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节 施法专注的训练
再一次满足之後,琼恩终於放过了她。两人相互搂抱着,躺在床上,看着灰色的天花板。 「你坏死了,」芙蕾狄喘息未定,「尽知道欺负我。」 琼恩的手指轻轻抚过女孩赤裸的背,「唔,可是,好像是你主动送上门来被我欺负的呀。」 「哪有?」 琼恩笑着,勾起芙蕾狄地下巴,「说,从甚麽时候起喜欢上我的呢?」 「谁喜欢你啦。」 「一个好女孩应有的品质是诚实哦。」 「好啦,我承认是一直有点喜欢你就是了……只是一点点哦,」芙蕾狄把脸贴在琼恩的胸口,倾听着他的心跳,「那次,是我还刚进学校的时候,一年级。有天下午,我从图书馆回来,路过广场,然後就看见有个男孩子坐在台阶上……」她越说声音越低,脸红得发烫,「他头发长长的,抱着膝,手指特别修长,当时好像是在发呆,眼睛看着很远很远的天空,不知道在想些甚麽。学校里养的鸽子,当时就停在他脚边,啄麪包屑,有几只还跳到他袍子上,他好像没感觉到似的,就那麽一直发呆……」 「就因为我在发呆,所以就喜欢上我了?」 「不是啦,」芙蕾狄娇嗔,「你发呆的样子像木头似的,有甚麽好看的。反正……我也不知道怎麽说了,反正就是当时一眼看到,然後心里就好像砰砰跳似的,就想一直看着你……」 琼恩自己都记不清有这事了,都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若说在广场上发呆,这倒是没错,以前经常做的。只没想到,原来还有那麽一次,自己在发呆的时候,远处有一位刚进学校的小女孩,怔怔地看着自己。 然後,从此就喜欢上了自己。 「为甚麽不早告诉我呢?」琼恩问。 「人家害羞嘛,」芙蕾狄说,「其实……其实我都想过好多种好多种跟你表白的方法了,就是一直都不好意思……」 「唔,甚麽方法,说来听听看。」 「很害羞啦。」 「说嘛。」 「比如说,我就想着有一天,我在你去图书馆的路上,突然拦住你。然後说,琼恩,有人说你很喜欢我耶。」 「啊。」 「然後你肯定会说,是吗,我怎麽都不知道?」 「嗯,然後呢。」 「然後我就说,对啊,其实你心里早就喜欢我了,只是你自己都不知道呢。」 「这样啊。」 「嗯,所以,我现在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哦。」 琼恩哑然失笑,看着怀中的小女孩,「这就是你地表白方法?」 芙蕾狄有些脸红,「想想而已啦,」她说,「这样比较浪漫嘛。」 浪漫啊。 无论甚麽世界,无论甚麽时代,无论甚麽地方,女人永远都是最渴望浪漫的生物。无论她是否聪明,是否坚强,是否理智,都是一样的吧。 「原来是一见钟情麽。」琼恩轻声笑着。坦白地说,他并不完全相信世界上有一见钟情这种事情,不过……也未必不可能吧。 爱情原本就是最奇妙的东西。 「也不是啦,」芙蕾狄说,「其实,自从那次以後,我就注意你……嗯,你和其他人不一样。」 「怎麽不一样?」 「你比他们成熟。」 「他们?」 「就是学校里的这些男孩子啊,」芙蕾狄说,「也有很多喜欢我的,不过我都不喜欢。他们都太幼稚,一个个都像小孩子似的,彷佛甚麽都不懂。但你不一样,琼恩,」她抬起脸,看着琼恩,「虽然你和他们年龄相当,但却总给我一种奇怪的感觉。每当你和其他学生在一起时,你就彷佛是天然的领袖,你比他们稳重,比他们成熟,而且,聪明得多。」 「我的天赋其实不算优秀吧。」 「不是说奥术天赋,是聪明,这两者是不一样的,」芙蕾狄说,她犹豫着,不知道如何措辞,「反正,就是不同的……具体我也不知道怎麽形容。」 琼恩漫不经心地笑着,彷佛对她的话不以为然。然而在心里,却暗暗警惕起来。 巫师学校的最低入学年龄是十岁,虽然并非所有人都一定要在十岁入学,比如芙蕾狄,就是十一岁的时候才进入学校。但总体说来,学校里的学生,都是一些十几岁的孩子。 十几岁的孩子,尚未成年,心智还不成熟。琼恩却不同,他拥有前世加今世三十多年的记忆,精神上早就是一个成年人,处在一群孩子之中,虽然小心掩饰,但有意无意之间,肯定还是会露出一些细微差异。 芙蕾狄虽然说不出所以然,却都能敏锐地感觉到……其他人会不会也看得出来? 他岔开了话题。 美好的生活一天天地继续,当然,人总不能永远沉浸在甜蜜中。 作为巫师学校的学生,他们都面临着沉重的学业压力。学校没兴趣干涉学生的私生活,但却会把成绩差的学生扫地出门。 莫尼卡家族原本就是巫师世家,芙蕾狄在进学校之前就受到过良好的基础教育,如今解决了失眠问题,她又本就颇有天赋,尤其在预言魔法方面,加上琼恩适时的指点,进步很快。 反过来,她就帮不上琼恩太多忙了……不过,也不是甚麽忙都帮不上。 比如说,可以帮忙锻炼施法时的「专注」。 「魔法是一门美妙精深的技艺,不是用来杀人的,」琼恩教导着芙蕾狄,「但话又说回来,既然做巫师,免不了要和人动手,甚至要面临战阵,所以呢,有一门基本功,是一定要很扎实的。」 「抓取材料?」 「不,是施法专注。」 战阵之上,瞬息万变,甚麽意外都可能突然发生,不比在学校里安全悠闲。说不定正准备施法诵咒的时候,斜刺里一支流矢射来,正中咽喉,那就真是死不瞑目了。就算不射中咽喉,射中身体的其他非要害部位,强烈的痛感也很可能影响打断巫师的正确施法,到时候法术效果反噬,同样糟糕透顶。 所以,「专注」的能力,对於巫师来说就非常必要。说得夸张点,一个高明的巫师,哪怕正在施法念咒时被人重重砍了一刀,只要没当即断气,也应该清楚准确地完成施法。 「不过,」琼恩继续着长篇大论,「肉体的伤害其实并不是我们巫师真正的敌人——比起被人突然砍上一刀,其实精神上的攻击才更加危险。」 「精神上的攻击?你是说,用附魔或者幻术学派的法术,去影响人的心智?」 「不不,不要总想着用魔法,」琼恩指点着学妹,「我们是巫师——呃,好吧,是未来的巫师。那麽甚麽是巫师?」 「巫师的意思,是说我们聪明,有智慧,有头脑,眼光敏锐,而不是说我们会扔火球闪电,」琼恩难得遇上有人愿意听他讲这些心得体会,不由得滔滔不绝,「魔法八大学派之中,以我之见,以塑能系最为劣等。巫师不是弓弩,不是投石机,巫师的价值,不在於直接杀伤,而在於操纵全局。从这种理念出发,塑能丶亡灵两派,在根本上就落了下乘;咒法丶防护,也不过能说是不过不失,平允中正;只有扭曲改变万物形态的变化系丶以假乱真的幻术系丶擅长精神控制和催眠的附魔系,还有运筹帷幄料敌先机的预言系,才是真正上等的魔法。」 「但再上等的魔法,终究也只是魔法,」琼恩已经完成沉浸在演讲之中,「巫师真正的强大之处,不在於魔法,而在於智慧。遇上任何问题,首先想着用魔法去解决,这是愚笨的表现,是脆弱的证明。我们所追求的,应该是不用任何魔法——当然更不用蛮力,只用我们聪明的头脑,就能解决用魔法都解决不了的所有难题。」 「可……可这和我们刚才说的施法专注有甚麽关系?」 「关系很大,」琼恩说,「比如说,如果你面对一个巫师,他正准备对你使用一个魔法,你最正确的作法,不是去射他一箭,或者砍他一刀——那太缺乏美感了,不合我们巫师的身份;你也不应该对他使用幻术或者附魔魔法,那同样缺乏美感。」 「那应该怎麽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琼恩说,「如果他是位深爱妻子的丈夫,你不妨大喊一声:昨晚我在和你妻子偷情,你妻子在床上的表现真不错!」 「啊!」芙蕾狄万万没料到琼恩的方法居然是这个,「这也太夸张了吧。」 「夸张?不过是说句话而已,夸张甚麽。」 「可这样难道不是很卑鄙麽,难道不更缺乏美感麽?」 「不不,你要端正你的态度和概念,」琼恩说,「卑鄙?错了,这是智慧,这是不费吹灰之力杀人於无形的智慧。只有失败者,才会不甘心地指责胜利者卑鄙——而我们都应该做胜利者。」 「那……如果他没有妻子呢?」 「很简单,你可以把他父母抓过来,一刀把他父亲的头砍下来,保证他心情激荡,甚麽魔法也施不出来。」 「这,这杀人难道不是违反了你前面说的美感了吗?」 「不,不违反,因为我们没有直接去攻击他。没有直接去攻击他,那就不算违反美感。」 「这是甚麽奇怪逻辑?」 「唔,反正就这样了……这只是个比方嘛。下面,我要教你一种最最有效的,对付男性巫师的方法。」 「是甚麽?」 琼恩没有直接回答,他抓起芙蕾狄的手,伸进巫师长袍里,让她握到那火热滚烫的东西。 「就是这个,」琼恩说,「不过,记着只准对我一个人使用。」 芙蕾狄满面潮红地瞥了琼恩一眼,乖乖跪下来,解开黑色的巫师长袍,让那不安分的滚烫东西跳出来,张口将它含入。 「满意了?」她媚声问,「现在,看你还能不能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