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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祖上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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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丰愤怒地将大片麦田斩碎,剧毒的麦穗漫天飞舞。她怒道:“朗基努斯!你去追!必须给我追上他!”

我告诉她我不知他逃往哪个方向,即使知道,我也奈何不了安布罗撒。

缇丰喊道:“那就搜这里!看看有什么线索没有?”

克里斯说:“他至少是五代的血族长老,小心布下的陷阱。”

面具在毁坏的农舍中现了一截舌头,现场都是些零碎的器官,也真亏他能找到这小东西。但这舌头一放在我们眼前,我们就知道它很不对劲,它散着腥臭,巨大的腥臭,死亡的腥臭,让人畏惧,却又被吸引。

缇丰说:“这是死灵法术的法器,却不知有什么用?”

忽然间,面具把这舌头吞入嘴里,见状,我胃里忍不住翻滚,可其他人都装作镇定,我也只能装模作样地保持冷静。

面具眼中绽放出冰冷的寒光,他尖叫道:“去找奥斯莫,奥斯莫会将封印之石卖给我!他只会把封印之石卖给出价最高之人!”

缇丰问道:“奥斯莫是谁?”

面具说道:“一个被困住的恶魔!”说到此处,他开始痉挛,口吐白沫,克里斯说:“按住他,拉出他的舌头!”

我和废钟将面具按住,我伸手拽着面具那多了一大截的长舌,那玩意儿黏糊糊的,我觉得自己快要呕吐。

娜娜金剑一闪,将那法器完整精确地切断,面具喷出一大口血,我则把晚饭全吐在了麦田里。

缇丰拍了拍面具,说:“你还好吗?我可以喂你喝魔血,一瞬间就能治好你。”

我也够惨的,她怎么不关怀一下我?我晚饭全都白吃了。

面具唉声叹气,勉强坐起身说:“我还好。”

缇丰说:“这舌头里刚刚是谁在说话?”

面具说:“是埋藏在这儿,看守封印之石的守卫。”

缇丰说:“是亡灵?”

面具点了点头,我纠正他说:“是遗留不散的脑电波而已。”——我是个科学至上主义者。

缇丰与娜娜·克里斯对视,眼中流露出欣慰之情,缇丰说:“这是好消息,我们知道另一块封印之石在哪儿,同时,安布罗撒由于急着逃走,忘了这法器,所以,他并不知道那块石头的下落。”

克里斯点头道:“我们只需确保他得不到封印之石就行,缇丰,你并不是真的想成为奥古斯都追求的神,对不对?”

缇丰笑道:“我根本不知道那个神是什么,更怀疑奥古斯都已经疯了,但我不能冒险让安布罗撒成功,因此我们至少要取得一块封印之石。”

克里斯说:“但那石头本身也是幽灵,我们碰不到它,又如何得到它?”

我说:“这就像伊克斯女神像,我或许能通过拉森魃之奥触碰这玩意儿。”

缇丰一拍手,说道:“值得一试!面具,你知道奥斯莫在哪儿吗?”

面具回答知道。

缇丰说:“多远?”

面具说:“顺利的话,车程至少要三天。”

缇丰叹了口气,她闭目片刻,地上钻出一只半米高的大田鼠,她说:“找到卡戎重工的游骑兵,通知他们我们将在八天后返回,同时带一位叫温岭的游骑兵来见我,越快越好!”

她的血滴入田鼠体内,那田鼠霎时变得比人还高,在我惊讶的注视下,田鼠飞奔而去。

娜娜笑道:“你什么时候会野兽之血这一套了?”

缇丰说:“活到老,学到老。”她取出两袋血,自己一袋,给克里斯一袋,唉,我本来以为她会喝我身上的血,原来不用....这可真让人如释重负,逃过了一劫,好险,好险,唉....可我为什么要叹气?难道在内心深处,我渴望被她吸血吗?不可能,像我这样自尊的大男人,怎会有这种想法?

我们原地守着,希望安布罗撒找回来自投罗网,但直至天亮,他并没有出现。克里斯的握剑主手受了些伤,但她用魔血治愈了自己。

等候期间,缇丰看着废钟,说:“你是传说中的活尸?”

废钟冷漠地说:“是的,大人。”

缇丰说:“我听说过你们这类怪人,你们比血族还罕见,比血族还不受待见。”

废钟叹道:“我们确实是人人喊打的。”

缇丰说:“但你能克制安布罗撒的死灵法术,他的死亡之触连血族都能杀死,却对你毫无效果。”

废钟说:“也许吧,他那些奇术拙劣地模仿着死亡,可我一直经受着死亡的诅咒。”

缇丰说:“很好,安布罗撒也想不到我们居然有对付他的特殊武器,他对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拉米亚问:“缇丰大人,能告诉我们关于奥古斯都、安布罗撒、诺里斯公爵这些事的来龙去脉吗?”

缇丰看了看夜空,计算着天亮的时间,点头说:“那都是很遥远的事了。

在末日来临之前,我曾在血族中很有权势,经过一系列的战争与阴谋,血族中的派系渐渐被我联合统一,我们形成了紧密的团体,打算建立一个血族与人类共存的国度。我们将它命名为‘理想国’。”

克里斯说:“类似的理想国曾经存在过,也全都灭亡了。迦太基、罗马、康士坦丁堡.....缇丰,我总觉得你当初这一愿望有些天真。”

缇丰说:“是有些天真,但当时我有理由,有信心能完成这一事业。在我面前最大的阻碍,就是这位奥古斯都·乔凡尼。他自称是一位第三代的血族,在理想国中地位最高。”

据我对血族编撰的冗长历史的了解:血族的第一代是该隐,是血族的始祖,亚当之子。第二代是三个倒霉鬼——以诺、吉拉与伊拉德。第三代的血族杀了自己的三位长辈,并将血的诅咒传遍了整个世界。因此,第三代血族被称作洪水先民,是现代的血族们在祠堂中供奉的起源之神。

当然我还认为以上传说都是扯淡,因为我本质上是个无神论者,而本书属于科幻分类,哪怕圣朗基努斯现身说法,哪怕现如今满世界的恶魔异象,也不能令我动摇。

拉米亚又问:“如果他是洪水先民,大人您怎么可能杀得了他?”

缇丰说:“那年的我非常强大,强大的宛如做梦一般。而乔凡尼是个骗子,他虽然很厉害,可并没有他吹嘘的那么强,他或许是一个第四代的血族,但绝不是洪水先民。

奥古斯都对外宣称他的伟大计划,可实际上他只是借此机会巩固权力,铲除异己,他根本不相信理想国能实现,因此,如果我要推动理想国,就必须先杀了他。

我用了个计策,表现得很虚弱,奥古斯都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他决定先下手为强,但他不知道我早已料到了他的每一步。他以为把我逼入了绝境,可其实反而进入了我的埋伏。

我在一些盟友的帮助下杀了他,而且,我有充分的证据是他先对我心怀叵测,我顺理成章地掌握了理想国计划的一切资源,一切财富,正如安布罗撒所言,我几乎已成为了血族的女王。”

拉米亚问:“然后就是浩劫了吗?”

克里斯摇头轻叹,缇丰说:“事态变得非常紧急,各种诡异的灾难接二连三,有虫灾,有瘟疫,有地震,有海啸。我在世界各地的朋友有的失踪,有的被杀,理想国的计划受到严重的挫折。天上出现了红色的流星,血族的先知预言说——该隐和莉莉丝将苏醒,他们将像天启骑士那样审判世界上所有血族,但凡有罪者,都将被他们吞噬。”

我听见面具的肚子咕噜了一声,我都没饿,他怎么先饿了?

缇丰又说:“血族中的每一个都吸过人血,每一个都是有罪的。人类的世界末日或许没到,但血族的即将来临,一切都如古书中预见的那样。

我不能冒险,于是我用一些余烬造了棺材,躲在里头,进入长眠。不仅仅是我,许多血族都这么做了。”

克里斯说:“我也一样。”

缇丰说:“等百年之后,我苏醒过来,与密苏里、诺里斯来到理想国旧金山分部的废墟汇合。我们现了卡戎公司的秘密记载,知道了黑棺的存在,找到了它,并用卡戎公司股东的身份占据了那里。

诺里斯·乔凡尼是奥古斯都·乔凡尼的儿子,他是第一个投靠我的乔凡尼家人,若不是他,我不可能顺利地干掉奥古斯都,获得奥古斯都的遗产。他的能力也许不算出众,可他是我值得信赖的朋友。

自从来到黑棺,他现了更多奥古斯都的秘密,乔凡尼家族的秘密。这是个极其庞大的家族,几乎是一个国家的幕后脑,连美国的黑手党都受他们指使。奥古斯都花了许多钱,找寻成为‘神’的方法。”

克里斯说:“他们是一群研究死人的巫术师,也是巨大的金钱帝国,这可真是怪透了。”

缇丰说:“他们认为:我们血族本就更偏向于死者,我们没有心跳,与死人一样寒冷,这都是最有利的证据。通过研究死亡,他们才能进一步完善自己,达到足以操纵世界、改变现实的神灵境界——上帝的境界。

在这家族中,有一位天才——他是奥古斯都的长子,现在我知道他叫做安布罗撒,这人远比奥古斯都更聪明,也更狂热,诺里斯说他在数百年前失踪,不知去向,连奥古斯都也忌惮这位离经叛道、疯狂难测的儿子。

奥古斯都一直在惧怕着什么东西,这才令他心神不宁,被我有机可趁。他怕的也许真是安布罗撒,怕他真的已经接近死亡之神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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