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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而来?”他似乎有点担心受怕,他的语调比之前虚弱多了,一听就听得出来,“我身体不是很舒服,你们可以明天再来吗?”
“这事挺着急的。”白陈直接牵住诺可的手,刚被牵住了,诺可就像触电般,迅速地回手,他完全不想被碰。
见诺可如此避讳肢体接触,白陈的眼神变得暗了下来。
就在白陈与诺可聊天不过两三分钟,外面就传来脚步声,抬头一看,就见是狼挪来了。
一见狼挪来了,诺可却只是脸色更加苍白,他微微攥紧膝盖上的衣裙,他微撇开头,目光不敢与狼挪对视,只是低着头。
刚踏进门,狼挪的神情就特别差,他一张臭脸,谁都看得出来,当他看到诺可这样“心虚”地低下头时,他的眼神就变得相当冰冷。
他的手上拿着弓,一看就知道是出去狩猎,他朝白陈与雷诺斯说,“不好意思,两位在里久等了,我之前是去打猎了。”
“打猎?”白陈抱臂笑了起来,“打猎是个有趣的事,下次不如带上我们与王后?”一听这话,狼挪下意识皱眉。
可雷诺斯却在一旁帮腔,“今天天气不错,不如我们中午就在外面打猎吃饭。”
“这可真是个好主意。”白陈知道雷诺斯是在帮自己,他的目光在狼挪与诺可之间扫来扫去。被这样看着,狼挪还没有说什么,诺可就先咳了两下,“两位,我身体不怎么舒服,恐怕得下次了。”
可谁知道,原本不赞同的狼挪,一听这话,眼神就更加冰冷,说了句,“好,今天我们中午就去。”
闻言,诺可的脸色更差了,他的右手下意识地攥紧了衣袖,完全不敢抬头看向狼挪,他只是这样努力地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白陈观察到他们这样的动作行为,就与他们一同去打猎了。
白陈与雷诺斯自然是各自骑两匹马。
诺可本来是要一个人骑一匹马,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虽然我有点不舒服,但是一个人骑马还是能做到的,就不给大家添麻烦了。”
就在诺可想要骑上马时,狼挪却突然过来了,直接一把抱住诺可,想要让诺可上马。
然而,这次不知道为什么,诺可的态度却很坚决,他完全不想上马,甚至公然地挣扎起来,捶了下狼挪的胸膛。
这样的场景真的是稀少罕见,白陈一旁看着,他的目光变得幽暗起来,尤其是当他发现,诺可就算这样捶了狼挪,狼挪却毫无反应,只是更加用力地抱着诺可,将诺可给抱进怀里,诺可的脸色变得苍白,没有任何血色时,白陈就估摸到他们会发生些什么了。
白陈在一旁与雷诺斯一同沉默骑马,白陈与雷诺斯本来是想要一路跟着狼挪,可是谁知道,狼挪狩猎的途中,突然骑着马往另一边走了。
导致白陈与雷诺斯慢了一拍跟上去时,人都不见了。
狼挪的骑马速度特别快,一眨眼功夫就不见了,而且完全没有顾虑到马上有着诺可这样病弱的女子。
白陈觉得很奇怪,他微微侧头,他看向雷诺斯,“我觉得……诺可不是女人。”
“我也这么认为。”雷诺斯和白陈想到同一个地方了,“我之前翻阅自己留下来的记录,其中有写过,自己参加某次的大会,见过狼挪与言若的相处过,发觉他们之间的气氛很好,相当好,好到了我以为他们会在一起,并且觉得言若日后可能会成为狼挪的弱点。”
“言若?”白陈微微抿唇,他想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了然,轻笑出声,“言若不就是诺可吗?”
“确实如此。”雷诺斯若有所思地点了下头。
可一见雷诺斯这样,白陈却只是用胳膊撞了下雷诺斯,“你别装了,你刚刚说言若的时候,不就已经知道言若就是诺可了啊?还装什么。”
“没有的事。”雷诺斯特别严肃地说。
“还装的话,今晚就睡书房。”白陈直接放下狠话了,雷诺斯果然不装了,他只是用手拱了下白陈的胳膊,“别生气,消消气,我也不过是比你快那么一点想到的。”
“嗯?快那么一点?那告诉我,你比我究竟快几分钟?”
“……”雷诺斯沉默了。
“不说?”白陈的眼神变得幽暗下来,“等等,你别告诉我,你是昨天在见到他们两个人的一瞬间就已经得出答案了?”
“……”雷诺斯依旧沉默。
“……还真是这样?”白陈嘴角微抽,他用手捶了下雷诺斯的肩膀,“你原来早就知道了,这样说来,我没有你聪明?”
“并没有,我只是对他们更了解,如果你先认识他们,你就会比我更快地知道他们有问题,并且得出答案了。”雷诺斯笑得特别甜蜜。
“不,我想我们还是保持距离吧。”白陈往后退了五步,“你太聪明了,就算有一天你故意用某些事情误导我,我都会不知道,我这样会被你骗个光的。”
“不会的。”雷诺斯握紧白陈的手,他有点懊悔自己刚刚没有做好,被白陈给看破了,白陈现在定然很不安,他得说一些让白陈安心的话,“我是你养的忠犬,怎么会叛变?”
“……不,你不是我养的,我甚至连饲料都没有喂给你。”白陈嘴角微抽,“仔细一想,原来我一直都把你错当是忠犬,但实际上,你是在野外生存下来的野犬,也就是说……你很凶残。”
“……”早知道不提忠犬了,雷诺斯觉得自己真是提错了话题。
“越想越是这么一回事,我有点害怕了。”白陈的右手放在胸膛上,他做出一个“我好害怕”的动作,见白陈这样,雷诺斯就知道白陈虽然动作浮夸,但实际上,这才是白陈内心的想法,雷诺斯上前轻轻地拥抱住白陈,“别害怕我,我永远都会是你的忠犬,我不会反抗你。”
“是吗?”一听这话,白陈的神情很复杂,他微微低下头,他伸手回抱住雷诺斯,发出缓慢的声音,“但忠犬如果有一天离开了,有一天挣脱了我的怀抱,有一天……不再喜欢我,那么,我该用什么来将他捉回来?怎样才能让他回心转意,让他重新回在我身旁停留?”
雷诺斯沉默了很久后,就抬头凝望着白陈,“如果有一日,忠犬真的这样做了,你只需要呼喊着他的名字,他就会回到你身旁。”
“可如果无法呢?”白陈的眼神透着悲哀,“如果无论如何呼喊着名字,就算是喊破了喉咙,也依旧不会回到我身旁,我该如何做?”
“那就……”雷诺斯微微勾唇,低笑了起来,“杀了他,这样的忠犬,已经不再是忠犬,他肯定是被附身了,所以如果真的有一日,发生了这样的事,那么,就杀了他。因为,忠犬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主人,如果他连主人的存在都遗忘了,那么,他就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