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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眼看两个人又要吵起来,李寻欢急忙把陆寻拉出了房门。
日子过的飞快,谁也没想到不过一个月胡铁花就把金灵芝找了回来,这还是万福万寿园一一写信通知大家的。
江湖传言花香满人间的胡铁花胡大侠,最近一直跟在金灵芝身后头,赶都赶不走。
正文完。
第九十三章
前几日李寻欢见街上景色正好,随手提笔写了首诗送给乔时月。乔时月不见半点儿欣喜,反而犯了难。
成亲两个月以来,李寻欢送给她的诗足可以以打计数,她能礼尚往来写首和诗的,不谦虚点儿是一首没有。
为这首诗乔时月还专门去隔壁百花楼请教了一下花满楼,花满楼拿着信纸沉吟了片刻道,“阿月的轻功也很好,为什么一定要写诗呢?”
乔时月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水平,道,“他给我写首诗,我表演个千里大逃亡是不是有点儿不太合适?”
花满楼面有难色。
乔时月自信满满道,“花七哥你说说,我在你的辅导下,什么时候能写首水平差不多的和诗?”她这个小徒弟的基础虽然不怎么好,但是以花满楼的才华,估计学上个半年就差不多了,生命不息学习不止嘛!
花满楼犹豫道,“你勤加练习,有上个十年八年就差不多了……”李寻欢怎么也是圣上亲封的探花郎文采卓绝,当日打马游街、采花折枝,十年八年已经是按她天资聪慧来说的了,七老八十还中不了举的读书人大有人在。
乔时月没想到自己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上了十六年学之后,还得再来上少说十年,这搁谁谁受得了啊,差点儿没有当场暴走……
花满楼也发现了她情绪的变化,安慰道,“阿月,今日那株杜若开得正好,你要不要瞧一瞧?”
乔时月的思想好不容易没被花满楼带跑,木木的说道,“不了花七哥,我先去思考一下怎么当个清新的文盲。”
花满楼听她要走高声提醒道,“门口新装了门槛,小心些!”这孩子天天风风火火的,想一出是一出。
家里早就没有了李寻欢的踪影,桌上留了个条说是昔日旧友急事相请,不及告知,暂别三五日。
乔时月差点儿没把这张破字条给撕了,不知道家里刚做了一大锅冰粥吗,他这一走剩下的那些她和花满楼也吃不完啊,浪嘛不是!
乔时月不是第一次给花满楼找事做,一回生二回熟把锅端进了百花楼的小厨房,临走还得嘱咐道,“花七哥,那锅里的粥可不要浪了。”怎么分发给街坊就让他琢磨吧。
花满楼自然听得出来那口锅有多重,笑着拿扇子敲了下乔时月的肩膀,“你呀!可不许走远了!”把所有易坏的食物都搬到小楼里来,不是想跑是想干什么?
乔时月临走前还不依不饶道,“花七哥,我可是你亲妹妹,不能背叛战友给敌人通风报信啊!”
花满楼说得没错,李寻欢有急事一声不响的走了,她的事更急,急着让三五天后回来的李寻欢做一次深刻的检讨。
在花家或者百花楼躲着太容易暴露,乔时月想着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一回生二回熟的奔了白云城。这问起来了也好解释,剑道不找师父勤加练习。反正叶孤城一个空巢大龄单身汉,家里房子多的是。
多年修炼乔同学野外生存技能已经达到满点,去趟南海轻轻松松不吹灰之力。
正赶上叶孤城牵马离开。
乔时月喊道,“等等我,我也去我也去!”主人都走了,她在城主府做客想来不太合适。
门口的叶管家还没回去,见着苦练相声绝技的乔时月就想笑,玩笑道,“乔姑娘这是知道我们主子要去哪儿了?”
乔时月大言不惭道,“差不多。”我再瞅他一眼就差不多能知道了。
叶孤城调转马头道,“我去和西门庄主谈论剑道。”
乔时月当然明白这是她也能跟着去的意思,道,“那我们正好顺路,一起走。”
叶孤城昂首道,“不顺路。”说罢下了马折返府内。
旁边的叶管家急忙差遣小厮把两匹马牵去喂草料,“乔姑娘,这么千里奔波的,您受得了马也受不了啊。”
乔时月乐呵呵的跟进了门,这师父拜得真是值,刚见面还啥话没说就要请她吃饭。
两个人是当天下午出的门,万梅山庄虽远,他们的脚程也不慢,临近黄昏终于见到了一个城镇。
叶孤城早就恢复了那副超脱万物的隐世大侠的面貌,乔时月只好自动充当起点菜角色。
“选豆腐馅包子”
“选豆腐馅包子”
“选豆腐馅包子”
乔时月本打算当没听见就过去算了,谁让他不知道自己点单?不过没过一瞬就立马后悔了,这画外音大的都要穿破她的耳朵,尤其是在乔时月的读心术渐渐对他人无效之后,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叶孤城的心音变大,而且不局限于对视,靠近一些就能感受到。
“老板娘,来两碟豆腐馅包子、一笼蒸饺、两碗汤。”
摊子大约是一对小夫妻开的,老板充当账房和跑堂,老板娘背对着他们在案子后做饭。听了这话,老板娘道,“客官,咱这儿可没有豆腐馅。”她的声音很轻很柔,听起来像是个年轻的小妇人,有这种声音的女人都不会长得太丑,和她老公的长相相去甚远。
这事不常见但却平常。
乔时月得意地瞟了叶孤城一眼,心道,可不是我不给你点,是人家摊子上没有,“那你们店里有什么馅的?”明明是在拐角的街上支了个棚子,乔时月非要说是店里,就像有些赚点小钱的生意人非要买条长衫,好让邻居称他为员外,世上的父母都喜欢听旁人夸他们的孩子聪明。
老板看起来忠厚老实也不答话,只兀自擦着桌子,老板娘答道,“小店多的当然是人肉馅的包子。”
人肉馅?
乔时月和叶孤城对视了一眼道,“不知是男人的肉还是女人的肉?”
“当然是丑人的肉”,老板娘说着掀起了桌底下盖着缸的白布,拿出一块肉来,细细的切肉丝准备剁馅。
肉还鲜嫩,应该是今天刚宰出来的,暗红色的肉夹杂着白色的筋骨,让人不由得联想起它熟透后的风味……
但老板娘只用了两个字就让恶心盖过了它的美味。
乔时月还算好,毕竟身边坐了个叶孤城这样的大杀器,比买了十份保险都有保障,“丑人的肉难不成比牛羊肉好吃?”
“好吃倒谈不上,只不过比让他们在我眼前晃,吃到肚子里去倒舒服多了。”老板娘一脸餍足放佛想起了之前的美味,看到老板在呆立在远处,怒道,“你个死鬼,看见客人来了,都不知道给人家上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