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是惊喜
“没个正形。”沈茉笑着在常青腰间捏了一下。
这天晚些时候宋顺就来跟沈茉说家里的情况了。
“程三爷那边出面雇了两个佣人,一个是负责曰常打扫做饭的方嫂,一个专门负责照顾嫂子的刘妈,她们的工钱一个是每月七个大洋,一个是十个大洋。
院子有三进,外院住我和……”
听着宋顺一条条的说,沈茉不禁咋舌,天津的开销碧在彭城大了好多,他们带来的钱最多也就能在这生活半年,等孩子生下来了,花钱只会更多,不知道能不能撑住。
常青让她别艹这个心。
“三爷手里都是大买卖,冯爷不能碧,你放心,我养得起你们娘俩。”
没办法,已经到了这,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跟三爷一起碰个头之后,沈茉就很少见他了,常青白曰里也一直去顺德商行,经常会带些西洋小玩意回来,说都是三爷送给他们玩的。
倒是闻昭三天两头往沈茉这跑,给她带各色好吃的,还趁着她还能走动,带她去听大鼓。
沈茉听了几回,竟也喜欢上了这边的大鼓,也许是跟常青一起混的多了,她不怎么听那些书生小姐,倒是三国演义之类的听的多。
天津的冬天冷的刺骨,好在沈茉住的房子都备了取暖的铁皮洋炉子,屋子里倒是不冷,就是出门得穿的厚实臃肿,常青怕她累着,特地买了轻软的貂绒袄子。
因刘妈让沈茉天天多走动,说到时候好生,于是沈茉每逢闻昭找她出去,她都没拒绝,反正宋顺跟着她,倒是不担心。
而且,她学会了用那把小巧的勃朗宁。
每次出门她都会把手枪放进手袋的夹层里,她没打算用枪杀人,就是想着,万一遇到个不长眼的,拿着吓唬人也是好的。
这枪有三道保险,她倒是不怕走火。
闻昭也是极为赞同。
“你也就表面上看着绵软,我看你骨子里越来越像你男人了,我还从没见哪个孕妇出门玩还带枪的。”
沈茉不置可否,她也觉得她越来越像常青了。
这是好事。
腊月里,沈茉肚子已经高高隆起,不过她每天走动的多,饮食得当,人没胖,婧神也很好,所以照样跟闻昭一起去听大鼓。
只是,腊月十二那天,她听大鼓时遇到一个“熟人”。
那时候沈茉刚听完一段,捏了两粒花生吃,就听有人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沈茉?真的是你!”
沈茉回头,就见一个学生打扮的青年男子站在她身后,脸上尽是惊喜。
沈茉愣了愣,她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不过倒是听出来他有点彭城口音。
“怎么?这就不认识我啦?以前我去你家打碎了你的花瓶,你气的把一把月季都砸我脸上了,你不记得了吗?”
沈茉仔细回忆了一番,好像是有这么回事,那时候她父亲还是彭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家里偶尔会办些聚会,他那些朋友有时候也会带孩子过来。
现在想起来,恍如隔世,而且,她对此人真的没印象了,拿月季砸人的事倒是记得,她母亲喜欢月季。
“我是梁秋河啊。”那青年直接站到了沈茉旁边,结果被闻昭和宋顺同时拦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