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我从来没穿过开裆裤,沈听在心里默默地想。他小时候,因为家中老人的反对,所以真的没有穿过开裆裤。
尽管如此,在贝隆越发过分地炫耀资历时,他还是十分应景地做出了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打断道:“贝爷,我知道您老了,但好汉不提当年勇,总提十几年前的事儿,似乎也没什么意思吧?”
贝隆脸上的笑容僵了一僵,不等他说话,一直站在他身后充当鹰犬的中年男人,顿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扑上来,怒道:“小兔崽子你说什么?!!”
沈听慢条斯理地站起来,笑悠悠地从林霍手里接过枪,指着对方的下巴,缓缓上了保险:“说人话。”
第49章
气氛一下子就微妙起来。谁都没想到, 这个传说中只会混吃等死的少爷秧子, 竟在言笑晏晏间突然拔枪相向。
贝隆的保镖第一时间也想要举枪, 却被贝隆喝止了。
再怎么说, 宋辞也是宋诗的亲生弟弟。他断不能因为一条走狗,就对名义上仍是天汇一把手的宋诗的家人动刀动枪。
这团虚假的和气不是不能伤, 却也要掂量着来, 看伤得值不值得。
本来想为贝隆出头的中年男人, 被手枪坚硬的枪口顶得表情扭曲,微微侧过脸,想向仍端坐在椅子上的主子求救。
刚刚还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沈听, 笑容一敛, 眉眼间的戾气浓得化不开,手腕猛地向上一抬,沉声提醒道:“别动, 子弹不长眼, 从下巴进去, 运气好的话可以立马从颅顶出来。但要是运气不好——大概只能等你火化之后, 才能重见天日了。”
“贝爷!”被枪指着的男人额上的汗小溪般地流了下来, 两条发软的腿,抖如筛糠。他不敢再乱动, 只两颗眼珠子急得乱转:“贝爷,您快让这小畜生, 不、不!是让辞哥、让辞哥把枪放下, 有话好好说!”
“现在知道要好好说话啦?早干什么去了?”说话间枪口又微微一抬, 青年人俊朗的脸上浮出一股蛮狠又冷漠的霸道。
一直没说话的贝隆,虽仍勉力维持着八风不动的样子,但脸色却已经很难看。
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在他的地界上,便是宋诗当家时,也不曾有过这么大的“排面”。
林霍早就预料到,这个小祖宗可能会闯下点祸。却不料宋辞进门还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已经用枪捅破了天。
在道上混的长辈,最忌讳年轻人当面提这个“老”字。更不喜欢晚辈动不动就在自己面前舞刀弄枪。
宋辞倒好,初来乍到地拜个码头,却把大家心照不宣的两个禁忌,一下子犯齐活了。
见贝隆的整张脸,被气成了酱红色,却仍兀自硬撑出泰然的样子,林霍又好气又好笑,连忙笑着打哈哈:“宋辞的脾气一向如此,年轻人嘛,难沉不住气。”他用眼尾轻蔑地瞟了瞟吓成猪肝色的中年男人,客气道:“这条命只要贝爷您开口,宋辞肯定愿意给您这个面子。”
他不愧是宋诗的心腹,短短两句话,却句句有乾坤。
一方面看似在责备宋辞的年轻气盛,埋怨他是个一点就炸的火药桶。可实际上却是在提醒贝隆,万事不要做得太过分,以惹火了宋辞,闹个鱼死网破。
另一方面,还讨了个顺水人情。
喏,这个人出言不逊,我们本来是要杀的,但只要贝爷您一句话,哪怕是人命关天的人情,我们也愿意顺水推舟。
在自己的地盘上,被人驳了面子。贝隆余怒未消却又被林霍的这一番话,推到了另一个进退两难的地步。他憋了半天才终于伸出手,息事宁人地往下按了按,“阿辞,消消气,坐下来陪我喝杯茶。”
沈听笑了笑,很顺从地放下枪。
他将枪柄重新塞回林霍的手里,半个身子靠在椅背上,大咧咧地斜着一坐,又用余光睥了眼连裤裆都湿透了的中年男人,悠悠道:“贝爷您还是心太软,这种爱胡乱攀咬的狗,总有一天会给主人惹不必要的麻烦。要么,您老以后记得时刻把他栓牢,要么——”修长的手指并拢作掌,指尖在脖子上轻而缓地一划,露出一个玩笑意味浓重的笑容:“死了的狗,才最安份。”
“你——”被年纪轻轻的沈听,指着鼻子骂成狗的中年人,气得浑身发抖,可刚发了个音节,便又想起刚刚惊险的生死瞬间,只好咬着牙,忿忿不平地退回了贝隆身后。
这场鸿门宴,宋辞大获全胜。回去的路上,林霍笑着骂了他好几句。
“刚刚简直就是胡闹,当着贝隆的面拔枪,你是直接想把你哥气死?”
“哪能啊!”沈听不以为然地侧着头,用屈起的食指堵住一只耳朵,油盐不进道:“我是想把我哥气得从床上蹦起来!省得要我来接手这个烂摊子。”
“臭小子。”林霍又佯怒骂了一句,语气里的赞许却多过责备:“你这算是一战成名了!虽然贝隆今天吃了哑巴亏,但他肯定已经深刻了解了,你是个不太能惹的暴脾气,说不定下次的决策总结会议也不敢再不通知你。”
“决策总结会议?这和我直接进公司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那个是大股东的小会。”林霍看了一眼前排正心无旁骛开车的司机刘胜,斟酌着用词:“你哥没出事的时候,够格参加小会的就只有三个人。”
“三个?”沈听盯着林霍的眼睛,一脸狐疑地问:“我哥、贝隆还有一个是谁?”
“楚振生。”
沈听立刻明白了,这个所谓的“决策总结会议”大概是“狼与狈”,就如何“为奸”一事,进行日常交流的“贼窝聚会”。
与其说这是公司管理的一部分,倒不如把这类会议当成是“帮会”首脑的内部探讨。
林霍顺路就把沈听送到了悦淮门口。
到底是做秘书的人,他特别“主仆有别”地先下了车,礼数周全地从另一边为沈听打开车门。
沈听下车后一抬头,便见不远处有个身材颀长的俊美男人正斜斜倚靠在车上朝他笑。
一垂眼,哟,是辆黑色的法拉利。
这辆车,不仅颜色有别于常见的法拉利红,比起常规款,车头也更尖。面盖上通风口的底部,是特别的碳纤维前唇。车身侧面线条比较复杂,比起同品牌的其他系列,多了好几个散热用的气道。
而斜靠在车旁笑得一脸桃花的,不是楚淮南还能是谁?
沈听向林霍挥了挥手,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去,脸上挂着连他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是装出来的、还是发自真心的惊喜笑意:“你怎么在这儿?”
“接你。”楚淮南打开车门,绅士地曲臂做了个请的动作。
在沈听弯腰钻进狭小的跑车中时,他甚至伸手挡了一下门框。
这位连头发丝都比普通人来得矜贵的资本家,竟比林霍做得更熨帖周道。
跑车只能坐两个人,楚淮南理所当然地担任了司机。
沈听注意到,这辆车的钥匙是非常粗犷、复古的款式——两片简单到简陋的黑色塑料片中间夹着一根铜黄色的金属条,钥匙上只有锁门和解锁两个按钮。
看着非常帅气的车,车内却连个像样的一键启动装置都没有。想要发动,还必须先把钥匙插进锁孔里转一转,然后再按启动按钮。
车里的座椅都是一体的,想调整位置,也只能通过调节刹车油门踏板和方向盘的距离来实现。
沈听看了半天,忍不住问了一句:“都这个年代了,买辆要插钥匙才能发动的老爷车?你们资本家是不是都有病?”
楚淮南又被他逗笑了,点漆般的桃花眼含笑看过来,“病倒不至于。只是,既然什么都有了,那也只能求个情怀了吧。”
驾驶座前的中控区,窄且简单。操作台上只有三个按钮:r倒挡、auto自动挡、launch弹射起步。
楚淮南挂了自动挡,脚微微一点油门。黑色的跑车像阵风般冲了出去。
资本家连情怀都非常任性。
“简单的也好,复杂的也罢。老或新、便宜或贵……怎么样都好,重点是我喜欢。”
听听这言论,要是被录下来发到网上,看你不被某些网友追着骂!
作为普通群众中的一员,沈听对这番资产阶级色浓重的发言,表示嗤之以鼻。
可接下来楚淮南的话,却让他顿时提高了二十万分的警惕。
“宋辞,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很像我以前见过的一个人?”
“你说过啊——”沈听曲起手臂枕在脑后,特别散漫道:“你上次就说,你在几年前见过我。”
“我总觉得你好像不是宋辞。”
出于自卫的本能,袖子中常年贴身藏着的刀片,缓缓地滑进了手掌。
这片贴身放着的超薄刀片,连贝爷那个外强中干的保镖都没有发现。
他的手心微微湿润,但额上没有汗,脸上的笑容更丝毫都没有受到影响:“你到底是在哪儿见过我?多伦多?还是墨尔本?”
“我不记得了。”楚淮南边开车边用余光看他,不徐不疾地打着太极:“反正就是见过。”
沈听笑着捏住刀片,金属的坚硬触感硬邦邦地抵住手指。
十指连心,冰冷的寒意,让胸口升起一种被堵住的酸楚感。
如果运气好的话,这可能又只是楚淮南随口的一句调情。
而如果运气不好,那大概这个资本家真的在哪儿见过他。
可如果,运气再差一点,面前这个一而再再而三试探他的楚淮南,可能真是站在他对立面的敌人。
那么……
“我怎么一点儿都不记得见过你?我看啊,八成是你自己记错了。”沈听侧过脸,吊高的眼梢中隐隐露着点打量的谨慎。
他突然恍然大悟地笑了,用胳膊肘顶了顶楚淮南握着方向盘的右手:“我说,你一直提起的那个,该不会是你一见钟情的心上人吧?”
前面的路口亮起了黄灯。
楚淮南看了他一眼,索性踩住刹车,将车稳稳地停好,才转过脸来坦诚道:“是。”
沈听心里的那点酸楚,顿时烟消云散。
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有种被隔空表白的错觉。他颇有些肉麻地缩了缩脖子,“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啊?”
冷淡又锐利,强大而正义。是个让人无法忽视的,光芒万丈地充当着保护者角色的人。
楚淮南将这一长段的第一印象,言简意赅地浓缩成两个字:“好人。”
这下轮到沈听被他逗笑了,握在掌心里的刀,又无声地滑回了袖子里,“那就肯定不是我了。”
刚刚还委委屈屈地蜷缩在狭小空间中的两条大长腿,和主人的心情一起舒展开来,交叠着翘了个更舒服的二郎腿。
沈听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让刀片离袖口更远了一些,“长得一模一样又怎么样?就算我和你的心上人长得一样。但橘生淮南的道理,你应该懂吧?我可不是什么好人。”
橘生淮南?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
这句出自《晏子春秋》的名言,楚淮南在还没上学时就会背。
这也正是他自己名字的出处。
作风霸道的资本家无声地笑了:在我这儿,不管你是橘还是枳,只要沾了淮南,就都得跟我姓楚!
第50章
3月14上午六点多,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清晨。
江沪市卢安区某街道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报警。
有一名年仅九岁的小女孩, 离奇失踪了。
像侦办命案一样侦办儿童失踪案。——这是江沪市对待儿童失踪事件素来的态度。
当值的警员相当重视, 事无巨细地耐心询问, 详尽地帮前来报案的孩子家长做着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