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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章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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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按程序走,全程肃穆威严。

公诉人开始发话:“我现在开始宣读起诉书,明水街七户人家,王杨、李翔、朱喜、朱龙、赵谦六、马三平、张德贵,联名起诉明水街村名邓光耀。其原因是2018年2月22日,以上七人因为身体不适,而到了邓光耀处,寻求治疗,结果邓光耀以次充好,用错药材,导致七位受害者中毒……”

起诉书有点长,其中的主要内容,反正就是说邓光耀没有医生执照还乱行医,结果把他们都给毒倒了。让他们七个受害者,遭受到了身体和心灵的多重创伤什么什么的。

念完了这个起诉书之后,审判长目光看向了邓光耀:“被告方,邓光耀,你对起诉书所指控在罪名和事实是否有意见?”

邓光耀一阵忐忑,目光紧张地看了看周围,然后在李律师的提醒下,才稍稍稳定了情绪,点点头:“有。”

“那么好,既然你有意见,那就说说,你的看法。”审判长说。

邓光耀想了一下,说道:“我虽然没有行医执照,但是也是给村民看病多年了,从来没出过问题的。”

“那七位村民为何中毒住院?”审判长问。

这时,被告方有人说道:“邓光耀平时看一些跌打损伤什么的,的确还是可以的,但是有的病,他根本就不会看。不会看就算了,还逞强地给别人看。尤其是,他乱用药材,以次充好,连发霉的药材都给人用。”

“最主要的是,他根本没有行医执照,却非法行医。”

“我们当初还从他家里搜出过发霉变质的药材,更有证人看到过,他将发霉的药材稍作处理,然后就用来卖给我们村民治病,简直无良。”

村民们,一个接一个,发表自己的看法,和阐述事实真相。

打官司,本就有一个辩论过程。

这些话,他们都熟记于心,马律师很早就告诉过他们了,要他们一定要抓住重点。

邓光耀把人毒了,这个可大可小,但是如果着重点,放在他没有行医执照这方面,那他就要更加理亏了。

没有行医执照,这是真的,你逃避不了。

没有这个东西,你就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就是罪,治出了问题,更加是罪上加罪。

“既然有证人,那么证人可否出席在法庭内?”审判长问。

“有,证人就在这里。”有村民指着马老四。

马老四作为邓光耀的邻居,可是铁证人员。

公诉人问:“证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马老四,年纪47岁,明水街人氏,也正好是邓光耀的邻居。我曾亲眼看到邓光耀在整理一些发霉变质的药材,这些药材被处理一下,再度被用来医治村民。我早就料到早晚会出事的,当初劝他,他也不听。我就说这人,为了钱,心都黑了。”马老四惋惜地说道。

公诉人说道:“作为证人,你的一言一行,皆是呈堂证供,关系着被告人后续的宣判,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刚才的话,你确认吗?”

马老四心里咯噔一响,也是有点忐忑啊。

尤其是听到公诉人那句“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时候,那心脏砰砰跳的速度,突然就加快了。

要说证人?他是个狗屁的证人,根本没任何证据,那唯一的证据,也是当初他偷偷摸摸丢到邓光耀家里去了。

是伪证!

他更是一个伪证人!

真正为了钱而黑了心的人,也是他。

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他这会儿,就挺怕的。

不过,他一想到村主任和赖老板就在昨天给他的一个新承诺,他也就鼓起勇气,点点头,说道:“我确认。”

当初最开始的时候,马老四为了10万块钱就答应当假证人。

可是后来,他也不知道从哪里了解了一下,当证人,是要负责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于是,他也就跟赖老板讨价还价的,说10万块钱太少了,他不干了。

赖老板听他这么一说,也就跟村主任好言相劝,最后也是提价,给他加到了25万。

这不,他还要现金。

昨天晚上,赖老板先给了他10万块钱,安了安他的心。

他昨晚,也是抱着那10万块钱过夜的。

有钱的感觉,就是爽。做梦都是甜的。

所以,想到这里,他的勇气也出来了。

‘反正邓老头理亏在前,就算我做假证,你也翻不了案。’马老四心中想道。

公诉人这个时候,目光再度看向了被告方,说道:“被告方,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或者是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邓光耀摇摇头,他真的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但摇头之后,他又说道:“我没有用发霉变质的药材,从来都没有。”

公诉人问:“可是原告方有证人,亲眼目睹你处理发霉药材,你又当作何解释?”

“他说谎。”邓光耀说。

公诉人又问:“那我问你,你是否是真的没有行医执照?”

“是!”邓光耀,只能承认。

这一点是硬伤,是逃避不了的。

“没有行医执照,就是非法行医,你认还是不认?”公诉人问。

“我……”邓光耀不敢答了,而是看向了李律师。

李律师这个时候开口说道:“在明水街那种地方,其实相对于城区还是相当落后的,那里的贫民户比较多,平时也住不起医院。我的当事人,也未必是非法行医,第一,他并没有开设诊所;第二,也从未说自己是医生;而这些村民明明知道,却还要向他寻医问药,这就是一个求助关系。还上升不到非法行医的程度。”

到底是名律师,一句话,就将“非法行医”给改成了“求助关系”。

不过,这个理由也的确是很充足的。

邓光耀从来没主动去帮谁看病什么的,都是别人有病,自己跑过来求助的。

俗话说,法理不外乎人情。

在明水街那种地方,这种关系,也只能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是向别人求助的,结果还倒打一耙。

而李律师这边一开口,原告方的马律师也开口了:“强词夺理,我的七位当事人,有医院的鉴定结果,确认是中毒。另外,我们还有证人亲眼见证,这个,你们又当作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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