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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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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去找菁姐,一路上想着怎么哄菁姐和我好,菁姐不爱我,她爱鼎蕤,对男人来说,和不爱自己的美女做爱,自有妙处。女人总是把爱和性合在一起,男人有时却愿意把它们分开,其实想想也是,性就好比美酒,如果品尝美酒都要有爱,那人世间要少了多少欢乐啊。

可女人不这么想,男人就要花言巧语,想法设法去勾引女人,许下种种做不到的承诺,往往带来无穷麻烦。如果美女不爱你,却愿意和你上床,像菁姐这样,那真是男人前世修来的福分啊。

但那天菁姐喝多了,也许醒来就后悔,所以才躲着我呢,要哄她继续,也许不容易。嘿!酒啊!瑛姑父说得对,酒色两味,乃人生之极品,我前世与酒还算有缘,但于色无缘,今世正好相反,也可以看作人生不如意吧。当然,酒色让我选,还是色更好一点,只是不要色得像中山狼那样,凡是女人,都要过一过。

想到菁姐那天在床上的翻腾,心里不觉又痒又醉。有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我想,前一句不对,酒喝多了总是要醉的,后一句对,区别就在于,酒首先作用于人的身体,然后再作用于心灵。而女人主要作用于心灵,我指醉的感觉。如保姆,无论怎么相交,都不会令我产生醉的感觉。

我身边的美女,都令我心醉,无论清纯美丽如艾妹馨馨,还是妩媚妖娆如琳姑瑛姑,无论有过肌肤之亲,还是没有。当然,令我身心俱醉的,还是萌姐和菁姐,萌姐远在天边,菁姐近在眼前,想到这些,菁姐当时的媚态,丰挺迷人的身子,又历历呈现在我眼前。我下面不禁膨胀起来,本来已经到了菁姐门口,可挺着家伙,我犹豫了,要是她妈妈出来开门,看到我这样挺着,会不会立刻翻脸?就算是菁姐开门,看到我挺着家伙去找她,也太带有侮辱性,也许什么话也不说,就会气得把我踢出来,哄她更无从谈起。

反正时间还不晚,就先去花验园转一圈吧。

夕阳在残破的叶片上跳着金色的舞蹈,鸟儿欢快地伴唱。我的心很快静下来,小弟弟也自然归位。我不急着去找菁姐了,先在花园转转,踩着落叶,听着清脆的呻吟,心底油然而生前世的怀想。

是的,我该去设法补偿我的妻儿,我早就想好一个计划,只是等待着时机去实现,现在我已经可以独立行事,有条件去兑现了。我想起我的女儿,心底涌起一股温情,这几个月来,我一直扮演晚辈的角色,都快忘了父亲是怎样的心思。

我沉浸在女儿幼年时种种稚态可爱的回忆之中。

「踏着夕阳,独自散步,很有雅兴啊。」

我抬头一看,竟然是菲姐,从左边幽暗的小路上转出来,笑吟吟对我说道。

我喜出望外,对这个菲姐,我内心既充满敬畏,又渴望着能和她亲密无间。可她和我在一起,只是履行着萌姐托付给她的职责,陪我聊聊书,一旦话题岔开,她就会和我拜拜,飘然而去。

「啊呀,菲姐,你从幽暗的角落出来,就像警幻仙子从太虚幻境里出来一样。」

菲姐的脸似乎微微一红,她笑着赞道,「你竟然已经开始看红楼梦了?」

「是啊,玥姑老说好,说得我心痒痒。」

「看出什么好来了?」

我叹口气,「好像还没有,只是写到警幻仙子出场,虽然不太能看懂,倒好像体验到仙姑的非凡美丽了。」

「那是因为你生来就是一个宝玉。」菲姐的脸,这时可真的有点艳红,也许是将逝的夕阳最后的馈赠。

「哪有,菲姐,贾宝玉生来聪慧灵秀,我可是生来的白痴。」

菲姐悠然笑道,「痴傻也许就是你生而衔来的宝玉。」

我心里不禁怦然而动,故作不解地问,「菲姐,你这话什么意思?给我解释解释。」

「自己意会去。再见。」菲姐似乎觉得已经和我聊得过多,或者过深,又想就此打住。我赶紧回到正题上来,以和菲姐多说上几句。我说,「菲姐,最近我都不知道该看什么书好了,你推荐几本你喜欢的书,或者推荐你喜欢的作家给我,好不好?」

菲姐哂笑道,「你才读了几本书?就好像读腻了似的,不怕人笑话。」

「哪有,菲姐,我只是想读点真正上档次的书,我相信菲姐喜欢的书,一定上档次。」我一直想知道菲姐最喜欢的作家,了解了这一点,也了解了这个人的内心。

「从白痴到马屁精,你的进化速度也太惊人了。」菲姐笑吟吟地说,但并不生气。

「哪有,菲姐,我是真心想读菲姐喜欢的作家。」

「别人喜欢谁不重要,关键要知道自己喜欢谁,这就需要大量阅读,通过比较,找到自己的最爱。」

我叹一口气,说,「可我没有大量的时间啊,菲姐,你不知道,读书对我有多苦,今天还考试呢。」我猜这招对菲姐可能有用。

果然菲姐好奇地问我,「你考得怎样?」

我又叹口气,故作痛心的样子,说,「辛辛苦苦,十一哪也没去,拼命复习,也就将就及格。」

「真的?在提高班能及格?看来你还真是天才。」

「天生的蠢材--菲姐,你别笑话我了,帮帮我才对。」

「这我可帮不上你,找你菀姐啊,她可是万家读书的状元。我数学几乎是白痴呢。」菲姐有点脸红,这次应该是不好意思,在一个白痴面前承认自己更白痴,不容易啊。

「菲姐,我不要你帮我这个啊,我要你帮我读书少绕一点弯,少读一点废东西,菲姐,求你啦,把你最喜欢的作家推荐给我吧。」我一边说着,一边贴近菲姐,摇着菲姐的胳膊,一股令人心醉的幽香,让我魂飞魄散。

「不许这样。」菲姐把我推开,嗔道。

我看到菲姐并没有真的生气,故作腼腆地说,「对不起,菲姐,我--我只是--」

「不用解释,菲姐知道,你这些毛病都是琳姨和菀妹她们惯出来的。可菲姐不喜欢这样,你也不是小孩了,要学会庄重自持。」

我肃然起敬地说,「是,菲姐,所以你要帮我,她们都惯我,只有你是在教我,所以你要多给我一点时间啊。」

「想的美。」此刻,少女特有的娇美,在菲姐脸上绽露无遗,女孩在你面前表现出她最可爱的一面,那就是她不讨厌你的标志了。菲姐以前是讨厌我的,我心底不仅喜滋滋起来。

我故作可怜状,说,「求你了,菲姐。」

菲姐沉思一会,说,「好吧,你去尝试尝试约翰高尔斯华绥的作品。」

我心里大喜,原来菲姐喜欢他!我本来就知道,像菲姐这样喜欢文学的人,内心必然如火一般热情,只是她们过于清高,很难对人打开心扉,往往寂寞燃烧一生。

我问道,「名字怎么写,菲姐?」

菲姐犹豫一下,说,「跟我来吧。」

我又大喜,我一直想进菲姐的房间看看,始终未能如愿。不知道菲姐今天会不会让我进去?我规规矩矩跟着,到了家,菲姐让我在客厅等着,可我只当没听见,跟着菲姐往她的房里去,菲姐也就默许了。

菲姐拿笔纸给我写名字,我四周打量着房间,很朴素,床的对面是个大书柜,中间窗户下放着写字台,对面是唯一的装饰,一幅高一米宽一点五米左右的书法作品,我一眼就看出了那是启功先生的亲笔,写的是周敦颐的《爱莲说》。

菲姐给我纸条,看我审视书法,问我,「读过这文章吗?」

「刚学过。」我老老实实说。

「能背吗?」

我转过身,望着菲姐,一字一句背起来,多年老师的经历,这回可总算派上一点用场了。

「真不错。」菲姐由衷赞道。

「菲姐,我觉得周敦颐先生写的就是你。」我也是由衷赞道。

菲姐脸红了,说,「别胡说了,拿着纸条走人。」

「菲姐,我就不能在你这儿玩会啊。」

菲姐沉下脸来,我赶紧说,「好吧好吧,我走,菲姐,你这儿一定有他的书,让我带几本走吧。」

菲姐说,「我的书从来不借人,你自己去找吧。」

我依依不舍地离开菲姐的房间,突然觉得,假如我们家有点像贾府的话,菲姐其实最像林黛玉,尽管她不够漂亮,可惜这个林黛玉,一点不爱贾宝玉啊。

不过,谁知道呢。毕竟我醒过来不到五个月,这期间,菲姐对我的态度已经明显转变,从讨厌到不讨厌,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喜欢,这对一个内心丰富而深沉的人来说,转变已经很迅速了。

何况她喜欢约翰高尔斯华绥!我看了看手中捏着的纸条,不由得笑起来,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啊。我知道,约翰高尔斯华绥就是一把钥匙,一把打开通向菲姐心门的钥匙。

我也不去菁姐那儿,直接回自己房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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