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水灯躲在房间不出来,软嫩的小脸上满是泪水。要是赵玉青看到了,定是要好好心疼一番的。
可惜赵玉青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这样走了,这番场景必然是看不到了。
他这样很难不让水灯伤心难受,毕竟水灯相认后回了赵家后,赵玉青是十分疼惜这个妹妹的。两人兄妹情深,此次一别,却不知何时能见。
水灯这个世界上最在乎的就是亲人,娘走了,她就只剩舅舅和哥哥了。千辛万苦才回到赵家,和家人团聚,回来这两年,她就一直很依赖赵玉青,可是这些日子太短暂了,比和娘在一起的日子少的多得多。
这日她犹如掉进了一个漩涡,反复自问:为什么哥哥也要离开呢?
她头靠在床柱上,脸上还凝着泪,回来后她一粒米未进,就呆在房里。
终究是女儿家的闺房,赵适康不敢硬闯,可作为舅舅心里还是很担心的。
便是这会儿,叶蕊轩就来敲门了。
“水灯妹妹,你给叶姐姐打开门吧,多少吃点东西,还真别说,你们这里的菜真是好吃,好不容易给你留了些,不吃就冷了啊,到时候吃起来就没滋没味了。”她贴心地劝道。
水灯听闻是叶蕊轩敲门,回了神,便把书信折好,放进了枕头底下,用手抹了抹脸上的泪水,赶紧过来给她开了门。
叶蕊轩将饭菜放在桌上,她转身瞧着这小姑娘水灵灵的眼睛都哭红了,可真真叫人令人心疼啊!
她心想十六七岁的漂亮小姑娘真招人稀罕,哪像戏班里那个丑八怪烂粉桃,同样也是十六七岁,小粉桃模样丑不说,做派骚里骚气,看着就让人觉得矫情。
来苏州这几日终于不用看见那个丑八怪,眼不见心为净。
叶蕊轩也当出来玩一趟,想着这小姑娘这么伤心,就转移她的注意力,她坐到水灯旁边,便提议道:“水灯,我第一次来你们这儿,明天你带我出去逛逛罢,反正我也留不了多久,行吗?”
水灯想着叶蕊轩辛苦护送自己回家,自己总应该尽尽地主之谊,就答应了。
“好。”
……
翌日。
上海。
林路昨晚被岑沅黑着脸叫去谈话,简直被吓得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鬼节已至,他晚上真的不想出门的。
他压低了帽檐,今日特地来找安插的“第二张牌”。
车停在隐蔽处,施飞岚上了林路的车。
只见是一名英姿飒爽的女性,穿着干练的职业洋装,头发盘得干净利落,月眉星眼,面容清秀。
她此刻却有些不悦,问道:“怎么,四爷这么急,派你来找我有事?”
“没,没什么,就是问问沈德武那老家伙最近的动静,你们新婚,他不是打算消停一会儿吗?最近怎么又动手了。你这个小娇妻的魅力可不大啊。不好好缠着他,怎么让他还有心思忙别的事情。”林路昨天憋了一肚子气,这会儿居然还有心情和人开玩笑。
施飞岚见他每次这副流里流气的姿态,颇为不满,面上继续冷着,“你也知道我的身份,于公我从头到尾也不过是个小秘书,有些事情我也不是很了解。”
“哟,才刚嫁进去就调转枪头了?你这个职位可是能接触很多普通职员接触不到的东西,况且你现在是那老家伙的姨太太了,他还用防着你?”
施飞岚听林路一口一个“老家伙”,心里有些不太舒服,“你们要的东西没这么快,既然这么不信我,何不换人?”
她从未忘记自己的目的,又继续说道:“况且沈德武他本身心思就沉重,任何人都提防得森严戒备,他没这么容易就相信别人,你们需要的办的事情,还需要些时日。”
说罢,她就下了车。
林路摸了摸鼻子,最近一个个的怎么火气都这么大。
……
苏州。
水灯镇,水灯节。
水灯虽有些闷闷不乐,可一出来就马上换了一副开心的面貌,虽然心底仍是惆怅,但出来玩不能扫人家的兴。
水灯和叶蕊轩是傍晚时分,吃过饭才出的门。
逛了一会儿,现在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
今日是水灯节,镇上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会在这天晚上,放一盏水灯。
当地的人在节日放水灯的这一习俗,也不知是从哪个朝代就有了的。
不过据《吴淞志》里记载,大约明朝时期,过路旅人经此小镇,当时正值中元节,河边放着无数盏水灯,波光潋滟,灯辉熠熠,水波粼粼,甚为壮观,因此记载为水灯镇。
放水灯,其实是为了祈福和消灾。一年也就这么一次,叶蕊轩也想凑个热闹,于是和水灯一起买了两盏水灯,点了蜡烛后,捧着走到河边,往河里放。
今晚上镇上也特别热闹,平日里这么晚,老人家早就休息了,今日因为是节日河边聚集了不少老人带着小孩。
水灯放了盏灯后,她在河边蹲着身子,十指交错相握,闭着眼祈福许了个愿。
旁边的叶蕊轩,观察着水灯,便照着做了一样的动作。
两人在回去的路上,叶蕊轩有些好奇,问水灯许了什么愿。
水灯说,“希望哥哥和舅舅平安健康。”
叶蕊轩想了想,说:“那我和你的愿望差不多。”她希望那两个家伙也平平安安的,然后到自己的话,那就希望自己可以做喜欢的事情做一辈子。
……
翌日,叶蕊轩就回了上海,临走前,赵家人塞了好多东西给她。这家子人热情得让她有点招架不住,当地的小吃特产,塞了满满的一箱子。
叶蕊轩出发的早,当天回到上海的时候,才不过下午,天色未黑。
回了棠春班,叶蕊轩刚进院子就看到那个丑八怪和她的丑丫鬟。
不知道是不是这俩人一早就搁这儿守株待兔来了,怎么有人就这么闲?
叶蕊轩见她那副模样,估计一会儿准要开始耀武扬威了。
小粉桃正值碧玉年华,穿着一身丝质淡绿色旗袍,最近烫了时髦的卷发,脖子上戴着那个银行小开金公子新送的珍珠项链,脚上穿着一双白色低跟皮鞋。
她坐在鱼池边故作一副安静娴熟的模样喂鱼。
小粉桃缓缓地、优雅地起了身,她两日不见叶蕊轩,面上换了副笑容,暗地里却有些阴阳怪气的。
她朝着叶蕊轩打了声招呼:“叶姐姐可回来了呢,大伙儿可想死你了,这两日不在,大伙儿可忙了。哪像你,还有空去探望亲戚。”
小粉桃旁边的丫鬟,名叫阿凤,叶蕊轩记不清她的全名儿,或许,大概叫龚六凤还是龚三凤的吧。
但叶蕊轩在心里给她取了个外号叫阿鸡,她认为这个丫鬟是个非常讨人嫌的。
这丫鬟自两年前跟了小粉桃后,来到棠春班几乎没几天是消停的,是个嘴碎的,像只山村老母鸡,整天咕咕叫,话多就算了,背地里还爱讲人是非。棠春班凡是个活的东西,都被她说过一嘴儿。
叫什么阿凤,叫阿鸡才配她。
不管怎么说这主仆俩都是一样惹人讨厌。
这阿凤这么惹人讨厌,在这儿戏班能呆这么久,也亏了她够谄媚,能够哄住自己的主子。
叶蕊轩自然是不把小粉桃放在眼里,毕竟这丑八怪还没有厉害到能把她当个对手,况且这人脑子蠢,不足为戒。
但是小粉桃旁边的这个丫鬟,就没这么简单了,叶蕊轩认为自己的直觉向来都准,她一看就看穿了这丫鬟有够虚伪且心地不单纯,所以她一点都不喜欢这个阿凤。
阿凤开口帮腔道:“是啊,您都不知道,这两日粉桃姑娘是真的忙,每场都宾客满座,座无虚席,很快粉桃姑娘就是棠春班的第二根台柱子了,呵呵。”说完她捂着嘴笑了起来。
小粉桃对阿凤说的这番话很满意,高傲地扬起头颅,可嘴里又是另一番话了:“瞎说什么呢阿凤,我和叶姐姐比还差的远呢。”
呵,故作谦虚。
这主仆俩一唱一和真有意思。
叶蕊轩皮笑肉不笑,“那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啊。”要是真知道和她差的远,就花点心思在唱戏上。
说完,她便绕过小粉桃上了楼,回了屋。
小粉桃嘴向来笨,一时被噎住了,还来不及反驳,这叶蕊轩就走了。
叶蕊轩回了屋,就开始犯干呕,没办法,她克制不住。
每次看见小粉桃,就想到那段阴影,这人还经常在戏班里晃荡,躲都躲不掉。
本一开始小粉桃刚进戏班的时候,叶蕊轩也没这么讨厌她,认为这姑娘顶多是蠢笨,也没什么坏心眼。
却有一次在酒楼同岑沅林路相聚用餐,她正巧遇到小粉桃进了隔壁包间,当时她想过去打声招呼,结果好死不死从门缝里看到,小粉桃这会儿怎么在陪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
那老头,叶蕊轩瞧着觉得有些眼熟,呃……
这老头好像是经常来听戏的戏迷,曾经色眯眯地盯过她,后来被岑沅的人解决了。
可是这老头怎么对小粉桃动手动脚的,看样子这老色鬼预备要对小粉桃图谋不轨,叶蕊轩正想踹门进去解救,毕竟也是同一个戏班的相识,不救不太好。
却看到小粉桃主动退下那老色鬼的裤子,她埋下头去……
接下来的一幕太荒唐了!
那个女人在干什么?叶蕊轩住了自己的脚,身子瞬间僵直,天呐!那老头子都能当她爷爷了。
当即辣的叶蕊轩眼睛痛,完了,看到这种场景,会不会长针眼呢?
她转身逃回了包间,一桌子菜,她怎么都吃不下。
当时林路还调侃她,说她为了保持身段,饭都不吃了。
可怜她无处诉苦。
叶蕊轩一想到这段就反胃,为什么要让她一个单纯的童子,看到如此龌龊的画面啊。
她从小就讨厌男人,尤其是色眯眯的男人,除了林路和岑沅还有师丈。
她讨厌和任何男人接触,连时班主都不怎么爱搭理。
因有岑沅捧她上位,出了名后,她也从来不需要出去应酬,也不太知晓这种事情。
但是看到这么真实的场面,她还是招架不住,落荒而逃了。
尤其日后,小粉桃在戏班,不花功夫在本事上面,天天想傍有钱的爷儿,这就更让叶蕊轩鄙夷了。
不过据说那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前阵子翘了辫子。
不久后,小粉桃就另外傍了一位爱好皮黄的银行小开,这说明她还是挺有本事的嘛,只不过心思不在唱戏上面。
那位少爷是对小粉桃疼得紧,每次小粉桃上台都来捧场,为她花了不少钱。
小粉桃总说那人会娶她。
叶蕊轩每次听了都想翻白眼,是个人都看出来,那位少爷不过是把戏子当成消遣的玩物,怎么可能真的娶她。
越是高的门第,越不可能。
叶蕊轩自然没这么闲,没功夫去开导小粉桃,毕竟人家乐在其中。
万一哪天真被娶了做了个小老婆,或者上不了台面的外室,也是她求仁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