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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就沉入梦乡。恍惚知道雨扶风拖我入怀,伸手进我后庭玩弄。不过,一整日马“骑”下来,我后庭隐隐发木,已不怎么有感觉了。
很快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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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那山脚的小镇,雨扶风先教我骑马。不知是雨扶风这师父高明,拟或是我这“弟子”聪慧,再不然就是那两匹马儿性情格外和顺,在我看来,骑马实是容易至极的事。我只用了大半个时辰,就摆脱初始时的战战兢兢,可以在马鞍上坐得稳稳的了。之后就与雨扶风各骑一匹马儿,踏上了旅途,一下都没摔到。
第一日走得非常从容。游春散步一般,骑着马逛个一、二十里,就打尖儿吃中饭。之后又走了二三十里,到一个有近千住户的城镇,看看近晚,就在镇上最大的客栈歇下,要了最好的上房。晚上雨扶风也没有再闹我,只抱我在怀香了香嘴儿,摸弄几下,就闭上眼睛睡去。倒是我不惯这般待遇,偎在他怀里,发愣直发了整个时辰。
第二日我骑马已熟练得多,速度就明显快起来。那一天下来,走了约摸百十里的样子,日暮时分抵达又一个大市镇,早早投宿安歇。这般一日日晓行夜宿,我心里疑虑渐生。
雨扶风曾对我说,此次出门是为了抓天风丑回宫。
初听见时,我实是惊惧莫名。我虽不清楚天风丑在极乐宫到底是什么身份,但看他那么清冷高傲的人,一样不得在雨扶风胯下承欢,绝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弟子”可知。和我一样是别人送的娈僮,又或是雨扶风买回来的奴仆都有可能。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他这样不告而走(我拒绝使用“逃跑”这样的词),一旦被抓住,惩处都是极严厉的。
而且,据说天风丑出走的那天,正是雨扶风行为反常的开始。
我不要想,雨扶风大白天找去我房里,那个闷死人的亲吻,以及吻到情热时又掉头不顾这种莫名其妙的行径,是不是因为他发现了天风丑的出走的结果?毕竟天风丑的住处离我不远。当晚他召了女子伺候,是不是因为忽然厌憎起会逃走的男孩子?又把我叫去,是不是因我溜去天风丑住处探听情况?那晚他明明对我没什么情欲的。
从雨扶风那日的诸般表现,以及第二天就决定下山来看,天风丑的出走对雨扶风是很有影响的。只是这位爷的反应方式比较奇怪,让人测不透深浅。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那绝不是高兴喜欢的意思。则我会担忧天风丑被雨扶风追上的结果,也是理所当然。
可是,这一路的情形,同样也很奇怪。鉴于雨扶风那似乎无所不知的诡异能力,我倒不奇怪他会胸有成竹般带着我穿州过府,完全没有下一站往哪里走疑惑。只是觉得他带着我这么晓行夜宿,实在没有多少追拿逃奴的紧迫。难道他并不急着追回天风丑,对他施以惩罚?
我们先沿着官道往北走了两天,抵达大江,然后折而向东,沿江下行,又走了三天,到了繁华的九江码头。
这一路行来,我见识到雨扶风的另一面目。
在我心里,向来把雨扶风与我以前的干爷长清划做一类,所谓仕宦巨族,风流名士。走马章台,招得满楼红袖;驱车过市,自有掷果盈车。除了品茶饮酒、诗词唱和、狎昵温存,别的是不会也不肯去操心的。
为此,自雨扶风在半山里打发白袍仆役回去后,我就一直在担心,不知道这一路打尖落店的事情,要怎么处理。
要知我长到这么大,其实不曾真正出过远门。走得最远的一次,是陪长清去他江洲的别业避暑,通共不过半天的车程,这边还不曾上车,派过去安置打扫的仆役就已经到了。我要做的,便是陪着长清一路坐在车里说话儿,到地方下车后,从打前站的仆役手里接下水盆手巾捧给长清……
因此出门应该怎么样,我是完全不明白了。我只模糊地知道,出门在外,金银钱钞是一定不能少的。这让我很是发愁。在我的印象里,大爷们出门是不会带什么钱钞在身上的,走到哪里,有什么花,都是跟在身边的仆从管家拿银子出来。而我也根本没有任何钱钞。不要说钱钞,便是换洗衣服带了几件,我都不知道。行李根本就不是我的。
事实却是,我们这一路走下来,当行当止,找客栈进食肆,打尖歇晌,饮马上料,雨扶风通通一手包办。若不是他身上的衣服不比我穿的差,我都不知谁是主子,谁是僮仆了。
九江的聚英栈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客栈。然而,正如客栈名称所示,住客多是举止粗豪的江湖汉子。这次出门,或许是为了行动方便,雨扶风换下惯穿的长衫,改着武服,再配上那两柄长剑,倒也称得上英武不凡。我却怎么看怎么觉得一派儒雅风流,和路上看见的那些镖师护院之类全然不同,不知他为何会选这样一家客栈。
(两匹马儿鞍上各自挂着把剑。我虽学懂了骑马,那剑却任谁看了都知道是摆设。第一次落店时雨扶风让我把剑拿着。却不想那剑外表华丽致,却是重掂掂的坠手。我拿起来走没两步,就被剑鞘磕痛了腿骨,最后还是雨扶风接了去。从那之后,每次落店他都要拿两柄剑。)
不仅选中此店歇宿,雨扶风更表现出那些江湖豪客的挥霍作风,全不顾我们只有一行二人的事实,包下一个有着三间上房、外带两厢的独立院落。
“马照料好。告诉伙计,没有召呼时,不许来院里打扰。”站在包下来的独院门口儿,雨扶风一手提着两柄长剑,侧头跟一路打躬作揖引我们前来的客栈掌柜说着,一手推着我的背将我推进院子。我忽然觉得一道凉气掠过脊线,黄昏艳阳之下,接连打了两个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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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扶风虽然富有,极乐宫珠玉遍地,那么奢侈地包下整间院子,也完全是有原因的。
出宫到现在足足六个晚上,雨扶风虽然夜夜与我同寝,却都没有与我欢好。我知道他并非是全然不想。
三天前刚能看见大江的那个晚上,我们所歇的城镇,有间十分有名的酒楼,连我都自往时的客人以及长清处知道它的大名。雨扶风带我去那里用餐。看上去极平常的一间酒楼,除了楼上凭窗的雅座可以俯看大江之外,我怎也看不出它何以会如此出名。但是哪里当真是座无虚席。雨扶风和我勉强轮到一张小桌,吃了又贵又难吃的一餐。不等我们结束各自碗里的饭粒,后来等座儿的人的灼灼目光就已经盯在了我们身上。
犹其令我不喜的,是酒楼中不仅有长清雨扶风这类我心目中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