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至少,态度对了……
越无欢早已恢复,他静静地闻着身上舒服的药香,听着那些乱七八糟却让人安心的话语,嘴角忍不住勾起一个微微的弧度,有些苦涩。
他早就知道,不能为了一时的安稳而隐瞒,等别人把这些肮脏的过去摆到宋清时面前,挑拨离间,任意抹黑。所以乐城之行,纵使宋清时没发现这些画册,他也会主动把他引去书店,装作不经意让他看到,然后趁他还喜欢自己的时候,好好坦诚,争取怜惜和承诺,断了有心人用这事做文章的机会。
好可笑……
明明是早有准备的事情,当宋清时打开画册的那一瞬间,他还是难堪得无地自容。更难堪的是,纵使看到这样的东西,宋清时的眼里有愤怒和同情,却没有丝毫欲望,这让他更清晰地认识到,两人的喜欢是不同的。
宋清时的喜欢是欣赏,是珍惜,是爱护。
他的喜欢却是独占,是侵略,是欲望。
越无欢贪婪地吻过他的发梢,想得快疯了……
为什么每次的试探,都会看见这个人更多的好?
这让他怎么放得了手?
如果能在干干净净的时候遇到这个人,该有多好?
怨恨的毒液从心头蔓延到全身,他恨极了谢缺、恨极了金斐轫和弄脏自己的所有一切,恨极了这个恶心的世界,他想毁掉药王谷外的所有地方,让世界只留下一片净土,只留下一个人,足矣……
……
两人经此事,歇了游览乐城的心思,随便歇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便启程回药王谷。
宋清时一路研究各种为越无欢易容和隐藏身份的方案。
他甚至想过动整容手术改头换面,可终究舍不得破坏了这张完美的脸……
忽然,林子处传来了修士的争斗声。
宋清时停下仙兽看了眼,却见是两个金丹修为的修士在搏命,双方剑气纵横,法宝满天,争了约莫两刻钟,穿黑衣的修士惨败,打败他的修士则取走了他的法器和芥子袋,匆匆驾剑离去。
这种杀人夺宝的戏码,在仙界屡见不鲜,没人能确定双方身份和恩怨。
所以,除非和其中一方相识,否则不会插手此事。
宋清时遵循这个世界的法则,不愿介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看了一会,准备驾仙兽离去。
越无欢却拦住了他:“尊主,我们去看看吧,也许人还没死。”
他说完便驾着仙兽往黑衣修士处飞去,宋清时见状,急忙跟上。
黑衣修士虽然还有气息,但伤势很重,身上有七八道剑切割出来伤口,内脏也有部分损坏,而且昏迷不醒,如果丢着不做处理,怕是活不了多久。
药王谷为了避麻烦,从不来历不明的病患。
宋清时皱眉,有些踌躇。
越无欢蹲下,带上手套,将黑衣修士的伤口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然后请求:“尊主,你最近教我缝合之法和外伤治疗法,我已学会,但缺少亲手演练的机会。能否将这个伤者带回药王谷,让我为他疗伤,练习医术?”
主角受纵使遭遇丑恶,心底依旧善良,将来也许会成为悬壶济世的名医。
宋清时感叹许久,立刻答应下来,帮忙把患者做了应急处理,然后放上仙兽,带了回去。
药王谷内,宋清时将患者安置去安静的病房。
这是越无欢接手的第一个病人,他格外用心,不但缝合好所有伤口,还亲手熬药为患者喂下,不断记录生命体征,事事请教,唯恐有半点闪失。宋清时也不得不感叹他天赋高,什么事都一点就通,每个步骤都做得极尽完美,医疗记录也写得好,几乎没什么可挑剔的,待患者伤势有明显的好转迹象后,他便放心将此事都交给越无欢处理了。
黑衣修士醒来已是三天后,他闻到房间里的药香,稍微动了下伤处,发现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知道自己被人救了,心里庆幸极了。抬头欲谢恩人,却看见了从未忘记的明艳容貌。
“是,是你救了我?”黑衣修士喃喃道。
越无欢守在病床边照顾了许久,见他醒了,颔首行礼道:“奴见过仙长。”
黑衣修士名叫佘云,是个魔修,并不算什么人物。两年前,他有幸跟朋友去金凤山庄做客,本来以他们的身份没资格碰到越无欢这般绝色美人,然而那晚美人没伺候好贵客,作为处罚,被下了药赏给他们玩乐。
涣散的凤眼,妖艳的泪痣,勾魂的声音,禁锢的印记。
那一夜的快乐,毕生难忘。
他不管是去寻什么样的青楼小倌,都没有这般滋味了。
佘云紧紧地看着越无欢,感觉喉咙有些渴。奴隶在合欢印的控制下,没有伤人的能力,所以,美人救他,到底是图什么?莫非他还记得自己……
越无欢在灼热的眼神下,微微低下头,将壶里用小火温热了许久的药水倒出,小心服侍他吃下,然后含笑道:“药苦,仙长吃颗糖丸吧。”
他用白皙的手指,将糖丸放进佘云口中。
漂亮的眼睛看着他,满满都是温柔和期待。
佘云晕沉沉的无法思考,糖丸入口既化,里面似乎有些古怪的苦涩。
越无欢伺候他服药完毕,起身拾屋子,他将屋子的杂物都堆去角落,只留下了一张空荡荡的小桌和椅子,然后带上双轻薄的妖兽皮手套。
佘云期待地问:“你是不是记得我?”
越无欢走了回来,看着他,眼里绽放出欲望的光:“仙长让奴快活得很,奴不敢相忘。”
曾经的他像朵被人工修剪过的花枝,虽然美艳却嫌造作,如今的他却有了自己的色,越发耀眼夺目,竟是比当年更美三分,若是金斐轫看见也会后悔放跑这般绝色吧?
佘云感觉口干舌燥,心跳加速,浑身发软,下身渐渐起了反应。
越无欢扫了他身下一眼,笑得更加迷人,他用指尖轻轻滑过佘云的胸腔,挑开衣衫,然后重重地按了一下,暧昧道:“今日,我想再与仙长快活,可好?”
佘云被撩得心猿意马,几乎不敢相信这种好事降临,忙连声承诺:“我心悦与你,若你被主人厌弃,我愿带你回去。”
越无欢就像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笑得开心极了。
紧接着,佘云看见越无欢朝门上贴了个禁音结界法阵,然后在芥子袋里拿出一堆奇奇怪怪的小工具放在铺了白布的桌上,小刀、剪子、钳子、锯子还有些不知道是什么的恐怖器具,然后一件件介绍:“这是解剖刀,这是手术剪和骨剪,这是弯头镊……”
佘云察觉不妙,想挣扎着起来,却发现手脚失去控制,无法动弹。
“你服了傀儡丹,我制作得还不是很成功,不能控制你行动,但够用了,”越无欢穿好外袍,带上口罩,拿起手术刀,关心地问,“现在你除了身体不能动,什么感觉都有吧?”
佘云又惊又怒:“你没有被合欢印控制?”
越无欢发出一声嘲弄的轻笑,眼里却没有任何人类的感情,只有满得快要溢出的疯狂和渴望,宛如地狱爬出来的恶魔。
“求,求求你,别这样。”佘云终于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嘶吼着疯狂求饶,“放过我!”
这一夜就如那一夜,恶魔面对毫无反抗之力的羔羊,没有怜悯,没有仁慈,只有残忍的玩弄。
手术刀重重落下,哀嚎声久久不绝。
“你被插得舒服吗?”
恶魔开心地一个字一个字重复着他曾说过的话语:
“来,让我享受这人间极乐……”
“用你下贱的身体取悦我……”
“好好叫,叫得销魂点……”
“……”
越无欢看着满手肮脏的血,心却很满足。
原来他真的是疯子。
……
夜已深,宋清时仍坐在藏书库的罗汉床上看书,忽然发现越无欢倚在门边看着自己,他不知什么时候洗了澡,穿着新做的红色单衣,浑身散发着兰花和药草混合的香味,头发也湿漉漉的,随便绾起,心情似乎很好。
宋清时抬手,示意他上来:“那么晚还洗澡?小心着凉。”
“衣服碰到些脏东西,所以都洗了,”越无欢乖巧地坐上罗汉床,随手翻开一本书,“我睡不着,想陪尊主看会书,可好?”
宋清时自然欢迎,将桌上零食朝他推了推。
“对了,”越无欢随口道,“前些日子救回来的那个修士醒了,坚持要走,我便让他离开了。”
宋清时微愕:“走了?他伤还没好吧。”
越无欢道:“我见他似乎有些挂心的私事,不好多问。”
宋清时怕他不高兴,劝道:“强行出院的病人管不了,随他吧。”
越无欢笑了笑:“没关系,他给了我报酬,也算两不相欠了。”
宋清时见他不放在心上,便将此事抛开,专心读书。
越无欢慵懒地靠了过去,餍足地闻着他身上的气息。
疯狂的杀意渐渐散去,嗜血的欲望慢慢平复。
这里是他的净土。
作者有话要说: 宋学霸:那个病人真不像样,不听话,伤没好就随便出院,下次不了。
越无欢:好。
(文里关于医学的问题全部靠度娘资料,如果哪里错了,真正的医学生和医生表打我……)
第18章 破产危机
宋清时双手合十,满脸虔诚地对越无欢说:“我的大宝贝来了!”
越无欢迷惘片刻,发现他看的是自己手中笼子里跑来跑去的六只白色小老鼠,赶紧小心翼翼地把笼子放在实验室的桌子上,介绍:“尊主,这是夜雨阁阁主派人送来的,可是稀罕的灵兽?”
“这是我让他在凡间寻的小鼠,好不容易才找到这几只,”宋清时趴在桌子上,欢喜地看着可爱的小家伙,怎么看也看不够,“无欢,你知道吗?小白鼠和人类的基因有百分之九十八相似,是医学使用最多的实验动物。”
越无欢睁大漂亮的凤眼,不敢置信地看着笼子里脏兮兮的小老鼠。
这玩意和他有百分之九十八相似?
“现在只有这几只野生的,还需要大量繁育,然后培养出各种类型的小鼠,清洁鼠,无特定病源鼠,无菌鼠……说不定还能养出高癌鼠、低癌鼠、糖尿病鼠等等。”宋清时说起心爱的小白鼠,容光焕发,也不管别人听不听得懂,自顾自地念叨,“大概需要几十年来培育,幸好元婴修士寿命长,我可以慢慢养,繁育屋建好了吧?我今天开始就住实验室了,小白鼠很娇嫩,也不知道能不能适应仙界环境,我要确保它们不会出事,好好生崽子,这是命根子啊……”
曾经有师姐在国外做实验,培养了四年的小白鼠快出结果了,遇到动乱,她害怕极了,天天打电话诉苦,大家劝她放弃实验回来,师姐瞬间崩溃,嚎啕大哭说她的命根子在这里,死都不走。从此,小白鼠在他们实验室里有了命根子的绰号。
越无欢听明白了,想了想过去的传言,试探问:“尊主,老鼠再相似也不是人类,养起来很麻烦,你为何不用凡人试药呢?这是仙界药师常用的做法吧?”
“当然要用人类,”宋清时现在满心都是老鼠,随口答,“我们要先用小白鼠和其他动物确定药物的安全性,再做人体实验。我的老师喜欢先用自己试药,确定安全后,再招募志愿者试药,我也试过好几次,方便确定功效。”
他特别崇拜自己老师,德高望重,克己奉公,两袖清风,只为人类谋福祉。
希波克拉底曾说过,医术是一切技术中最美和最高尚的。
医学研究里只要能开发出一种新药,能将无数患者从痛苦中拯救出来,甚至改变人类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