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类型 >吟花合集(H) > 分卷阅读102

分卷阅读102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目光:“一直以为听错了。”

陆兆庭抽着烟,抬手掏了掏耳孔:“长年幻听的神病患者,不稀奇。”

他将半根烟头塞到陆兆庭嘴里,抿着唇拍了拍他的脸:“陆兆庭,我叫你一声大哥,你也不要得寸进尺。”

陆小怜回房,那张床显然是睡不得了,于是扯了毯子在沙发上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浑身酸痛的冲了个热水澡。

大热天的外面仍旧是烈日,烈性阳光穿透玻璃窗和窗纱漫天遍地的射进来,室内永远是恒温的温度,可是陆小怜就觉得浑身燥热,气闷地无法排遣,手不是手腿不是腿的下楼找食。

还未走到餐厅呢,家常菜的肉香,刺鼻又芬芳的辣椒味传入鼻腔,陆小怜加快步伐冲过转弯,差点摔倒。

连着开放式厨房的餐厅处,正摆放着满满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佳肴。

头顶雪白的天顶上掉下来三枚灰绿色的大灯罩,漂亮的光线层次分明的落在菜肴上,引人口水旺盛分泌。

只是坐在桌边的人,太让人倒胃口。

陆河外面套着一件针脚细密的淡粉色长款针织衫,下面配着百褶长裙,黑漆漆的头发铺了满背,远看真是一个低调的清丽佳人。这还好说,陆小怜不可能对着自己的脸能产生厌恶的心思,只是多多少少觉得造物主捏人的行为很有些奇妙。关键是舅舅几乎是贴着陆河的肩膀坐着,关怀备至的她夹菜、倒饮料、递餐巾纸。

曾明达的余光往这边撇了一眼,又好像没注意到身后的动静般,抬手落在陆河的肩膀。

陆小怜顿时有些七窍生烟,燥气快要冲破天灵盖陆兆庭烦人归烦人,烦人过后还是能体味出快意和好处来。舅舅呢?

曾舅舅拿着他一张矜贵的脸,骗了这个又骗那个,好的时候好的不得了,坏的时候让人恨不得撕了他的脸。

这就是赤裸裸的冷暴力!

陆小怜饥渴交加,大海碗的生错夹杂着怒意,差点就要掀翻桌子。

她一屁股坐到二人对面,先喝了一大杯冰水,抽了筷子夹这个,被另外一双银色筷子抢先,又去夹那个,仍旧被抢走,周而复始孜孜不倦。

她看重的可乐鸡翅清蒸草鱼尖椒肉丝等等,一丝不落的进了陆河的碗里,陆河碗里堆成了小山,结果陆小怜还是一筷子没吃到东西。

陆小怜摔下筷子,太阳穴上的青筋抽痛,舌内发疼好像长了火包,她没有办法冷静,面具脸也拿不出,一言不发的冲上楼去,扬起一股旋风,套上风衣外套,拎了包冲入地下停车场。

黑色奥迪飞上缓坡,忽然出现一道人影拦住去路,电光火石间陆小玲死踩刹车,从脖子到后背全是冷汗。

陆小怜脑袋发昏的降下车窗,朝人大喊:“你混蛋!”

曾明达绕过车头,拉开驾驶室门,将陆小怜推搡着去了副驾驶的位置。

男人手长脚长霸占了位置,黑色奥迪缓慢滑翔出地下通道,烈烈阳光从前方射进来,曾明达抬手掰下小怜前上方的挡板,转头轻柔的用手背贴了一下她的额头,摸到一手的冷汗:“你看起来很不好。”

小怜的确感觉不好,惊吓过去,肚子忽然绞动,腿间冲出一股热流大姨妈造访了。

曾明达将车子停到路边,试图将她抱过来,单手抄到屁股下面摸到粘湿的液体,二话不说的脱了自己的开衫,垫到她的屁股下面。

“忍忍,我们先回家,给你烧姜糖水喝。”曾明达心下款款流动着无尽的柔情和爱怜,倾身过去吻住她的双唇,轻轻柔柔的黏黏糊糊的缠绵不尽的一道吻。

只要她心里还有我,一切好说。

然而他并没有把她带回桂园,也没有去陆小怜的公寓,更没有去自己的住处,半路上曾经停下过一次,在路边的超市里买了热水和药片伺候着小怜吃下。虚脱不已的陆小怜很快进入衰弱的睡眠。奥迪一路飞行,在路上飞出惊人漂亮的弧线形,直接到了机场。曾明达把人抱到贵宾室,拿了证件办理机票手续,打横抱起小怜,在她的额头密密的亲吻,脚步不停的过了绿色通道上了飞机。

陆兆庭哪里有心思吃午饭,一直在书房里处理最近的公务,务必挪出时间,计划安排好跟小怜的接下来的行程。

待他下楼,这才发现空旷的大厅里就陆河一个人慢吞吞的拾餐桌。

问了陆河,才知曾明达跟着陆小怜跑了。

这下可好,陆兆庭气得跳脚,赶紧给那两人打电话,全是关机!

陆兆庭欲要大发雷霆,对着陆河吼不出来,专门召唤了自己的一二秘书,三四长期跟踪曾明达的人员,滔滔不绝的喷洒口水,一顿海骂。

他朝思暮想头发掉了无数根的等了一个月,财经新闻里突然爆出来娱乐新闻,陆家唯一的继承人陆小怜并非陆兆庭亲生的,是其生母徐雅“搞错了”!

这新闻爆出的同时,曾明达已经秘密跟某人领了证,还特意拍照发给陆兆庭,告之他们已经开始蜜月旅行。

陆兆庭撇下一切事物,跳上直升飞机,亲自找去手撕他的好四弟。

ps:终于完结了,撒呀撒亚麻撒花花。是否作者的题材特别是乱那个的lun且np会让许多人止步哇,捂脸

妹控养成记1

妹控养成记1

宋家的背景可以一直追溯到清朝,祖宗是文豪,在朝廷做了大官,政治资本滚了几十年,到了现在已经演变成当地数一数二的大家族。

宋老爷五十余岁的时候,得来一女,圆脸玉雪可爱,两颗眼珠子像是黑葡萄,嘤嘤小嘴咯咯直笑。

全家都把她当做宝一样爱护宠溺,要风有风要雨有雨。

宝贝的百日宴过后,老爷子大笔一挥,狼毫笔落下三个大字“宋俊英”,定下这么个似男非男似女非女的名字,不过是对她日后寄予厚望。

老爷子虽爱宝贝,可是更爱清净,长年或寄情山水,或书房入定,手上一杆毫笔可文书可画画。老伴早已过世,还与两位姨娘伺候左右。姨娘有时间带一带宝贝是可以,可是教育的话就无法让人放心了,于是宋宝贝在四岁以前,基本上由自己的大哥来带。

大哥宋振骐大了宋宝贝十五岁,下面还有两个弟弟,比起两个调皮捣蛋的家伙,宋振骐更喜欢胖腿胖胳膊的小宝贝,时常带着她去花园玩耍,睡前也要朗诵一篇童话故事,嘱咐冰淇淋吃能吃半个,吃多了会拉肚子。

所以说,宋振骐曾经很爱过宋俊英,他青少年唯一的童心和爱心都如数奉献给自己的小妹,只是随着年岁渐长,那股柔肠早已消弭于无形,日渐严肃的脸,配上刀削斧凿的五官,显得越发沉默凌厉。中学一毕业,便远渡海外,去了德国柏林的军官学校。

待他留洋镀金过来,宋俊英已经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