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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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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眼睛眨得池晏都快觉得他可能得了眼疾。

“大人!”乔什的声音都提高了几度,“我可以卖给您六十个奴隶!”

“只您一个金币!”

这个价格是真的便宜的过了头。

乔什已经丧失理智了,他对池晏说:“现在各地都有很多无家可归的平民,我们只需要抓住他们。”

池晏吃了一惊,现在的局势已经坏到这个程度了吗?

偏偏乔什还很为自己的生意头脑感到得意。

池晏装出一副很镇定地样子:“既然这样,那你就送六十个奴隶过来吧。”

“人族奴隶多一点。”

乔什连忙说:“四十个人族奴隶,您觉得如何?”

池晏点头:“很好。”

乔什马上露出一个被心上人认可的甜蜜笑容,看得池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因为乔什的坚持,池晏也没给定金,大约是为了早点把人带过来,乔什甚至没在城堡里住一晚,顶着外头的暴风雪,就坐车回去了。

并且承诺十天内把人带过来。

大约……当个万人迷还是有好处的?

池晏有些茫然的想。

冬天并不好挖黏土,因为表层土地都被冻硬了,所以池晏只让奴隶们在没下雪的日子,去挖一挖没被冻硬的土。

总不能叫他们一整个冬都窝在房子里,更何况就算池晏不让他们出去,他们那自己也得去树林里砍柴,毕竟木炭的量是绝对不够的,秋天烧得再多,大部分也拿去炼钢了。

大河就要去挖地,他穿着之前池晏奖励给他的一生粗布衣服,在里面塞满了烘干柔软的枯草,深吸了几口气后,才拿着铁锹出门。

母亲很担心他:“一定要小心。”

外面除了雪以外,还有雪化又冻结后产生的冰面,要是滑一跤,说不定就会摔出个好歹来。

大河:“没事的妈妈,我穿的这么暖和,还有鞋。”

鞋是兽皮做的,也是大人给他的奖赏,在奴隶里,大河已经算是非常与脸面的了。

而且他现在虽然名义上是奴隶,但行使的却是自由民的权力,他是自己选择去挖土的。

像他这样的奴隶并不少,都是上一次跟着骑士大人去迎击强盗的奴隶。

虽然他们还跟自己的族人住在一起,可本质上已经不同了。

管事的再也不能随意鞭笞他们,他们可以自由的行走在这片土地上。

虽然不能离开领地,但是这样的生活一直是大河憧憬的,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幻想着有这么一天。

能够成为一个有尊严的“人”。

而不是任人欺凌的“牲畜”。

只是他最近发现,只有他一个人是这么想的,其他人都当惯了奴隶,他们已经不懂怎么当“人”了。

而他还不能怪他们,因为就连他的妈妈都是这样的。

大河出门不久,就看见了牛头人们聚在一起,牛头人生来就体格强壮,尤其是前段时间吃的不错,储存了很多脂肪,在冬天也能不穿衣服行走活动。

大河最近都是跟他们一起干活。

牛头人里跟大河关系最好的那个叫吉格,是个刚成年的青少年,他只围了一条兽皮裙,看见大河后就一个劲的挥手:“大河!快来!我们要出发了!”

大河连忙加快脚步走过去,他可不敢跑,摔了怎么办?地上还挺滑的。

他们人人手里都有一个铁锹,吉格对大河说:“这个东西太好了!那么硬的土都能挖开,以前可没有这样的好东西,我们只能先用石头把地砸开。”

吉格说起以前的事,心有戚戚。

那时候可真难熬,他们吃的不多,不像现在一样能在冬天自由活动。

石头都能把手黏在上面,如果硬扯,还得撕下一层皮。

不像现在,他们只需要握着铁锹连着的木棍就行。

以前觉得遭罪的活,现在都觉得很轻松了。

“大人真是太聪明,太有智慧了。”吉格一个劲的感叹。

“如果大人早点来就好了。”

如果大人早点来,他们去年,或者前年,就能过上这样的日子了。

前面的牛头人说:“吉格,你太贪心了!”

吉格挠了挠后脑勺:“知道了,妈妈。”

所有种族里,矮人和牛头人是男女差异最小的种族,就连生孩子,也不像其他种族那么困难,他们的男人和女人基本都长一个样,如果不仔细分辨根本无法区分。

今天他们依旧没有获,挖出来的土跟平常挖出来的没有任何区别。

天快黑的时候他们就回到了屋子里,等着仆人们送来今天的食物。

仆人们每到这个时候,都会提着木桶过来,里面煮好的热腾腾的糊糊,有时候还会有点野菜,不过因为冬天,所以什么野菜都没有。

糊糊就是用麦麸和各种豆子煮出来的,因为池晏的嘱咐,所以糊糊里面也会有盐。

没什么比寒冷的冬天吃上一碗热乎乎的糊糊来更幸福的了。

地们放下手里编到一半的藤框,围在一起吃饭。

他们也晒了蘑菇,把干蘑菇放在热水里泡一会儿,然后放进糊糊里,就能吃一顿舒舒服服的饱饭。

乔什的奴隶送来了,但黏土还没有挖出来。

这次乔什也是亲自送奴隶过来,也因此又见了池晏一面。

“大人,我送来的奴隶虽然瘦了点,但没有一个缺胳膊少腿。”乔什邀功般地看着池晏。

池晏笑道:“你做的很好,以后我如果还要买奴隶,也会来找你。”

乔什看起来感动极了:“能为大人办事,是我的无上荣耀。”

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有一分理智尚存,差点把自己也卖给池晏。

池晏站起来,走到乔什身边,拍了拍乔什的肩膀:“我会记得你的忠心的。”

乔什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被池晏拍过的肩头,他的眼眶都红了,看上去还有些滑稽,他连连点头,激动万分地说:“无论大人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弄到的,都一定给大人送过来!”

池晏:“云朵花的种子,你能弄到吗?”

此时乔什的智商已经降到了负数,大脑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都不能说自己不行,于是他坚定地说:“我能弄到。”

这么容易?

池晏这下也高兴起来:“那就辛苦你了,我让管家给你拾了房间,你在这里休息一晚再走吧。”

乔什当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不少奴隶和自己的属下,身边最信任的人就是自己的侄子。

侄子是个看起来很威武的年轻人,肌肉结实,一身的腱子肉,肩宽腰窄,属于那种在现代能把西装穿得很好看的人,他不太明白自己的叔叔为什么要这么便宜的把奴隶卖过来。

这一趟他们不仅没挣钱,还亏了呢!

虽然抓来的奴隶不要钱,可是抓奴隶需要的人手,和一路运过来都是需要钱的。

他来之前问了自己的叔叔,结果还没叔叔骂了一顿,现在都没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挨那一顿骂。

而且叔叔进城堡见领主的时候也没把他带上。

“叔叔一定是被什么蛊惑了。”阿尔杰烤着火,呼出一口热气,一边搓手一边对身边的仆人说。

仆人也不接话,笑呵呵地说:“主人这么做肯定有他的原因。”

阿尔杰不明白。

最近生意也不好做了,奴隶越来越不值钱,盐价也居高不下,他们每次去买盐都要折损一些人手,运回来卖也挣不了太多——因为买的人越来越少了。

就算大领主,也没有几个喜欢囤盐的,买够能用一年的,说什么也不再买了。

毕竟有的是地方需要花钱。

可他们又不能卖武器,如果他们卖了武器,一旦被发现,可是要被送上断头台的。

“这儿可真不一样。”阿尔杰看向这片土地,“竟然没有奴隶干活,也没人看着奴隶。”

这倒是个新鲜事,奴隶都是懒鬼,只要不看着,手里不拿着鞭子,他们就会想方设法的偷懒。

在他看来,能从平民沦为奴隶的人,全都是懒鬼。

仆人在旁边说:“这里的领主大人十分仁慈,听说还很慷慨。”

阿尔杰想了想,认真地说:“仁慈的领主是活不长的。”

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大多仁慈慷慨的领主,最终都是被自己的好心肠给害死的。

仆人:“主人既然愿意追随这里的领主大人,对方肯定不止只有仁慈。”

仆人已经老了,但身体依旧很硬朗,他跟乔什其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只是他的母亲是女仆,所以他就成了乔什的仆人,两人一起长大,跟其他的主仆关系不同,他们更加亲密一些。

所以他了解乔什,知道乔什不是个蠢人,如果他是一个蠢人,那么就不会有今天的家业。

阿尔杰不怎么相信,他觉得自己的叔叔就是蠢,那些奴隶要是能卖给其他领主,怎么也能挣上一倍的钱。

他的不忿写在脸上,仆人叹了口气,只能又说:“主人是想,如果有一天乱起来,必须要找一个能留我们,庇护我们的地方,主人不是大商人,入不了大领主的眼,而小领主有时候贪婪起来,可以榨干我们的骨头。”

“只有一个仁慈宽容的领主,拥有博大的胸怀,才能接纳我们。”

阿尔杰这下明白了一点,他觉得自己叔叔是想得太多了:“怎么可能乱呢?圣院还在呢。”

仆人摇摇头,不再说话。

如果阿尔杰是他的儿子,自己早就把他的屁股打开花了。

乔什在池晏那里得到了礼遇,虽然不是最高规格的礼遇,但是对商人来说,能得到领主的好脸色,就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

要知道除了大奴隶主和大商人以外,像他们这样的小商人,也得看贵族们的脸色过活。

“跟我说说外面的事吧。”池晏端着姿态问乔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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