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野蛮年代
史书上说,司马家丢了中原以后,汉人就沦为胡人的“两脚羊”。
但有个问题,为什么“两脚羊”没有被吃光呢?草原上那么多羊都被吃光了,难道是胡人太仁慈?
答案就是,经过熏陶,“两脚羊”已经演变成了“两脚狼”,逼急了,“两脚羊”是要反杀的。
冉闵那一波,前前后后被杀了两百万胡人,很多人数少的部族,被直接灭族。
北魏以后的北方汉人,无论是武力还是残暴凶狠程度,都不在胡人之下。到了北魏中期,鲜卑拓跋家已经有点要镇不住场子,不得不主动自上而下的进行汉化,弱化矛盾。
到了北齐时期,北方几乎是一个全民尚武的社会,一言不和就拔刀的事情,完全不是什么新鲜事。
高伯逸的舅父宋宪,用完美又不讲道理的杀戮教育他,什么叫做红果果的弱肉强食。
白天高伯逸赢了赌局,按照所谓“契约精神”,那些青皮应该偃旗息鼓了。然而他们并没有这样,因为崔夫人的压力,那边也全部佩戴兔子面具,善于近身肉搏,乃是侯景的杀手锏,轻易不出动!
“我一生征战却无子嗣,你虽叫我舅父,实则你我情同父子。这柄马槊名为‘涅槃’,就送给你当冠礼了。”
高伯逸面前这柄马槊的槊杆为复合柘木杆,是细柘杆浸泡油晾干后,用鱼泡胶黏合而成,强度和韧性不是木杆可以比拟。
做一柄起码得三年,不是一般武将用得起的。宋子仙高喊一声用马槊换房产,保证邺城多得是双手奉上房契的家伙。
“舅父,这……给我了你上战场用什么兵器?”
“马革裹尸,我若是死了,这马槊还不知道便宜谁,还不如留给你建功立业。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还会在乎一柄马槊么?”
涅槃……么?
高伯逸有些明白宋子仙的想法了。
造孽太多,他其实早就有生死看淡的意思。之前是没还完高德政的救命之恩。现在看到高伯逸独当一面,也就放下心来出去浪了。
“我走了,不要堕了这柄长槊的威名。”宋子仙拍了拍高伯逸的肩膀,起身就走,甚至连一件衣服都不打算带。
“义父!”
高伯逸喊了一句,宋子仙听到这两个字,身形原地定住,缓缓转身,脸上看不清表情,但似乎咧开嘴在笑。
“有缘再见了,莫要做女儿家姿态。”
宋子仙拿着横刀走了,他大概也不在乎是不是在宵禁,毕竟之前已经出去过一次杀人了。
“宋子仙……唉!”
高伯逸轻叹一声,心中五味杂陈。原来自己身边朝夕相处两个月的所谓“舅父”,也是个大魔王级别的人物。
前几天救的死胖子,居然是当朝宰相,也是大魔王级别的人物。
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危险了,做一条混吃等死,欺男霸女的咸鱼真就那么难吗?
这几天的遭遇,让高伯逸感受到来自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
一坐就到了大天亮,他想了半夜,最终得到一个结论。
自己总是跟那种“高层次”的人打交道,这样实在是太危险了。
什么杨愔,什么毕云义,什么四郎,这些人都太危险了!在高伯逸记忆中的“历史大事”中,还有个超阶大魔王级别的人物没有跟自己接触。
但跟杨愔这帮人联系多了,那个超阶大魔王迟早会跟自己产生关联的。
高伯逸决定咸鱼一波,先把酒肆开好赚钱,然后想办法离开齐国这个是非之地。
要不先去长安找李渊祖父李虎,然后混个从龙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