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我喜欢你
大壮第一次出门,第一次走出磨盘山,第一次看到了辽阔的蒙古大草原,他才知道原来世界是这么的大,比他想象的还要大。
车上一共补充了20多个新兵,他们一路上欢歌笑语,唱着东方红太阳升,大家喜笑颜开。
当踏上蒙古草原的那一刻,大壮就被大草原的景色醉迷了。
汽车一直开了一个小时,前面是碧绿的草原,再开一个小时,还是草原。那草原跟天上的白云浑然一体,可以看到天边,却看不到草原的尽头。
四个小时后才到兵营里,大壮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当兵,干出点事业,等自己衣锦还乡的时候,把嫂子跟哥哥接出大山,让他们过好日子。
所以大壮训练很刻苦,投弹,拼刺,射击,格斗,每一科的成绩都很好。
他是山里出来的孩子,从小吃惯了苦,所以比一般人更加刻苦耐劳。
一年以后,大壮以优异的成绩成为了班长。他带着手下五个兵,每次的任务完成的都很出色,而且口碑极好,两年以后光荣地入了党。
三年以后,大壮从蒙古调到了西藏,升为了工兵排排长,专门为军队修桥铺路。
事情巧的很,那一天,西藏某地区发生了6.5级的大地震。为了保证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大壮带着他的士兵出发了。
他们迅速赶到现场,立刻加入了最紧急的战备,搬石头,拖死人,抢救伤员,帮着灾民搭帐篷,整整忙了六天才把灾区的人们全部救出来。
第七天的傍晚,部队首长命令大家全体休息一天,第二天归队。
整整忙活了六天的士兵们全都疲惫不堪,大家躺在山石上闭上眼就睡着了,露水打湿衣裳都不知道。
这时候不知道谁喊了一声:“不如大家唱歌跳舞吧,这样可以暂时忘记劳累。”
于是所有的人立刻赞同,篝火点了起来,工兵们跟部队的护士医生们大家手拉手,围着火堆一起跳起了当地的藏舞。
当时大壮的右手边拉着一个女孩,那女孩正是小芳。小芳是部队医院的一名护士,这次大救灾的时候,也被安排进了藏区。
大壮第一次跟女孩子拉手,很不习惯,他想撒开,可是小芳紧紧拉着他根本不松,两个人的手臂好像黏住了一样。那种温热柔软的感觉第一次荡漾了大壮的心。
那一天大家玩到很晚,围着篝火表演节目。这时候忽然有人喊:“护士班唱一个,护士班唱一个”
这是男兵们在起哄,对面的护士班一群姑娘们就羞红了脸。
这时候一个姑娘站了起来,竟然是小芳,小芳清清嗓子唱了起来:“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了我的身,党的光辉找我心……”
哪歌声高亢嘹亮婉转动听,很有歌唱家郭兰英的味道,男兵们听得如醉入迷。
那时候的小芳一身的军装,身体婀娜多姿,舞姿也轻盈柔和,站在那里就像一颗翠绿的高粱,李大壮立刻就被眼前的女孩子打动了。
一曲终了,那边的护士班也跟着起哄:“李排长,唱一个,李排长,唱一个……”
女兵们也开始起哄了,经过几天的接触,大家都认识李排长,这是个钢铁一样的军人,也是一个爱兵如子温柔多情的人,他的风度迷倒了所有护士班的姑娘。
大壮发现大家起哄,很大度地战了起来,他披着一件军大衣,整个人就像一颗屹立不倒的青松,清清嗓子也唱了起来:“从草原来到天安门广场,高举金杯把赞歌唱,感谢伟大的共产党,毛主席恩情深似海洋,英雄的祖国屹立在东方,像初升的太阳光芒万丈,各民族兄弟欢聚在一堂,庆贺我们的翻身解放……”
李大壮本来就是蒙古兵,在蒙古当兵三年,练就了一股蒙古长调的嘹亮嗓音,那歌声非常动听,在深深的暗夜里传出老远。
大壮的歌声不但感动了所有的男兵,那些部队的小护士也一个个投过了炙热的眼光。
这时候小芳再次从人群里站了出来,靠近篝火旁边,跟着大壮的歌声不由自主跳起了藏舞
小芳刚到灾区就听说了李大壮的英勇事迹,李大壮领着自己的兵一直冲在救灾的第一线,大壮的那个排有雷锋排的称号,早就在部队上叫响了,还上过报纸。
小芳一直想见见这个传说中的英雄,可惜没有机会,大救灾让两个人不谋而遇了,所以小芳一直在注意李大壮。
看到大壮的第一眼,小芳就被大壮伟岸的身材和英俊的相貌惊呆了,这是一个强悍的男人,也是一个温存的男人,更是一个善解人意的男人。他的一举一动都透出一个成熟男人无限的智慧和稳重。
所以跳舞的时候,她是故意粘着大壮不撒手的。
现在大壮站起来唱歌,小芳不由自主站了起来,跟着大壮的歌声开始载歌载舞。
小芳的身段很好,那舞姿也很轻盈,男唱女舞引得那些士兵们一阵阵起哄,几乎拍红了巴掌。
一曲舞毕,小芳的脸就红了,女孩子羞涩地跑出了人群,坐在一块石头上不知所措,心里扑通扑通来回的跳。
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会不由自主出来跟大壮配合,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天哪,我疯了吧?
那次大救灾应该是两个人的第一次邂逅。
从此以后爱情的种子开始在两个人的心里滋生。
大壮再也忘不掉小芳,而小芳再也忘不掉大壮。
开始的时候两个人无法忍受那种思念,于是就书信来往。
但是他们的信里没有那种亲亲我我的词语,也没有海誓山盟的爱意表达,相互间问候更多的却是生活和工作情况,那言语纯洁的就像一湖平静的秋水。
那时候毕竟没有开放,男人跟女人之间的距离是很遥远的。
道德,羞涩和一个士兵的修养就像天上的银河隔断了牛郎织女星一样,把他们之间距离拉出老远,甚至遥不可及。除了相互的书信来往,他们没有见过一次面。
大壮当兵的第五年,他被分配到川藏公路,那里的地市非常的险要,条件也及其的艰苦。
大壮还是领着自己的雷锋排战斗在第一线,他们参加的是开山修路的爆破任务。
在一次爆破中,一个士兵因为违规操作,出现了哑炮,那炮声没有炸响,他觉得是一个瞎炮,就冲上去准备将瞎炮拆除。
就这时候,炮声响了,天女散花一样的乱石窜天而起,眼看着那个士兵就要被埋在乱石堆底下。
大壮一看不好,飞身扑上去把那个士兵压在了身下,挽救了他的生命,可是自己却被乱石堆砸住了。
当大家嚎叫着扑过去,把乱石扒开的时候,大壮满脸是血,已经被石头砸晕了,那条右腿生生被砸断。
大壮醒过来以后,他躺在师部的医院里,旁边挂着吊瓶,右腿已经被吊了起来。
一个女孩在他的旁边已经哭了一天一夜,紧紧拉着他的手,呼唤着他的名字。
大壮醒来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小芳。
小芳握着他的手说:“你怎么那么傻?干嘛不顾生死去救人?别人的命值钱,你的命难道不值钱?”
大壮微微一笑:“他是我的兵,他是我带出来的,我要安全的把他带回去,这是我的责任。”
小芳就是喜欢大壮这一点,舍己为人不谋私利,那时候的人们是纯洁的,兵也是纯洁的,活雷锋到处可见。
小芳就扑在大壮的身上哇哇哭,心疼地不行。
再后来小芳就想方设法调进了师部的医院,专门伺候大壮的生活起居,帮他洗脸,擦背,剪指甲,夜里就就陪在他身边睡觉,当大壮可以下床的时候,她就扶着他一步一步走路。
那段时间是大壮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也是他终生难忘的时光,他希望时间在那一刻停止,天下就他和小芳两个人,永远偎依在一起,永远也不要分开。
那时候的小芳整天笑,大壮也就跟着她笑,小芳是一个能带给他快乐和自信的女孩子……他们终于相爱了。
人的生命就像香烟,注定要被燃烧,人生也像美好的宴席,最终还是有散的一天,大壮的伤彻底痊愈以后,小芳也要回到自己的连队里去了。
那一天大壮去送她,两个人手拉手,走了一程又一程。
阳光温暖地照在身上,犹如早春一般,几朵乳白色的云朵悠闲地飘来飘去,空气十分的清新。
西藏的天仿佛比别处的天更蓝,云也更高更远,天地间一片空旷。
这里地势险峻,公路很少,所以两个人只能步行。
从师部医院到小芳所在的连队至少走200多里远。小芳的脚步却不紧不慢,好像在故意磨蹭时间。
那时候是夏天,小河的水好像水带子一样缠绕在山腰里,就像人的裤腰带。
小芳脱了鞋光起了脚丫,坐在潺潺流水的小河旁边,两只灵活的小脚泡在几许凉意的河水中,蓦然产生一种空前的惬意。
鱼儿从脚下溜过,偶尔还对着她的脚面吻上几下,痒得直透心扉。等她注意它们时,它们便像羞涩的少女,赶快偷偷地溜之大吉……
大壮问:“小芳,你为啥对我这么好?”
小芳就红了脸,说:“我愿意,我喜欢。”
大壮接着问:“大救灾的那天,你为什么拉着我不松手,还陪着我唱歌跳舞?”
小芳还是那句话:“我愿意,我喜欢。”
“小芳,你是不是喜欢我?”
小芳说:“呸,谁喜欢你,你个榆木疙瘩。”
虽然小芳不承认,但是大壮心里明白,小芳就是喜欢他,他也喜欢小芳。
休息够了,两个人继续走,一直走到天色傍晚的时候,还没有到达连队。
因为路途遥远,山路又不好走,再说小芳拖拖延延,好像是在故意磨蹭时间,大军不知道他在干啥。
太阳落山的时候,还距离连队八十多里。
大壮说:“今天夜里咱们赶不到连队了,不如……找个地方休息,补充一下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