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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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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一早,迎来了晋朝乾元二十三年的第一场雪,叶青知艰难的从温暖的被窝里起来,赶紧穿上衣服,总算暖和了一些。

他算是明白了这里的冬天到底有多冷,绝对零下十度还要往下。

注意,他所在的地方属于江南地带,照说这些地方,应该都不会下雪才对,竟然比东北西北都要冷,绝对不正常。

不过这也肯定了他心中的猜测,他一定是到了异世界,另一个星球,不然天气不会差别这么大。

好在他没将上来的租子给卖了,不然按照程晖的食量,估计撑不过冬天,这么一想,那些没有那么多粮食的人家,能撑过冬天吗?

程晖端着热水进屋,见着叶青知在那皱眉,放下脸盆,抬手抚平他眉间的隆起,“怎么了?”

“冬天里,那些穷苦人家怎么度过的?”叶青知侧头问道。

像是想起什么,程晖的眸光暗了暗,语气平淡的说道:“若是食物和柴火不够,就会冻死或是饿死,岭山附近的村子还算好的,别的村里,每年都会冻死几个或是饿死几个。”

叶青知倒吸了一口气,不敢置信的望着程晖,“每年都会冻死或是饿死,朝廷都不管吗?”

“晋朝那么大,朝廷哪管得过来。”有些较为贫穷的地方,哪只几个,十几个的都有,甚至还有一些小村子整村就剩下几个的,只是朝廷哪会管穷苦百姓的死活。

当初要不是有程阿么相助,他和瑾哥儿估计也会冻死饿死在那个冬天,饶是有程阿么和李阿么他们的帮助,瑾哥儿都差点熬不过去,只是这些,没必要同叶青知说罢了。

叶青知点点头,在这个年代,朝廷也确实没办法,无声的叹了口气,随即自嘲一笑,他又不是大人物,何必在这悲天悯人,又不能帮上那些人。

拾利落,往瑾哥儿房间走去,瞧着他睡得红扑扑的小脸蛋,叶青知给他拉了拉被子,轻声出去。

小孩子还是多睡会好,等到了七岁的时候,再让他学着早起。

程晖对此不可置否,主要是因为瑾哥儿是小哥儿,自然要宠着些,这要是小子,他决计不同意叶青知的观点。

锅里已经煮了米,叶青知打开锅的时候,米已经三分之二熟,米捞出来放到另一只锅里,然后让程晖将锅放到满是炭火的炉子上头慢慢喂,等这边菜炒好,那边米饭也喂好了,这样烧出来的米饭,特别的香。

锅里还剩一锅粥,用大陶碗装上端到桌上的里端盖好,然后开始烧菜。

程晖有十亩旱田,其中五亩种了萝卜和青菜,这两种作物好养活,长得也快,附近的村庄大多种的这些,这样一来,冬天能熬过去的人也多。

这些菜叶青知没有卖掉,一部分做了咸菜,还有一部分做了干菜,再有一些萝卜就放在仓库里吃新鲜的,至于青菜,长在地里也不会冻坏,反而会在霜降之后,菜变得特别的甘甜,更加好吃。

昨晚炖了萝卜肉,还有之前炒的咸菜没吃完,再炒个青菜就够了,把咸菜热过后,叶青知让程晖把瑾哥儿叫起来,自己则捞出一条腌萝卜给切了,刚摆上桌没一会,满脸红润的瑾哥儿眨着大眼出来了。

“阿么,我饿了。”最开始的时候,瑾哥儿还会感叹菜好多,现在渐渐习惯之后,也觉得没什么稀奇了。

程晖也没有说什么,更不会觉得叶青知不会过日子,反正只要他开心就好,再说那肉大部分进了他的肚子。

“先喝粥。”叶青知给瑾哥儿盛了一小碗粥,让他先喝了,才给他盛饭,瑾哥儿乖巧的咕咚咕咚的喝完,然后开始吃饭。

见瑾哥儿吃的喷喷香,叶青知有些高兴,又有些心酸,现代三岁的孩子,哪个不是让父母追着喂的,这里的孩子却吃不饱。

才放下碗筷,就听到敲门声,叶青知正打算去开门,却被程晖给拦了下来,“外头冷,我去开。”

虽然只是一个小动作,但是叶青知心中不自觉流过一股暖意。

“呦!在吃饭呢?”来人是里正夫郎,见着桌上摆着的饭菜,心里感叹青哥儿的奢侈。

就算他家里的汉子是里正,也没有在早饭吃干饭吃肉的,何况是这时节,又不需要干活,许多人都只喝点米汤就给应付过去,等到晚上再吃点干的,就是干的,也没有吃这种米的,这些可都留着卖银子,哪里舍得吃了,全都是一小把粗米加红薯或是萝卜就对付过去了。

说到这里,里正夫郎再次感叹,他可知道青哥儿一日是吃三顿的,不像别人家,只吃早晚两顿。

“是啊,婶么要是不嫌弃,一起用点。”叶青知笑道。

里正夫郎别开眼,笑道:“我吃过来的,我今儿过来就是告诉你一声,我们家打算在明天杀猪,你要的半头,到时候过来取。”

“知道,到时一定过来取。”叶青知笑道,随即问道:“这才十一月底,怎么就杀猪了?”

“青哥儿怕是不知道,猪都是这时候杀的。”里正夫郎想到叶青知从小就被卖到城里,不知道这些也难怪。

叶青知愣了一下,随即就明白了原因,猪是要吃东西的,春夏秋这三季都有猪草可以吃,只到了冬季,吃完了番薯藤和糠,就没得吃了,没有东西吃,只会越养越瘦,自然是马上杀了才好。

送走里正夫郎,叶青知回到屋里,抱起元宝,就是那只小狗,轻轻摸着,说道:“要不,咱们明年也养一头猪?”

“养几只鸡到是可行,猪就算了。”程晖看了叶青知一眼,养猪可不是看着那么简单,一天三顿,必须给煮熟了喂,且又臭的很,哪能让青哥儿养。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养几只小鸡的话,等大了就能吃到鸡蛋,不必再从外边买,还能吃到鸡肉,多划算。

或许还可以养几只鸭子,叶青知才将这个想法告诉程晖,又被否决了。

“鸭子不比鸡,鸡每晚会自己回窝,鸭还要去赶,且鸭蛋生的到处都是,找起来麻烦,就养几只鸡就行。”总之,程晖不想叶青知太过劳累。

叶青知靠在程晖的肩上,嘴角眼角微微扬起。

第二天一早,程晖就悄悄的起来,被折腾了一晚的叶青知没能醒来,等他睁眼的时候,程晖已经挑着肉回来了。

里正夫郎家的猪肥,足有四百斤,半边算上猪头,那就是两百三十斤,亏得程晖力气大,不然还真得累坏了。

叶青知快速的起床,厨房已经煮好饭,咸菜都是现成的,只需再炒个菜就行。

正好程晖带回猪肉,叶青知便割了肉抄了菜,又将里正夫郎送的猪下水给用面粉和盐加水泡起来。

说起这个,叶青知想起前世看过有数的几本小说,每个穿越到古代都说古人不吃猪下水,还以为是真的,结果到了这才知道,他们平日连油腥味都少见,怎么可能会放过猪下水。

像酒楼里,都有爆炒猪肝这道菜,并不比肥肉便宜到哪去,再有那猪肠子,古人连鸡肠子和鸭肠子都不舍的扔,何况那么多的猪肠。

这次他们买了这么多的肉,足足的六两银子,里正夫郎就送了不少的猪下水,一页猪肺,一半猪肝,一个猪腰子和几块猪血,还有几根小肠和大肠,都已经给杀干净,小宝再洗几次就能吃了。

叶青知做完饭,程晖正好冲完澡去腥味,叶青知让他先去吃,自己则进了瑾哥儿的屋,就见小小的哥儿已经在那穿着衣服,动作虽有些慢,却很有条理。

“怎么醒了也不叫阿么?”过去帮着他一起穿上衣服,抱着他下床。

“瑾哥儿会自己穿的。”程晖进门,见着叶青知抱着瑾哥儿,道。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没娶叶青知之前,瑾哥儿不但自己穿衣洗脸,还能帮着生火做饭了,虽说做的都是糊糊。

叶青知听了他的话,只笑了笑,三岁的孩子,又是小哥儿,自当宠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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