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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的,什么都有,整个部落真的已经变成了狂欢的海洋!
正文第112章天堂之都(一)在士兵cào练的地方,一大群士兵围成一个大大的圈,在仔细看着里面两个人的比武,但是中间夹杂的尘土外加上两个人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那些人根本看不懂中间的那两个人所使用的招式!只见是一团又一团的东西在翻滚,偶然还会有剑光闪过,不过这个级别的较量可不是他们这些普通的士兵能看到,所以即使这样他们还是看的如痴如醉。
最后,两个人手上的的武器交加了一下,分开拉,刚在比武的那两个人就是我还有我的大哥关倚天。
自从那天晚上我们结交以来,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找到这个训练场地进行训练,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在试探着进攻,可是后来打出感觉来了,就相互用力的打着。
从我学习武技来,从没有那样爽过,和师傅他老人家打,我还不够格,上次和瓦勒打,他不够格,现在总算找到我大哥这个实力相当的对手来。
从第一次的打斗起,我们就已经上瘾拉,只要有空就要进行一场大战,由于我的招式和真气配合的很好,而我大哥则比我达到剑师的时间长了些,他在这个阶段上的技艺的领悟比我多,所以大家斗了个旗鼓相当,每次都打得我们大呼过瘾,转眼间两天时间就过去了,今天早上我和大哥起来了再斗了一场后,我们就该会合万大老板去下一个部落拉,我本来就打算和万大老板一起上路,随着他的商队一起到达天堂之都的,大哥听说我们要上天堂之都,他正好也是去各个部落去检查防务的,也和我们一起上路,其实我知道他也舍不得我这个对手。
“首领,二少爷!给!”一个士兵手里拿来两快布给我们察把汗,自从我和大哥结交以后,那些士兵也见识过我和大哥比试的实力,对我也是很佩服,就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我,最后大家见我是从京城里来的,好象挺有钱的样子,干脆就叫我二少爷,我大哥的称呼是首,我是二,反正是大哥是大,我是小。
大哥在离开的时候,和那些士兵说了通话,无非是要他们好好的训练,保卫这个部落之类的。
从大哥那里我了解到,这里的士兵一共有7万多人,其中那一些的大一点的部落都驻扎有一千到三千人的军队不等,而天堂之都由于人比较多,而且在平民心目中的地位就相当于都城了,所以那里驻扎着三个团共计五万人。
我们的行程是这样的,打算和万大老板的商队一起去各个部落,最后的目的地是去天堂之都,然后就停在那里拉,大哥也要去部落好好的检查有什么问题没!好抵御强盗的进攻,据说马上就要丰收的季节拉,那时候也是强盗进攻最多的时候,所以大哥也就出来检查一下,只要能抵抗得了这些强盗的进攻,那么这些平民的一年生活就基本有保障拉。
汇合了万大老板商会以后,我们就要朝另外一个部落出发拉,这几天来,商队和这里的居民,我和那些士兵都已经很熟悉了,大家把我们送了又送,才在我们一在催促下回去才算停下来,远远的还能见到他们在那里挥手。
马车上,由于多了一个关倚天在,我总算把龙狼这家伙给赶下车去拉,不然还真是挤不下拉,而大哥带的那十八个卫士没办法,只有和那些佣兵们一起走拉,这时候的车厢里反而还有点空闲。
“大哥,真的好爽啊,以后前和我师傅一起的时候,老被他压着打,这次总算找到人可以痛快的打拉,我想这样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有所突破拉!”一上车我就耐不住兴奋,只要大哥能天天陪我打,我的实力提升是迟早的事,大哥也知道我是个练武狂,只要能增加实力的什么都干!
“呵呵,我也好久没有那样爽过拉,我想只要能和你这样对打下去,我的实力也会有提升的。到时候就不怕那个豺拉!”“大哥,豺是谁啊!连大哥你也打不过吗?”我想大哥剑师的水平在这个地方绝对应该算是高手了吧,不然以他的现在水平在任何的帝国内不是贵族也最起码是将领,这时候根本没有必要逃到这地方来!也就是说到了剑师这样的级别根本不用跑了,那就是帝国的财富啊!
“豺就这里最大强盗集团——豺狼的老大,以前他是一个杀人越货的强盗,后来被各个帝国的佣兵追杀,没办法只有跑到这里来,凭借着高强的技艺,把很多的强盗合并起来,就组建了现在的豺狼强盗团,这里一半的案子都是他犯下的!”“那么可恶啊,大哥连你也打不过他吗?”“打不过,得前几年他已经突破到了剑师的水平,我想他现在差不多到了中阶的实力了吧,而我才突破剑师不够一年,论实力论计谋我都不是他的对手,还好他每次自持自己的水平,不屑出手,都让那些小喽喽来进攻,这样我们军队还能抵抗的住,不然的话,天堂之都早就被攻破拉!”“哼,那个豺,我倒想会上一会,大哥有机会的话我们两一起去会他一会!”“兄diijīng,不是大哥打击你啊,虽然在你这样的年纪里,你已经是拔尖的拉,但是并不代表着你就能打过任何人,自信是要要的,但是过分自信的话就会变成自满拉,你也就能和你大哥打成平手,即使我们两个剑师下阶也打不过一个剑师中阶!”大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