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老-爱我别走-问情篇(03 上)
作者:barbar1983。
字数:8189。
第三章 上。
改编者语:到了现在小颖不爱男主了,而且越来越下贱,看到不少一直喜欢
这小说的人都已经放弃不看了,或只等结局,甚至也有劝我别写的。其实我也很
灰,但自己的文还是得写下去。人皆渴望感情,所以我们会苦会酸会痛会悲,所
以看到一些人性被灭绝时,我们会感到悲凉。
而月老,正是用不同的巧合演化出一次又一次背叛,将角式放在设定上的人
性一刀一刀在读者面前凌迟。他虐的不止是角色,还有期望人性的读者。不少人
说:看个色文说什么人性?不是自讨苦吃吗?不好意思,我就是没法抽离,因为
这就是我的人性,我总是期望着人性的美。
对於作者,我无能为力,只能在这里给自己,给期望人性的人,还原那被作
者切成碎片的情。所以这个问情篇就是个爱情童话故事。
个人认为,爱情需要取舍,所以接受被爱、还是坚持自己的爱,这是一门人
生的学问。事实上,个人认为的爱情故事是很贴近现实的。张无忌对爱情的犹豫
不决,才真正乎合大部份人的爱情观。
所谓人非草木、谁熟无情?所以要求一个人专一地只爱一个人,根本是痴人
说梦。那怕分开了,终止的只是关系,而不是爱。如果有谁真认为爱是可以收回
的,那请先问一下自己,你爱的是对方这个人,还是男女朋友或者夫妻这个身份。
因为爱,无私。
但爱情,正就是在所有你爱的人中找出最重要的。它就是最好中的最好,所
以它值得唯一,也应当唯一。所以爱情,不止於爱,而包括了取舍和坚持。只有
被坚持的爱,才会昇华成为爱情,才是有意义的。
你可以同时爱上不同的人,但不能同时拥有。如果你把背叛放进爱情,那你
的爱情不过是个屁。
最后,每人对如何取舍有不同理解,所以本故事也是仿效一样留空间给大家
自行决定情归何处。
第三章:是傻是对是错。
上篇?情·债。
爱,是一个动词,是一种情感上的行为。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投入一份感
情、一份执着、一份重视、一份关注、还有一份憧憬。
爱情,是一个名词,它代表了一段由爱而产生的关系和价值。当中有爱、有
回忆、有希望、有忧戚、有生活、还有坚持。
如果你没法为一段爱情而坚持,那只能说,你的爱、太廉价。太或者说,你
的爱、太贱。
又如果,你把一个人的坚持给打碎,那破碎的,还会伴随着他的灵魂。而既
然灵魂已经破碎,那还可用什么来拯救这份爱情呢?用爱吗?不是。当爱情已变
成没法弥补的伤害,其实你什么都做不到………。
锦程视觉。
不经不觉距离我们结婚纪念日又过去了三个半月,在这几月间我和小颖又出
现了不一样的变化。在那漫天烟火下,我感觉到小颖的心有了一些改变。我不确
定这是什么,只是那天后小颖给我的感觉很温暖,更有妻子的感觉。如果过去的
小颖是我信仰的女神,那她现在就像是我身上的一块肉。
其实过去多年来我都把她在我心中美化,将她期望得太完美,所以才会做出
了那挑战自己爱情的傻事。而事实上,世上没人是完美的。人性本就是介於自私
和无私中间,没有任何人可以真的可以对於一生中的所有决择都不会出错。所以
错误的,其实是第一个想去试探人性的人。
而现在的小颖,令我感到很安稳。看着她无时无刻都挂在面上的微笑,和越
发随和的个性,我想,或许这个小颖才是我多年来一直想要的。
看着小颖的又一次脱变,我感到十分高兴,那怕我因私放烟火而被行政羁留
及付了近十万的罚款,还欠了冷冰霜来做担保的人情,但我觉得一切也是值得的。
现在的我又比过去幸福,起码那又生出来的五斤肉说明了不少。而更重要是,
我的梦魇越来越少了,过去一个星期必然会有两晚会被恶梦所惊醒,而现在是两
星期才一晚。但这还是不够,我决定和那段回忆彻底说再见。
虽然我不知道什么原因父亲还是找到了小岛的工作还搬到小岛去,但现在住
的房子给我的痛苦实在太多,住在这里我根本忘记不了这段回忆,经常看到家中
的某些地方便会想起父亲和小颖曾在上面交媾的身影,总是令我感到烦躁和忿怒,
所以要经常要逃往屋顶去透气。
既然忘不了,我躲就是吧。所以我把在深圳投资的房子和现在所住的房子都
卖了,在小颖父母附近买了一所四室一百三十多方另附带天台的房子,准备对现
在这房子说再见。
在经过两个多月的装修,还有我和小颖的亲手布置,今天终於到了完工的日
子。我打开了新房子的门,对着这将会成为我们新家的房子有种仿如隔世的重生
感。但同时却泛起一层愧疚。我走到窗前,看着楼下那台冷家的宾利离开,然后
五分钟后冷冰霜的座驾驶出现在我视线中,我知道是冷送小颖过来。
我对着宾利的方向说了声对不起,猜想她应该到过天台看到了那张长椅伤心
离开。甚至可能会对着这本属於她的位置流泪,但我只是默默在暗里说声对不起
外,什么也没做。
我很渣,我很贱,我活该被千刀万剐。我从来都不是好人,这点相信很多在
职场上跟我有交集的人都可以做证。但更渣的是,我一直在利用着一个爱我的女
人。
其实以我的薪水,竟然在上海和深圳有物业作投资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但
我就是做到了。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我能力强,而是因为背后有一个女人为我默
默付出。
这个女人就是冷冰霜的表姐、我大学的同学、另一个我爱的女人、她叫张子
芸。
子芸是一个很完美的女人,说女神也不为过。她个子不算高,只有一百六十
三公分,偏瘦,就33b而已,样子带着一份温柔的美,性格也随和,但却是外
柔内刚的人。而且家底太好,是一大世家的嫡系,坐拥上百亿美元的商业王国,
是真正的天之娇女。只是她外公正是我们校长,所以才会到我们大学读书。
我和她的邂逅,就只是普通的校园故事。我和她同班,因为开学当天我们都
迟到了,便认识了对方。而往后几天,因为她有事没来上课、我帮她做了几回跑
腿,一来二往我们便成了朋友。然后一起学习、一起参加活动,我们的关系也越
来越近,但却一直平淡。
我们间其实没说过任何爱恋的话,只是有不少次我都会被她的美貌吸引得看
得痴了,然后她便会给我一个微笑、然后拍一下我的头,叫我一声:傻瓜。
虽然我没说出口,但其实我爱她。她给了我当时人生中最大的动力。本来我
便是在乡下出身靠奖学金上大学的穷小子,心里便有着自卑,遇上了一个如此美
丽的女孩,自然需要更努力,所以那时我学习成绩优异、而且在不少层面都有出
色的表现。可惜当我拿着第一名的成绩单和一堆加许状去找她时却看着她从一辆
军号的宾利走下来时,我觉得这世界很灰。
那天她告诉了我她的家庭背景,我才终於明白自己爱上了一个怎样高贵的女
人。即使那次后子芸变得主动得多,经常会让我一个人陪她,但身份的差距就如
天沟,我不管怎努力都高攀不起。
我知道她也是喜欢我,甚至是爱我。我并不怀疑我们对对方的感情,但却不
能不考虑这份爱情对她将来所要带来的困难。我根本给不了她未来,这是现实。
童话故事都是骗人的,爱情不可能把农民家出身的我变成一个王子,即使她愿意,
她家也不会答应。所以那怕她的暗示已明显得带着我去买内衣还问我好不好看时,
我也只能选择装傻。直至我遇上小颖,这份爱才被我埋在回忆中。
这就是我的初恋。
爱,本就是一份触动,加上一些经历发展而来的情感。所以爱上一个人并不
複杂,就是人生中某个时刻遇上一个人,令你愿意为他而无私,仅此而已。所以
人的一生中往往遇上不止一个,甚至会同时遇上不止一个会令你爱上的存在。
而爱情,很难。爱情就是在不同的爱中选出自己最为重要的,并建立出一个
关系模式。所以爱情、不容侵犯。它需要不停在人性中的自私和无私间取舍、并
去坚持,才能好好经营这份由爱而来的关系。而人性,终究是自私的,所以执子
之手与子偕老,这从不是易事,但却是爱情的真谛。
或许正是缘份,小颖的出现,正是我对爱情最为犹豫的时候,而她令我找到
了方向。
这不是我爱小颖比较多的问题。其实爱,很难比较。我相信大部份人跟我一
样,如被问爱现任多点还是前度或初恋多点,我想只要真心爱过的,都没法告诉
自己或任何人最爱的是谁。因为每份爱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人都是特别的,
所以每一份特别的爱,都只会给每一个特别的你。
这是无限大跟无限大加一的分别,比较并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一个人真可以
比较,或真对一个你爱的人绝情,那应该先问清楚自己有没有真正爱过对方,或
你爱的不是对方这个人,而是男女朋友或者夫妻这个身份而已。
但我是个很好胜的男人,换个角度是,我是个很要面子的男人。我暗暗地在
背后更加倍努力令自己变得出色,默默去追赶着子芸的影子,但却没勇气面对子
芸的感情。然而不管我怎努力,差距也不会消失,所以最终,我们只能成为对方
的生命中的遗憾。我对她的爱,还是敌不过我可怜的自尊,我选择了自私,把爱
埋在心底。
我会选择小颖,并不单只因为和她有一个美丽的邂逅,而更重要是我害怕失
去。
爱会令人变得有勇气,但也会摧毁人的勇气。我们因渴望而勇敢,因害怕而
懦弱。而当客观条件令人看不到结果,我们会选择放手,去寻找另一份爱情。小
颖虽然家境也比我好,但以我的学习成绩来说我没有太高攀,而且在生活习惯上,
我们的确很投契,这令我很有安全感,也令我相信我们可以一辈子爱下去。
所以我把我的爱情给了小颖,令她不单拥有我对她的爱,同时也慢慢接收了
我本来对子芸的感情,只留下一颗种子,被我放在回忆里。而我既然选择了小颖
的爱情,她便是我的唯一。所以我只能辜负子芸的感情。
世上大部分人其实内心都有一份寂寞,需要一个伴来填,这是我们对爱情渴
望的由来。而正因为小颖出现时间上的巧合,把我这个坑给堆填了,令我完全没
法离开她。所以我对她的爱已经到了一种信仰般的存在。我愿意为她付出所有,
但也不能失去她。
其实子芸对我影响也很大,因为她,我才意识到守护自己的爱情是需要现实
的条件。
「这狗我没见过啊,都快比你妹妹还高呢!」我就在子芸租的房子,跟她并
肩坐在一起看她过去的生活照。
「是啊!这是我爸在欧洲买回来的给妹妹做生日礼物的,是贵族犬,国内没
有。」她笑了笑解释道。
「国外买?那买加运费可不在少数啊!」我随口问道。
「也不算吧,就三十万……」说了半句,子芸意识到什么,紧张地看着我。
「怎么了?有事吗?」我装作没发现事,但心,却被插上了一把刀,从未拔
下来………。
爱,给不了你生活。当你发现其实你所有身家都买不起你爱人家养的半条狗
时,你便会明白:爱情,敌不过现实。自那天起,我心中便有一股信念在疯狂壮
大着,我要出人头地!我不要再穷!我不要再窝囊的放弃自己的爱情!我不要连
狗都不如。
我,不想失去……。
那天后,给自己建一个家,守护自己的爱情就成了我一生的所有追求。我守
不住子芸,那就用一生去守住小颖吧。
只是,单靠这些并不足够。现今社会,永远是识人比识字重要。一个小农村
出身的男人要在外出人头地,其实一点也不容易。即使你做得很出色,背后看不
起你的人也大有人在。例如当你苦练了好几个月说话技巧,终於把一个新客户哄
得对你相逢恨晚,但对方却在知道你出身后却把你的名片掉入垃圾桶内。又如明
明你做的计划书比别人优秀,却因为你是外来人而不被上司接纳,还暗里把你计
划在别人名下,原因只是他觉得你出身寒微,不配当高层。
社会,的确是腐败的温床。凡要比别人走得快,你便得比人更虚伪、更狠。
这点我相信我两位被我安排了嫖妓却被我报警及让他老婆来找奸的前上司,还有
那些被我查出了把柄而任我宰割的客户一会有深切体会。或许我的下属会认为我
只是个工作严谨的上司,但事实上我却是只披着人皮的狼。择人而噬,就是我的
职场制胜之道。
除了学历,我起点实在太低。我想令这个家变得美好,便只有投入到无血的
杀戮中。
只是这些还是不够。即使你发起了撕杀,机会还是太少。由基层到中高层,
对不少我这种出身的人便已是一个极大的距离。由商户租赁部的营业员,到我现
在公司华人中最高级,管理着几千名员工的区域营运经理,曾和我竞争的便不下
上百人。即使这是外国企业,管理核心都是外国人,但如没背景你根本爬不上来。
所以子芸的帮助,才是我事业上的转列点。也是我埋没良心的开始。
「记着,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帮他。」子芸站在一辆奔驰前回身向一个肥胖
的中年人交代道。
「好的,但是你帮的那个王锦程………」中年人问。
「你听不懂我意思吗?」子芸面色一黑冷冷道。
「我明白了,大小姐,放心吧!包括老闆都不会知道的。」中年人马上立正
回答。
「那你先回去忙吧,我先走了。」说着子芸便上了车。
随着子芸驾车离开,中年人也离开了停车场,四周变得一遍死寂。我强忍着
泪水,从梯角的黑暗中走了出来………。
这是我工作的第三年,我那掉了饭碗的前上司黑了我一个被我谈下来的大客
户的单,只提成已近两万元,等於我当时几个月的薪水。那时候我和小颖刚合力
买了现在这近郊的房子,并把我父母接到城中,母亲却忽然病危。我和小颖匆匆
办了证,正张罗着为母亲做手术。
这正是我最要用钱的时候,连当时的药费也要厚着脸向小颖父母借,所以这
两万对我而言正是救命钱。为此我拿起刀子沖进办公室要跟这上司拼命,最后要
几名保安才把我制服。
幸好客户在签名前发现不是我的名字,跟我公司说了,令史诺介入了这件事,
客户又为我做证明,我才可以复职,并取回这笔僱金。
受了如此大恩,我自然要亲自上门道谢,但看到的一幕却在我小小的男性自
尊上狠打了一把。
我很想把钱退回去,但这的确是我的钱,而且我也不能没有这笔钱,所以我
只能妥协。原来,有些时候,在这个社会上当你没钱的话,连自尊都不配拥有…
……。
那次后,子芸手下那位老板介绍了不少客户给我,又把我为了母亲向上司动
刀子的故事宣扬,令我套着孝子这名义开拓了自己的人脉。所以我的业绩最终包
了公司商户租赁的一半营业额,成就了我事对上第一个起飞期。
事实上,我并不愿意接受子芸的帮助。不单是自尊,还有愧疚,我欠她太多。
我仔细了解过,我这些客户来源,当中近一半跟子芸或冷家的公司有关系。我的
事业,有一大部份不过是软饭。
但母亲的病、小颖怀孕、浩浩出生、父亲退休…………有太多太多的羁绊,
要想令自己的家比别人好,所背负的其实很多。所以最终我只能把自尊和愧疚,
都埋到心底给对子芸的爱作伴,然后妥协、妥协、再妥协。
不止是我的事业,连小颖也由一小企业被挖角到冷冰霜的公司,还在第一天
上班便跟冷做成朋友。小颖告诉我她和冷冰霜成为朋友时,我便起了疑心。两个
美女成为好友这不算什么特别事、但大老闆会主动亲近小职员,这便必须留心的
事。
所以当我在小颖公司楼下接她下班时看到当日子芸驾的车子,我便猜到了大
概,那正是冷冰霜平常开的车子。虽然冷冰霜没有说,而她家族也比较低调,但
有了名字后,她跟子芸有着同一个外公还是被我查到。所以她是子芸派来的事实
却很明显了。
后来我兼管了前线营运,遇到不少麻烦,也是子芸透过冷冰霜为我解决。而
我在上海和深圳的二环区买中旧房作投资,也是子芸托的关系才令银行特批出贷
款给我。
子芸这种女人,我想世间少有并不能形容她。她就是个童话,完美得不可能
存在於这残酷的世界上。
只是,面前这样一个情深的女人,我却无动於衷。我明明知道子芸一直偷偷
为我付出,我却假装不知情,安心的享用她为我送上的一切。
我明明很多次发现她就在我身后远远偷看着我,但却假装看不见。甚至我有
一份责任我需要承担,但我只能装龟………。
「坐在我身边,靠近我,好吗?」子芸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向我招了一下手。
「好的………」我回答。
看着她带水光的双眼,我不忍拒绝,默默坐到她身边,但却保留三公分的距
离。她看着我们间的空隙,咬紧着牙,没有说话。我在心中默数到五百一十九,
她拿出了一枝笔。
「可以为我在椅上写点什么吗?」子芸问。
子芸用一个很複杂的眼神看着我,有伤痛、有期望、有哀求、有不舍……很
多很多。我不敢看她的眼,接过了笔,感觉无比沉重。我知道她想什么,这是电
影(又译)中的一幕,男女主角偷闯入一个美丽的私人花园,看到一张长椅,上
刻着一对老夫妇相伴白头的字句。女主角坐上了椅子,让男主坐到她身边。这是
要跟对方白头偕老的寓意。而电影结局正是两人终成眷属,在满是孩子的公园内,
两人牵手坐在长椅上,怀孕的女主睡在男主大腿上看着孩子们玩耍。
这电影一切都很温馨,很美好,就像一个童话故事,就像子芸。而且电影也
正是子芸给我看的。那时就在她的房子,看到这幕时,她很自然地靠近了我,把
头抌在我肩膀上。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身体接触。是我这生最想向她表
白的一刻,可惜最后我还是不够勇气。
而没跟小颖一起前我不敢,跟小颖一起后我更是不能。所以我拿着笔,不停
思考应写「锦程子芸到此一游」好?还是「友谊万岁」好?。
最终,我不忍再伤害这个被我打了一把的女人。取了中庸之道,只签下子我
的名字。但明显这仍不是她想要的。
「你………还是不愿给我留点什么……为什么你就这样对我??」看着我的
签名,子芸终於崩溃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看着面前的暴雨梨花,我同样
流出了眼泪。我抬起了手想抓住她,但被她用力拍开。
「你滖!!你马上滖!!!不走便杀了你和那淫妇!!!」子芸哭着对我哮
道。
我知道子芸是气话,但看了一眼今天子芸竟忽然带了四个保镖,正远远站在
五十米外看着我,我真怕她会做出什么事。如果只是她伤害我,她杀了我我也心
甘情愿,但我却怕她伤害自己或小颖。即使我已做了选择,但不管她们那一个,
我都不希望她们有事。
我不停向后倒退着,但视线却没离开她。我退了大约十米,默默地看着她伏
在椅子上哭泣。我只能远远地陪着她哭,但却不敢靠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子芸的哭声慢慢停止下来,但我的心却越来越软,我
想,到底我的选择是对还是错呢?我开始怀疑。
此时,子芸忽然站了起来,对我这方向打了个手势,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正
在她的保镖包围下。而在我未有反应时,他的保镖们已把我按在地上,然后我感
到颈后传来一阵剧痛,晕了过去………。
当我第二天醒来时,我已经在自己宿舍的床上,身体明显被清洗过。但身上
多了几个针孔、下体及腰部的肌肉都隐隐作痛,都在暗示着我那一夜发生的事。
我很想确认这夜发生什么了事,但是我再找子芸时,她便如何青春一样,消
失在我眼前,陪同的,还有公园的那张长椅。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中,我试过偷偷把想办法找她,但都不成功。而且因为考
试已近,我不得把精力集中回学业上。毕竟我是但靠奖学金生活的人,名次是不
能掉的。所以到我再次要找她时,已经是那一夜后的第四个月的事。
我厚着面皮去找子芸的外公也就是我的校长,但他老人家劈头便是开骂,要
我离开小颖,所以我们自然没什么可以谈的,我不肯。
他只用了一又四份之三秒便把我摔了出来,是摔的。我第一次印证了什么叫
高手在民间,我猜应该是传说中的武当太极。当时我只这平日随和的老人家怒气
匆匆的抓起了我的一只手,在他身前拖出了一个大圆,把我调转了方向再将我用
力往外一推,我便已经在门外来了个狗爬。在我的面部没准备着陆前的凌空一瞬
间,我向我的胯下方看去,刚好看到校长在自己胸前耍了个太极的收功姿势。然
后我的面部在走廊的地板上硬着陆,而校长室的门被关上。
那次后,子芸便真正从我生活中消失。因为当时很多资讯不像今天般在网上
普及和公开,而我也只知道子芸家同时经营很多不同行业,却没有名字,所以以
一个大学也没毕业的穷小子来说自然查不到什么。而她其他朋友比我知道的更少,
便更不用想可以帮忙了。所以我随了每隔一段日子便去校长处捱凑外,我根本没
其他方法找她。
最终,三年过去,直到重遇子芸,我一共被凑了四十三次。但除了把铁布衫
的功夫在面部上练到满级外,我还是没有子芸的下落,还要做了个假消息去安慰
对子芸感到愧疚的小颖。但却也不算全无收穫,在最后一次,也就是子芸出现前
不久,我跪在校长前跟他说了我父母的事,还有已跟小颖结婚了,只是希望见一
下子芸,看到她也得到自己的幸福,了却我的心愿。
本来这次我已做好了重伤的准备,但老人家却没有出手,只是把我拉了起来,
说了两句话便把我推出门口。我站在门外、脑子一遍空白的呆站了半天。
「我没你这个孙女婿。你枉为人父」。
我,枉为人父………………。
上篇-情·债(完)。
预告:
下篇-童话。
爱情,不过是个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