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细水,长流
“麻辣个鸡的,这特么《斗破苍穹》怎么这么凶啊,推荐太夸张了,根本超不过去啊!”
“我都刷了几个推荐红包了,兄弟们,给力啊!”
“我特么把我这个月的零花钱全都砸进去了,可还是干不过那些人啊。”
“因为是真的好看啊,这个作者的笔力完全不下于叶子,最可怕的是,我觉得他构建的那个斗气大陆的设定,超级宏大,甚至连细节还原度细腻得毛骨悚然!”
“这个作者的笔力,真的是……有些细节,我看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还留了好多耐人寻味的情节,这个叫椰子的作者,心思简直细腻的过分,好多情节都让人……细思极恐!”
“我觉得斗破这本书,最厉害的还是人物细节吧,主角萧炎的爸爸吗,完全写出了”
“的确,在看到萧炎退婚的时候,一开始看得真的是憋屈,后面那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我都特么忍不住给他鼓掌了。”
“是写得很好,可是,我还是喜欢诛仙!日了狗的叶子,快点把我的碧瑶还给我!”
“叶子这个辣鸡只顾着他的新书龙族去了,诛仙明明都写完了还不赶紧都放出来,我特么……话说,谁去看了龙族了?多少字了?我还在养肥。”
“继续养着吧,我都后悔看了。”
“啊?写得很烂?”
“恰恰相反。”
“阿嘞?”
“写的太好了,相比起诛仙,也不知道是不是叶子对龙族要更用心,还是他文笔在进步,这本书的设定更加细致,它的基础设定比诛仙要直白易懂的多了,规则简单,扩展性超强。”
龙族的基础设定:
世界曾经被龙统治,龙有超能力,能直接控制组成世界的元素,人龙曾经混血,后代为混血种,也有超能力,龙血纯度越高,超能力就越强。
“我觉得吧,世界设定的太宏大,也不一定是好事,就像斗破苍穹那庞大的世界观,到后期那人物关系谱,可能连作者自己都理不清了吧。龙族就处理的很好,几乎避免了这个问题。不纵向扩展,不干扰主线情节进度。偶尔横向或逆向扩展,留下别传和前传的空间。”
“也不好说吧,就我现在看来,斗破这本书,几乎没有bug,你知道有多恐怖吗?我一开始带着挑刺的想法去看的,这个作者给我的感觉,思维严谨得不可思议啊!”
“这么流弊?所以还是没有人告诉我,龙族能不能看啊?”
“我特么现在每天到了晚上八点,每天就一直在app上刷新,等叶子的更新,你说好不好看。”
“恐怖如斯!”
“叶子的笔力是越来越厉害了,龙族这本书能够很轻易的就带动我的阅读节奏,说煽情就煽情,说紧张就紧张,同时角色鲜明,哪怕只是个打酱油的角色,都能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设定很简单,但是故事张力却很厉害!每一个角色都鲜明、饱满,就像是向我揭开了龙族世界的一个小角,对路明非命运和内心的描写非常细腻,看得我心里怪怪的,我觉得这已经不像是一文了。”
“就是!如果龙族出版实体书,我绝对毫不犹豫买个基本来收藏!”
“所以……这个狗日的叶子,到底是写了多少字?”
“龙族好像是一个系列,那骚猪说第一部已经快写完了,现在大概有十八万字了吧,一天八千字,更新的贼快,龙族这样的书,很多细节都值得细细推敲,如果是现码,应该没有那么快。”
“我现在严重怀疑他有存稿。”
“怀疑?不需要怀疑,叶子这个孽障百分百就是有存稿!”
存稿?
龙族所有的内容全部都在叶智的脑海里,这……
算不算存稿?
斗破苍穹,是第一部,叶智花费了自己很多心思去改编的小说,而龙族,他单纯就只是在复制而已,凭着他那惊人的码字的速度,每天花半个小时多点,一个月,龙族i火之晨曦就已经……
抄完了。
反倒是斗破苍穹,他每天最起码都会花一个小时左右的超频时间,来创造故事,真要说起来,叶智只是借用了土豆的基础人设和基础世界设定,然后创造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
这是一本属于叶智《斗破苍穹》,这货硬是把网文写出了几乎超越龙族的味道。
路明非我老公:“叶子,在不。”
看着这位朋友的q名,叶智疑惑了好久,自语道,“我怎么不记得我有加这么一个人?”
“请问,你……哪位?”
“我是你珞珞姐!”
珞珞姐,本名冯珞。
在几天前,她的q名还是‘碧瑶我爱你’。
然后这几天,她终于在书荒之下,忍不住看了叶智写的龙族,在那之后,她的q名就变成了现在这个名字,之前因为比较聊得来,所以叶智就加了她的好友。
“珞珞姐?你咋把名字改得这么蠢啊。”
之前没给她留备注,叶智还真有点懵逼,“名字换了也就算了,居然连头像也换了,这谁认得出来啊。”
“啥意思啊!瞧不起我这名字咋地?”
“这很珞珞姐。”
很二。
“我就喜欢这名字不可以吗?!”
“行行行,你开心就好。”叶智只是默默的给这小姐姐的写上了备注。
“甭废话,叶子我问你啊,你是不是在群里说过你认识那个在魔都唱歌的那个小哥哥叶智啊?”
“认识啊。”
能不认识吗?
“是这样的,最近鲨鱼这边接到上头的命令也在抓版权保护,我们这些主播要唱歌也必须要拿到版权所有者的授权才能唱,我超级无敌喜欢他的歌,你要认识的话,能不能帮个忙?”
冯珞一开始的时候是有跟企鹅音乐联系过,但是企鹅音乐平台实际上手头拥有版权的歌曲虽然很多,但也不是全部都有,有一部分版权所有者,并不会轻易的将歌曲的版权随便就卖给平台。
尤其是有一定名气的创作人,就更是如此了。
要么是跟平台谈一个自己觉得合适的价钱,要么,就手里握着版权。
细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