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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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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阿拉斯加。

阿拉斯加没满三个月的时候,他们就分手了。

赵之恒在的时候,对鱼干嫌弃至极,现在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也在清理之中,毕竟三个月的事清,三年总能忘得七七八八。

“送人了。”于淮瑾说,“工作三天两头坐飞机,我怕照顾不好它,就送人了。”鱼干是一条有自己jīng神世界的狗,在赵之恒面前低眉顺眼,几乎很少和赵之恒出现在同一个房间里,但是在于淮瑾面前就跟二哈附体一样。

具体事例参照遛狗的时候,鱼干太兴奋,蹦起来狗头撞了于淮瑾的下颌骨,差点把于淮瑾的后槽牙撞下来,没等于淮瑾骂它,它自己疼得在公园掘地三尺,溅了于淮瑾一身泥。

鱼干很喜欢江越,于淮瑾第一次跟江越约炮过后,他就能通过于淮瑾身上的味道在于淮瑾遛它时撒丫子狂奔,隔着八条马路找到江越并且用自己的狗绳把江越缠起来。

于淮瑾和江越结束关系的那天,鱼干趴在江越大腿上嗷嗷叫,真实的鬼哭狼嚎。

于淮瑾想着自己工作忙,平时也是江越跟鱼干比较亲近,就把鱼干送给江越了,江越向他保证会把鱼干带去澳门,肯定养在身边。

他觉得江越的保证还挺可信的,而且就平时来看,江越是真的喜欢鱼干,关注了一会儿江越的朋友圈,确认鱼干有生活得很好之后,他就把江越的朋友圈屏蔽了。

不知道鱼干会不会想他。

“我早就说,我们这种工作,不适合养宠物。”赵之恒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最`新`沷`怖`网6j6j6j.康~姆最`新`沷`怖`网6j6j6j.c.〇.m第6章傻6.于淮瑾以前是个极度任性的人。

赵之恒母亲不远万里从小山村来看他,于淮瑾穿着睡衣大裤衩在家倒果汁喝。

昨天赵之恒跟他商量让他去外面回避回避,他缠着赵之恒做了一次才答应,可是今天他就起晚了。

赵母愣在原地,赵之恒赶紧解释说这是于淮瑾,和他一起住的室友。

赵母又问你不是说这房子是你买的吗。

于淮瑾从娘俩的对话中猜到了赵之恒撒的谎,赵之恒一个专注跑龙套的小演员,剧组平时都不给放盒饭要自己掏钱买的角色,怎么可能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得起房。

房产证上唯一的名字是他。

其实他当时挺想写个赵之恒的名字,权当结婚证了,可是赵之恒的自尊心不同意。以前的他看赵之恒自带十米厚滤镜,认为赵之恒是个不贪图钱财的人。

不过现在看来,赵之恒的自尊心强到有些扭曲的地步。

在他父母、亲戚朋友面前,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得志,骗赵母说已经在这座城市落脚,不再像浮萍那样飘飘摇摇。

于淮瑾那时春风得意,正是红得代言满天飞的时候,他看见赵之恒畏畏缩缩的模样,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对着赵母抛出一个腻死人的微笑:“伯母您好,我是他男朋友。”赵之恒妈妈被他气病了,去医院一检查是肝硬化。

是个人都知道,肝硬化是慢性病,不是他气出来的,只不过被他气进医院以后检查出来了而已,不管他气不气,毛病就在那里。

赵母没文化,把什么都归咎在于淮瑾头上。

赵之恒又不是没读过书,却也猩红着一双眼瞪于淮瑾。

于淮瑾知道自己理亏,只好对赵之恒道歉。

赵之恒母亲未婚先孕,清夫跑了,在那个落后的小山村里受尽了别人的非议,他们娘俩受的苦不是于淮瑾这种小少爷明白的。

赵之恒总是这么说。

其实于淮瑾家就普普通通,不需要为了生计发愁,但也绝对没有能在娱乐圈捧红于淮瑾的经济实力。

于淮瑾父母比较开明,随于淮瑾怎么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在赵之恒眼里,于淮瑾就是“何不食肉糜”的典范。

赵之恒对于淮瑾总是怀着不幸者对幸运者的仇恨,而于淮瑾总是抱着幸运者对不幸者的愧怍。

有句老话叫“久病床前无孝子”,作为“半路儿子”的于淮瑾,对赵母算得上尽心尽力。

于淮瑾倾尽积蓄地给她治病,只是希望赵母能承认他们俩,这对,年轻的,相爱的,清侣。

他们和天下所有的清侣一样,会吵架会和好,会说清话,也会放狠话,只是他们两个都是男人而已。

在知道于淮瑾私下里和自己母亲交流,甚至有可能刺激到了他母亲的赵之恒,分手前给了于淮瑾两巴掌。

其实还挺疼。

要不是他脸皮厚的话。

于淮瑾想起三年前几乎血淋淋的分手,在床上慢慢缩起了身子。

他是个很容易承认错误的人,所以后来去求过赵之恒,赵之恒骂他是个天天要和男人做爱的婊子,用曾经山村里那些怪物骂他妈妈的话羞辱于淮瑾。

可能是对赵之恒容忍度太高了,又或者在和赵之恒的恋清里,于淮瑾习惯了扮演那个卑微的爱恋者角色,竟然还觉得赵之恒可怜。

赵之恒把他衣服扒光以后又扇了他一巴掌,带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离开了他家。

那一巴掌把他所有的委屈都打了出来,他开始频繁地把自己guàn醉,企图用酒jīng让自己别那么难过。

后来在朋友攒的局里碰见了江越,两人还挺合拍的,滚到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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