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心意
是她想多了?
刘琰以前并非没有遇到过向她表露好感的男子。
嗯,能记得的最早的一次,应该是四岁还是五岁的时候吧,那会儿还在乡下呢,邻居家一个男孩子,拉着她非要她当媳妇不可。
事情起因她早就不记得了,就记得那孩子穿着一件簇新的夹袄,头发梳了个小揪揪——刘琰早不记得他是哪家的了,也不记得他的名字。
后来……进了京以后,想走捷径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如果尚了公主,那就是一步登天,一辈子的荣华富贵,甚至一家子,一族的富贵都有了,这富贵还可能绵延几代一直惠及子孙。瞧人家这算盘打的多上算,这是把争当驸马看作了一件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还有一种人,与前一种人不一样。他们大约是自命风流,在他们看来,有女子对自己倾心,那是一件很值得夸耀的事。这个女子越美丽,名气越大,有才华,或是有身份地位,那就更加值得夸耀。
这样的人,刘琰也遇到过。
不管是前一种,还是后一种,她都能察觉到对方的用意不纯粹。不管他们表现得多么完美,温柔体贴也好,殷勤周到也好,有的觉得她是小姑娘没见过世面,甚至一上来就做深情状,必定三言两语就能哄骗住……
这些把戏她都见过。
她只觉得可笑。
可是此时面对陆轶,那感觉和以前的经历全然不一样。
她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心慌意乱。
陆轶重复了一次:“我担心你生气。”
这一次刘琰可以确定自己没听错,陆轶话中的意思她明白了。
他眼睛里映着花灯的灯光,显得特别亮。
这个上元节天气并不算太冷,风轻轻吹过脸庞,一点都没让她感觉到凉意。
她觉得身上暖暖的,脸上热热的。
以前怎么没有发现,陆轶的眼睛这么黑,又这么明亮呢?象是倒映着头:“咱俩一人一个,你要葫芦,还是要荷花?”
刘琰怔了片刻,有点儿傻傻的说:“你要哪个啊?”
“荷花好看,不过人家又说葫芦吉祥嘛……我也拿不定主意。”
吴小惠就是这样,总觉得这个好,那个也好,要让她挑个最喜欢的,她常常犯难。
刘琰说:“我要葫芦吧。”
这下解决了吴小惠的犹豫不决:“好,那我要荷花,荷花好看。”
看她笑的那心满意足的样子,刘琰就知道自己没挑错。
吴小惠还是会更喜欢好看一些的那个。
“笺纸我也拿过来了,你想在灯上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