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红裙女子
先是清点了灵石,一共有一万零八百块。武技一共六本,一本玄级初阶,也就是幽冥狼爪。剩下的两本黄级高阶,三本黄级初阶。还有十余瓶丹药,多是疗伤的丹药。这东西即使用不到也能换取灵石,秦叶也是收了起来。
最后剩下的就是一个残缺的地图,大概是四分之一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哪的藏宝图,虽然暂时无用,但还是留着。秦叶将战利品都搜刮完毕之后感叹道:“还得抢是王道啊,自己若是光靠领着宗里的那点俸禄,哪辈子能弄到这些财富。”
秦叶这边刚清点完毕,黑暗龙尊就打起了秦叶的注意。“我说小子,灵石能不能分我点,等本龙强大时百倍的还你。”
“想都不要想,你也没有出什么力气。再说这点灵石给你你也恢复不了多少,白白浪费。等我哪次好好地抢个一波,玩一波大的,让你吸收个够。”秦叶迅速将灵石放入储物袋中,向防贼一样紧紧地防着黑暗龙尊。
黑暗龙尊见到再想像之前那样哄骗秦叶已经是不可能了,垂嗒着龙头,似乎受到了多大的委屈。
看着此刻耍起无赖的龙尊,秦叶也是无可奈何。只好安抚道:“等到了天星国国库什么东西没有,别说灵石,就是天地玄物也是应有尽有。“说到这秦叶话锋一转。
”只是我们进不进去就是难说,即使进去了能保证活着回来吗?”
秦叶想用这种方法来敷衍黑暗龙尊,以龙尊怕死的性格定然知难而退让,并没有当真。可黑暗龙尊确是来了劲,思考了一会道:“只要能潜伏进去,我吸收到一些灵石,定然有办法安然无恙地逃出来。我吸收灵石越多,对你自己也有好处。到时候打败什么狗屁柳涛就跟玩似的。”
原本的一句敷衍的话,龙尊说完秦叶也来了精神。“那好吧,我先问问袁少游天星国的情况。如果有机会,我们就冒一冒风险。”
“少游,你说你家在天星国国都,对于国库的方面你知道多少?守卫都是什么级别的。”秦叶看着伤势已经稳定的袁少游问道。
对于秦叶突然问出国库的事情,袁少游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不过如实回答道:“据我所知,天星国国库周围的守卫很多,具体的不太清楚,高阶玄士肯定是有的,而且传闻天星国的老祖宗也在天星国库,修为已经到了玄师级别。”
听着袁少游的叙述,秦叶心中直接就放弃了,就是玩命都进不去。在心里与龙尊对话道:“听见没,铁桶一样的防御,别说我潜入国库,就是一只苍蝇也进不来,趁早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黑暗龙尊听完之后仍不死心,告诉秦叶先让袁少游回去,将国库的地形图进最大的努力画出来,到时候它在想办法。
秦叶知道这条龙要是固执起来比谁都固执,只得如实告诉袁少游,让其先回到天星国都,将这件事情办了。到时候等天星榜之前自己好到他的住处落脚,顺便让他把青狼双煞的头颅割下来,能换个几千灵石,也算是对服用他增灵丹的弥补。
袁少游说了几句就与秦叶道别,而秦叶又背上赤重剑,大步朝着清风山脉走去。由于之前突破了一重,所以走起路来也快了许多,已经接近正常走路的速度。
在路上秦叶也没有闲着,而是将幽冥狼爪这门玄级初阶武技拿了出来,慢慢学习。虽然这门武技有些歹毒,但在实战中有着特殊的效果。在秦叶的眼里可没有那样迂腐,认为歹毒就放弃。只要你心正,歹毒不歹毒还不是自己说的算。
又是三天,秦叶终于抵达第三日下午,秦叶来到了距离清风山脉最近的小镇——清风镇。
清风镇原本是一个十分平静的村镇,玄者并不多。可是由于最近听闻在清风山脉上成熟了一枚琥珀朱果,四面八方的玄者就汇聚起来,一时间镇上遍地都是玄者,热闹非凡。
“咕噜”走着走着秦叶的肚子里发出的声音。秦叶摸了摸肚子,自语地说道:“还真是有些饿了,先吃些东西填饱肚子,顺便在打探些情报。就这家了,客来香,好名字。”秦叶走到一家名叫客来香的饭馆,见里面进进出出的玄者很多,看样子是个打探消息的好地方。
黑暗龙尊最讨厌事情就是秦叶吃饭,每当秦叶吃饭时自己就会感到莫名地痛苦。用一首歌曲叫多么痛的领悟。
秦叶迈步走进饭馆,到了门口就见小二迎了出来。“客爷,里面请。”说罢还对秦叶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服务真是不错,秦叶满意到。
秦叶进去之后见里面有十数张桌子,不过每张桌子都坐满了人,根本没有可落座的地方。看到如此景象秦叶就一皱眉,没有地方你让我近来干毛,让我看这他们吃啊!
小二直接将秦叶引到一处角落里,不过已经有人坐了。
在角落里有一张桌子,这张桌子上只坐着一位女子。就见这位女子身穿着火红色长裙,长裙难掩美妙的身材。虽然从秦叶的角度仅仅能看到女子的侧脸,但光洁滑嫩,晶莹剔透的肌肤难以掩饰。秦叶凭直觉断定眼前的是一位绝世美女。这位女子似乎也是刚到,桌子上除了一壶茶与一个茶杯之外,再无别物。
小二先是走到女子近前,低声嘀咕几句,女子虽然不悦,但最后还是点头。秦叶知道,小二定是让自己坐到那,最终讨价成功。
小二搞定女子之后又来到秦叶近前,说了两句客爷您久等了等客气的话,之后把秦叶引向红裙的对面让秦叶做了起来。
到秦叶看清红裙女子的正脸顿时呆愣当场。但见女子秀发高高挽起,眉似柳叶,眼若秋波。琼鼻高高翘起,玉颈红唇。举手投足之间尽显雍容华贵,显然是长期形成的。
真是美到了极点,在秦叶的心理也就只有自己那位未婚妻方能与其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