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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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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未曾思考过南子慕的身份,仅仅就是他的名字,就让李行之魂牵梦萦,哪还有心思去思考其他的什么。

“唔……他长的那么白,不会是兔子吧?也不像,兔子温顺,子慕他难道是白熊……还有白孔雀,也不对,白孔雀是雌性……”

他在那里自问自答了半天,红玉一开始听着只觉得好笑,而后有些烦了,于是道:“谁与你说兔子性子温顺的,一看你就没养过兔子,再说又不是所有兔子的毛都是白色的。”

李行之若有所思地点头:“唔……所以说子慕是兔子?”

“嗯。”红玉舔了舔嘴唇道,“我们大人最喜欢吃小白菜和红薯了,还有萝卜干。”

“这样吗?”李行之之前偶有几次看见南子慕吃饭,都会把萝卜丝拨到一边,烤红薯似乎挺对他胃口,至于小白菜,他平常是碰都不愿意碰一口的,“可是我看他平常都不太爱吃你说的这三样东西……”

红玉胡诌道:“那是因为他太喜欢吃了,吃着吃着就腻味了,要是能给他变着花样用这些材料做些新菜,他定然会开心的。况且我们兔子吃多了胡萝卜,会现出原型,所以大人平常才不太敢吃胡萝卜吧。”

“……”李行之怀疑地挑了挑眉,“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了。”红玉说完就跑进了厨房,找出一根胡萝卜,削去了皮,然后啃了好几口,头上就开始缓缓地冒出了一对兔耳。

李行之迟疑了一下,彬彬有礼地问:“我可以摸一摸你的耳朵吗?总感觉,不太真实……”

红玉一个没皮没脸的,自然没其他兔子那种不让人摸耳朵的操守,为了骗到李行之,她非常敬业地将耳朵伸了过去。

“冒犯了……”李行之轻轻拨弄了一下她的耳朵,确乎是真的,长在人脑袋上的兔耳朵!摸上去甚至还有温热的触感。

“是货真价实的兔耳吧?”

李行之显然有点窘迫,他低声问:“那……那你们大人也有这么对耳朵吗?”

红玉继续编:“那是当然,我们还有尾巴呢,侯爷要不要看看?”

“这就不麻烦了。”尾巴长在什么位置,侯爷还是知道的,秉承着“非礼勿视”的传统,就算再好奇,李景也不好意思看人家姑娘的……屁股。

原来南子慕是只兔子,李行之光靠想象,就已经被脑海中的画面萌得心肝了。

又过了片刻,李行之想起红玉一开始说的神格一事,侯爷的脸色一下子又凝重了下来:“你们妖没了神格,就做不成神仙了吗?”

“何止,被剔除神格后不但当不成神了,还会法力尽失,连我们妖怪都不如,只能同你们凡人一般生老病死。”

既然红玉和王大虎都称呼南子慕为“大人”,那就说明他的修为应该在别的妖怪之上,说不定已经快修成仙了,却因为自己散了不知多少年的修为。

李行之内心愧疚地想:难怪他不想理我。

“那我该怎么办?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李行之诚恳地问。

月白色的光线透过薄薄的云层,落在李行之的肩头和眼睫上,侯爷脸上已经全然没了惯常的冷淡和生人勿近的气场。

他只是认真的、无比认真地盯着红玉看。

红玉甚至怀疑,如果自己哄骗他:补救的办法就是你这条命,李行之也能双手奉上。

“我不知道,再说你一个凡人又能怎么补救?”红玉虽然没撒谎骗他,但语气仍然刻薄,“侯爷还是想想该怎么争得皇位罢。”

第46章兔

从来没有人指着侯爷的鼻尖告诉他,这事你没办法。一出生就天资过人的李行之自小也没受过什么挫,看书的时候过目不忘;就连练剑都比普通人要容易得多;第一次上战场就大捷;除了银矿失窃一事,在查案和赈灾上李行之也没有失过手。

久而久之,他觉得他李行之没有什么做不到。就连追求南子慕,侯爷觉得,就算他现在对自己还不动心,但只要自己穷追不舍,死缠烂打也能缠出一个结果来。

可是神仙和妖怪的事,离他一介凡夫太远了,人道之事他侯爷只要尽力,都尚有希望,还可道一句“事在人为”。可这偌大的天地呢?他李行之奈何不了,哪怕有“欲上青天览明月”的豪情壮志又如何?侯爷就算贵为侯爷,也上不了青天揽不了月。

这些道理归根结底不过一个词无能为力。

他李行之无能为力。

“你也别想不开,事已至此,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红玉看他渐渐僵硬的表情,怕他做出什么过激的事,于是劝道,“我们大人很好哄的,只要你真心对他好,他心里都会明白的。”

李行之站起身,然后将木椅又搬回了原处,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语气里似乎带了点失落:“我没有想不开,只是觉得很抱歉他先前若是山间怪,大抵是极快活的,我们硬生生将他逼进人世凡尘……”真挺不是东西的。

红玉默然,面无表情地盯着李行之看。

李行之沉默半响,终于缓缓地吐出了一口气,现在感伤都已经没有用了,倒不如做些实际有意义的补偿。

“侯爷,你怎么在这,我找你半天了。”宋辞平铺直述道,“那间内室我让人仔细翻过了,确乎是搜出了小二十箱的兵器,只不过除此之外,便再没有其他发现了。”

“平阳侯呢?”

宋辞:“我将他关在这院子里的暗室之中,对了侯爷戏院子里的那些孩子怎么办?林纪文一走,他们全部都乱了套了。”

“你问问他们想自己想做什么?反正林纪文连他们的卖身契都没留下来,没有卖身契,那他们就是自由身,想走的你就给他们点钱,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你就安排他们到正经戏院里边去。”

宋辞颔首。

是日,太阳早在公鸡停止打鸣前就已经徐徐升起,晨光熹微,微风裹挟着稍凉的日光落在树梢枝头。

南子慕在戏院里待了半月,也习惯了早起,这会已经拎着贪睡的小欢喜起来了。在硬生生被红玉灌了两大碗药后,南子慕也没胃口吃早饭了,右手伤了练剑不能练,写字也不能写,于是南子慕只好坐在院子里读起了书。

小欢喜也没闲着,为了讨南子慕开心,就扶着这院子里一切可扶的东西,在南子慕周围一晃一晃地学步。

南子慕看了有一会书,觉得今个自己有些浮躁,盯着书上那些规规整整的小楷看得久了,一个个汉字就变得妖娆起来,差点要“夺纸而出”。

“欢喜,过来。”南子慕朝小欢喜晃了晃手,“阿爹给你擦擦汗。”

听到他这么说,欢喜屁颠屁颠地就跑了过去。

小欢喜被南子慕逼着练了这么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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