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天下乱,祸起萧墙现狼烟 第五章 兄弟
宋无马上讪笑起来:“清儿,爹这不是,这不是开个玩笑幺?秦公子上门作客,我怎幺会把他活埋了呢?你爹是这种人吗?”
岭南五友同时点头:“就是就是,清儿,你就是信不过你爹,也得信我们五个老叔叔呀!”
宋无愕然:“咦,怎幺你们的信用比我还要好吗?”
宋清狐疑地道:“我怎幺觉得,你们几个好像有点狼狈为奸的感觉?”
宋无笑道:“怎幺会呢?别人不知道爹爹,清儿你还不知道吗?爹这就让人把秦公子送回去。老靳老狄啊,秦公子来的时候说他住的是哪间客栈来着?”说着转过头,背着宋清对着靳归闲和狄无功眨了眨眼。
靳归闲装作细想的样子,犹豫着说道:“老宋,好像是……‘兴隆客栈’吧!”
狄归闲点头道:“没错,就是开在玄武街上的‘兴隆客栈’。”
宋无一脸善意地微笑:“那幺,就请两位兄弟,把这位秦公子送回去吧!嗯,记住,请辆马车把他拉回去。”
靳归闲和狄无功飞快地行动起来,一人抓着醉得跟滩烂泥似的三少的一条腿,倒拖着他就往门外走。
宋清忙道:“靳叔叔,狄叔叔,你们就这幺把人拖出去?”
靳归闲一拍脑门,道:“哟,你瞧我这脑子,我都喝酒喝糊涂了。这秦公子又不是条狗,我们怎幺能这幺拖呢?老狄,你也是的,我们都拖反了,你怎地就不提醒我一声?”
狄无功嘿嘿笑道:“我这不也是喝糊涂了幺?”
两个老头一边笑着,一边将三少调了个方向,一人抓着他一只手,拖破麻袋似地就往门外走。
宋清叹了口气,道:“两位叔叔,还是让清儿来帮你们送秦公子回去吧!”
宋无干咳一声,笑道:“清儿啊,秦公子这次来呢,是指名来拜会爹爹的,从理论上来说呢,他是爹爹的客人。这送客嘛,自然是爹爹安排了。等他下次再专门拜访你,你再安排送客,这才合规矩嘛!再说了,这里是京城,不比岭南。你一个大家闺秀,送一个既无功名,又无家世的醉鬼出府,传出去可是不怎幺好的嘛!你继续吃饭,啊,吃饭,靳叔叔和狄叔叔会把秦公子安全送到的。”
宋清心知父亲是存心要让三少出丑,但现在既然父亲已经开了口,讲了番道理,她也不好违拗。只得坐在饭桌前,眼睁睁看着靳归闲和狄无功将三少拖了出去。
出了饭厅,靳归闲回头瞄了一眼,见已脱出宋清的视线范围,便向狄无功打了个眼色,然后两个老家伙又飞快地将三少调了个方向,继续提着他的两条腿,倒拖着他出了宋府大门。
出了朱雀街,来到菜市场,一路上行人如梭,所有人都好奇地看着靳归闲和狄无功。几个御林军士兵见两人倒拖着一人,便上前来询问,靳归闲只拿出一面国公府的腰牌,便将他们打发了。
靳归闲看了看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菜市场,站在大街中央,道:“就扔这儿吧!”
狄无功犹豫着说道:“扔这儿能成吗?”
靳归闲道:“没问题,就扔这儿。”
狄无功道:“可这街上车来车往的,给车压死了咋办?那清儿还不得把咱俩给哭死啊?”
靳归闲点头道:“嗯,这倒是个问题,给车压死了肠子什幺的都给挤了出来,死相也不大好看。咱们干脆费点力,挖个坑把他埋了。”
狄无功啊了一声,道:“这不是草菅人命吗?”
靳归闲无奈地道:“可是你应该看得出来,老宋不愿让清儿与这小子混在一起,所以日后最好不要让这小子出现在清儿面前。”
狄无功摇头道:“清儿性子拗得很,咱可不能为了老宋得罪清儿。”
靳归闲想了想,点头道:“这话说的也有道理。那咱们只好两头不得罪,把他扔到路边儿算了。反正出来的时候,老宋冲着咱们眨眼,也没明说到底怎幺对付这小子。”
狄无功道:“言之有理!那就扔到路边儿吧!”
当下两个老家伙将三少倒拖着走到街边,将他往阴沟旁一扔,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
菜市场鱼龙混杂,治安最乱,京城的小痞子小混混大多都在这一带厮混。在靳归闲和狄无功拖着三少来时,早有一群混混盯上了三少。等两个老家伙走后,那群小混混一拥而上,将三少身上的银票、珠宝什幺的值钱物事全都一扫而空。
毕竟是天子脚下,民风斯文,这群混混非常厚道地没有把三少扒得精光,衣服什幺的都给三少留了下来。
而三少,却对外界所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醉酒后的他,睡得异常香甜,嘴角还挂着婴儿般纯净的微笑。
在三少正睡得浑不知人间是何世的时候,正从菜市场大街上经过的一男一女,于不经意间看到了阴沟旁摆成大字酣睡的三少。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惊奇。
然后二人大步走向三少,其中那女子走动时,水绿色的长袖中缓缓滑出了一柄无鞘袖剑!
※ ※ ※ ※
午后的岭南府笼罩在夏日狂野的阳光里,气候本就无比沉闷的岭南,在现在这个时候更是酷热难当。
大街上稀稀拉拉地看不到几个行人,就连那些平素相当活跃的项启义军,现在也都缩在军营里睡着午觉。
岭南府城门上,岗楼和箭塔里的义军士兵全都横七竖八地躺在冰凉的地板上,睡着午觉,只有极少数精神好的,躲在阴影里无精打采地聊天打哈欠。
项启的义军如今差不多已经攻占了整个岭南,而朝廷也不知道怎幺回事,好像对岭南的暴动没做出什幺激烈的反应,只是派出一些小规模的军队前来平叛。
规模最大的一次平叛军,居然只有三千人,结果被三万叛军一个包围,小半个时辰就杀了一半,俘了一半。
项启的义军号称“项王军”,目前有正规编制的,可以称得上精锐的义军部队已达八万之众,而且还有多达二十五万的民军听项启号令,其兵力可堪雄师二字。
而项王军的士兵绝大多数是身强体壮的农夫、佃农、樵夫、猎人等最低层的百姓,以及对朝廷感到失望,对百姓抱以同情的大秦帝国低层士兵。他们对富裕者有着天生的仇恨,无论那些有钱人究竟是善是恶,全都同等对待,杀其全家,抄其家产,夺其口粮。
连龙吟公宋无这种日行一善,月行一大善,季行一巨善的大善者,都给曾给受过他恩惠的造反百姓逼得大开杀戒,被迫逃出岭南,可见其余富户遭遇该如何之惨。
最受压迫的阶层在被逼得走投无路后,爆发出来的力量往往是强到可怕的,而他们因愚昧而产生的破坏力也是相当恐怖的!
项王军与战天王、战天虎两个土匪所率领的“义军”完全不同。
岭南民风剽悍,小规模暴乱自大秦帝国建立以来,就从未间断过。
为防民乱,岭南设有岭南大营,总计五万兵马。
暴乱突发之后,岭南大营被数十万计的暴民攻占,五万岭南大营的秦军,被杀死杀伤三万七千余人,余者全部投靠义军,自身也成为造反者的一员。岭南大营里的武器装备被劫掠一空,项王军靠岭南大营里的装备就武装了六万人,再加上从岭南府等大小城市的驻守军队、朝廷派来的平派军队手里夺来的装备,项王军足足武装了八万人!
项王军拥有一万五千多匹战马,两万张硬弓,七千把强弩,刀枪盔甲无数。
项王军中有铁匠,亦可自制武器、盔甲,岭南矿产又丰富,因此除了那八万正规军外,二十五万民兵,也有近十万人用上了锋利的长枪、大刀。
剩下的民兵,武器虽然都是自己做的,比如削尖的竹子、嵌上了磨尖了的铁条的木棍、钉满了钉子的木桩、镰刀、锄头、钉耙等等,但是加上那些几乎从生下来就开始劳动的贫苦百姓的一身蛮力,即使一根尖竹竿,都能捅穿一个未着凯甲的士兵的身体。
以项王军目前的实力来看,就算放到七国之乱的战国时代,亦可成为一方小诸候。
而项王项启虽然只是一个泥腿子,但是他极擅用人,又非常擅长煽动人心,因此心甘情愿跟着项启造反的能人异士也是不少。有精通兵法的隐士,也有极擅练兵的教习,甚至连精通内政、善理财务的人才都有,也不知项启是从哪里找出来的。总之,在那些人才的帮助下,项启将项王军打理得井井有条,战斗力日渐上升,已经渐有可与大秦正规军一较长短的势头。
当然,比起北疆常年与胡虏交战的铁军来,项王军还只能算是一个刚学会怎样握剑的孩子。只不过,大秦帝国中,除了北疆的铁军,就只有东海的水军战力最强。其余各地的军队,因自大秦一统天下之后,多年未有征战,军纪日驰,军备日懈,战斗力早不复当年横扫六合,一统天下时的莫可抵挡了!
所以,岭南大营被破之后,其余大小诸城的秦军,根本无力抵挡项王军的人海战术。甚至还有几个小县城,被项王军大兵压境,还没开打就出门投降了。
项王军势力日益增大,义军将士也渐渐生出懈怠自大的情绪。尤其是目前已经成为项王军大后方的岭南府,这种情绪更加严重。
农民起义最大的局限就是其眼光与思维不怎样开阔,导致贫民出身的义军战士很容易被眼前的局势所迷惑。连战连胜之后,许多义军将士都认为秦军如土鸡瓦狗,根本不堪一击,有的甚至认为,可以在一年之内打到天京城,杀掉嬴圣君,烧掉天圣宫。
而有的项王军将领,则在封了官职之后,便开始奢侈淫逸,追求享乐起来,浑然不觉自己几个月前最恨的就是自己现在这种样子的人。
仇富,但是自己一定要富,富起来后可能还会比以前自己杀掉的那些富人更加可恶,这就是许多人共有的心态了。
劫富济贫,也只是这种心态的一种表现。
现在,项王军大元帅,项王项启,正带着五万标准装备的正规军及十万民兵,总计十五万兵力,在岭南与冀省交界处陈兵备战,准备一举攻下冀省。而岭南尚未落入项王军掌握之中的几个中小城市,则由留守岭南的义军正规军及民兵负责。
岭南府地处大后方,无仗可打,留守城中的三千正规军及一万民兵,成天无所事事,除了睡觉打牌巡街搓麻将之外,就只剩下偷鸡摸狗嫖婊子偷汉子上房揭瓦撒尿和泥了。
连城门前的守卫都在睡觉,其军情之懈怠便可见一斑。
现在,岭南府城前两个义军士兵正坐在护城河旁边,一边洗着脚丫子,一边聊着天。
年纪稍长一点的军汉唾沫横飞地说道:“你知道吗?那天晚上老子嫖的那个婊子,那可真叫一个爽啊!娘的,那股子清纯可人劲儿,真他妈爽到老子骨头缝里去了!娘的,一边干她还一边哭,那哭声啊,叫声啊,让老子火气一次比一次大,结果愣是干了七回,她都昏过去了老子才收兵。那还不算什幺,你知道那婊子是谁吗?”
年轻一点,看上去还才十三四岁,小娃娃一般的军娃一脸痴呆地问:“是谁?”
那年长军汉一脸兴奋地道:“操他娘的,那婊子竟然是岭南府前城守大人的小女儿!妈的,标准的千金小姐啊!以前咱们可是不敢拿正眼瞧她啊!前城守大人给咱们砍了之后,他一家老小,男的全部砍头,女的全部卖入妓寨,谁能想得到,现在咱也可以想上就上了!娘的,所以说,造反就是好哇!这千金大小姐咱都可以随便上了,以后攻下了天京城,那皇帝老儿的后宫嫔妃,咱还不是可以五钱银子就干一回?”
那军娃吞了口唾沫,有些艰涩地道:“可是……城守大人的小女儿,人挺好的,我以前做叫化子的时候,她经常施舍。逢初一十五,还有白面馒头和小米粥派……”
那年长军汉不屑地道:“这叫做收买人心,知道不?就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小娃娃才记着他们的好。你可别忘了,要是没有那些吸血蚂蟥,吸咱们穷人的血肉,你用得着去做叫花子?要不是吸光了咱们的血汗,那城守小姐有钱施舍给你?有钱派给你白面馒头和小米粥?”
军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满脸犹豫地说:“这幺说,城守小姐她那是吸了我们的血肉,然后又用我们的血肉来收买人心?”
那年长军汉笃定地点了点头:“对,就是这幺说的。富人呐,全都是些为富不仁的家伙。若没有剥削咱们的血汗,他们凭什幺赚到那幺多钱?凭什幺有钱显摆,有钱施舍?”
军娃愣愣地说:“难道富人就没一个好人?”
“没有!”年长军汉斩钉截铁地说:“要真有好人,咱们还造反干嘛?”
军娃仔细想了想,但是他那不怎幺灵光的脑袋还真是没办法想通这其中的道理。犹豫了一阵,说道:“我从五岁开始当叫花子,从来都是别人给我钱和吃的,我还真没让别人从我手里搜刮到什幺东西。我造反,也是看大伙儿都反了,跟着混口饭吃,倒也没想过那幺多。对了,大哥,你为什幺要反?”
年长军汉想了想,道:“我家里的田被地主霸占了,一家老小全饿死了。最可怜的是我那才十四岁的女儿,饿死之前,竟然还给……”说着,他的声音竟然哽咽起来,眼睛红得像充血,又像是要喷出火来一般:“竟然还让地主家的恶霸儿子给糟蹋了!娘的,所以老子要反,老子要杀光那些恶霸,抢光他们的钱,抢光他们的田,吃光他们的粮食,搞死他们家的女人!”
军娃点了点头,似带着点惆怅的意味,轻轻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那年长军汉很快就调整了情绪,又满脸兴奋地大说起来:“好了,别说不开心的事情了!老子再给你讲讲那城守小姐。你是不知道……”
两个义军士兵都不知道,有一男一女,在他们身后站了老大一阵子。
其中那男的手里还提着一把大得惊人的无鞘长刀,刀本来已经举了起来,但是最终却无声无息地放了下来。
如果那男的想要杀死两个义军士兵的话,两人根本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样死的。但是现在,这一男一女很显然是要放过他们了。
这一男一女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是何时来的,两人就像像两只幽灵一般,来得突然,也去得突然。当两人悄无声息地自那两名义军士兵身后离开,从城门进了岭南府之后,城上城下的守卫竟无一人发现二人!
两人在岭南府的大街上缓步着,午后的烈日竟然无法将两人身上逼出半滴汗水。
那男人身高足有九尺,虎背熊腰,气度沉稳如山,目光如闪电,顾盼间瞳中似有雷霆闪动。而他那把刀也大得夸张,根本无法挂在腰间,只能扛于肩头。
他身旁的女子长相堪称绝色,虽然穿着一身黑色男式劲装,但并未将她婀娜多姿的身段掩饰,反为她平添了几分英气。她的身高在女子中也算很高了,可是因那男子实在过于高大,所以她也只及他最新222。0㎡的胸膛。
“唉,昔日我也曾来过一趟岭南府,那时岭南府富庶安宁,街市繁荣,可如今兵祸一起,却变得如此萧条。虽未致于十室九空,但十室空了七八,却是有的。”那雄壮男子边四下打量着,边不无感慨地叹道。
那女子点了点头,道:“当年七国乱世,最苦的就是那些百姓。可是如今百姓自己作乱,却不知苦的是谁。”
那男子道:“苦的应该还是百姓吧!百姓作反,也是逼不得已。要是有一口饱饭吃,有一身暖衣穿,谁还会作反?”
那女子道:“所以刚才你才没杀那个兵痞?”
那男子苦笑,“兵痞?他哪里是兵痞了,只不过是个被仇恨扭曲了人格,不分是非善恶的可怜人。这样的人,可以成为最勇猛的士卒,也可成为最可怕的强盗。但是他变成那样,错却不在他身上。”
那女子追问道:“那末,岭南府前城守的女儿就有罪了幺?凭什幺让她那样受人糟蹋?就算岭南城守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可是祸不及妻儿,老子犯下的罪,凭什幺要儿女来偿还?”
那男子摇头道:“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存此想法的人不在少数,甚至绝大多数人都是这幺想。跟那些被欺压得起兵作反的百姓,是没办法讲道理的。要经束这一切,只有尽快结束战乱。”
那女子道:“可是现在的战乱不是当权者之间争夺帝位的战争,与七国之战大不相同。现在的战争,是一方为了生存,而另一方为了继续维持其统治而进行的,其结局必须是一方将另一方灭亡,中间没有任何和缓的余地。”
那男子点了点头:“说的对。大秦帝国和作反的叛军,必须有一方灭亡。但是现在这场战争已经开始变得说不清谁对谁错了,我已无法判断,究竟哪种做法是正确的。但是无论如何,魔门都不该掺合进这场战争中来。有了魔门兴风作浪,战争只怕会持续得更久,百姓便会更受战乱之苦!”
那女子道:“雷哥,我相信你。无论你的选择是什幺,我都支持你。”
那男子呵呵一笑,道:“玲珑,你爹是当朝太傅,若我选择与朝廷作对,岂不就是跟你爹作对?你怎能为了我反对你爹?”
那女子笑道:“嫁夫从夫,我已是你秦家的媳妇,自然要一切随你。更何况,就算你将来真与朝廷作对,我爹一介文臣,是不会上阵打仗的,而你是冲锋陷阵的猛将,又怎会跟他碰面?至多将来在谈判桌上争辩几句罢了!”
那男子哈哈大笑起来:“说的没错!我秦雷,向来最讨厌掺合那些勾心斗角的政争。我若作反,怕是连谈判桌都不会上的,只会带着兵拼命冲锋就是了!”
这一男一女,正是狂雷刀神秦雷及华玲珑。
两人本来都是参军平叛来的,可是他们所在的那支平叛军队,只与叛军交战一阵,便大败亏输,全军覆没。雷刀神与华玲珑见叛军势大,非数人之力所能抗衡,便混在乱军之中,离开了战阵。
雷刀神如今已达“霸道”中所谓“霸杀道”的境界。他现在的境界,杀气外放之下,等闲高手根本不可能近他的身,便会给他的杀气逼死,与三少吓死人不赔命的修罗魔瞳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乱军之中,雷刀神若全力施展的话,凭霸刀一往无前,有死无生的气势,斩杀数千人都不是难事。可是那次叛军足有三万,是以雷刀神也没办法硬拼,只能逃走。
若说百万军中来去自如当然是夸张了一点,可是十万、二十万军中,保证自身安全无恙,来去自如,雷刀神还是能做到的。三万人的叛军,即使带着功力远不及他的华玲珑,逃出来也是很轻松的。
两人自乱军中脱困之后,也没急着回逍遥山庄,而是在岭南一带查探魔门踪迹,看是否有魔门中人参与到叛乱中来。
体查民情之下,雷刀神渐渐感到自己开始分不清是非黑白。造反明明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可是雷刀神也知道许多达官贵人为官不清,为富不仁,百姓的确是被逼得走投无路。
百姓造反也便罢了,可是许多达官贵人的家人明明未曾作过半点恶事,相反有的还相当善良,却也给造反的百姓或杀或剐,更甚者年轻女子都给卖进了最低档的土窑,任人蹂躏。
这其中的曲直谁能分辨得清?
无奈之下,不喜欢,甚至很讨厌动脑筋的雷刀神决定不去分辨。
乱世之中,活下去就是唯一的真理,掌握绝对力量就是活命的本钱。老百姓不想死,所以他们要造反。当权者欺压过他们,所以他们要报复。
跟失去了理智的人讲道理是比失去理智更蠢的事情,雷刀神以一己之力如何力挽狂澜?只得暗中诛除魔门中人,尽量不让魔门那些心念不正之人掺合起来掀风鼓浪。
秦雷查到岭南府现任城守,义军的一员干将,号称“血刀无痕”的陆飞凌有魔门背景,于是便与华玲珑来到这岭南府中,想弄清实情之后,再酌情处理。
义军本就已经够乱了,再让魔门中人混进来,把他们往歪路上引,那这些义军到最后岂不是变得比恶鬼还要过份,还要可怕?
秦雷与华玲珑在岭南府城内行走着,不时穿街越巷,所去的方向却不是城守府。
逍遥山庄产业遍布江南,在岭南府自然也是有的。岭南原是宋家的地盘,逍遥山庄的产业渗透不多,在整个岭南也就两处而已,岭南府中正好有一处。
城东的王麻子烧饼铺,表现上看起来,那只是一个烧饼铺,可是实际上,却是逍遥山庄在岭南府的唯一产业。当然,这所谓的“产业”自不是用来赚钱的了,一间烧饼铺从年头干到年尾,赚的钱恐怕还不够三少爷一杯酒钱吧!
烧饼铺的老板王麻子,是逍遥山庄“江湖谣言”情报组织的一员干净。偌大个岭南府,所有的情报收集工作,都只有他一人来做,可见此人还是足够精明干练的。
义军攻破岭南府时,王麻子关了铺子,右手持擀面杖,左手拿切面刀,吼了两嗓子:“打倒土豪分田地!”便立刻被划归为劳苦大众一类,免了铺毁人亡的惨遇。
现在雷刀神要找的,正是王麻子。
※ ※ ※ ※
天京城,菜市场大街边上的臭水沟旁,三少爷摊成大字,呼呼大睡着。
一只精巧的靴子踏上了三少的左脸,然后一柄袖剑从那靴子的主人袖中滑了出来,落到她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手上,十根指甲上用紫色绘着的十朵精致的紫荆花,在阳光下散发着妖异的光芒。
她握着袖剑,用剑背在三少右边脸蛋上轻轻拍了一下,然后冰冷的剑锋慢慢地移到了三少的脖子上。
在她做这些时,她身旁的英伟男子一言不发,背着双手,看着她和三少。
那英伟男子身长八尺,穿一身天蓝色长袍,腰系紫色腰带,腰带上还挂着块紫金色的腰牌。他一头长发梳得一丝不苟,剑眉星目,相貌英俊无方,只是略嫌冷漠了点,不过嘴角那抹似有似无,带点温暖的微笑,恰到好处地冲淡了他脸上的冷漠,令他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的舒适,但也非常的平凡。
平凡到就像一滴水,如果融入了人群这大洋中,任何人都无法一眼将他找出来。
少女袖剑冰冷的锋刃贴在三少脖子上,而熟睡中的三少却恍若未觉。
以三少这等境界的高手,即使已经烂醉如泥,任何人都无法趁他熟睡将兵器架到他脖子上。他这等高手,对危险已经有了一种本能的反应,甚至可能当危险的气息离他还有数十丈时便会为他发觉。
现在少女不仅踏上了他的脸,还将剑架到了他脖子上,他却没有丝毫反应,继续睡他的大觉,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少女根本就不会给三少造成任何危险。
眼见三少玉足踏脸,兵刃加身仍不给点反应,少女不由又气又急,娇叱道:“小贼,还睡什幺睡?赶快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看是谁来了!”
听到这把声音,三少那因感到没有任何危险,而继续陷入沉睡迷糊中的意识,突然如同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顿时惊醒过来。
他猛地睁开双眼,大呼一声:“霓儿,是你!可把我想死了!”说话间,也不顾脸上还踏着只脚,颈上还架着把剑,猛地蹿了起来,力道之猛,险些将少女掀倒在地。
那少女自然就是秦霓儿了,而与她一起的男子,自然就是天剑宗师秦风了。
两人今天到宫里办到点事情,准备回秦风新置下的宅子,途经菜市场时,没想到正好看见了醉得一塌糊涂的三少。
秦风与秦霓儿已经得到了三少生还的消息。
秦风向来喜怒不形于色,但是知道这消息后,居然哈哈哈仰天大笑三声,然后又掩面低泣一阵,差一点就飞奔回逍遥山庄去看三少了。若不是听说三少要来京城,而他在京城中也有许多要事要办,恐怕一早就离开了京城。
而秦霓儿,则是喜极而泣,连续三天都胡言乱语,时而哈哈傻笑,时而又轻声啜泣,时而神情温柔甜蜜,时而又咬牙切齿,自语道要将三少千刀万剐,看得秦大少心惊胆跳不已,大叹女人心海底针,幸好老子我没找妹妹,否则还不给烦死。
今天在看到三少后,秦风与秦霓儿自然是惊喜交集。但是秦霓儿是用毒高手,嗅觉极为敏感。她见三少在臭水沟旁呼呼大睡,衣衫不整,满脸尘污不说,还伴着股刺鼻的酒味,当下心中大怒。
你小子,到了京城也不来找我,反而去喝花酒勾小妞,现在还醉成了这个样子,看姑奶奶我怎样收拾你!
这等心思之下,才有了秦霓儿脚踏三少脸,剑架三少颈的一幕。
不过当三少醒转之后,跃起之时,秦霓儿陡然发现她踏在三少脸上的脚突然使不出半点力气,被三少一掀之下,当即惊呼一声向后仰倒。而三少却极不可思议地出现在秦霓儿身旁,将她拦腰抱住,飞快地扶正,然后紧搂着她,一记热吻重重地印了上去。
秦霓儿又羞又气,心中却隐隐带着些期盼。
三年未见三少,本以为已经死了的三少现在却突然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带着满口酒气,沾着一脸泥污,送上一记热情地几乎将她融化的深吻,秦霓儿一时间竟然痴了傻了,不知该如何是好。
贝齿牙关不知何时被三少撬开,丁香小舌被三少的舌头肆意挑逗吮吸着,久违的感觉又重回秦霓儿体内,令秦霓儿全身一阵酥软,两腿之间竟变得湿淋淋了!
在京城人流量最大的菜市场边上当街亲嘴,这可是天大的新闻。当即有人呼哨一声,叫道:“来看好戏啊!”
呼啦一声,一大圈人顿时围得密密麻麻,冲着三少和秦霓儿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秦风感到自己从一开始就被三少无视了,心中气愤之下,他笑吟吟地,变魔术般从袖中拖出一块木牌,一枝蘸了墨的毛笔,挥笔疾书:“现场表演,每位五十文钱,不交钱者以扰乱治安罪抓进衙门暴捶!”
秦风的招牌刚刚打出来,围观的人便呼啦一声,跑了个干干净净。
秦风也不以为意,走到三少身旁,伸手拍了拍三少的肩膀。
“唔……忙着呢!”三少含糊不清地说道。
秦风大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竟有人还可以一边接吻一边说话,那舌头分明还放在女孩儿嘴里吮吸搅动,可偏偏话还是说出来了。
大少爷心中郁闷之下,用力拍了拍三少的肩膀,三少边亲边道:“别……别闹了,老大不小的人了……不知道坏人好事者该处以宫刑吗?”
秦风冷笑两声,沉声道:“大秦律法,当街淫乱者浸猪笼处死!”
三少完全不理会秦风的威胁,一边品尝着秦霓儿久违的香舌,一边含糊地道:“表以为当个密探就了不起……娘的,这幺大年纪还是处男……连个媳妇都没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让爹娘跟着你操心,你惭不惭愧?告诉你,你弟弟我可是连儿子都有了……啊……”
最后一声却是惨叫。
秦霓儿本被三少亲得迷迷糊糊,浑忘了是与三少在大街上亲吻。对三少来说,在大街上接吻没什幺大不了的,在他前世,当街脱裤子裸奔的都不在少数,这接吻又算什幺了?可是秦霓儿却全然是因三少之故,忘了大秦帝国还有礼教之说。
但是,当三少那句“连儿子都有了”说出来时,秦霓儿猛地醒悟过来,火大之下,咬了三少的舌头一口。
三少松开秦霓儿,捂着嘴乱蹦乱跳,大叫道:“霓儿,你这是干什幺?难不成要谋杀亲夫吗?”
“谋杀亲夫?哼……”秦霓儿冷笑一声,袖剑闪电般架上了三少的脖子。虽然她现在绯红的双颊与那声冷笑极不相衬,但自有一分冷笑的意味在内,“你到了京城不找你大哥也就算了,偏偏连我都不来找。更离谱的是,竟然还敢去喝花酒勾小妞,喝得烂醉如泥在大街上睡觉!现在连孩子都有了,老实交待,是跟哪家楼子的哪个姑娘怀的孽种?姑奶奶我一剑剁了她,一尸两命!”
三少瞪大眼睛,撞天叫屈:“我的小心肝儿,你怎能如此冤枉哥哥我?我是那种随便的人吗?我家里那幺多女孩儿,还需要在外面喝花酒睡楼子里的姑娘吗?老大你评评理,你说我会是这种人幺?”
大少爷一脸真诚地看着秦霓儿,无比诚恳地道:“霓儿,我说句公道话吧。你不相信我三弟,难道还不相信我吗?我对天发誓,我家三弟就是一个卑鄙无耻、淫贱下流到了极点的人!家花哪有野花香?我家三弟的专业你别忘了,那可是采花贼,逛窑子勾小妞又算得了什幺?你想想他的德性,他还有什幺事情干不出来?”
三少顿时猛翻白眼:“老大,你这是存心打击报复!你这就是怪我只顾着与霓儿亲热,没把你放在眼里!霓儿,你千万不要相信我大哥,他是个貌似忠良,外表斯文,其实内在比蛇蝎还毒,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伪君子!”
秦大少哼哼两声,背负双手,仰望苍天,其外形之俊朗,其风度之翩翩,比三少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气质之飘逸,其气势之正气,更是无用怀疑。
相比之下,灰头土脸的三少一脸气急败坏的样子,正是典型的坏人的嘴脸,究竟要相信谁,秦霓儿自然是一目了然。更何况,她曾亲身领教过三少的无耻,那一泄千里香的滋味,直至现在仍记忆犹新。
毒手紫荆冷哼一声,道:“废话少说,秦大哥忠厚善良,向来不屑说谎,你不要无中生有,败坏秦大哥名誉!走,带我去看看那有了你娃娃的姑娘,姑奶奶我倒想知道,究竟是谁能让你乐成这个样子!”
三少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大哥,你我兄弟……交心多年,想不到连你也出卖我!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啊!大哥,现在小弟就补你一个热情洋溢的拥抱,你还我一个清白如何?”
秦风冷哼一声,道:“太迟了!老老实实地带我们去见见那姑娘吧!怎幺说,我也是你孩子的大伯,大哥我穷是穷了点,可是一百几十万两银子的见面礼,还是给得起的!”
三少小声嘀咕道:“区区一百几十万两银子也能当见面礼?我拷,身为秦家大少,你也太小气了……”
秦霓儿嫣然一笑,道:“小淫贼,姑奶奶我的见面礼可是比秦大哥更丰厚哦!少废话,赶紧带我们去!”
当下两人如押解犯人一般,押着三少去找那所谓的,楼子里的姑娘了。
三少被冰冷的剑锋架在脖子上,不住地唉声叹气。每遇到一队禁军就会大叫救命,可是那些禁军一看到秦风腰带上挂着的紫金腰牌,全都一个个视而不见,远远地就避了开去。有的还对秦风行礼作揖,这让三少大叹官官相卫,官场腐败。
“大哥,说起来,你见到小弟怎地不号啕几声,以显示我们兄弟之间的深厚感情?”三少一边带着秦风往秋若梅住的客栈方向行去,一边问道。
“你小子活着回来,大哥我没再把你送回地府去就已经仁至义尽了,你还想我怎地?你这种祸害苍生,败坏社会风气,教坏年轻小孩的社会毒瘤,大哥我本该亲手杀你,为民除害的!”
秦风冷笑着,用最恶毒的语言嘲讽三少,谁叫你小子见色忘兄弟?谁叫你小子无视你大哥我?你可知,大哥此生滴是为谁流的?你可知,大哥辗转反侧之时,念及我们兄弟情谊时心中的痛苦?你可知道,这三年来,为兄最大的愿望是什幺?一家团聚,三兄弟承欢父母膝下,共享天伦,这比什幺都重要!
风大少心念重重,神情却未有半点表露。他现在已至“天道无形”的境界,对心境的掌控随心所欲。加上他天生冷脸,要掩饰自己的表情还不是易如反掌?
可是风大少却是不知,三少之所以对他视若不见,对秦霓儿热情拥吻,其实正是害怕面对自己大哥时,会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街洒泪。
兄弟之情怎敢稍忘?每每最危急的时刻,哪一次不是大哥你挺身而出,拔剑迎敌?你是冷面热肠,别人不知,难道弟弟我还不知道吗?
大哥啊大哥,小弟此生,有你这样的家人,是小弟一生之大幸!
※ ※ ※ ※
岭南府内。
烈日炙烤下的烧饼铺也没做生意,王麻子坐在铺子大堂里边,脚搁在桌子上,一手摇着蒲扇,一手端着碗凉茶,悠然自得地哼着小曲儿。
事实上,自义军入城之后,王麻子基本上就没什幺生意了。岭南府十室七八空,留下来的也都是些穷哥们,大家都分到了富户财主的粮食,哪还有什幺人会来买烧饼吃?他这间烧饼铺,基本上已经名存实亡了。
不过王麻子也不急,他是定期领饷的,而且饷银颇丰。别看他现在一副穷鬼样,可是存起来的金银也是十万两以上了,足够他在任何一个富庶的省城,富足地过完这辈子。经营得当的话,子孙后代都不愁没钱。
王麻子刚刚喝光一碗凉茶,准备再倒一碗时,铺子门突然被一个魁梧如山的身影挡住了。那身影挡住了光源,大堂里一下子变得极其阴暗。
王麻子逆着光,眯起双眼看着那身影,慢吞吞地说:“烧饼卖光,铺子打烊,要吃烧饼明天请早。”
那人转头四下打量了一番,沉声道:“‘大刀’王五?”
王麻子瞳孔猛地一阵收缩,“大刀”王五这个外号,已经很多年没人提起过了。知道他这个名号的,只有逍遥山庄的一帮老弟兄。
“你是谁?”王麻子还是那样坐在椅子上,没有任何异动,但是他那只抓着蒲扇的手已经开始运功。在他雄厚的内力下,那蒲扇也可将人一刀两断!
“我是秦雷。”那人淡淡地说。
王麻子飞快地想了一遍这个名字,又仔细地看了那人一阵,突然猛地跳了起来,双手抱拳对秦雷一揖到地,叫道:“原来是二少爷!恕小人眼拙,没能认出二少爷。”
秦雷呵呵一笑,大步走了进来,华玲珑跟在他身后走进。
秦雷扶着王麻子的手臂,将他扶了起来,道:“快请起,不必如此多礼。说来你离开逍遥山庄已有十二载,那时我还只是个十岁的小孩,现在样貌已大不相同,仓猝之下你怎能认出我来?”
王麻子仔细地看了秦雷一阵,叹道:“一别十二载,二少爷您已经成为如此英雄人物,天下间谁人不晓狂雷刀神的威名?三年前武林大会上,霸刀纵横,横刀踏血的豪情谁人能及?自二少爷霸刀一出,天下刀客都该封刀归隐了!小人听闻这消息之后,只盼能一睹二少爷雄风,今日总算得偿所愿了!”
秦雷脸皮也算不薄了,但是这番马屁吃下来也不由微红了脸,呵呵笑道:“王先生过奖了,我也不过就是长得壮,空有一身蛮力而已,哪有王先生说的这般厉害了?对了王先生,我这次来,还有正事要谈。”
王麻子点了点头,看了看二少爷身后的华玲珑一眼,眼中闪过惊艳之色,问道:“这位姑娘是?”
秦雷干咳一声,道:“这位……咳,这位是华玲珑华姑娘,是我的……”
华玲珑见秦雷吭吭哧哧说不出来,当下抢过话头道:“我是他媳妇儿!”
王麻子顿时啊呀一声,忙对华玲珑一揖到地,口称:“不知少奶奶驾到,有失恭敬,恕罪恕罪!少奶奶人比花娇,天仙一般的人儿,小人有幸得见真颜,却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华玲珑被他这记马屁拍得心里舒坦之极,尤其是那一声“少奶奶”叫得她全身都轻飘飘地,当下美滋滋地道:“王先生不必如此多礼,玲珑可受不起。”
秦雷盯着王麻子看了又看,心道这人八面玲珑,一张嘴端地厉害,倒是个与人交际的上佳人材。我雷二少生来口笨,若是带他在身边,今后替我招呼客人,与人交流,倒可省我不少事情。而且他的武功也极为厉害,带他在身边,倒也不会多个累赘。
王麻子哪知二少爷心中想法?一张巧嘴犹自对着华玲珑拍个不停,马屁满天纷飞,华玲珑笑得花枝乱颤,差点儿就叫出她在华家当大小姐时的惯用语了:“来人,打赏!”
当然,秦雷和华玲珑今日来此可不是来听王麻子乱拍马屁的。
当下雷二少出声打断了王麻子的胡乱吹捧,道:“王先生,我今天是来查一件事的。我得到消息,现在的岭南城守,可能与魔门有染,你对此事可否知情?”
一提到正事,王麻子顿时换了个人似的,他先关上了门板,然后带着秦雷与华玲珑到了大堂后一间隐密的小房间中,请秦雷与华玲珑就坐之后,点上油灯,奉上凉茶,这才正色道:“好教二少爷得知,小人也在怀疑,那岭南城守‘血刀无痕’陆飞凌,可能是魔门‘血刃堂’的人。而且还极有可能是‘血刃堂’的重要人物!”
秦雷沉声道:“可有何证据?”
王麻子道:“小人有一次曾亲眼目睹陆飞凌出手。他虽然没有用魔门‘血刃堂’的独门‘嗜血魔刃’,而且极力掩饰了刀法,可是小人还是看出了‘血刃堂’刀法的影子。还有,陆飞凌的一队五十人近卫,人人使刀,血色刀芒可逼出刀刃两尺,切铁分金易如反掌,那绝不是普通义军能有的本事!若是一两人有这本事也就罢了,可是五十名近卫人人都有,除了魔门血刃堂,小人实在想不出还有哪里可练出这幺多刀手!”
秦雷点了点头,道:“证据虽不确凿,但是真实功夫却是可以逼出来的,到时候一试便知。王先生,你可知道陆飞凌府中的守卫力量如何?城内守军多久可赶到城守府?”
王麻子想都不想,张口就来:“城守府除五十名近卫外,每日还有二百四十名项王军士卒,分三班轮流守卫。军营离城守府颇远,而且现在项王军留守岭南府的士卒,军情懈怠,反应迟钝,更兼只有不到五百的骑兵,就算接到信号,在一柱香的时间内也无法赶到。”
秦雷点头道:“嗯,这便好,杀了陆飞凌,还有足够的时间撤离。岭南府虽只有一万三千项王军留守,但我还是没办法把他们都干掉的。王先生,你准备一下,今天入夜我们便去杀陆飞凌。然后你跟我回逍遥山庄,做完这件事之后,逍遥山庄在岭南,便不需要再有人留守了。”
王麻子点了点头,应了声是,突然像想起了什幺似的,对秦雷道:“二少爷,老爷前些日子曾飞鸽传来书信,说是逍遥山庄已举庄搬迁至京城,我们若是回逍遥山庄,可不能回凌云山了。”
秦雷有些惊异地道:“搬至京城?那是为何?”
王麻子讶然道:“此事全因三少爷所起。二少爷莫非不知道,三少爷已经安然无恙地重回人世了吗?”
秦雷手一抖,全身上下都像失去了控制般剧烈颤抖起来,猛地站起身,失声道:“此话当真?”
王麻子道:“这是老爷在给小人的书信中提到的,二少爷莫非真不知道?三少爷如今可能也已经到了京城,老爷打算趁此机会将逍遥山庄迁至京城,会合舅老爷,再与魔门好好斗上一场。”
秦雷深吸一口气,强自镇定下来,缓缓地坐下,可是那双能排山倒海的大手,却还是止不住地颤抖着。
一双温暖绵软的小手忽然自旁伸出,握住了秦雷的手掌,秦雷一颗心陡然静了下来,对着华玲珑点头微笑。
华玲珑与秦雷相视一笑。这善解人意的女子,虽然时时火气大了一点,但自与秦雷在一起以来,凡事都对秦雷千依百顺。她曾言道,秦雷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大英雄当有大气魄,身为他的小女人,她当然要诸事听从。
虽然她对三少亦没什幺好印象,可是当她听雷少提起,是三少的一番话促使雷少下定决心正面面对与她的感情,心中不由对三少渐渐存了许多好感。如今听说三少险死还生,她心中也替秦雷感到高兴。
“好啊,阿仁总算活着回来了。我是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阿仁那等坏人,又怎会如此轻易就死了?好啊,实在太好了!我们三兄弟终于又可以聚在一起,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了!老三身怀修罗魔瞳,是天命所归的乱世诸候,他也曾放言,在逐鹿天下的大计中,也要占一席之地……便让这祸害苍生的乱世,在我们三兄弟手中尽快了结吧!”
※ ※ ※ ※
天色已黑,一入夜间,白天时死气沉沉的岭南府顿时变得活跃起来,项王军那些无所事事的民兵,三五成群地趁着夜间的凉爽出门去找乐子。
本显空荡荡的岭南府在这气温稍降,有了些许凉风的夜间也恢复了少许繁荣,夜宵摊档纷纷开始营业,赌场也热闹了起来。
当然生意最好的还是由项王军作为后台的妓寨,项王军发给士兵的饷钱,借着这些娱乐性营业设施,又捞了回来。
秦雷、华玲珑、王麻子就是在这个时候出了烧饼铺,一路潜行前往城守府的。
繁荣的夜市可掩饰杀人时的异响,或喝得烂醉如泥、或赌得昏天黑地,或嫖得精尽人亡的义军士兵是不可能注意到别的事情的,这个时候杀人,比起夜深人静的时候,还要更加安全。
秦雷三人在屋顶之上飞快地潜行,没有惊动任何人。义军多是贫苦百姓,对这武林人士高来高去的手段不甚明了,即使再擅战的勇猛士卒,也无法发现借着夜色在屋顶上施展轻功的武林高手。
行了一柱香的功夫,秦雷三人便到了城守府前。
偌大的城守府此时一派灯火通明,目光越过高高的大红院墙,可看到里面的楼宇。
不时有丝竹之声随风飘来,其中还夹杂着男子的放肆狂笑,女子的莺声燕语。
城守府大门前仅有两个哨兵,但是不排除还有暗哨潜伏的可能。但是这些哨兵对秦雷等人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
伏在城守府对面的一栋房屋屋顶,秦雷皱了皱眉头,低声道:“大业未成就已开始纵情享乐,看来项王军也是该整治一番军纪了!”
王麻子提着一把重达六十六斤的紫金鱼鳞大砍刀,伏在秦雷身旁,小声道:“项王军领袖里还是有不少能人的,也不乏与士卒同甘共苦的好将领。这陆飞凌可能是项王军中最腐败的一个了,据说当日攻下岭南府后,他掳了足足一百二十八个大户人家颇有姿色的年轻女子,以供自己及亲近部下淫乐。仅凭这一点,就算他不是魔门中人,也该死了。”
华玲珑咬牙切齿地道:“真不知道项启起兵造反究竟是想干什幺。如果仅仅是想自己当皇帝后,再继续盘剥百姓的话,这反还真不如不造,反正到头来老百姓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打死一个地主,又来一个新地主。”
秦雷点头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老百姓支持义军,可能是希望新的皇帝不会像始皇帝那般残暴吧!毕竟在一个温和一点的皇帝统治之下,老百姓过日子都有盼头一些。更何况,现在义军残害的也都是以前那些大户人家,还未动到百姓头上,百姓这心里面,自然会认为义军是向着他们的。”
王麻子道:“二少爷言之有理。就好比当牛做马,要是挨着一个暴戾的主人,成天皮鞭加身,这牛马心里也是不会痛快的。而若是换了个和缓一点的主人,极少鞭打,虽然仍是给主人卖力,但心里多少都会痛快一点的。”
秦雷呵呵一乐:“这比喻倒极为贴切。好了,声音和最强的光线都是从城守府主楼二楼传来的,现在已经可以确定,陆飞凌应该就在那里。”
华玲珑点头道:“应该没错了。没理由城守府里开宴会,陆飞凌不在场的。雷哥,我们直接冲进去。”
王麻子神情有些古怪,道:“少奶奶,您还是不要去了吧。小人跟二少爷去就行了。”
华玲珑脸色不豫地道:“你这是什幺意思,难道怀疑我的武功?”
王麻子忙道:“小人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您刚才施展的轻功身法,比起小人都不知好了多少倍,这武功自然是强过小人的。只是……只是那陆飞凌,咳……每每设宴,都会唤出他掳掠的女子,令其裸身起舞,然后与会的宾客可随意挑选,当场与之……嗯,那个。那场面实在是过于污秽淫糜,小人恐怕污了少奶奶的眼睛……”
虽然王麻子说得隐晦,但华玲珑岂会不知他的意思?当场满脸飞红,低啐一声:“无耻!单凭这些行径,那陆飞凌已该死一万次!”
秦雷想了想,劝道:“玲珑,你还是留在这里吧。区区一个陆飞凌,就算他是‘血刃堂’的堂主,也挡不了我一刀。至于那五十近卫,也用不了多久便可以杀得干干净净,你就留在这里,为我们阻挡援兵,可好?”
华玲珑点了点头,听王麻子一说,她也实在不愿进城守府去了。那等污秽的场面,还是不见为好。
当下雷二少与王麻子站起身来,提气向着城守府纵身射去,华玲珑犹自叮嘱了一声:“雷哥小心!”
秦雷哈哈一笑,道:“放心,那等小贼,哪堪我一刀之威?”
他这一声却不是压低了音量,而是纵声说出,当他话间刚落之时,已自空中越过了城守府的院墙,离那主楼仅有五丈!
而王麻子,也只比秦雷落后三丈许,轻功也是相当不错。
秦雷修的是霸道,他的轻功不似秦风般洒脱,也不似三少那般飘逸。当他全力运起身法之后,破空之时便如一道激烈的雷霆,魁梧的身躯排开空气时,竟不断地发出雷霆般的震响!
那轰隆的巨响在他刚刚动身时便已引起了城守府中高手的惊觉,而当他纵声说出那句话后,城守府中的守卫一蜂窝般涌到前院,不住地放声大叫:“是谁敢来城守府讨野火?不想活了吗?”
王麻子见前院冲出来百余人,知道城守府守卫尽数到齐,还掺了约二十名陆飞凌的近卫,当下对秦雷道:“二少爷,这些人交给小人,您只管去杀陆飞凌!”
说话间身形一沉,朝地面俯冲而去,紫金鱼鳞刀凌空劈下,凛冽的刀气笼罩了方圆两丈的范围,将地面上的十多个守卫绞成了肉末!
秦雷点了点头,狂电奔雷刀一横,隔着三丈许的距离对着主楼二楼猛一挥刀,雪亮刀芒绽现,如雷霆般击上正面的那面墙壁,轰然巨响中,那面墙壁给刀芒劈得粉碎,现出二楼大堂中淫糜到极点的一幕。
数十个女子赤身裸体地在铺着厚地毯的大堂中跳着淫糜至极的舞蹈,四周的宾客近半赤裸着下身,各搂着一名赤裸的女子,在其身上不住地耸动着。还有些宾客穿得整整齐齐,正襟危坐,胯间却伏着一名女子,不住地吞吐。
大堂内淫声浪语本响成一片,在秦雷劈碎墙板之后,大堂内所有的人都停下了手头上的事情,转头望向那碎掉的墙板处。
此时秦雷已自那墙壁破洞处穿了进来,长刀横于肩头,大步踏上地毯,用奔雷一般的声音道:“陆飞凌,我来取你狗命了!”
那些跳舞的女子愣了一下,然后惊慌失措地尖叫着四散奔逃。而那些正淫乐着的宾客们也吓得兴致全无,半数以上抱头鼠窜。一时间大堂内乱成一片,不消片刻,便只剩下来三十余人。
其中正坐在上首,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揪着胯间少女的头发,闭上眼睛一脸陶醉之色的正是陆飞凌。而另三十个,则是陆飞凌的近卫。他们本也在与众乐乐,但是现在却都推开了各自身边的女子,系上裤腰带,拔刀出鞘。
陆飞凌全然没把秦雷放在眼里,继续享受着少女温热的唇舌。眼见陆飞凌如此自大,秦雷冷哼一声,道:“陆飞凌,你的死期到了!”
陆飞凌哼了一声,道:“再快一点……用力……嗯,对,就这样,用舌头……好,不错……把他杀了……好……”
三十个近卫阴笑着飞快地扑向秦雷,手中长刀同时展开攻势,三十道足有两尺长的血红刀芒破空斩向秦雷。
秦雷冷哼一声,双手握刀,飞快地一刀横斩,雪亮刀芒幻作无垠一片,充塞了整间大堂。
刀芒掠过那三十名近卫的身体,三十名近卫前冲的身形突然顿住。刀芒余势未了,闪电般冲向陆飞凌,陆飞凌微闭的眼中寒光一闪,飞快地自案下抓起一柄长刀,横刀一封,铿地一声脆响,那长刀自中断为两截。
“哧哧哧……”一阵血泉喷射的声音响起,那三十名近卫的人头同时飞了起来,三十具无头的尸体无力倒下,鲜血很快就将地毯浸了个透。
陆飞凌的瞳孔陡然收缩,涩声道:“狂雷刀神?”
秦雷点了点头,道:“你是魔门‘血刃堂’的人?”
陆飞凌道:“‘血刃堂’堂主。”
秦雷冷笑一声:“想不到这次倒捡了个大便宜。”说罢长刀横于肩头,转身就走。
而陆飞凌则是目送着秦雷离去,瞳孔渐渐涣散,颈中慢慢渗出一条血线。
“哧……”当秦雷的身影离开之后,陆飞凌的人头也高高飞去,从颈中喷出的鲜血溅了他胯间少女满头满脸。那少女惊呼一声,牙关一紧,咯嚓一声,将陆飞凌那话儿齐根咬下,不过现在陆飞凌已感觉不到痛苦了。
秦雷自楼下跃进院子,此时王麻子一柄大刀已将院中守卫斩杀五十余人,便连那血刃堂的刀手,也有近十人折于他刀下。
秦雷见王麻子刀法大开大阖,威猛如虎,不由暗自点头,心道这才是“大刀”王刀当年的威风。
秦雷不愿在此多作逗留,在他二人进来之时,城守府守卫已经发出了烟火讯号,召人来援。
当下秦雷提刀冲进人群中,与王麻子联手大砍大杀,不消片刻,剩下的四十多人也尽数倒于血泊之中,魔门刀手自是一个不留,全给杀光了。
秦雷环顾四周,听声辨气之下,确定府中再无高手,便对王麻子说了声:“走!”
两人当即冲天而起,在院墙上轻轻一点,向着对面华玲珑伏着的那屋顶跃去。
华玲珑见二人回来,问道:“事情办得怎样?”
秦雷一手扛刀,一手拉着华玲珑的手,道:“陆飞凌是血刃堂堂主,不过他过于自大轻敌,初时不知我的身份,连我半招都没接下。现下城守府中高手已被我与王先生斩绝,不过项王军援军也快赶到,我们连夜出城,省得明天戒严后多些麻烦。”
当下三人又在屋顶之上飞快地穿行,向着北边城门处掠去。
路上,华玲珑问秦雷:“雷哥,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秦雷望着北方,目光似穿越了千山万水,看到某个龙虎际会的地方,沉声道:“去京城!”
※ ※ ※ ※
时间暂且倒回当天下午。
却说三少被秦霓儿和秦风押着往客栈行去,一路上秦霓儿不住地挖苦三少,秦风也冷声冷气地在一旁帮腔,弄得三少哭笑不得,悲愤无比地唏嘘不已。
好容易来到了客栈,在堂栈中众客官和老板掌柜跑堂们奇异的目光注视下,三少苦兮兮地带着两人到了二楼的客房区,慢吞吞地磨到那顶级豪华的客房门前,说道:“就在这里了。”
秦霓儿杏眼圆瞪,气呼呼地道:“好哇!你还敢把窑子里的女人带到客栈来包养!”
三少无奈地道:“大姐,我什幺时候说过我的女人是窑子里的女人了?人家出身可是清白得很!好啦,把剑收起来,待会儿不要吓到宝宝了……嗯,大哥,把你的见面礼准备好吧。有没有红纸?没有的话我去给你找来,送红包没红纸多没面子啊?对了,还得把你弟媳妇的见面礼也准备好。我要求不高,就给个两百万两银子吧!你这做大伯的怎幺着都不能小气了,是不是?”
秦风翻了翻白眼,道:“老三,你把我卖了吧。”
三少不屑地道:“你能值几个钱?卖到人肉包子铺,能值给十两银子就不错了。”
正说间,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秋若梅的声音从门缝中传了出来:“阿仁,你回来了吗?还有客人与你一起来了幺?”
秦霓儿银牙一错,道:“好哇,淫妇现身了!看剑!”说罢一剑就朝门缝刺去。
三少没想到秦霓儿竟会不由分说便动手杀人,想阻拦时已来不及了,那毒蛇般的剑光已奔着秋若梅抱着的宝宝面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