的正常。

于跃一辈子能够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才是很稀奇的事情吧。

“我不觉得你哪一天疯了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啊,为什么要意外?”

“你也这么觉得嗷,我最近几天就总觉的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我会疯掉。”

“于跃,你悟了。”

朱还一脸欣慰的拍了拍于跃的肩膀。

“嗯?”

“你不觉得你现在应该做点什么吗?比如对身边的人更加的好一点,让自己变得更加平凡一点什么的,这样有可能会降低你未来疯掉的概率。”

嗯……

做点什么……

于跃想了想。

自己肯定不能步入尼采的后尘。

所以,尼采所经历过失败的东西,自己坚决不能经历。

那么现在自己所面临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那件事情了。

自己是该付出行动了,而且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于跃开始计划着自己接下来的行动。

这段时间里,于跃已经连续教了两个星期的乐理课程,反响还是很不错的。

尤其他还不是那种照本宣科的教学,而是结合音乐总监这么多年的知识储备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以及这个世界的音乐、歌曲进行解剖式的分析、讲解。

所以,大家还算是收获蛮多的。

于跃不是正统的音乐老师,不会像正常的老师那样一章一节讲的事无巨细,更多的是进行科普和扫盲。

如果谁想听更详细的内容,于跃会抽空把想听更加详细内容的人集中起来,单独跟他们讲解。而且还是让他们带着自学性质的先自己看书,然后再集中式的答疑。

这样可以两不耽误。

于跃第一堂课的效果很好,所以导致连陆小燃和王潇琳都连续两周跑来听课了。

哪怕是当故事来听,也能让她们学习到跟音乐、流行音乐相关的知识。

关于这两人的乱入,其他人乱带人到社团听课肯定是不行的,但是陆小燃属于特例,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

属于大家都知道的秘密。

而且王潇琳又是于跃的发小,还是陆小燃的同学,两个姑娘的颜值又高。

所以除了女生们还会有点腹诽之外,男生们一致的保持着欢迎的态势。

尤其是王潇琳的出现,更是吸引了众多牲口的眼球。

有了于跃发小这层身份,很多人都觉得,自己似乎有着那么一些机会的。

这种想法集中在除了新生之外的所有牲口身上。

毕竟社团的老生,大家跟于跃打听起来王潇琳的情况,于跃怎么的也得给点面子吧。

这样一来二去,不就混熟了?不就有机会跟王潇琳单独的建立关系?

这里面的逻辑没有毛病。

其中表现尤为明显的是西门若远。

西门若远本身就是很阳光的形象,而且还能跟大家达成一片,就是话稍微的多了一些。

王潇琳也是那种比较擅长跟大家融入到一起的人,所以西门若远一下子感受到了自己内心的火热。

连带着看于跃的眼神都连带着有些火热。

算是爱屋及乌。

所以套起近乎来,那叫一个积极。

就差出口叫于跃大舅哥了。

同时,戴高兴看着于跃的眼神,也是冒着光的。

那是一种叫做“梦想”的神圣之火。

对于社团里的众牲口蠢蠢欲动的表现,于跃直接选择了无视。

并且还带着强烈的排斥。

对我发小有意思?

呸!

一群畜生!

都给老子滚!

彻底滚蛋!

于跃充分表现出了,什么叫做男人的占有欲!

对于于跃来说,这是雄性之间的战争,跟平时之间交情好不好,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是一种大无畏的独占精神。

其实就于跃来说,王潇琳谈恋爱什么的,他是管不着的。

他又不是二丫的爹妈什么的,又不会跟王潇琳谈恋爱,这一点其实两人都是默契的心知肚明。

只是双方父母都认识,所以两人都选择了不说破,免得父母们尴尬。

而且,就连王潇琳的这声“于跃哥”,她都是叫的不情不愿,一般是应付自己老妈的时候,才会叫出这么一个烫嘴的称呼。

这些于跃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

所以,按照于跃的想法,王潇琳的吃喝拉撒、恋爱交友什么的,他才不会去管,浪费时间。

懒得管,懒的问。

眼不见,心不烦。

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有前提的!

王潇琳可以跟学校的任何他不认识的男生谈恋爱。

唯独两个地方的牲口坚决不行。

一个是于跃本班的这帮牲口!

另一个是飞跃社团的全体男性成员!

所以,在于跃的字典里,西门、戴高兴直流,连王潇琳的边都不能碰。

龙之逆鳞,触之即死。

这两个地方的牲口,哪怕是跟王潇琳说一句话,都会被于跃记在小本本上。

施以怨念,然后化成无尽的诅咒。

老子的青梅竹马你们也想打主意,还想通过自己来达成目的!

统统做梦去吧!

于跃恨不得一把红莲之火,把这群渣渣们烧的干干净净。

结束他们这“罪恶的一生”。

这种行为,已经引起于跃强烈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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