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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色与魂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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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队的诸人在这片草原里也游荡过很久,各种胡人的部落都见过,不过为了不引人注意,他们是极少去这些部落的。

可即便如此,他们也知道有许多部落会在第一个月圆之月“拜月”的习俗。

“风四,怎么办?我们是直接冲进去找人,还是下马喝了酒当做客人进去找?”风七看着笑盈盈围着他们的少女们,有点纠结。

风四用汉话和这些少女们说了好几遍,可似乎没人听得懂,各个依旧捧着酒,只笑。

“听说这些羯人个性愚钝,现在一看,果然蠢笨的很,见人就迎。”风四瞟了一眼捧着酒的少女们。“能不动手自然最好,下马,进帐篷,我们吸引他们注意力,风七你悄悄去各个帐篷找找,李茂的肩膀和腿都中了箭,下不了地。”

一群骑士姿势利落的下了马,但是并没有降低防备。他们并没有喝酒,只是随着少女们的簇拥进了帐篷群。

帐篷群的中间,一群少年围着苏鲁克的女儿互相角斗,另外有一些人围成圈子在转着圈子跳舞。

“风五,你看看那姑娘。”风六戳了戳风五,“那女人鼻似鹰钩,额凸颧高,个子又那么高,居然会有一堆男人围着她……”

那个叫风五的小伙子看了一眼,“是不好看,不过我们又不是来找媳妇的,好看不好看有什么关系。警醒点!”

“不是说草原民族热情似火吗?万一这部落里的女人们围着我们载歌载舞,想要共度良宵……嘿嘿,我们旷了这么久,胡人的女人也不错啊。吹了灯都一样……”

“我们是杀人的军队,不是那种兵油子。管好你的裤裆,不要做不该做的事,给我们惹麻烦,知道吗?”风四瞪了一眼风五和风六,“你们去吸引注意力,给风七创造机会。”

他们被一群羯人的女孩围着,实在是无法探查帐篷。

风五和风六看了看,风六“嘿嘿”一笑。

“看我的!”

风六唱着一大段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凑到苏鲁克之女的身边去献殷勤,旁边的少女都笑吟吟的看着,也跟着连声高唱。一个健壮的小伙子拍拍他肩膀,弯下腰做个角抵的姿势,示意要先打过他。

风六弯下腰,他的摔跤功夫也不错。

风五依样画葫芦,拉了围着他们的一个女孩子胡乱唱起了歌。

见风六和风五在篝火边和少男少女们角抵了起来,身边也围了一圈人,风四给了风七一个眼色。风七点点头,自以为非常隐秘地偷偷溜了出去。

见风七走了,苏鲁克的女儿和卢默对视着点了点头,离开了篝火中央。为了不让汉人起疑,他们手牵着手互相亲吻了下,像是急不可耐的去什么地方私会似得。

一边角抵着的风五和风六见这些胡人女子这么热情,顿觉这个部落里的男人一定是幸福的要命,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风四见着那一对男女如此寡廉鲜耻,鼻子里发出了不屑的轻哼。就在这时,一个胡人少女贴了过来,靠着风四的身子用羯语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风四把她一把推开,那少女倒在地上嘤嘤嘤嘤的哭了起来,有几个少女看见了风四的行为,一大帮女孩凑了过来,指着他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风四觉得一阵烦躁。

妈的,他和几个兄弟掉了队,风队十二个人一下子就只剩他们四个,好半天才在草原上看到一个没有被驱逐走的部落,又是一群二缺货!

老子不好色还错了!

一想到他们还要找人不能惹事,风四只好勉强扯出一个笑脸,“忍辱负重”的伸出手去给地上的少女,旁边的女人们“哦啊”的欢笑了起来,那女孩高兴的拉了他的手,扯着他往篝火边去。

风四莫名其妙的就被那女孩拉到了篝火边,看着她对着自己唱着高亢明亮的羯歌。

这感觉好像也不坏?

若李茂不在这个部落里,他们其实可以留一个晚上,反正都掉队了,茫茫大草原不乱走才是对的。

都是为了任务嘛!

另一边,风七一个帐篷一个帐篷的翻找,他很谨慎,只扒开一条缝扫上一眼,没有人转身就走。若是有老弱妇孺就歉意的笑笑再退出去。胡人的帐篷里没有什么遮挡物,有什么都一目了然,他查探的速度也很快。

待他走到了一个白色的帐篷里时,明明只拉开了一条缝,却被一个人拉了进去。他正准备放手弩的机簧去射,却发现是那个被他笑话过鹰钩鼻的胡人女子。

这胡女对他昂了昂头,将手放在他的前襟上,轻轻的扒开一点,再扒开一点……

风七吞了一口口水,不知道怎么办。

呜呜呜呜,难道他的贞1洁就要在这简陋的帐篷里被这个胡女给夺走吗?

苏鲁克的女儿塔娜在心中嘲笑着这个汉人男人,看他那副色与魂授,双眼呆直着不知道该如何办的样子,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

塔娜轻轻的摸着这个男人的衣服,伸出一只手沿着他的喉结往上摸,她的手并不柔软,擦的风七的喉咙麻麻的。风七又咽了一口口水,喉结上下一动,塔娜像是看见什么好玩的东西一般,在他的脖子和下巴上来回摩挲,最后摸到了他的嘴边。

看起来冷傲的胡女一旦魅惑起人来,实在不是风七这种久在军营的小伙子能抵抗得了的。

风七已经在考虑是不是该直接点把自己衣服给脱了了。

那胡女一直在他怀里摸来摸去,半天也没扒了他衣服,看来是不会解汉人的衣服。

“这汉人怀里没有兵器,他只有腰上的刀和手臂上的那个怪匣子,我把住他的刀和嘴,你干净利落点。”塔娜像是对着情人低语般的语气,用羯语说着杀机四伏的句子。

“姑娘,你在说什么?你一点汉话都不懂吗?”风七调笑着说,“你要不知道怎么喊我,可以喊我情哥哥……”

他的话被吞没在了塔娜的手掌里。

不对,这姑娘力气这么大,不像是调1情!

卢默从帐篷角落的衣服堆里一个箭步窜出来,从背后用匕首割开了风七的喉咙。娜塔死死的捂住他的嘴,卢默将他按倒在地,拖到衣服堆里。

风七睁大眼睛,发出了“嗬嗬嗬嗬嗬”的声音。这是刀子划破了气管,让空气进入肺部以后发出的声音。被割断喉咙而死的人通常死的都很痛苦,卢默这一下非常利索,没有让风七流太多的血,这意味着他要遭受更多的痛苦才会死。

“你应该直接一刀毙命的。”塔娜不赞同地看了卢默一眼。“要是我刚才被他挣脱了,麻烦就大了。”

“你碰了他。你摸了他的脖子。”卢默冷漠地说,“他该死。”

塔娜看了一眼地上的倒霉蛋,对卢默露出了一个迷人的笑容。

这边塔娜和卢默解决了风七,两人钻出了帐篷,对着火堆旁载歌载舞的伙伴们做了个手势。

正在沉默地看着羯人少女对他唱歌的风四,突然被几个羯人少女推进了篝火里。

火焰带来的灼痛让他吼叫了一声,极力想办法站起来。

随着他痛苦的吼叫声,原本是载歌载舞的气氛,瞬间就变了。

一堆健壮的羯人小伙子们纷纷往正在角抵的风五风六身上扑去,他们抓手的抓手,按腿的按腿,十几个人一拥而上,把两个汉人军士牢牢地按在地上,周围一群少女从篝火堆里抽出火把,没头没脸地往他们两人的头上身上打去。

风四从火焰堆里爬起来,正要把手抚上胳膊上连弩的机簧,突然一只烤全羊砸在了他戴着连弩的手臂上。烤全羊非常烫,他被烫的一哆嗦,等他想起来准备去摸腰上的马刀,一把匕首直接捅进了他的后心。

他往后看去,正是那个一直对她唱着情歌的羯人姑娘。

“我们羯人姑娘不是只会唱歌的。”她咧嘴一笑。“我们也不是蠢到见人就迎。”

“你……你们……”

她居然欺骗他!她们居然欺骗他!

到死,风四的脑海里就只一直徘徊着这句话。

他已经想留下来的……

无论风四风五风六风七有多么的愤怒懊悔,也不能改变什么。

羯人的少男少女们干净利落的杀了四个穿着大楚军士衣服的男人,放声欢笑。

帐篷里,被羯人的成人们保护着的老弱病孺纷纷掀开了帐篷的帘子,露出担心的神色看着自家的孩子们。见一个都没有伤到,他们也露出了放松的微笑。

李茂一直被苏鲁克保护着,他在帐篷里掀开了一条缝,对这场篝火旁的围杀看的清清楚楚。这些羯人有勇有谋,又有情有义,这么多年来能一直生活在汾州边境,不是没有原因的。

见外面的争斗结束,李茂被苏鲁克搀扶着走了出去。

见这个汉人的大官出来,所有人少年们都给他让了路,让他可以轻易的走到被羯人们围着的尸体边。

被火把活活敲死的两人已经完全看不清面目,李茂解下他们的弩机,仔细翻看。

这是两年前工部才改良过的“神机弩”,因为制作不易,一共不到五百把。当时西军和北军因为经常要派出斥候出关巡逻,兵部便优先给他们调配了四百把。剩下的一百把在中军郎官以上的武官手里,都有存录,不可能流出京。

他把弩机的弩箭褪下,用手轻轻摩挲滑道。

果然有字。

李茂将滑道对着篝火,仔细查看,滑道里果然刻着个“北十四”几个字。这是他担心“神机弩”被兵士给偷偷私卖了,特意叫工部在滑道的内壁里做的暗记。

北军,北军。定北军。

他一声长叹。若是他在京里,就可以翻看记录这“北十四”当时是分到了北军哪个将军手里。只是如今他身陷草原,插翅也难飞回京城。

李茂将弩机里的弩箭装上,又将弩弓配到了自己的胳膊上。他在几个死者身上细细探寻,除了找到一些银两、干粮和腰带上插着的一圈弩箭外,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这些人都很谨慎,若从外表和行事上来看,人人都只会觉得这是一支大楚的正规军,谁能想到他们会暴起杀人?

“这些人身上找不到什么。苏鲁克,你把他们身上的东西都找个地方埋起来吧,这些用的都是大楚军用的武器和衣服,你们留下怕是要惹祸。没有标记和特征的东西与钱可以留下,尸体也要烧掉。”

“那他们的马?”

“马留下吧,我听说有些老马会识途,希望能靠它们找到一些线索。”李茂拆了几个死者手上的弩机和弩箭,其他的都交给这羯人处理。

神机弩并不是普通的手弩,把他们留给羯人,他们也不会用。更何况神机弩的弩箭都是特制的,为了能够连发,都做的短小,羯人也找不到弩箭。

这些神机弩是证物,不可以丢掉。

听李茂说有些东西可以留下,苏鲁克笑着点了点头。

“孩子们,听见没有?扒!”

“哦吼!”

“啊哈哈哈哈!”

“哟嚯!!!”

卢默指了指某个帐篷,又抬出一具汉人尸体来。

“还有一个?”这些人进帐篷的时候李茂已经躲了起来,所以并不知道究竟来了几人。

塔娜得意地一笑,“卢默发现少了一个,我们就看见那个人在鬼鬼祟祟的翻帐篷。所以我们两个商量了一下,先绕到后面某个帐篷里躲了起来,趁机把他杀了。”

这少女说起杀人依然是那副傲然的样子,李茂从小到大被邱老太君打了好多回,不太欣赏这种性格刚强的女人,所以微微蹙了蹙眉。

“汉人,你觉得我很残忍是不是?可是那种情况,我们不杀了他,他就要害了你。我们救了你二命……”

“是两命。”卢默突然插口。

“……。我们救了你两命,你应该感激。”塔娜对着李茂不悦地说。

“塔娜!”苏鲁克不高兴地喊。“怎么能动不动就把恩情挂在嘴边!”

李茂从小和邱老太君周旋,自然知道怎么和这些直率的人打交道。

他抬起手,笑着说:“无妨。塔娜小姐性格率真,我很喜欢。你们很厉害,我敬佩的很。”他掏出母亲临走前非要给他“压祟”的那对小金猪,给卢默和塔娜递了过去。

“这是我娘临走前给我的,我觉得你们二人很好,是很般配的一对,这对金猪送给你们吧。”

塔娜看着李茂手掌中两个憨态可掬的金猪,心中十分喜爱,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这两只猪看。

李茂见塔娜喜欢,笑的也越发慈祥了。

看来无论如何冷厉的女子,见到可爱的东西都会欢喜不已。他娘不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却喜欢这种类型的玩物,不就已经证明了这点吗?

“拿去吧。”

“李大人,这是金子?这么大块的金子……这礼物太贵重了。而且还是你的母亲给你的东西……”

李茂往塔娜和卢默手里一人塞了一个,摆出国公该有的架势,骄傲地说道:

“苏鲁克,你要记得我是汉人很大很大的官,我的命难道还不值这两个金猪吗?更何况你们救了我两次。”

“这金猪只是因为它们是我娘给我的,所以才算珍贵。我们汉人过年的时候会用这个来镇桩晦气’,这是带来好运的礼物,我每年都会收到,你不必有负担。两个孩子很好,我愿意给孩子们,又不是给你,就不要拦着孩子们了。”

苏鲁克见李茂确实是好意,也就没有再让塔娜和卢默把东西换回去。

塔娜和卢默见金猪可以收,都很高兴,就连一直沉默寡言的瘦弱少年也展颜笑了一下。塔娜高兴是因为金猪可爱,而卢默则是觉得和塔娜有成双成对的东西,觉得这是天意。

李茂见两个孩子都很高兴,心中也十分欣慰。

而且,他从刚才卢默和塔娜刺杀了那个汉人军士中推断出这卢默是个可托付,有机智之人,便放心把心里的谋划交托与他。

“卢默,我见你有胆有谋,想托你办一件事……”

京城。

信国公李茂腿脚都受了伤,在汾州的草原中艰难的求着生存,过的实在谈不上好,可信国公府上下却欢声笑语,浑然不知这家的男主人在汾州遭遇了怎样的困境。

今天,信国公府里又迎接了新的客人。

来人是工部和将作监的数位官员,递了帖子说是奉了圣意来府里拜访邱老太君的。

信国公府的国公老爷是兵部的次官,要是来人,也该是兵部来人,怎么会有工部和将作监的官员来拜访太夫人呢?

那门房里的下人见好几个穿着红衣绿衣的官员来拜访,也不敢怠慢,一边恭恭敬敬地把他们请到迎接客人的前厅里喝茶,一边飞快地派下人去报。

祖孙四人正在屋子聊天,此时已经过了正月十五,这就算出了年。再过一段时日,回乡过年的先生们也要回府了,说不定出去办差的李茂也会很快回来。

花嬷嬷坐在窗台上,笑着看顾卿一本正经地和他们解释孔明灯会飞,不是因为那是孔明先生做的灯,而是因为热气比较轻云云。

“太夫人,工部有官员来拜访您,门子问您是不是要去前面见一见?”有个婆子在屋门口问着里面的主子们。因为冬天风大,她也不掀起帘子进去,就在门口候着。

“找我的?是不是报错了?找你们老爷的吗?”

“不是,帖子上写的是工部和将作监的大人们。”

花嬷嬷站起身,出去接了帖子,递给了顾卿。

顾卿打开一看,果真是工部和将作监的印,连忙吩咐更衣。

她穿的是家里的常服,接待外客不合适。家中现在没有男人,把外人请到持云院也不妥,只能等她换完衣服去前面了。

待她换完衣服,乘着轿子到了前院,几位大人已经喝了两碗茶了。见邱老太君果然前来,几人都很高兴,一起到门口去迎。

顾卿带着歉意和几位告了罪,担心自己来的实在太慢,让几位久等。这些官员正是有事来询的,自然也是客客气气。

一时间宾主尽欢,气氛大好。

将作监的监事拿出了中元节做的灯,现在已经明令禁止在节日以外放孔明灯了,所以顾卿见这官员拿出一个孔明灯来,倒意外了一下。

禁止京城百姓在节日以外放灯也是有原因的。一是容易走水,京兆府不可能日日搭台子找人去看;二是他们在做孔明灯的时候为了节约成本,都用的煤油浸湿的棉布做灯芯,灯飞到一定高度就没火了,然后跌下来……

第二天,京城里到处都是掉下来的孔明灯,都摔得不能用了,倒给打扫卫生的造成了麻烦。有些无聊的学子在灯上写了自己的年龄、性别和住处,还写了有缘人见到通信云云,也不知道让多少人家捡到灯后哭笑不得。

“各位来找我,是为了这灯?”顾卿见到孔明灯,就大概知道了是为什么。

“正是如此。不瞒老太君,我们正领了皇命,要将这孔明灯改造成可以用于战事的物什。”一个工部的官员,见邱老太君听得认真,就大胆开口。“所以我们来问问,邱老太君,请问李老国公有没有说过,这孔明灯做的大了,能不能带人上天?”

顾卿当即就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她到底扇了一次什么样的翅膀啊?居然让这些古人想要折腾出热气球来?

还是说古代的科学其实也很发达,只不过匠人被人看不起,所以才不能大展拳脚?

可惜就现在的科技水平,怕是不能解决燃料的问题,也没办法解决许多问题。

所以顾卿只能大概的说了下热气球的原理,并且提出了其中诸多困难。

“所以说,只要能解决燃料和大孔明灯上方灯罩的材料问题,理论上是可以带人飞上天的?只要下面装个小吊篮就可以?”将作监的执事异常兴奋地说,“若真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顾卿见他兴奋的样子,实在不忍心泼他冷水。

他说的两个问题恰恰是最困难的问题。虽然理论上热气球只要充满热气就可以飞起来,可是这个世界燃料还主要是炭火和煤,想要产生足够的热空气是很困难的。

就算能够飞起来,因为各种局限性,怕是也飞不到多高。不过若只是侦查敌情什么的,怕是够了。

“我觉得这件事怕不是一点时间能完成的。”说不定要几百年哟各位。

顾卿认真地劝道:“老身觉得各位还是把精力花在如何让孔明灯在夜间传讯比较好。若是在孔明灯下栓一绳子,根据不同的高度或是明灭的情况来创造出一种‘灯语’,让远方的人能够收到信息,岂不是也很好吗?”

顾卿说的这些人也考虑过的,所以当下纷纷赞同。只有那将作监的执事一门心思觉得做出可以载人观察敌情的大孔明灯很有价值,还是缠着顾卿不停的问东问西。

这一群人呆到中午吃饭的时间才走,顾卿先前开跟着他们讨论,到后来这些人基本就是在他家客厅里开展“可行性研究分析会”了,倒是她含笑听的多。

这件事太奇妙,一堆古人居然会和她讨论热气球。这让她有些得意,有些兴奋,也有些惶恐。她想不到自己一天到晚宅在后院里,居然也会改变这么多事情。若是她要做错了什么,是不是也会造成许多坏的改变?

顾卿带着莫名的心情回了持云院,和几个孙儿一起用了午饭。刚刚吃完饭,就有下人来报,说是回通州老家过年的杜先生回来了。

这下,李家几兄弟都又惊又喜的站起了身。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在作者晚上下班以后,大概六点半。

因为写到热气球,我查了下资料,发现我国古代有个叫莘七娘(公元907年-960年)的,是中国五代女军事家、原始热气球发明家,早在世界上第一只热气球升空的800多年前就已经做出能带人上天的东西,原理完全相同,可说是原始的热气球,《淮南万毕术》一书中对此有祥细记载.

我了个去,这姑娘一定是穿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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