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新的生活,从失望低落中抬起头来。
那段时间像是被人快进了一般,不论是情节还是感情,都被压缩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渺小。
戚风遥的生活,回到了四年前的样子。
除了父母离去之外,一切都没有变。
自己还是按部就班的到了大学,学了自己喜欢的专业,和自己喜欢的人交往成为朋友,养了自己喜欢的狗狗,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
第二天开学,戚风遥起了很早,拾好便走去了学校。
刚进食堂,戚风遥便看到孟远坐在餐桌前,旁边摆着一份替自己点好的豆浆和生煎。
孟远抬起头,刚好看到戚风遥走了进来。他挥了挥手,示意戚风遥快点过来。
戚风遥快步走过去,将书包扔在一旁的餐椅上。然后笑着坐在孟远身边,毫不客气的伸手拿起一只生煎往嘴里喂去。
“嗯嗯嗯,味道不错啊!”戚风遥边吃边转过头看向孟远,“我都好久没来吃了,太浪了!”
一旁正在喝粥的孟远看着身旁重新鲜活起来的同伴,也笑了笑附和道,“以后可以经常来啊!喝点豆浆,帮你加糖了。”
戚风遥点了点头,伸手将豆浆端了过来大大吸了一口。随后便眯起眼睛点了点头,“你还记得啊!甜豆浆真好喝啊……”
吃过早餐后,两人打了招呼便向各自的教室走去,开始新学期的第一节课。
戚风遥挺佩服孟远的,身为所有理科科目里面数学垫底的学生,他既没有选择物理化学,也没有选择工程制图,而是直戳戳的跑去了数理学院,选择了质朴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戚风遥以前问过孟远,为什么会选择自己并不突出的专业。孟远回答他说,因为想把自己做不好的学得更好一些。
其实这种事情说来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每个人的选择都有自己的原因,而一一算来时,竟也没有几人的原因完全相同。
初二那年,戚风遥在上进和堕落的路口徘徊过。他的早慧和早熟,让他过早的站在了人生的第一个分界线上。
他陷入了一个短暂的迷茫期,他总是会问自己,为什么要学习。
那时候,他的小姨正在读大学。他便跑去问小姨,自己并不知道以后要做什么,那么自己现在为什么要学习。
小姨想了很久,告诉小小的戚风遥,这件事并没有必要去想那么远。
她问戚风遥,你现在学习的每一门课你都喜欢吗?
戚风遥想了想,告诉她,不是,我虽然成绩不差,但并不代表我都喜欢。我不喜欢英语,不喜欢数学,不喜欢条条框框极度理性的东西。
听到这个答案后,小姨笑了,她随后告诉戚风遥,他现在为什么要学习。
中国的教育被定义为“应试教育”,顾名思义就是所有的教学都是为了考试而服务。
老师照本宣科,学生照搬照抄,最后将已经在脑海中僵化的答题思维应用在各大考试上,去应付一场又一场的考试。
虽然这样的教育体制存在不少弊端,但不得不说这是目前最适合中国的教育体制。
但是这样的体制不适用于大学,因为大学不是普通的以教学为目的的学校。
其实要严格区分“教学”与“教育”的本质意义。这样大家就会发现,大学以前的所有学校生活,都是以教学为主要目标。
而大学不是,大学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重点在于“育”。
几乎每位大学老师都会告诉大一的新生一句话——大学不是来学习的,而是来学习学习的能力的。
所以小姨告诉戚风遥,大学没有那么多限制,只要你肯努力,你可以学到任何你愿意去学习的。同样的,你也不需要再被迫学习你不喜欢的内容。
她问戚风遥,你喜欢这样的学习方式吗?
戚风遥点点头,看向小姨。
这就是了。
小姨说,这就是你为什么学习的原因。没有那么远大的前程抱负,并不关乎到你的未来发展,只是为了你之后能有选择的权利,去学习任何你想要学习的,同样也可以放弃任何你不喜欢的。
云在野刚一开学,便获了一节实验课。
他趴在实验台上,一边盯着数据,一边整理着自己的回忆。
他记性很不好。
并不是记忆力很差劲的那种什么也记不住的类型,而是自己在区分之后,能够将自己不愿意记住的内容,都从脑海中抹去的一干二净。
大脑给予记忆的容量是有限的,所以云在野对自己的记忆内容有很严格的管理。
关于他二十年的人生,他记住的大事其实寥寥无几。因为人生之路过于平坦,顺风顺水到几乎没有记忆点。
但是在那些为数不多的记忆中,有几件事被云在野记得特别清楚。
他记得自己小考的那天,记得自己中考的那天,当然也记得自己高考的那天。
他记得初一时自己喜欢过的一个女生,记得高中时到过的好多封情书,记得大学里拒绝过的很多女孩。
可是他好像有点记不清,记不清那个短暂的出现在他生命中的那个男生。
不是他不愿意去记住,而是记忆好像不愿意留住这个人,并且死命的将与他有关的一切都从脑海中抛开而去。
“在野,在想什么呢?”
小太阳抱着记录本走了过来,抬起手在桌面上敲了敲。
“没什么。”云在野摇了摇头,将脑袋从手臂上抬了起来,“要我帮忙吗?”
小太阳点了点头,云在野便起身跟着他走向另一张实验台。
实验持续了很久,直到下午云在野才回到宿舍。
简单的吃了点面包后,云在野给父母发了条信息报了平安,便拿着浴巾走进了浴室。
热水从花洒里喷出来,浴室的玻璃上便立刻蒙上了一片水雾。
水流浸湿了发丝,又顺着后颈流向了脊背,最后掉落在地面上,顺着水流流入下水管道。
云在野把头抵在墙壁上,颈椎弯出一个性感的弧度。两侧的肩膀有频率的一耸一耸,将云在野此时的心境暴露无遗。
他哭了,他很久没这样哭过了。
上一次这样难过,还是自己因为高烧错过了一次竞赛机会。
而这次,性质也没有差很多,不过是因为短暂的失忆错过了一个很重要的人。
虽然记忆恢复之后,两人相处的记忆也只不过是从两个月拓展至四个月。但这短暂的四个月,也足以让他刻骨铭心。
每每想起这四个月的相处,云在野都会更自责一些,更难过一些。
但他转念一想,这只不过是四个月的激情,又怎么能抵得上戚风遥四年的深情。
于是每每思及至此,他便会更加难过几分。
总觉得是自己辜负了,也是自己亏欠了。
他记得离开的前一天,在find的卡座上,莫寻问他,他到底确不确定戚风遥真的爱他。
他满是不解,便反问莫寻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莫寻告诉他,等人是会上瘾的。因为等着等着,你会发现,如果你不等了,不是放弃了对方,而是背叛了自己。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云在野才整理好自己,裹好浴袍从浴室走出来。
就在刚刚,他做了一个决定。
他决定忘记戚风遥,这样便算不上放弃,也提不起背叛。
两两相忘,就是这段感情最好的结局。
剩下的时间,他会把所有的力都放置在学业和就业,毕竟人生除了爱情,也得有其他的追求不是吗?
他失去过戚风遥,不能将自己剩余的其他财富,再一一拱手让人。
他还有朋友要维系,还有父母要照顾,如果有必要的话,父亲的那家公司,自己也要做好接手的准备。
如此想来,在漫漫人生路上,爱情好像真的算不得什么。
人生中所有带着不舍而失去的东西,最后都一定会以另一种方式回归到你的生命中。
云在野不知道的是,在遥远的另一个国度中,戚风遥刚刚也做好了一个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决定。
不知道是不是该说莫寻真的太了解他,竟真的被莫寻一语成谶。
戚风遥放学后回到家,坐在书桌前改着作业。写着写着,目光便集中在了桌下的密码箱上。
他看了很久,还是起身将箱子拉了出来。
打开箱子的密码,是云在野的生日。
这种事其实很折磨人。一个人离开了,可你的生活还处处与他关联着。你的银行卡密码是他,手机锁屏是他,电脑桌面是他……哪里都是他。
所以即便这个人离开了,你都忘不了他。因为你每输入一次密码,开一次手机,都是在变换着方式,去怀念那个人。
这些道理戚风遥都懂,但他还是这样做了。他把那张从报纸上裁下的照片取了出来,折叠成合适的大小,放进了皮夹的透明层里。
他明白的,所以莫寻也明白。
他做不到忘记,也难以背叛自己。所以最好的选择,便是继续在寻常的生活里,等他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