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收音机
叶姿含笑道谢:“韩宇航, 谢谢你跟我说了这么多。”
“不过我还是想要试一试,感情的事儿真的很复杂, 遇到自己喜欢的,就要抓住机会, 不能等他错过了才追悔莫及。”
韩宇航心想, 完了完了, 去了一趟港城,心也落在港城了, 微微叹了一口气, “好, 你就按着自己的心走, 可别因为我无意间的一句话, 而影响到你。”
人的第一次恋爱,不就是应该疯狂一点吗?
她的恋情还是七十年代的恋情。
当他们回到上海,叶姿家都没回家,而是直接去了邮局,在港城买的东西已经到了。
叶姿把她要邮寄的东西,从新改写了新地址,额外写了一封信, 全部的邮寄了出去。
给两位刚熟悉几天的工厂女生带的东西, 另外拿了出来, 这几样得拿回去给他们分。
邮寄员把叶姿的东西从新放到该邮走的货里, 突然看到了她的名字, 叶姿, 她这好像有一个同名的信人,名字都一模一样,也在这纺织厂,会是同一个人吗?打开绿色布包,翻了翻,总算是找见了,一看地址,还真是。
像他们邮局,信件需要亲自送到,而邮寄东西就不同了,不会亲自上门,都是他们自己来取。
她要是一并吧这封信拿回去,省的邮局的人在跑一趟。
抬眼却发现,眼前哪里还有人影,早就出去了,邮寄员也不敢耽误时间,连忙小跑出去追人。
当叶姿刚走出巷子,便听到后面的呼喊声,扭头一看,原来是刚才那邮寄员追了出来。
邮寄员气喘吁吁的说道:“喂,你走的真快,我差点追不上,对了,你是叫叶姿吧?”
叶姿点了点头,“是啊!怎么了。”
邮寄员:“还好我觉得你的名字眼熟,才发现,a市有人给你寄过一封信来,你一并签一下吧。
叶姿跟邮寄员从新回到邮局。
邮寄员把信递给叶姿。
叶姿拆开看了看,里面装的信一共有四张,四张纸上的字迹,有两张都是都不一样的,一眼就能看出,是两封信,根本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写的。
信里的内容让她感到惊讶,一开始信里就提到,这封信是,妈妈方雪琴请人代笔写的。
另外两张,是三哥叶文旭写的。
信中提到,一件重要的事,就是三哥叶文旭在乡下要跟一个女知青结婚,想托她在上海买一台音机寄回去当订婚礼物。
既然是订婚礼物,她是要好好的出去逛逛,叶姿没有急着回信,而是回了工厂分的房子里,先把厂里让人托她带的东西放下,还有莫清寒送给她的礼物,打开,珍珠手串简简单单,很漂亮。
叶姿勾起弯弯的嘴角,笑了,顺势戴在了手上,藏在袖子底下,打算拾完东西后,去了市场上买音机。
这时,“......叮咚......叮咚......敲门声响起,叶姿把首饰盒藏起来,才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安莎莎跟安盈盈两姐妹。
安莎莎大大咧咧的,“叶姿,你总算回来了,我就说,我肯定不会看错的嘛!”
娇嗔了安盈盈一眼,“盈盈还说我可能看错了呢。”
说到这,安莎莎想起了自己来叶姿家的目的,“对了,我们托你带的东西,你带到了吗?”
叶姿经过她这么一提,才想起来,“你们等会儿,我去给你们拿。”
两人拿到东西后,兴奋的在叶姿的房子里就打开盒子,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茉莉花香味儿。
安莎莎:“这是什么,怎么这么白啊!跟面粉似的,味道还很香呢。”
叶姿耐心的解释,“这不是面粉,是香粉,港城很流行的,很多歌星都在用的牌子。”
当初两人只告诉她,买一些港城流行的东西,并没有指明要什么,看她两皮肤有些暗沉,便给她们选了这类型的香粉,擦脸。
其实这个年代,还没有粉饼,大多数人都是用香粉,碎末粉,其实它跟定妆粉还挺像的,它的功效起到了增白效果,涂抹在皮肤上,还会散发出若有若无的香味儿,在港城那边真的买的很火爆,尤其是电影明星,上镜的时候,都会用香粉上妆。
两人心中将信将疑,这些白色粉末,竟然连歌星都在用......
虽然挺嫌弃的,看起来就跟面粉似的,着实不太合心意,不过这是叶姿大老远的给带过来的,他们也不好在说什么,只能将心中的不满,藏在心里。
女生嘛,对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安莎莎好奇地问:“叶姿,这个怎么用?”
叶姿见他们不会用,主动给他们做示范,上一层的肉粉色粉扑,沾了一点粉末,给莎莎脸上轻薄的涂了一层,中途不忘跟盈盈说话,“你学着点,香粉就是这么用的。”
盈盈不可思议的看着白了一个度的莎莎,“莎莎,你现在的皮肤好白啊!”
她现在才发现,一直不喜欢的东西,竟然会有这种功效,简直太适合了自己了。
叶姿认真的端详着安莎莎的脸,发现自己失手,给她涂多了一些,不过不要紧,她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一只自己常用的口红来,橘红色的颜色,其实是暖橘色,如果把口红抹在唇部,会趁的一张脸更加好看。
暖橘色很显色的,主要是显得气色好,一只口红完成一个妆容,口红没有直接往嘴上沾,而是用指腹帮她晕染开,眼睛的地方也是,就连腮红也是口红代替的。
盈盈看到目瞪口呆,“天哪,这还是你吗莎莎,简直像变了一个人。”
莎莎迫不及待的想照镜子,她到要看看,叶姿在她脸上舞弄了半天,把她画成了什么样子,一只口红竟然能用在眼睛上跟脸上,心中感到一阵稀奇。
当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同样惊着了,这真的是她吗?
心中自恋的想,原来自己也可以这么美。
今天必须出去溜达一圈。
两人不止想要香粉,还想要叶姿用的那种颜色的口红。
相比之下,叶姿的口红笔比香粉更加有吸引力。
莎莎看着那支口红,心动不已,“叶姿,如果这两样都要,得多少钱啊!”
她知道的,港城的东西不便宜,心中忐忑不安的想,会不会很贵啊!可是她真好喜欢。
就算价钱再贵,她也要买到,才甘心。
叶姿一愣,香粉确实是从港城带的,可是她的口红是自己制作出来的。
犹豫片刻,叶姿脑海里瞬间想起一个想法来,口红也可以卖啊,而且现在在上海,没有人会管,只是一瞬间,她就决定,打算先试着做口红的生意,不管怎么样,她现在,总得为两年后的高考做打算。
但是口红绝对不能说是自己做的,全推在港城那边好了,从今以后港城就是她的掩护伞,想到这,她嘴角上扬。
姐妹俩见叶姿不说价钱,反而发呆,不禁打断叶姿,安莎莎推了叶姿一把,“叶姿,你咋想的,倒是给个痛快话啊!”
叶姿回过神,干咳几声,一本正经的回道:“这两样东西其实在港城买的价钱确实不便宜,这次呢,我从港城带回来好多呢,还有一批在邮寄的路上,没到呢!你们要是想要的话,从我这里拿就行,这一次的,就当我送给你们的礼物,不过这个香粉钱,我就不客气了。”
先送两人两盒,让她们打广告,才能让更多的人知道,尤其是厂里都是女孩子,相信很多女孩子,都经不住各种好看口红颜色的诱惑。
莎莎跟盈盈惊讶的看着叶姿,安盈盈一向话不多,这会儿却惊讶的问:“叶姿你不会开玩笑吧,这么贵重的东西要送给我们?”
叶姿笑了笑,“当然是真的了,我还能骗你们不成,不过我提前跟你们说好了,仅此一次,下次想要别的颜色,只能花钱买哦。”
两个人爱不释手的拿着叶姿送的口红,异口同声的回应道,“嗯嗯!我们知道了。”
这么贵重的东西,叶姿能够这么大方的送给他们,他们已经很知足了,回头一定要找些好东西给叶姿。
叶姿忽然想起,她还要出去给三哥买音机,乘着这会天还早,便问两姐妹,“我对上海还不是很熟悉,你们两是本地人,要出去逛一逛吗?”
两人互看一眼,异口同声的答应,“当然可以了,正好,我们也好久没有出去逛街了。”
叶姿含笑道:“那真是巧了,我们可以一起。”
其实叶姿这是第二次来上海,确实对这里不是很熟悉,当初跟韩师傅一起出差,在上海只是多待了一天而已,其他的时间都在上海工厂度过。
就那一天的宝贵时间,也是跟着袁媛一起来的,两人对上海都不熟悉,逛也是遇到商店的时候,会进去看一看,那还是去年的事儿呢。
安莎莎好奇地问:“叶姿你要买什么呀,我们可以带你去。”
叶姿点了点头,直言道:“我三哥要结婚了,我得给他邮寄一个音机回去,不过得买一台在农村也可以到广播的音机。”
她刚才在信里读过,其实不是女方要的音机,是三哥自己要的,他们牛驼村跟外界联系不到,要是音机,到了山头上,会到广播台。
有的音机,在城里好好的,啥广播电台都能到,一到了农村,就啥也不到了,信里说过,妈妈方雪琴之前给三哥寄过一个音机的,可是那台在农村根本不到广播台,打开只有刺啦刺啦刺耳的声音,就想着让她在上海带一台比较好的,也许在山顶上能到信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