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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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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远朝是一个四十多岁,瘦的过分的文人,他年轻时中过进士,着实风光过几年,后来却受到牵连入了狱,直到司徒赫荣登基那年大赦天下才被放出来,然后就被北俊风捡到了。

当时李远朝父母已经不在,孑然一身,干脆就给自己改了个“远朝”的名字,跟着北俊风当了军师。

不过,他虽然是军师,领兵的事情却一概不管,倒是将后勤管得非常不错,以往北俊风要和朝廷的官员接触,也都会让他去。

“我没到京城……”北俊风叹了口气。不仅仅是他没到京城,他找的另外的一个上京的队伍,若无意外也没有机会到达京城。

狡兔死走狗烹,他,还有这些他带过的兵,现在就该上锅煮了。

“将军,是不是陛下要下手了?”李远朝关注着北俊风的表情,突然问道。

“你知道?”

“将军几次归还兵权陛下都不收,不过是怕落得个不好的名声罢了,陛下……”李远朝观察了一下北俊风的表情,才道:“陛下一向多疑,他必然是想收回将军的兵权的,只是我没想到这么快,也没想到陛下竟然连西北军的将士也不要了……也是,连年征战,朝廷的军队已经多到快要养不起,消耗掉一些也不错。”

“远朝!”北俊风只觉得身上一片冰冷。

“将军,现在我们要么就是等死,要么就是去抢了西边那个大营的粮草……不,朝廷恐怕也会防着这点,那边的粮草必然不多,”李远朝叹了口气,“要不是之前朝廷假意运来粮草,又装作被劫拖延时间,我们也不会走到这一步,我已经尽量节省,现在的粮草恐怕也只够再支持十天。”

李远朝说的法子,已经是造反了,必然要自相残杀死伤无数……北俊风皱起了眉头:“粮草我也许有点眉目,只是下面的将士……”

“将军能弄来粮草?”李远朝惊喜地看着北俊风。

“应该可以。”北俊风想到自己脑海里的东西,点头道。

“若是将军有粮草,我们二十万百战之师,又有何惧?”李远朝的眼里顿时又有了光芒。

“是啊,我二十万百战之师,又有何惧?”北俊风听到这话,也是豪气顿生:“大不了,我们就到突厥的地方讨生活去!”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突然有一个七十八岁的小兵跑了进来:“将军,将军!外面有人送来了冬衣,说要感谢你六年前在江南的救命之恩!”

六年前,北俊风与平南王交战,他用兵如神,同时不伤百姓分毫,但真要说救,却也没救过什么人,所以……北俊风立刻就想到,这是那个神秘的声音答应的粮草到了!

送来粮草的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人,自称是江南人,做布匹棉花生意,这次就送来了二十万件棉衣。

每一件棉衣用的都是厚实的棉布和优质的棉花,这么多这么好的东西,就连朝廷都不见得拿得出来,可现在,它们就这么被送到了军中!

那个神仙,真的没有骗人!北俊风正欣喜万分,第二天,竟然又有人送来了够二十万大军吃一个月的粮草!

不仅如此,那些粮食还不是以往朝廷送来的总是掺杂着沙粒的粗粮,而是上好的大米白面,其中甚至还有上万斤的咸肉!

、第三份爱情(5)

自从有人送来了粮草之后,北俊风就直接把朝廷已经放弃西北军的消息放了出去,然后开始收编手下的士兵。愿意跟着他的,他全都重新收编,不愿意跟着他的,他也不拦着那些人,只让他们自己离开——现在他没死,隐隐还有和朝廷对着干的意思,在这样的情况下,朝廷肯定会善待那些背叛他的人。

不过,真的这么做的人却并不多,这些兵全都是北俊风这十几年间带出来的,李远朝又去找将领们谈过,因此最后离开的不过几万人,而剩下的士兵,重新造册计算之后,还有十五万,这些人,北俊风全都将之带到了突厥边境一座早就荒废了的城市附近安营扎寨。

如今过冬的棉衣已经分发下去,而送来的够二十万人吃一个月的粮草,因为质量实在太好,现在大军人数又少了,可以支撑整整两个月。

但也只是两个月而已……北俊风知道,他是时候去找那个据说能给他提供无数食物的“世外桃源”了,当然,在此之前,他也要安顿好了这些士兵。

在军营里当兵,能吃饱穿暖就已经是老天保佑了,也许当官的还能吃点荤腥,但普通士兵却根本没有吃肉的机会。

不过这天,所有人却都吃上了肉。

上万斤的咸肉,在北俊风的指示下,全都被切成小块煮熟了,最后每个将士都得到了一块,他们很少见荤腥,因此就连煮咸肉的汤也舍不得浪费,北俊风干脆就将送来的粮食里面的大白菜全都放进肉汤里煮了。

白米饭,白面馒头,还有鲜甜的白菜汤和咸肉,几乎所有人都吃的喜笑颜开。

程虎将最后一口肉塞进嘴里含着慢慢品味,然后一下一下地摸起了自己有些撑到了的肚子,只觉得非常幸福。

前几天,他只能喝杂粮粥汤,然后往棉衣里塞稻草御寒,可现在,他外面罩着的旧棉衣里面还有一件厚实的新棉衣,饭也能吃饱了。

“要是日子能一直这么过,那就太幸福了。”

“程哥,日子肯定能一直这么过,我们北将军可是神仙下凡,他会带着我们过好日子。”旁边的一个人突然道。

“你说什么?这话可不能乱说!”程虎忙道。

“程哥,我没乱说,这话可是北将军带回来的太监说的,他说北将军是神仙派了来平定天下的!”那个小兵兴冲冲地表示:“你想想,北将军要不是天神下凡,怎么朝廷不要我们了,就有人给我们送吃的送喝的来了?北将军那可是玉帝跟前的元帅!”

在西北军,就没有人不佩服北俊风的,程虎当然也愿意相信:“原来是这样!以前我跟着将军打仗的时候,就觉得将军身上是有着光圈的,那些贼人想要打他,最后都打歪了!”

“我也看见过,有一回明明我们都要输了,将军一挥手,突然就刮起了大风,迷了敌人的眼睛,我们顺风就把人全都砍了!”

“北将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这天下就是他平定的,原来是神仙下凡!”

“说到神仙,我以前还奇怪北将军怎么不娶妻,现在看来……既然是神仙下凡,凡人哪里配得上他?”

……

流言这种东西,本就是越传越厉害的,到最后,这些士兵甚至已经回忆起了许许多多的“神迹”。

而在别人议论的同时,刚刚就着咸肉吃下了一大碗饭的北俊风,也知道了这件事。

北俊风这几天忙着收编军队,找人查探突厥的动向,又要养伤,并未注意到军营的情况,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阿宝竟然已经将他是神仙下凡的事情宣扬的人尽皆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北俊风看着阿宝有些不解。

“将军,我就是跟人聊了聊天……其实现在我们跟朝廷断了联系,军心多少有些动摇,这么做,应该也能稳定军心吧?”阿宝有些踌躇,他刚和人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样的情况。

李远朝也笑了笑:“将军,当初太祖皇帝为了能收拢民心,就制造出了几种神迹,又编了歌谣让孩子们传唱,我们也可以用这样的法子。当然,这也是我刚刚才想到的……说真的,这流言我还真没推动过。”

北俊风也知道这法子不错,他只是担心那个神灵会不高兴而已,不过如今营中将士都已经知道这一点,却并没有惩罚出现,脑中的地图也并未消失,应该就是无碍的吧?

更何况,有了这样的身份,他办事确实方便很多……

也许,他完全可以大胆一些!想到这里,北俊风突然看向了阿宝:“阿宝,既然你已经传出了这样的话,现在不如就再去跟人说点别的,告诉那些将士,我过几天会带一万将士,去寻找能让我们安居乐业的‘世外桃源’。”

阿宝立刻就愣了,李远朝倒是有些担忧:“将军,这大话说下了,若是最后不成,恐怕会有些麻烦。”

李远朝虽然已经决定要推动这个流言,但他自己却并不相信,其他的有识之士恐怕也只会觉得这是造谣……北俊风更放心了:“你放心,我既然这么说了,就有把握,要是我没找到那什么‘世外桃源’,就带人劫了突厥这边的牧场,抢回些牛羊好了。”

北俊风说到最后,指了指沙盘边缘的一个位置,李远朝见状,当即眼睛一亮。

突厥几年前抢走了不少汉人,而前些日子,他们的侦察兵就和某些被带走的汉人搭上了线,知道了很多情报。

若是能把突厥的牧场抢了,他们的将士这个冬天也就不用挨饿了!

李远朝以为北俊风会去抢突厥的牧场,可事实上,北俊风点了一万人马之后,是真的去找那世外桃源去了。

送来棉衣和粮食的商人不想回去的时候被人盯上,因此就装运粮食的车子和用来拉车的驴子骡子马匹全都留下了,这次北俊风出发的时候,便有了一个长长的车队。

他们一路向东,足足走了两天,然后就来到了一片满是积雪的山脉旁边。这片山脉延绵不绝终年积雪,以往根本无人靠近,北俊风却好似熟门熟路一般,带着手下将士来到了一块石壁边。

将薄薄的石壁砸开,立刻就露出一个大洞来,竟然能容车马通过,北俊风一马当先,在后面的将士信任崇拜的目光里往前走去,走了差不多一里地,眼前就豁然开朗。

这里应该是一个巨大的由山脉围成的山谷,周围的那些山上终年积雪,但这里却因为有高山挡住了寒流,旁边还有温泉流过的缘故温暖入春。

几乎一望无际的巨大山谷里遍地绿色,草丛里不时会逃窜出肥肥的兔子,还有健壮的鹿群在其中悠闲地吃草……

也不知道是不是凑巧,北俊风刚刚进去没多久,突然就从旁边的山上一只接一只地摔下许多黄羊来,远远还能听到狼嚎,似乎是有狼在周围的山上追捕黄羊,结果整个黄羊群不慎之下,竟然跑到了崖边,纷纷跌落谷底。

李远朝被留下了看着大营,阿宝对军营并不了解,却跟了来。

黄羊群突然摔下之时,他被吓了一跳,不慎摔下了骡子,而等他回过神来,却立刻明白如今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摔的鼻青脸肿的阿宝突然就跪伏在地,神情激动:“将军神仙下凡,天赐粮草,将军万岁万岁万万岁!”

阿宝一路上一直都在对着北俊风身后的将士们洗脑,一遍遍地说着北俊风天神下凡的来历,他跟在皇帝身边多年,口才出众,那些士兵又都没读过书,自然信以为真,现在看到这一幕,更是纷纷跪在了地上,满脸都是狂热:“将军万岁万岁万万岁!”

、第三份爱情(6)

这个宽广的山谷几乎一望无垠,而更令人惊奇的是,这里竟然还遍地都是食物。

从山上摔下来的黄羊足有上百头,这些准备过冬的黄羊每一只都膘肥体壮,能有一百多斤,加起来就是上万斤的肉,这还不算,这山谷之中的野兔山羊,几乎一伸手就能捉到……

“将军,谷中有一个大湖,和山谷周围的温泉并无干系,却和外面的江河相通,里面的鱼条条都有一尺多长!”一个前去查探环境的斥候回来,满脸兴奋。

“不止如此,将军,那湖上还有成千上万的白色大鹅!”另一人也道。

“胡说什么,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大鹅,而是天鹅。”北俊风看到那些冲天而起的天鹅,一时间只觉得心中的一块大石终于落了地。

现在,他就只需要再找找那名为“土豆”的粮食了……北俊风下了马,伸手拔起旁边一丛眼熟的植物,然后就看到被连根拔起的植物之下,竟然还连着两个鸡蛋大小的黄色茎块,这还不算,下面的泥土里,还露出了好些并未被带离的茎块。

这些大的有北俊风拳头大小,小的不过指甲大小,密密麻麻地挤在泥土里,正是土豆无疑。

“将军,这是何物?”阿宝的一张胖脸已经摔肿了,但却依然兴致勃勃。

“这是能果腹之物,亩产极高,可称呼为土豆。”北俊风道。

“土豆?从泥土中出来,倒也可以叫这个名字,不过它比豆子大多了,比鸡蛋还大,其实可以叫土蛋吧?”阿宝下意识地开口。

就在这时,也不知道是哪个士兵碰到了旁边的灌木,一群野鸡突然争先恐后地飞了出来,扑腾几下之后,还有一只落在了阿宝的头上。

这场面让北俊风当场失笑,但他恐怕不会知道,多年之后,这一切在史书上会被描述为“将军至桃源,天降禽畜,地生土豆,有仙鹤起舞,有鸾凤相迎”。

这个山谷就是一处宝地,而北俊风带着手下士兵找到了这么一处地方,差不多也坐实了他天神下凡的身份,那一万士兵看他的表情已经不单单是崇拜可以形容,而他们面对这个神奇的山谷,也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破坏。

这样的情况,北俊风乐见其成,他让人在山谷边缘温泉附近寸草不生的土地上安营扎寨,然后又让人整整齐齐地由南向北挖出来大片的土豆,生火做饭。

一万人的安顿破费了些功夫,好在这些人全都令行禁止,倒也有条不紊。

所有的黄羊都被开膛破肚,羊皮由专人打理,羊肉被人带到外面,用山上的冰雪冻住,打算带回军营,羊头羊蹄羊杂之类,却全都清洗干净,剁成小块放进了锅里煮。

这汤一直煮了一个时辰,直到羊头上的肉全都自动脱落,伙夫才捞出骨头开始分汤,一块儿分的,自然还有那种被北俊风命名为土豆的食物。

一碗汤,两三个土豆,所有人都吃的心满意足,期间,还有人从草丛找来了一些野蒜,合着一块儿吃。

北俊风喝的汤比那些士兵的干净许多,没放有许些异味的羊肠,他一连喝了两碗,又吃了三个不大的土豆,才填饱了肚子,然后就开始指挥着手下人将已经被他们挖了土豆的那块地开垦出来,将杂草以及从黄羊肚腹里清理出来的羊粪之类全都翻到泥下,接着就将颜色发青或者发芽的土豆分成几块,一一种了下去,并且围上简单的篱笆防止有人踩坏幼苗。

接下来接连几天,一万人都在这山谷里寻找食物,他们抓鱼、抓兔子、挖土豆……

个头较小或者挖掘的时候挖破了土豆,还有鱼头兔头以及各种内脏,全都被这一万人当场吃了,至于其余的,肉类用冰雪冻住,土豆全都放进车子,就等着带回军营。

又过了几天,有人看到鹿群在舔山谷北面的岩石,发现那里的石头竟然带着咸味之后,除了冻肉之外,他们准备的就又多了咸肉咸鱼。

这个山谷里的东西虽然非常多,但也并不是无穷尽的,北俊风让人寻找食物的时候,也就非常小心,总是适可而止,特别是土豆,他每每都是挖一块种一块,那些并未成熟的,还直接就不挖了。

这样过了半个月,整个山谷终于被士兵们全部走了一遍,他们也找到了足够的食物。

带来的车子已经全部装满,北俊风却不敢轻易离开,唯恐被突厥围攻,想了想,他也就先派人回去,然后又要来了两万大军护送。

浩浩荡荡的军队带着浩浩荡荡的车队到达军营,营中将士看到那一车车的鱼肉之后,全都又惊又喜。

他们在北俊风离开之前,都已经知道了北俊风要去世外桃源寻找食物的消息,但却也有很多人并不相信北俊风能找到,可现在……

那些食物,就算截了匈奴大营都不可能弄得到!

这次前去运粮的士兵有不少人身上都带着煮熟的土豆,看到同僚,就拿出来扔了过去,那些人吃下从未见过的土豆之后,更是欣喜若狂。

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食物,却味道极好,他们的将军,是真的受上苍保佑的!

阿宝一直注意着周围的情况,看到时机差不多了,他突然下马,又一次跪在了地上:“将军万岁万岁万万岁!”

之前在那个山谷里听到这样的喊话,北俊风多少有些惊恐,现在却已经坦然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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